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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ismy (陷入無盡的孤獨)》之銘言: : 其實, 不管那個系統,妄語,是摧毀修行的敵人, 特別是意念上的妄,比口舌上的妄要更為強烈, 心正意正語也正, 文章開始就出現這兩個字, 意味深遠 很久很久以前... "其實"很久很久以前... : 我一直很敬佩耶穌。 能夠流傳千年不滅, 除了人為的造成外, 絕對有值得傳頌的核心之處, 這應該不難理解 : 耶穌的博愛,再加上他能為世人犧牲流血的精神。 無我慈愛奉獻是普世宗教入世價值 : 要我真的去釘十字架我一定做不到, 不難理解, 做的到的人應該沒空出現在ptt, : 耶穌不只做到了博愛,甚至捨己為人,而捨的不只是血,還有命。 無我奉獻 : 歷史上大家認識的聖人當中,也只有佛陀與墨子能相比吧。 有名的聖人可能不多 無名的聖人不可數 如果眼光放在有名無名, 那就冤枉了聖人之義 : 但耶穌的命比他們苦多了...... 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 這道理去國高中找個學生問都可以朗朗上口, : 聖經中的神與聖經中的耶穌相較起來, 我挺懷疑你是否知道 聖經中的 神? 聖經中的 耶蘇? 還是你的認知都是建立在你所主張的人傳的聖經之上, 如果你的認知是建立在你所主張的"人傳"的聖經之上, 那麼你這些話的道理不就是建立在"人傳"的聖經之上, 那你要怎麼去透過聖經中的" 神"與" 耶穌"去比較呢? 可以請問你是如何比較? 之所以能比較,一定是有個基準, 可以請教你的基準嗎? 如果沒有基準,而能夠進行比較,會不會也算是一種才能? : 先不論兩者地位高低,單以情操及大愛來看,耶穌真的強很多耶.... 好有意思, 在先前的基礎下, 可以得到這樣的結論, 可以說來聽聽嗎? : 耶穌一直以來是我的偶像之一。 偉大的精神都是值得尊敬 如果要當偶像,可別流於形式, 做而言不如起而行,希望你是說到做到的人 ^^ -- 花蝶寄情 舞春光 青草翠木 自芬芳 居無定所 逍遙遊 九天雲霄 忘四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0.175.196
thismy:你先表明你的立場及看法,我再討論。 09/20 01:25
thismy:之前遇到一些人,討論到最後 發現竟沒有立場,浪費我時間.. 09/20 01:26
thismy:連一句「其實」都能延伸那麼多,真有意思啊.... 09/20 01:26
BPM88:被某種不知名的力量和歷史背景影響下,我必須推這篇。 09/20 06:57
loeawei:號稱國外做生意 身兼數版版主及引戰爭鬥 有人一天大概有 09/20 15:54
loeawei:72小時可用吧 話說回來解構sop流程其中步驟就是 當他人不 09/20 15:55
loeawei:發言時候 持續不斷自我延續他文發言內容 可保持自嗨及阿Q 09/20 15:57
loeawei:式的精神勝利法 09/20 15:58
ccclum:推! 謝謝分享知見。 09/20 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