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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eigemachen ()》之銘言: : : 總結來說,約翰一書要強調的不是一個認信了耶穌之後的「屬靈體質」,或是會不會、 : : 有沒有能力繼續再犯罪,而是信徒的當下:「現在」就是決斷的時刻,你現在要決定 : : 自己站在哪一邊,或許有人會不小心犯小錯,這部份我們可以為他祈求,但關鍵還是 : : 在於,「現在」開始要彼此相愛,不能再犯罪,否則就是屬魔鬼的。 : 2:18 出現"現在"νυν  這個關鍵字,強調末世已到,是重點沒錯, : 2:6   出現"持守/居住/持續"μενω 這個關鍵字,從2-5章共出現18次, : 例如: : 2:6 人若說他住(μενω)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 2:27 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μενω)在你們心裡,並不用人教訓你們, : 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 : 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 : 2:28 小子們哪,你們要住(μενω)在主裡面。這樣,他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 : 當他來的時候,在他面前也不至於慚愧。 2:6 人如果說(現在分詞)他住(現在不定)在主裡面,就應該照主所行(aor, 歷史上的既成事實) 的(現在)去行... 你可以把他解釋成「人如果一直說他一直住在主裡面」,畢竟如果人一直說他一直住在主裡面, 結果還是一直犯罪,那他所說的也不會是真的。 但這句話其實只要發生一次就夠了,只要你說過一次,卻沒有作到,那就中獎了。 所以作者強調的其實是當事人(如果有)說的那個當下。他並不在意這件事情發生過一次、兩次 還是從多久以前發生到現在,他講述的是一個說話時間位移到當事人說話的當下時間點: 如果你正在說你正住在主裡面,你就應該... 2:27 比較有趣: 2:27 你們從主所受(aor, 歷史既成事實)的恩膏常存(現在式)... 這恩膏是(現在式)真的, 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aor, 歷史既成事實)住(現在式)在主裡面 單純看第一句,「你們過去歷史上確實從主所領受的恩膏存在」,現在進行或表示時間上 持續性存在都有可能,但緊接著 2:28 的原文,有一個「現在」,是中文沒翻出來的。 而這個「現在」點出了作者想要表達的時間緊迫性。 所以,比較合理的譯法是: 你們過去從主所受的恩膏是存在的(現在或持續都沒關係)... 他是真的... 而且你們要按照 它的教訓(現在)住在主裡面,現在,小子們那,住在主裡面吧(現在式祈使句)... : 同樣是重點關鍵概念,我不敢只取其中一點來理解全部經文,寧願先考察再判斷 : 何時強調"現在",何時強調"居住"/"持續"的概念。 : 在我找到更多線索足以判斷兩說法優劣以前,我先不更深入評論你的看法。 : 我比較傾向使用"現在"衍生的"常態事實"表述你講的狀況, : 不過我並不打算對此書中所有的"現在進行式"在"現在"與"進行" : 只選兩邊中的一邊來解釋 : 我在找有些對時態意義重點可能比較有線索的狀況,如現在進行式與簡單式並用。例如這 : 句"犯罪"先用虛擬語氣"現在進行式",再用虛擬語氣"簡單式"。 : 約翰一書 : 2:1 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 : 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 : τεκνια μου ταυτα γραφω `υμιν `ινα μη : `αμαρτητε και εαν τιs `αμαρτη παρακλητον : εχομεν προs τον πατερα ιησουν χριστον : δικαιον 這裡的兩個犯罪都可以是 aorist, subj,第一個是 2nd, pl ,第二個是 3rd. sg (NRSV 的翻譯也是採用該解釋),而不一定是你說的,一個是現在進行,一個是簡單式。 aor 是歷史事實,而 subj 是假設語氣,因此,aor, subj 可以這樣解釋: 表示一個假設的、但如果確實發生,會真正更動歷史,造成不可抹滅事實的行為 所以,作者寫信給信徒,是希望他們不要笨到去犯罪(假設性但有可能成真,而且成真 的後果不可想像的行為),但如果有人真的犯了罪(假設性但有可能成真的行為),至少 我們還有一位中保。 接下來是描述這個中保和信徒的關係: 你可以看到 2:3,5 兩節都使用現在式的 subj 來描述一個可能的情況/假設,而 2:4,6 兩節則用現在式來表示跟這一假設言行不一的狀況。2:7,8 點出了這封信的用 意,因為現在開始,黑暗已經過去,光明要開始顯明。如果接上前面所描述 2:27,28 的語意,這一章的內容就更明顯了: 現在是黑暗消逝、光明來到的關鍵時間,作者寫信給信徒,是希望他們不要犯罪 (假設、未發生),因為過去信徒所領受的恩膏確實是真的,所以小子們,現在開始, 住在主裡面吧,不要言行不一,不要說自己住在光明裡卻仍然憎恨弟兄。 如果作者所寫的對象是已經在犯罪,而且一直在犯罪的信徒,那麼 2:2 就不能 使用 aor. subj.因為那已經是歷史事實了,無關呼假設。而 2:3,5 兩節的現 在假設語氣也完全失去意義了。 2:1 作者寫信給人,是希望他們或許可以不犯罪(aor., subj), 2:1-2 如果有人不幸犯(aor., subj)了罪,那麼他們在父裡還有一位為天下人的罪做 了挽回祭的中保 2:3 如果我們遵守(pres., subj)他的戒命,就應該認識他 2:4 如果人(現在)說他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命令,就是說謊的 2:5 凡是(現在)遵守(pres.. subj)他的道的... 2:6 如果人(現在)說他正住再主裡面,就應該照主所行的去行 2:7 親愛的弟兄阿,我現在所寫的,不是新的命令,而是你們從起初所接受的舊命令 2:8 再者,我現在所寫的是一條新命令,因為黑暗(現在)過去,真光(現在)已經照耀 2:9 如果人說自己(現在)是在光明中,(現在)卻還恨他的兄弟,一直到現在他都還是在黑暗中 : 不過認知不同的語意,也可解釋成不同的時態強調重點,不一定會有明顯結論就是了。 : (例如理解為兩個時態意義不同: : 不可以"習慣於"犯罪,所以"偶然某次"犯罪,就要趕快向耶穌基督認罪。 : 或是: : "現在"不可以犯罪,如果"有"犯罪,就要趕快向耶穌基督認罪。 : 或是兩者意義都沒明顯差別: : 不可以犯罪,如果犯罪,就要趕快向耶穌基督認罪。 : ) : : 如果把整本書裡面所有的「現在」都翻譯成「一直」,那這個當下抉擇的張力整個就弱 : : 掉了。 : 目前還沒人主張"把整本書裡面所有的「現在」都翻譯成「一直」", : 這個議題就找有這個主張的人去討論吧。 : 如我以前所述,此狀況若讓我太失望的狀況下,我也不願回覆了。 我本來就沒有主張權本書裡面的現在式都應該全部翻譯成「現在」,而不能翻譯成「一直」 這個議題就找有這個主張的人去討論吧 如我以前所述,此狀況若讓我太失望的狀況下,我也不願回覆了。 -- 宗教是個人與他自己的孤獨相處的東西....因此,宗教就是孤獨, 如果你從未孤獨,你就從未是宗教的! A.N. Whitehea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12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