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tos (麥子)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公告] 板規調整草案
時間Fri Dec 21 00:18:25 2012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標題: [公告] 板規調整草案
: 時間: Thu Dec 20 03:10:53 2012
:
我依照我寫草案的時候心裡面想的標準來回覆,這樣的標準也許也不盡完善,
如果有具體的建議,也請不吝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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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22.116.24.61
: 推 C2C:誰是板友, 誰是非板友?????????????????????????????????????? 12/20 11:42
: → C2C:先定義這個身份吧, 不然版規有意義嗎? 12/20 11:48
所謂的板友就是會觀看這個看板,或者會在這個看板發表文章的人。
不論是用 ID ,真實姓名,或者是其它的指稱方式,只要能證實對象是板友,
就適用於 a) 項,也就是被攻擊必須由本人來檢舉。
由於被攻擊者會觀看這個看板,也能在這個看板發表文章,表示被攻擊者,
有能力為自己提出檢舉,並不需要透過其它不相關的人代替提出檢舉。
為符合告訴乃論的精神,仍保留必須由被攻擊者自己檢舉的條件。
相對地,非板友即是無法證實為板友的被攻擊對象,由於其無法為自身提出檢舉,
故由其它看到不當發言之板友代為檢舉,以避免因被攻擊之對象無法提出檢舉立案,
造成有板友得以不斷發表不當且不必要的人身攻擊言論。
: 推 t0444564:會來看板的就是板友了? 12/20 13:07
: → untilnow:在這條版規之下,基督徒稱其他宗教的神為假神算不算攻擊 12/20 14:52
這條板規原則上仍然是「禁止人身攻擊」,因此不是人的對象,基本上不予保護。
如果攻擊的對象是其它宗教的信徒,則必須視當時的討論脈落而定。
若討論時已討論到該宗教與基督信仰之比較,且該批評為討論的內容或與討論相關,
例如以其信徒之行為作為依據,用以推論其宗教信仰之本質或教義等等,
則雖確實有攻擊的行為,但由於是當時主題必要的資訊,因此不罰。
: 推 GoodElephant:建議討論要以bible為主 才不會起爭議 12/20 17:12
本次草案僅討論板規二之修改,不探討本板其它板規,若有其它對板規的建議,
歡迎另外發文提出,以避免討論混亂與失焦。謝謝。
: 推 sparkfire:非板友難道是指... 不上版但被常批評的___? 12/20 17:44
並沒有要針對特定人士。
: → untilnow:bible才是引起爭議的東西吧 12/20 18:21
: → complexe:問題是有些人以為李常受的話才是bible 12/20 18:35
: → chunlai:小心有些人檢舉樓上 12/20 19:00
: → complexe:這樣也能檢舉就來啊 我不過是說事實而已 檢舉表對號入座 12/20 19:14
: → speed2:應該要有證據指出 是"有些人以為李常受的話才是bible" 12/20 20:11
: → speed2:並且要指出是"哪些人" 就像untilnow說的也必須舉證 12/20 20:13
: → speed2:"出示充份參考資料" 才不構成攻擊 12/20 20:15
: → speed2:否則這種對空氣發言的言論 實在摸不到邊際 等於廢話 XD 12/20 20:16
上述討論似乎與人身攻擊之認定無關,暫時不回覆。
如果確實有關,請幾位板友再詳加解釋自己所要提出的議題。
: → openeyes222:李常受認為基督是被造,所以李常受是異端。 12/20 20:47
: → openeyes222:這樣是批判,還是攻擊? 12/20 20:49
如果這樣攻擊是落在討論李常受提出的神學或信仰系統的脈落之下,
由於其是否認定基督為被造,以及基督是否被造與異端認定之間的關連,
皆屬該討論主題相關之重要資訊,因此雖然攻擊但不罰。
至於「李常受是異端」雖然難以證明此陳述屬實,可能不符修正草案不罰的要件。
但由於「李常受是異端」事實上並非攻擊他個人,而是攻擊其提出之信仰要件,
完整的語意應為「李常受的神學見解是異端」,攻擊的對象並非以人為主體,
故不落在人身攻擊的認定範圍,不會因板規第二條而受罰。
於此同時,也建議板友於發言時,避免類似「李常受是異端」這種以人為主的發言方式,
而改採「李常受的神學見解是異端」這種以事為主、避免提及人身的批評方式,
既可表達同樣的語意,也避免產生人身攻擊的疑慮。唯所有批評皆應有具體而充份的理由,
否則無的放矢的攻擊言論,則會因板規三的禁止謾罵而受罰。
: 推 t0444564:私以為是攻擊 12/20 22:29
