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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兩天,把一些文章重看了幾遍 重新整理一下自己論點 如果你覺得我「裝死」,是因為我從頭到尾都假裝沒有褻瀆這件事情 我的回應,想強調的重點是 「我覺得判定"有歧視意味的 hate speech",並不比判定"褻瀆"來得更容易」 而且我認為歷史足以佐證 所以我花了不少篇幅去寫「提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動機」 當我回了「我想聽的是作法」(後來我刪掉,修改之後重發了一篇) 之後,我覺得那樣回應並不妥。(但修改之後的回應,後來再看也覺得不妥) 我自己的神學認為 「做出自以為清楚的定義,很靠近建立自己想要的義」 所以倒是比較欣然接受你的評語「不明究理」(不過我自認沒有栽什麼贓) ※ 引述《kockroach (假先知假使徒)》之銘言: : ※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降臨!)》之銘言: : : 宗教百科全書?哪本? : : 回到戰學歷的老梗? : 不論是用是用伊里亞德的宗教百科,還是天主教的百科全書,或甚至 : Oxford 和 Cambridge 字典上的條目都沒關係阿。 : 這跟寫論文一樣,引用大家普便都能接受的權威著作來快速定義你 : 所使用的辭彙,有什麼好戰的,你分不出什麼是權威參考書什麼不 : 是嗎 ╮(╯ˍ╰)╭ : : 你們倒是一直不斷用詆毀人格的方式來,企圖掩飾自己的論述的空洞 : : 說別人「裝死」「被踩到痛腳」 : : 丟個連結出來,就算可以供人檢視你立論是否穩固的「證據」? : 說你「裝死」,是因為你從頭到尾都假裝沒有褻瀆這件事情,說得 : 好像一副過去的版主都沒做過,都沒有案例可查,明明 springxx : 的條文就在前面,你還能夠睜眼說瞎話,不是裝死是什麼? : 還詆毀人格咧 =,= : : 重點是,你丟的網頁連結如何衍生到「作法」上的具體主張 : : 我想聽的是這些 : : 你在這篇也只回應了 : : 「丟給你的那個荷蘭的連結,就可以看出,便論雙方都 : : 把焦點集中在市民中避免仇恨特定族群和宗教的議題上,而不是放在 : : 神學爭論上。即使是法官判斷,也會過濾證人,避免過於偏激的原教旨主義。」 : : 還是在訴諸一個空泛的遠景 : : 我要聽的是作法! : 重點是,你看了嗎? : 人家在上面羅列的幾點控訴你看了嗎? : 最後的裁決原因你看了嗎? : 該被告的影片,在網路上都還找得到,你看了嗎? : 現成的判例就在前面,你不看,還嫌別人沒給你具體的作法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77.135
windcanblow:hate speech針對人與團體還好判,褻瀆該怎麼判? 07/13 13:34
MoonMan0319:很簡單,把褻瀆定義為hate speech就好 07/13 13:49
keithking:樓上搞笑。 07/13 15:30
uka123ily:褻瀆定義為hate speech這叫做多此一舉 07/13 15:31
amosvalen:會嗎?hate speech有這麼容易一眼看出來? 07/13 20:01
windcanblow:舉個不容易看出的例子? 07/13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