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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之銘言: : ※ 引述《windcanblow (戲謔人生)》之銘言: : : 如果BG有辦法提供明確的證據,你可以禁止tyhoon在本板發言 : : 另外 : : 我覺得你根本性地誤解了BG對你的請求:她是希望tyhoon從本板消失 : : 而你只能給她一個「tyhoon不能回你文章」的處理 : : 反倒不如我所說的,拿到具體事證,個案特別處理,一勞永逸 : 我不能同意這種作法 : 要 tyhoon 不能夠在基信板發言更於法無據 : 因為他並沒有違反板規 目前在代管,你也沒有提出所謂代管期間板規 所以根本沒有一個板規可以被違反 我想你指涉的板規,應該是前任薩德到Springxx一脈相承沒什麼變動的板規 我跟你說,這些板規早就夠用了。 : 而且你說的具體事證 很顯然並不構成我能依照板規處分他的理由 : 況且 要具體到多具體?要兩造對質?要法院判決? : 至少這都超出一個板主的職權 很簡單,只要BG有辦法提出tyhoon在現實生活中騷擾他的事證 證明她所說的不假,就可說是具體。 板主裁決一個水桶只需要板友提出證明,這有超過他的職權? : : 這種事務本就不需要經由板規處置,或是有板規明訂才可以處理 : : 今天一個人犯法了,他在板面上說「我又沒違反板規」 : : 警察就不能把他抓走嗎?板主就不能禁止他繼續進行法律不允許的事務 : : 即便那是板規沒有規定的事情嗎? : : ptt站規都不能違反國家法律了 : : 一個可以被實證的騷擾犯還需要板規去明訂嗎? : 即使他真的是一個騷擾犯 : 我們國家的法律最多也只能禁止他去騷擾這個人 : 或者說罰錢、拘役等等 : 但不能禁止他上批踢踢 : 禁止他在基信板繼續對 BG 進行騷擾我認為是合理的 : 但禁止他在基信板對其他的版友發言是過當的 : 如果假定他在基信板就只是要騷擾 BG : 這樣的規定相信就能達到 BG 板友的要求 第一 今天tyhoon只是推了一篇根本不是BG發的文 BG就有這樣的反應 請問你這種板規是有什麼用?有呼應到BG的訴求嗎? 有幫到BG嗎?tyhoon甚至不是推在BG的推文底下 你的板規對於tyhoon的發言毫無拘束力 那這樣還遑論「相信可以達到她的要求」? 第二 法律上的禁制令甚至可以限制當事人不得接近受害者多少距離 所以我認為若真可判定tyhoon是個騷擾犯 那麼板主自然可以裁決禁止他進入受害人BG活動的基信板 : 如果 BG 有辦法提出證明 我會直接建議他提告 : 而且我會告訴他提告的流程 還有一些做筆錄實務上該注意的事項 : 但我的確一開始就是在 BG 並沒有有效證明的前提下寫這個補充 : 如果有所謂的有效證明的話 直接告他一定會是最快最有效的方式 我想你一定很想知道,什麼樣的板規可以用來處理這樣的狀況 底下有兩條很好用的: 如經板主判定惡意鬧板,以各種形式造成板務推行困難者,得以劣文處置或水桶半年。 如經板主判定惡意鬧板,以各種形式刻意製造混亂,破壞和諧者,得以劣文處置或 水桶半年。 我們要先知道騷擾犯的一種特徵,有時甚至是讓對方查覺到自己的存在, 就已經達到他的目的;他也不需要特別有什麼犯行,就是讓受害人知道他 還如影隨形,產生心理陰影,這樣他也爽,證明他在對方心裡有地位,就 會有成就感。 所以你增訂的板規並無益於受害者(假設此案為真)。唯一的辦法就是讓加 害人完全從受害者生活圈隔離。 那麼tyhoon的權益在哪裡?這也許是你所猶豫的。但他需證明他來這板上 ,有除了「BG在這邊」的理由以外,還有其他與基信板相關的目的;那麼 你才有去捍衛他在板上權益的意義。 就我所知tyhoon在板上並沒有發言過,就BG所言,他只是三不五時跑來基 信板跟她宣告自己還在她身邊,僅此目的。 如果是這樣,那麼tyhoon跟惡意鬧板者無異。自然適用已有的板規。 如anjou所言,人應擁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縱然我不甚認同他的立場 但造成板友的心理恐懼,即為鬧板 卻是明顯可為共識的事實 只要有明確的事證,就有現成的板規可以應用 何必去移植別的板規,而且還沒什麼用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139.193.20
BGirlAlu:tyhoon在知道我會上基信版之前,從來沒來過 09/14 22:12
BGirlAlu:後來薩德選版主的那陣子我常上來,他就跟著會看 09/14 22:12
BGirlAlu:我拒絕他 逃離他之後他曾說過:「不可能的,你不可能離開 09/14 22:13
BGirlAlu:基信版的,因為那是你生活的一部分」 09/14 22:13
BGirlAlu:他講那句話是要回應我 不可能斷絕所有關係 09/14 22:14
BGirlAlu:說真的,光聽到那句我就愣得好怕 09/14 22:14
BGirlAlu:為什麼他可以這麼了解我,為什麼我逃不了? 09/14 22:14
hermitwhite:為什麼妳要在這裡承認自己的弱點給他看? 09/14 22:36
uka123ily:依據描述 他好像比徵信社還厲害 09/14 22:40
BGirlAlu:因為我忍兩年了吧 09/14 22:46
BGirlAlu:一直沉默也是被騷擾 09/14 22:47
BGirlAlu:忍著沉默有什麼用,我比較在乎的是...讓其他板友知道我的 09/14 22:48
BGirlAlu:處境,我有沒有說出"我很害怕" 他一樣都是騷擾我 09/14 22:49
BGirlAlu:而我一樣都是害怕,差別在於,諮詢板友 09/14 22:51
BGirlAlu:我不是寫給他看的,而是寫給其他版友看的 09/14 22:51
speed2:so你跟tyhoon是在ptt認識的?不然怎麼知道你是現實中的誰? 09/15 15:01
BGirlAlu:你知道那麼清楚要幹麻?你會幫我嗎?還是你只是來看戲的 09/15 20:43
BGirlAlu:想知道內幕 就跟我申請文件,一份3萬台幣 還要簽保密協定 09/15 20:44
BGirlAlu:我可不像你喜歡宣揚自己的隱私 放大自己的可憐 09/15 20:45
BGirlAlu:我這次寫這些 是有目的的 09/15 20:46
BGirlAlu:不然不會在版上忍了兩年都沒正式提出請求 09/15 20:46
speed2:因為你要本版幫你 但現在只有一面之詞 請他出來說明吧 09/15 23:09
untilnow:我猜BG完全沒有想要你幫忙的意思, 09/15 23:15
speed2:我也沒有要幫他 純粹希望她拿出證據 不然隨便指證 誰信? 09/15 23:21
untilnow:誰信就不關你事了..反正你不幫忙也幫不上忙 09/15 23:22
speed2:也不關你的事啊 不然你就去幫她啊 在這講這麼多幹麻 09/15 23:25
untilnow:我有沒有幫他也不關你事 那是我和BG間的事 09/15 23:29
speed2:那也是BG跟t的閒事 拿到板上要求板主幹麻? 09/15 23:30
speed2:現在版主加這一條版規...就變成這系列討論文了(攤) 09/15 23:33
untilnow:版主提出版規的 你自己去問他 09/15 23:35
C2C:你們兩個給我差不多一點 09/15 23:35
untilnow:樓上給我差不多一點 09/15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