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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弟兄姐妹在關注這件事的後續呢? ※ 引述《sungyu31 (保守心勝保守一切)》之銘言: : 麻煩大了,令人頭皮發麻的事件確定成立了! : 新加坡的康希牧師以及五位同工被控三個罪名,這個新聞將對台灣教會帶來許多爭議。 : 本來;新加坡牧師不關我們的事,就算最後確定有罪,那也是新加坡城市豐收教會的困擾 : ,正如過去美國知名電視佈道家Jim Bakker、Jimmy Swagger 直接進監牢,都不會影響台 : 灣,康希的知名度跟影響力遠遜於他們,對台灣有何影響? : 影響可大了,先不說整個台灣教會今日走向受了康希牧師多大的影響,也不要討論這二年 : 他還持續受邀在台灣開大型特會,光是這個事件會引起的各種意見就夠頭痛了。 : 基本上;最少會有以下幾種立場出現: : 1.為他禱告,求主搭救他 : 這個立場當然就是「情感上;無法接受自己曾經肯定過的神職人員扯上法律罪名」,所以 : ;「我們不知道真相;就是為他禱告」,立場看來中立,不願評論,其實心裡很難接受, : 還是希望這件事不是真的。 : 2.挺他到底,相信這只是一些技術上的瑕疵 : 至少城市豐收教會肯定有不少這樣的會友,今天開庭就有百餘人到場相挺,這是完全可以 : 理解的,台灣也會有很多曾經信任過他們的人情義相挺,認為頂多是作帳不符政府法令, : 絕無中飽私囊的事。 : 3.相信這是魔鬼的攻擊 : 所謂魔鬼攻擊會有二種版本,第一種就是「他確實挪用公款」,這是魔鬼攻擊,第二種就 : 是,他不是這種人,被起訴是魔鬼攻擊。會這樣想不奇怪,因為「魔鬼攻擊」非常頻繁地 : 出現在當代很多基督徒面對真實世界的固定思維。 : 4.幸災樂禍 : 康希以及何耀珊的爭議為時已久,從背後神學的偏差到何耀珊演藝事業的扭曲(本來是福 : 音歌手,後來實在看不出來了),太多基督徒對於台灣教會的盲目無能為力,這件事情想 : 必會讓很多「早就看不慣」的人自然產生程度不同的「幸災樂禍」情緒反應。 : 5.息事寧人 : 勸大家要有愛心,牧師也是人,我們就為他禱告,神會帶領,這種四兩撥千金的態度在以 : 往發生類似事件的時候就經常出現。 : 也就是說;在台灣基督徒當中一定會有言論發酵,所以標題說這是「不能不評論」的事件 : ! : 沈重,應該是此刻台灣基督徒的共同心情。 : 任何一個神職人員有這種爭議都是很令人難過的事,其實事件本身很容易處理;因為已經 : 進入司法程序,新加坡政府在廉潔上享有盛名,這件事從2010就開始調查,如今這樣收網 : ,當然對當事人打擊很大,但是既然開庭,就是「法律問題」而不是「宗教問題」。 : 只不過;令我們為難的並不是法律問題而是相反的「宗教問題」。 : 從一個很簡單的邏輯來問:「台灣教會怎麼了?」為甚麼美國大牧師入獄當年掀起的驚濤 : 駭浪離我們如此遙遠,這次的一個新加坡社會事件卻讓台灣教會灰頭土臉? : 答案很清楚,就是;台灣教會近幾年愈來愈走向「高舉人」的明星路線,尤其幾個大台北 : 的教會當年全力推廣康希,也為何耀珊背書,讓台灣教會愈來愈失去十字架精神而走向成 : 功,固然他們沒那麼常來了,但是;他的路線卻已經引進了,現在愈來愈多台灣教會結合 : 著「時尚」當然跟「康希經驗」有關,教會漸漸挪移帳篷,當然跟康希有關。 : 關鍵的問題在於:「我們真的認識他嗎?」 : 過去邀請一個講員雖然不必身家調查,但是至少會確定他的人品,這是需要時間察驗的, : 一個新加坡新興的基督教明星被引進台灣,有誰真正瞭解他?