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GirlAlu:「虛擬世界的騷擾依然是足以構成當事人的精神壓力」-同意 09/14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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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2.84.33.22
這個問題很簡單的概念
就是是否構成騷擾行為??
而所謂的騷擾行為在法律上不是建立在客觀的立場上
而是建立在主觀的意識上
例如性騷擾 並不在於是否真有多大尺寸的肉體接觸
而是在一方認為另一方的行為造成了本身的不悅不舒服
這樣的情況下就構成了性騷擾的要素
當然這必須要有事先聲明 必須要先以聲明來清楚的表達自己的立場界線在哪裡
虛擬世界的騷擾依然是足以構成當事人的精神壓力
那麼在當事人透過公開聲明或是向版主申訴轉達之後
自然公權力( 版規 )應該保障當事人免於恐懼的自由
就像我這次被水桶 是因為我公開聲明一個國民黨黨工長期騷擾我的文章
在我的文章中推文( 我說人家是黨工該S 可不敢否認~~名片都在手上呢 )
而我在聲明之後該人物依然進行推文
我為了拒絕一個不受我歡迎的人物的推文而被水桶
這就是原來荒謬的版規.............
不去處罰騷擾方而去懲罰當事者
每個人都有權力拒絕不受歡迎人物跟自己的討論
最少最少 在自己的文章推文之中 可以拒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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