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unicht (請叫我優布匠~~>///<)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投票地址有人知道嗎?
時間Sun Aug 28 03:08:35 2011
既然有人要我保持邪惡勢力領袖的風範,那就來使壞吧。
想要享權利就要盡義務,不填版友名單就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不填名單就算去
連署投票,在計算票數的時候照樣把你的那一票剔除,有投等於沒投。
義務已經低到不能再低了,我們又不審查發言內容,那怕你只是推一個"+1",只要
時間點符合標準就給過,根本沒有技術性的阻礙;版主候選人資格審查也是,你只
要寫得出看起來像政見的文字出來,也就給過,還沒出現過不准參選的前例。
真要照某人說的那種不入流的陰謀論,我大可在這兩關卡掉某些人,繼續用接管辦
法管理,新版主沒出來煩惱的也不是我,是在水桶裡那些不知要關多久的那些人,
也不用找個代理版主出來,還讓這些人可以出來批評我們卸責。
對於可以很大聲的說出我不想填名單,快給我生個版主出來的人,我的回答很簡單
:要讓自己的權利要賴著不起床,別怪我沒叫你。
再好心提個醒,連署機的標準是上站兩百次、文章兩百篇,註冊六個月以上,劣文
兩篇以下,那個標準也不是我訂的,是以前就訂在那的標準,找我們抱怨是沒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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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70.133
推 dans:有種社運流氓再現的既視感 想必議長會很喜歡這樣跟刁民盧 QQ 08/28 11:53
→ Trunicht:我才不是什麼社運流氓,我是顢頇官僚XD 08/28 12:05
推 dans:前一句又不是在說你這篇文 QQ 08/28 13:08
推 slang:先推第一句 XD 08/28 15:11
→ BGirlAlu:第一句讓我好有感覺呀~恩~ 08/28 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