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UCLA0326: 05/17 03:41
※ 引述《IAmAwesome (Awesome)》之銘言:
: 馬太福音 5:20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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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講到他來是要成全律法,講到人要遵行誡命
: 接著就開始具體的講論,到底什麼是勝過法利賽人的義,什麼是完全
: 他的格式都是 你們聽見(法利賽人的教導)...只是我告訴你們...
: 馬太福音 5:21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
: 受審判。』
: 根據鍾馬田的說法,這節經文是法利賽人把兩個教訓列在一起
: 十誡有不可殺人,民數記提到殺人的必被治死
: 民數記 35:31 故殺人、犯死罪的,你們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
: 但兩個是不同的,十誡的不可殺人指的不只是實際上的殺人
: 因此法利賽人透過民數記對實際殺人的教導去解釋十誡,就把十誡的要求降低了
: 但關於這點,我是真的不知道舊約哪裡可以看出十誡的不可殺人是像耶穌教的那樣
: 感覺法利賽人應該沒有解錯舊約,只是耶穌提出了更高的標準
這裡法利賽人的不可殺人指的是應該只有表面功夫 但內心卻想殺人
因為神的律法源於愛
因為愛人 所以不殺人選擇原諒
而不是因為守律法就可以進天國
十誡也是如此
並不是遵守了十誡就好了
而是從愛出發 會自然而然的遵守十誡
我想不是耶穌提出更高的標準 而是耶穌把原本的標準講出來
不是僅僅只要不違反律法 就能進天國
感覺遵守律法的 就像背考古題的 而成全律法 則是真正的了解
不知道這個比喻有沒有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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