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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姊妹遭團契弟兄性侵犯 教會處理手法引爭議   蔡華光 / 基督日報記者 2012年05月30日07時15分 (PST)   香港媒體近日報導一宗涉嫌有基督教工商團契的弟兄強暴其下屬兼主內姊妹的 案件。案中受害人公開控訴教會處理手法不善,引起教會內外的眾多輿論。 主內媒體《時代論壇》於27日刊出強姦案受害人K姐妹的文章。K姊妹親述事件的經過 ,去年她的上司邀請她隨香港的一個有名的基督教組織前往台灣參與一個基督教 國際會議,在回程前一天,這位弟兄在旅館強暴了她。她聯繫了這位弟兄的牧師 和師母,牧者都遊說她不要報警,只是再三推搪說「會為這事禱告」、「等候上帝 的指引」等等。K姊妹還被即時無理解僱,在雙重打擊下, 患上了創傷後遺症和輕度抑鬱。 K姊妹表示,「不認為教會有權力和能力處理刑事罪行」,對於教會牧者的處理手法 ,深感憤慨和失望。現時她已經放棄牧者的輔導,主動尋求專業社工的協助, 並循法律途徑追究事件。 《時代論壇》28日報道,香港國際全備福音商人團契總監陳世強律師在回覆查詢時 ,承認涉案人士是該團契成員。陳世強近數月有份參與跟進事件,他表示事件已是 法律的問題,而非單單教會能處理;而對於單方面的指控,他們希望保持低調。 對於教會處理性侵犯事件的手法是否有可反思之處,陳世強亦婉拒回應。 陳世強說,女方是受害人,陳世強自己以及有份處理事件的教牧長執會繼續為女方 心靈得醫治代禱;至於男方,他們希望他能悔改。但據陳世強了解,強姦案是在 台灣舉辦的商人團契活動結束後發生,而該男信徒亦已被逐出全備福音商人團契。 陳世強說,事件似乎更複雜,涉及金錢問題,而男方亦已報警。 定居美國的基督徒評論家張國棟則發表《為甚麼教內的性侵犯受害人有理由尋求法律 途徑來取回公道? 》一文,提出教會內部發生「性侵犯」事件的解決方式之聖經依據 ,直指一些牧者針對性侵犯事件不要張揚、不要尋求法律途徑的意見「錯得很離譜」。   香港教會更新運動與時代論壇則計劃於6月28日合辦「如何處理教會內的性侵犯個案」 教牧講座。講員有處理性侵犯個案的社工機構風雨蘭總幹事王秀容女士與香港教會 更新運動總幹事胡志偉牧師。 版權聲明:本文版權歸基督日報所有。未經基督日報授權,任何印刷性書籍刊物及 營利性電子刊物不得轉載。 歡迎非營利性電子刊物轉載 ,但須註明出處及鏈接(URL): http://www.gospelherald.com/news/gen-19525-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6.86.27
hcarly:這個教會很糟 身為教會有權炳的竟然想讓這事就這樣結束 06/02 21:42
hcarly:神豈不是厭惡罪的嗎? 怎麼可以不讓犯罪的得到審判 06/02 21:43
hcarly:不讓姐妹報警只是禱告 神是沒生給當牧者的大腦嗎?? 06/02 21:43
hcarly:在我看來牧者只是怕事件會影響教會和自身的名譽 卻忽視了 06/02 21:43
hcarly:神真正厭惡的是什麼 也請大家為那位姐妹禱告 06/02 21:43
Pietro:為什麼男方有報警?自首? 06/02 21:48
Chengheong:有時候真相未明前還是不要亂論斷。 06/03 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