: → t0444564:但若說:"李常受認為基督是被造,因此李常受有別於正統" 12/20 22:30
: → t0444564:這樣聽起來不是很好嗎? 12/20 22:30
: 推 sparkfire:這麼含蓄幹嘛? 被評論的那個又不會看板 12/20 22:36
: → chunlai:幹嘛不能罵李常受,他又不會看板XD 12/20 22:43
: 推 wyytwo:不要隨便罵別人 因為你不知道別人會不會難過 12/20 22:51
: 推 sparkfire:當然不可以亂罵貶低人性尊嚴的話,批評給個理由也很合理, 12/20 22:56
: → untilnow:要認真罵 不能隨便罵 12/20 22:56
: → sparkfire:是說t大也太有禮貌 呵呵 在這個版上有時候直接一點比較 12/20 22:59
: → sparkfire:不會產生誤會 12/20 22:59
: 推 wyytwo:為什麼就要這樣傷害人呢? 有誰傷害了你嗎? 12/20 23:01
: → wyytwo:如果明天是世界末日了 你若願意原諒傷害你的人 主會很高興 12/20 23:18
上述發言與板規討論無關,恕不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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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著的目的是為主活 然後為主死
死亡的目的是為主死 然後為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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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4.61
→ XSZX:有一個疑問,就拿這條板規為之改變的召會來舉例好了:用言語 12/21 05:34
→ XSZX:攻擊「召會」,就像是「召會是異端」這一句五個字,這樣要算 12/21 05:35
→ XSZX:有沒有人身攻擊?「召會」不是「人」,可這種話會讓屬於「召 12/21 05:38
→ XSZX:會」的人感覺被攻擊,但說的人又可以宣稱他是在批評教義而非 12/21 05:39
→ XSZX:針對人,這樣很麻煩的說...... 12/21 05:40
推 speed2:按照召會的定義 召會是指"被神呼召出來的會眾" 是指"人" 12/21 07:50
→ speed2:so 指稱"召會是異端" 基本上就是在攻擊"所有的基督徒" 12/21 07:51
→ speed2:"召會"和"跟隨李常受職事的召會" 基本上是要辨別的 12/21 07:55
→ speed2:我雖然是在聚會所聚會 但不代表我認同李常受的所有發表 12/21 07:57
推 speed2:所以把李常受跟召會畫上等號的 錯的離譜了 12/21 08:01
→ openeyes222:事實上是李常受的教會,其它都是妓女。 12/21 09:05
→ openeyes222:李常受施行集權統治,不聽話的就弄走, 12/21 09:22
→ openeyes222:不聽指揮的地方教會,就用暴力搶回, 12/21 09:23
→ openeyes222:石門水庫教會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12/21 09:25
→ yee381654729:openeyes222講的並非事實。 12/21 09:58
→ speed2:有八卦 XD 12/21 09:58
→ speed2:請 o大 y大 另開主題討論 (搬長凳 準備爆米花) 12/21 10:02
→ openeyes222:是不是事實,歷史不會撒謊! 12/21 10:15
→ yee381654729:大妓女指的是天主教。 12/21 10:41
→ yee381654729:更正教中保持了一些天主教的傳統, 12/21 10:42
→ yee381654729:所以可能沾上了一點邊。 12/21 10:42
→ yee381654729:不聽話的自己都想走了。 12/21 10:43
→ yee381654729:如果有個人野心,隔離他們是應該的。 12/21 10:44
→ yee381654729:如何用暴力搶回?派人去打架滋事嗎? 12/21 10:45
→ speed2:請樓上兩位另闢討論區 並且舉證說明 XD 12/21 11:21
→ speed2:石門水庫的事件請o大將事件原由還原 以茲證明 12/21 11:23
→ openeyes222:你不知道的事件,不用急著回不?事實。 12/21 11:27
→ openeyes222:隨便goog|e一下,就有了。 12/21 11:29
→ openeyes222:我的資訊可不是從goog|e來的。 12/21 11:31
→ speed2:所以o大是事件當事人嗎?歡迎提出事證 以昭公信 12/21 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