※ 引述《kockroach (假先知假使徒)》之銘言:
: ※ 引述《MarquisSADE (~薩德先生~)》之銘言:
: : 我曾經以共產黨宣言的趣味提出『一個無神論的幽靈在板上遊盪』,
: : 那麼現在是重新提出『一個基督教的幽靈在板上遊蕩』的時候了。
: : 如果沒有強力的手腕以壓抑那些愚蠢的言論持續滋生漫延,
: : 那些理性、要求尊重多元的徹底執行早就毀了基信板了。
: : 那些要求開放,要求尊重異議的時機已經過去了,
: : 蘇格拉底與他的神明配合的多麼融洽,而大家重視的民主跟法律則殺了蘇格拉底,
: : 你們懂我的意思嗎?
: : 過去兩年來基督徒幾乎毫無長進,保護無神論的言論自由前先看看自己可憐的弟兄吧。
: 保護誰的言論跟長不長進沒什麼關係。
: 如果你很認真的討論和尋找資料,把討論過的細節放在心上,
: 在讀書的時候回頭思考些個問題,不用多,就每個月看一本
: 跟信仰主題有關的中文書就好,那麼即使你天天上來喇賽,
: 也會有長進。
: 如果不會自主學習,那就算天天在弟兄姊妹版 po 文彼此代
: 禱,也不會有什麼長進。
: 至於鐵碗統治,我知道這種想法很吸引人,而且可以立刻恢
: 復版上的秩序,但站在 post-holocaust 的時代來看,這條
: 通往奴役之路是必須被謹慎對待和堅決抗拒的誘惑。
我在質疑的,就是你的論點會讓我認為
口號上說「通往奴役之路是必須…堅決抗拒的誘惑」
實質上,你企圖達到的目標可能比歷任板主更鐵腕
以下順便回你上一篇
※ 引述《kockroach (假先知假使徒)》之銘言:
: ※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降臨!)》之銘言:
: : 1. 限制言論的條款或褻瀆條款,是哪位(些)板主訂立過?你還是沒舉出「實例」
: 你這是在裝死嗎?
: 從早先 sitos 的投票活動
: 「本版是否應允許發表對基督信仰帶有負面貶意的文章」
: 到最近 springxx 增訂關於褻瀆上帝的版規
: 哪一樣背後的問題或動機跟褻瀆基督教信仰的問題無關?
^^^^^^^^^^^^^^^^
從下文,你的論證
「在世俗化的法庭上,沒有人應該被自己的或別人的宗教信仰的理由判定為有罪。」
請你舉出「實例」
你卻講一句
「從早先sitos的投票活動到最近springxx增訂關於褻瀆上帝的板規,
哪一樣背後的問題或動機跟褻瀆基督教信仰的問題無關?」
如果你要認為歷任板主沒有「尊重多元宗教」(還要加上認為我在裝死)
我覺得你提出的「證據」,還不夠充分
: : 2. windcanblow已經點出重點
: : 不管「褻瀆」 or 「歧視」,由誰認定?
: : 我不覺得當事人檢舉,導致彼此制衡的局面,是好的發展方向
: : 但或者不失為邁向成熟的過渡作法
: 事實上,最近荷蘭才有一個右派政客的激進反伊斯蘭言論被法院判定
: 無罪有興趣的人可以前去觀賞,看看人家所提的罪名是什麼,而最後
: 判決的理由又是什麼。
: http://en.wikipedia.org/wiki/Trial_of_Geert_Wilders
所以呢?
我已經拿「我自己訂定過的板規」出來討論
別人訂的板規,我不見得能知道"背後的動機",
我自己訂的,我自己相對容易比較清楚自己在想什麼,但你的回應呢?
: : 3. 你針對
: : 「成天夢想基督徒主政這個版,在版上建立屬靈空間,限制非基督徒言論」的人
: : 企圖反駁「那些主張某些言論是「褻瀆」的說法」
: : 提出的想(作)法是「根本就不能有「褻瀆」這種規範」
: : 你提出的理由
: : 「所謂褻瀆,是一種宗教辭令,而這一宗教規範
: : 根本就不能出現在世俗化政府的法令裡面。」
: : 宗教辭令和宗教規範差異在哪?
: : 如果宗教辭令等同於規範,
: : 那麼聖經用到的詞彙,是否如你所言「根本就不能出現在世俗化政府的法令裡面」?
: : 請把你的論證交待清楚
: : 不然我覺得你其實在用「訂定褻瀆條款」的想法,只是沒用褻瀆這個詞彙
: : 來主張「根本就不能有褻瀆這種規範」
: 褻瀆是一個宗教的辭令和概念,立基於宗教信仰的預設上。
: 基於這個概念所建立的規範,是宗教規範
: 基於尊重多元宗教的原則,以宗教為理由的規範(宗教規範)不能進入
: 世俗化的規範裡面,除非他有其他理由可以被其他宗教立場的人所共同
: 接受。
: 在世俗化的法庭上,沒有人應該被自己的或別人的宗教信仰的理由判定
: 為有罪。
: 如果有任何法律跟宗教信仰的理由一樣,那也是因為宗教信仰的理由剛
: 好和法律所主張的意見一致,而不是因為那是宗教信仰的理由。
: 至於「聖經用到的詞彙,是否如你所言「根本就不能出現在世俗化政
: 府的法令裡面」」,跟我的意見完全沒有關係... =,=
你這兩篇回應強調了好幾次,認為我所回應的跟你的意見沒關係
而我要告訴你的是,板規的制定和執行,不是靠喊喊口號
你必須要考慮文字的解釋和應用範圍
我就具體的用個例子
請問「在本板談飛天義大利麵教教義」可不可以
如果不可以,你能拿來限制別人發文的理由又是什麼?
如你所言
若「基於尊重多元宗教的原則,以宗教為理由的規範(宗教規範)
不能進入世俗化的規範裡面」
定板旨的討論範圍時,"只限談論基督宗教相關"
你能知道板主背後的動機,
是十誡第一條「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以宗教為理由的規範)
還是單純只配合板名?
你一句話把sitos到springxx的板主都拉下水
(sitos辦那個投票還是被板眾要求出來的),又缺少對實際條文的分析
在我看來,你已經在用你的信仰定了不少人的罪
說我裝死?
是哪些人一直在避重就輕,
不先參考既有條文具體分析改進,一直喊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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