誰知道這個牧師後來更用企 : 業家的身分出現,他的妻子也從福音歌手邊變成藝人?這些質疑不是今天才開始而是一直 : 以來從未中斷,但是一直被引進者忽略,現在是不是到了該反省的時刻? : 一個神職人員捲進這麼龐大的金錢糾紛,如果我們還認為這種運作教會的模式是對的,下 : 一個出事的會是誰?很難說! : 如果這件事沒有讓台灣教會驚覺「教會趕流行」是會出事的,難道我們還需要更大的事件 : ?司法判決以前,沒有人可以說康希有罪,但是;那是法律觀點,從信仰來說;教會團體 : 怎麼會扯上金錢糾紛?當年亞拿尼亞夫婦只是「誇大奉獻數字」就以經共赴黃泉,從信仰 : 來說;這個案子本身是不可接受的,除非你認為教會本來就只是「財團法人宗教團體」而 : 不是聖潔敬拜神的聚集。 : 現在,我們擔心二件事,第一就是台灣教會領袖「撇清關係」,第二就是「集體裝傻」, : 大家默不作聲,低調以對(避風頭),當年何耀珊在舞台開始「辣」的時候,曾經有人問起 : 當初抬轎的教會領袖,大家就沈默以對,這次會不會態度如一?若是這樣,對信徒是最壞 : 的示範。 : 非常誠懇地希望教會領袖負起責任,接受輿論建議,對於引進康希與何耀珊,誠懇認錯, : 一路上許多基督徒善意提出警告,我們可以說當時不明朗,但是;現在回頭看;確實錯了 : ,如果到這個節骨眼還要說「又還沒定罪」,那真是硬凹了,因為我們談的不是法律問題 : ,而是「信仰良心」。 : 難道要等到確定有罪,當年帶頭的教會才要認錯?(那也不必了,因為法律都已經確認了 : )或是教會領袖已經有共識「不必認錯」? : 信仰的標準難道不是一直高過法律? : 尤其是在2010年政府開始調查後,依然邀請他來舉辦特會的教會領袖,更是需要勇敢承認 : 對會眾不夠負責,我們只是糊塗地跟著引進明星,而且是沖滿爭議的明星。 : 你說這是「落井下石」?不!這是最卑微的道德良心。 : 請問我們這些對於講台必須負責的人,我們邀請了這麼有爭議的一個人站在講台傳講神的 : 話,不必認錯?我們花了許多弟兄姊妹的奉獻,動員了許多人去參加他的聚會,現在這些 : 人從媒體看到這個事件,我們對他們沒有責任? : 康希有沒有罪,跟我們沒有法律關係,但是如果我曾經邀請過他來教會講道,我就要跟會 : 眾道歉,這是一種態度,跟康希有沒有罪無關。 : 若他有罪,當然要接受制裁,也要向神認罪,在神面前;我們沒有一個人比他更無罪,若 : 他最後無罪;還是要向神悔改他運作教會的模式,如果他都依照聖經,斷然不可能發生這 : 種事。 : 不是看笑話,是真的很沈重!每個教會領袖都會在今晚更深省察自己,更多對付自己! : 一個道歉可以結束的事,不要再折磨無辜的弟兄姊妹了,很多人信仰的路還很漫長。 : 轉錄自 劉三講古facebook -- 我 們 在 天 上 的 父 願 人 都 尊 你 的 名 為 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9.110.241.33
XSZX:這系列文一共只有三篇,而其他無意義的筆戰文確有N<大於10>以 09/07 10:11
XSZX:上的篇數,很明顯的反省別人<的宗教>很容易,而反省自己<的宗 09/07 10:13
XSZX:教>哪裡做錯了卻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務,一堆人寧願當駝鳥假裝看 09/07 10:14
XSZX:不見,掩耳盜鈴,自欺欺人...... 09/07 10:14
speed2:因為在他們之後會有新的偶像出現 就被遺忘了 09/07 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