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unicht (請叫我優布匠~~>///<)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情報] 台灣:同志樂見立法 牧師反對合法
時間Fri Oct 21 17:34:16 2011
※ 引述《windcanblow (戲謔人生)》之銘言:
: ※ 引述《Trunicht (請叫我優布匠~~>///<)》之銘言:
: : 這個法案不錯,我說過,同志結婚我一定反對,婚姻是聖事,怎可給予同志。
: : (玻璃需要的是接著劑)
: : 不過民事結合我倒是很贊成,反正你賺的錢要留給誰是你的自由,反正同志生不出
: : 下一代,錢不是留給親戚就是被政府充公。
: : 反正法律名詞不用婚姻就好(我真是好說話),我認為這充分了表達,歧異但平等
: : ,各取所需不是很好嘛?
: 就基督信仰而言這樣的態度是可以被接受的
: 但是婚姻也不只是基督信仰下的產物
: 人類伴侶間的結合抽離宗教後便無關聖事
: 只要是人都擁有婚權
應該是只要是人都有跟異性結婚的權利,
我只是認為不要妄求本來就沒有的東西。
不過我覺得討論這個議題是鬼打牆,支持的支持,反對的反對。
讓我們遵照民主原則吧!
: 所以若Trunicht認同這樣的法案
: 就應該推動基督同志不可結婚的運動
: 讓宗教的歸宗教,以免有越俎代庖之嫌
我是在替後代子孫著想,同志的後代在哪呢?科科。
: 至於接著劑無論異性戀與否都很需要,性福是婚姻美滿的重要一環
: 但聖經上面似乎沒提到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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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生而平等,所以每人的人權都等量。2.因為是相等的,所以可以量化。
3.既然可以量化,那就來數人頭吧。
1. 人可數: Xi≡人(第i號),F(Xi)≡第i號人的人權函數
2. 人生而平等: 對於每一個 i, F(Xi) = c = 常數
3. G({Xi})≡人權總值: G({Xi}) = ΣF(Xi) , Xi為{Xi}之元素
4. 由2.: G({Xi}) = c|{Xi}| ,正比於 |{Xi}| = {Xi}元素量,即人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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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0.101.89
→ Quizs:同志能結婚人類就會滅種? 10/21 17:37
→ Trunicht:不,是同志終究會滅種,幹嘛結婚。 10/21 17:44
推 windcanblow:終身不孕者也幹嘛結婚呢..反正會斷後 10/21 17:55
→ speed2:滅不滅種 應該不是這裡要討論的吧?(疑) 10/21 20:28
推 someoneelse:結婚也不一定要生小孩啊 幹麼不讓他們結 10/22 00:25
→ someoneelse:那只是一個儀式性的東西吧 得到又會怎樣呢 10/22 00:26
→ XSZX:遵照民主原則?可我總是看到大多數的人同意,然後一小票自稱 10/22 20:23
→ XSZX:是基督徒的人在那抗議反對,如果你真的如你所言的,那請你譴 10/22 20:25
→ XSZX:責這些違反民主原則的人吧! 10/22 20:26
→ Trunicht:哪來的大多數人同意?網路上萬人響應無人到場的那些人嘛 10/22 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