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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uho2009 (yuho)》之銘言: : 太5:2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 : 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 如果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 就沒有罵弟兄會在地獄被火燒的警告 : 可見沒有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 有人會說因信稱義才是更高的原則 : 所以基督徒是不會下地獄的 : 這論調我是不反對的 : 因為我也不希望說了某弟兄兩句就要下地獄(看來我應該是會下地獄的 趕緊悔改 > < ) : 可是 : 如果因信稱義這麼威 : 那耶穌也就不用警告難免地獄的火了 : 而且 : 為什麼因信稱義可以是比耶穌的原則還更高的原則呢 : 有點不太懂 : 相反的 : dans之前說的 : 沒有悔改的基督徒是白了福音 : 是沒有得救的 : 我覺得比較貼近耶穌的教導說 : 因為耶穌跟法利賽人爭辯的不是到底可不可以犯罪 : 而是真實的悔改到底是什麼 因信稱義的 信 是一種原則 一種方法 有別於 外在表面行為的善行 (人前 給人看) 信講求的是內心的善 發乎本心的行義 才是真正律法所要求的義 因信 不是照字面解的 你做了某事 比如"相信"這件事 去受了洗 並在眾人面前宣告 你歸入主 所有動作都做完了 你就是有做到這個"信"了 若是這樣你仍然是絆倒在行為上 這個信 本不在乎你的行為 也不在乎儀文 而是發自內心的改變 認錯悔改 向善 效法基督 因這樣而得到那律法上的義 而結出屬靈的果子給神 這樣的信 才是真正的因信稱義 ----------------------- 約翰福音 15:16 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 叫你們的果子常存,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什麼, 他就賜給你們。 羅馬書 7:4 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 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 提多書 3:14 並且我們的人要學習正經事業(或作?要學習行善),預備所需用的, 免得不結果子。 歌羅西書 1:10 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 漸漸的多知道神; 一個滿了嫉妒紛爭的弟兄 會結出好果子給神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95.216 ※ 編輯: springxx 來自: 118.168.95.216 (07/20 01:14)
yuho2009:最後一句說的真有道理 我也要提醒自己更加努力 07/20 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