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公告] 板規一補充
時間Wed Sep 14 16:36:19 2011
※ 引述《windcanblow (戲謔人生)》之銘言:
: 個人事務歸個人,基信板發言歸基信板
: 一個使用者在板面上的發言只受板規最低限度約束
: 而不該受另一人的意志與喜好而干涉
但很顯然今天的問題是兩個使用者互相干涉的情形
: 任一使用者在基信板的發言權應是等同的
: 若BG覺得備受威脅,也必須要對方在基信板上
: 作出過度越界言論時,才能申訴板主處理
: 我個人是願意相信BG所陳述的一切
: 並且同情她的遭遇,也希望她得到幫助
: 但我認為這件事情只能以個案處理
: 而不是透過板規增修
: 因為這條板規的問題遠超過它的益處
我不這樣認為 我認為個案處理比起板規增修更糟
因為板主無可能去花時間驗證 僅只能憑自己的心証
如果板主可以「心証」然後選擇個案處理
那無疑將來板主可以「個案處理」更多類似的檢舉
因為的確 我必須說 tyhoon 並沒有違反任何板規
沒有這條板規增修我就個案處理他
那麼將來板主勢必可以個案處理更多相同類似的情況
從這觀點來看我之前提出 u大對二檔的檢舉
u大認為他是無神論者 用神連結是一種挑釁
-> 但很顯然這一樣是個案
因為二檔並沒有用明顯的字句去回應 u大
更何況如果二檔的的確確是一位基督徒 他對你用神做連結
這無法成立你所說的「對你是一種挑釁」 因為他的確可以聲稱他沒有這樣的立意
這樣一來 你的檢舉就會變成「這冒犯到我」「這讓我感受不好」
那我會在這邊事先聲明 沒有這樣的補充板規 我將無法受理這樣的檢舉
: 一旦這樣的板規上路
: 任何人都可以在板面上拒絕他人回應自己的文章
: 而使自己的言論免受他人評論
: 任何團體也可以集體拒絕讓某人回應
: 造成因人廢言跟排擠的現象
: 我覺得潑在板面上的文章就是要被公眾回應的
但這很顯然有認知上的差距
就我的觀察 的確現在的許多網路上的紛爭
都是源於這個認知上的不同
有很多人就只是想找相同看法的人取暖一下而已
: 如果一個人只是要潑給特定人閱聽,可以寫blog
: 或是在個板進行這樣的私下交流
: 而不是潑在板面上卻希望能禁止某些討厭者的評論
: 我個人也是不太喜歡某些使用者回我的文章
: 但停止討論的權利是在我自己手上
: 我可以刪文,可以無視,當他不存在
: 不過我是無權干涉對方發言的自由
: 除非他越界而觸犯了某些事,比方說人身攻擊或謾罵
: 所以,我不清楚這種奇怪的板規對天主教板產生什麼影響
: 但我可以預見這樣的板規在基信板將產生負面效果
: 今天BG面臨的是特殊騷擾案例,應當以特殊事件處理
: 甚至可以交付組務單獨調查,以達到實際效果
: 但藉由增訂與移植板規就不是很妥
: 我也不信任任何板主有辦法作到公平公正
ㄜ… 我是認為你不信認板主能夠公平公正
就更不應該支持讓板主個案處理
個案處理就完全是板主說了算了
: 去判定誰的言論對誰是騷擾,或只是個人意見與評論
: 唯一之道是視這裡為公眾板面
: 在此發言的,任何人都有回應的權利
我以為這條板規是「所有人都有回應的權利」也是「同樣擁有拒絕回應的權利」
先寫到這邊好了 之後還有意見歡迎提出
那末三天以後對這條補充板規投票好了
如果投票沒過 那末一樣就回到組務的代管板規
那將來我的標準就會是有無明顯有侮辱意思的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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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69.165.70
→ hermitwhite:或許windcanblow指的個案處理並不是說在BG這次的情況 09/14 16:40
→ hermitwhite:中板方應真的去處理tyhoon這個人? 09/14 16:40
※ 編輯: pokky 來自: 202.169.165.70 (09/14 16:55)
推 visorkk:不用 在站規應該有不得違反我國法律之類的條文 09/15 03:04
→ visorkk:如果b可以蒐集完整資料給你 證明t這個帳號就是某人所有 09/15 03:05
→ visorkk:而且該人確實對他有騷擾的行為 那在這邊的行為你也確認是 09/15 03:06
→ visorkk:整體騷擾行為的一部分 那你確實可以個案處理 09/15 03:06
→ visorkk:這三個環節中還有一點補充 也就是這個騷擾行為是否犯法 09/15 03:07
→ visorkk:您可以從性騷擾防制條例跟強制罪的要件來檢查 09/15 03:08
→ visorkk:基本上 您要處理這個個案 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09/15 03:09
→ visorkk:至於把提案跟去留連結 或是指責偷渡天主教版規 恐怕都流於 09/15 03:10
→ visorkk:意氣 09/15 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