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thTurtle (恩典)》之銘言:
: ※ 引述《gakuto (鼯鼠五技而窮唯有可愛無)》之銘言:
: : 那我大概知道了
: : 那就是一開始定義的不同吧
: : 只能說你指的大部分人
: : 只把自由意志 分為 有自由意志跟無自由意志兩種
: : 所以才會變成 要嘛 有 要嘛 沒有
: : 簡單來說 就是類別(間斷)變項這樣
: : 而我的自由意志 是連續變項 因為我覺得 每個個體自由程度 會有所不同
: : 所以覺得用連續變項比較合理
: : 不然只用類別變項就很像只把以下的事情分為有/無兩種 你不會覺得不夠嗎
: : 這社會只有分公平 不公平
: : 人只有分好人 跟不好的人
: : 錢 只有分 有錢 跟沒錢的人
: 我想關鍵的地方在於, 你覺得強調「自由度」有程度的差別, 具有什麼意義?
: 這裡有兩個問題, 希望你能夠回答我一下:
: (1) 自由度要如何評量?
: (2) 自由有程度差別的這件事能夠解釋什麼事?
(1)若要可以評量 才能定義該名詞 那世界上很多抽象名詞都無法定義了
例如 你喜歡一隻貓的程度 跟你喜歡你老婆的程度 無法區分
因為喜歡無法評量
(2)若是自由程度非常低的人,他即使做出了決定
因為他的決定可能被先前物理狀態影響99.9999999999999999999999%
這樣我認為他並不需要為他犯錯負責
因為他有99.9999999999999999999999% 不是能控制的
這也是我最初衷想討論的話題
就是如果他已經幾乎不能自己控制他做的決定
只有區區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可控制的情況
那他犯的錯不應該算罪
: 就我的理解, 在自由意志的議題中, 所關注的重點在於,
: 人的行為是不是完全由內在或外在的物理狀態所決定。
: 在神學討論中的自由意志問題則是另外一個, 即,
: 在神全知全能的條件下, 人的行為是不是完全由神的旨意所決定。
: 換言之, 自由有沒有程度並不是關心的重點,
: 關心的重點一直在於人是不是「有」這樣的自由(無論大小),
: 因為如果沒有這樣的自由, 接下來會有的便是道德責任等等的問題。
對,但是若只有區區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可控制的情況
那他犯的錯也算罪 那他不犯錯的機會根本比中樂透還低。
: 如果你要類比, 我想用有錢沒錢並不是很恰當,
: 比較類似的可能會像是, 一個電路上面的電流, 就算它可以有程度大小,
: 但假如它的設計上我們關心的只是它「有」還是「沒有」電流通過,
: 那麼我們的區分還是只分為「開」與「關」。
: 因為開關才是我們所關心的重點, 而不是多大的電流通過。
: 同樣地, 在自由意志的問題上面, 人有多自由不是關心的重點,
: 重點是有容許行為者自己影響力的這個「開關」, 究竟是打開的還是關著的,
: 自由有什麼程度這個問題並不是很重要。
既然定義不同 那就沒辦法討論下去了。
只能說 我關心的更多更細緻一些
因為我的定義 除了 可以同時表示 有/無自由意志
並且在有自由意志的情況下 還可以進一步表示其自由程度
也就是 可解釋的部份比光只是 有/無的 你的定義 還多
(你可解釋的 我的也可解釋 有或無 只要非0就算有 0就算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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