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toz (英奎)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問題] 關於聖經對離婚的看法
時間Wed Jun 6 16:07:40 2012
※ 引述《sparkfire (星火)》之銘言:
: 這是在一個外國的網路上看到的
: 有很多的家暴受害者 憑著上帝一句:我厭惡離婚
: 而不願離開施暴的另一半
: 上帝會因為兩個人不遵守結婚時所立的誓約而厭惡離婚的人?
神看重『約』,這當中包括祂跟人的立約,還有人與人之間的約
新約、舊約,就是本『約書』,講的是祂從創世與人的關係、立約
對於人的教導,祂是守約施慈愛的神,祂也希望我們看重立約這件事
人在祂面前立下婚約,也是祂所看重的,並祂所喜悅的
: 瑪拉基2:16: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休妻是我所恨惡的.
: 聖經不鼓勵離婚. 耶穌說, 沒有人可以分開神結合在一起的人.
: 可是根據我的理解, 聖經裡面只有一個離婚的正當理由, 那就是另一半不忠.
: 耶蘇又說: 不要抗拒惡人;反而無論誰打你的右臉,連另一面也轉給他。(馬太5:39)
: 可是, 如果另一半有暴力傾向, 在精神上和肉體上傷害配偶, 甚至有可能構成生命危險,
: 那還要忍耐嗎?
在前面說的,休妻的問題,法利賽人曾拿這問題問過耶穌
耶穌的回答,清楚明瞭的說明了,人休妻是因著人自己的緣故
摩西當在那時頒佈有條件的休妻辦法,但並非 神本身接受這樣的事。
聖經有很多教導,在使用跟看法,有分別的
1. 處境原則
2. 時空背景
3. 對於特定事情的教導
(以上的各種用法就不詳述)
對於離婚這件事,照聖經的觀點、基督的觀點就是不贊成離婚
但可以離婚,但是仍有些條件跟特例
家暴一定可以離婚、家庭的問題會影響生命安全,就離了吧
但聖經的教導上,離婚後,不贊成人再婚
在我們的法律上是離婚了,但在信仰中的立約,是永恆的
除非對方不在了(死了),那麼才可再婚
神會希望,若是可行就試圖挽回過去的婚姻與關係
他還沒死之前,妳就能等候,並且妳們的關係就還有機會改變
但前提是他願意改變、他已經改變了,妳們能重回過去的婚姻美好
這已經是另一門功課,信心的功課。
: 我的看法是: 歌林多前6:19: 你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
: 為甚麼不能多愛護自己一點? 畢竟自己也是神創造出的生命啊!
: 我跟朋友討論, 他說不僅要離婚 最好還要收集證據 告施暴者一發
: 不知道大家有什麼看法?
家暴不用考慮,除非妳個人還能在接受容忍,不然就不要等了
為了自己、為了家人各種考量下,就離開那個人的身邊
至於以後再不再婚,原則我前面有說了
但,考量還在自己身上,可以獨身也不錯,專心愛主
若是難以忍受獨身的生活,要再婚也是妳自己的考量
記住,不要離開神是最大的原則,我們雖會有苦難、軟弱
至於是不是要告他,這種事也是考量各樣情況跟兩人的關係
錢的問題,是否為自己首要看重的事?
若是個人毫無謀生能力,或者有幼小需要扶養,有其他經濟重擔
那可以重法律取得一些錢財,是保障跟保護自己的方式
但若他也沒什麼錢,甚至工作都不穩定,還硬要加重他的擔子
這不是一個好的主意,對方雖然不好,但我們的愛,基督的愛仍叫我們應該要愛他
刑責問題,人本該為自己犯的錯負責
要他負刑責也不是不好,但自己仍考量彼此的關係,教訓的目的是要他知罪
不是要他陷入永遠的懊悔與痛苦中,那是種報復,也毫無愛與憐憫在其中
離婚若已是對他最大的教訓,那在刑責或其他事上,或許可以放寬對他的控訴
愛、關心、體諒、同理心仍是最好的福音行為
to 原po:我知道不是妳遇到這樣的事,我只是用第一人稱比較方便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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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3.53.193
推 t0444564:推務實一個! 06/06 17:00
→ joehuang92:推!愛、關心、體諒、同理心 06/07 00:29
推 midnightsnow:推~~ 06/07 15:22
推 sparkfire:感謝認真的答覆! 06/07 18:33
→ pork:存心欺詐之下立的約還有必要如此迴護嗎? 06/07 20:56
→ ztoz:存心詐欺當然不需要維護,但同前面,不論何種情況立約神都看 06/14 02:37
→ ztoz:重,另外自己是否沒看清對方的目的,也是自己要付上代價呢? 06/14 0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