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ringxx (天下布武)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問題] 關於獻祭and基督
時間Mon Oct 10 04:21:25 2011
※ 引述《jghs121 (小步盧)》之銘言:
: 本人對這個問題思考許久,非反串,希望版友解答
: 舊約的人拿祭物獻祭給耶和華(殺動物當作祭品)是因為人犯了罪,所以要用祭物的死,也
: 就是血來代替人的罪,替人受死。例如殺羊羔,牛犢等等。
: Q:這段論述是根據聖經上哪一點得知神要祭品來代替人受死?
: 到了新約之後,耶和華差遣耶穌降世,為人的罪受死,成為永遠的活祭
: Q:祭品已經獻上,神已經赦免人的罪,但為何前提是接受耶穌的人才能被赦免?(理當來說不
: 是已經為全世界的人死了嗎?)
: 有勞,感謝!
這祭是為立約所流 這約是新約
這約是也藉著羔羊的血 而有效力
因信稱義 是一條叫人得生的律法 透過立約 而生效
所立的就是新約
立約雙方 是神與人 中保是主耶穌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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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8.74.88
※ 編輯: springxx 來自: 111.248.74.88 (10/10 05:28)
推 TimeLeft:為什麼藉著羔羊的血就可以有效力? 10/10 22:16
推 C2C:那是一種譬喻法,是說藉著耶穌的死亡就可以有效力啦 10/10 22:47
→ springxx:希 伯 來 書 9 章 可以看一下 10/11 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