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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2C (西土西)》之銘言: :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以下是重新整理之板友名單,判斷標準為在本板有發文紀錄(含精華區), : : 共計 2831 位板友。若有曾參與討論未被列出者,不論是有發文未被如下列出、 : : 文章已收錄精華區,或只有推文,請寄信給我,我將編修本文以求完善。 : : (來信請附上 ID 與發文紀錄所在位置,即文章代碼或精華區路徑) : : 下列 ID 若有記載不實,並未參與討論者,也請寄信給我以更正錯誤。 : : 若有本板之板主連署時限將屆,將提報本文至組務板, : : 供組務覆核以作為連署人資格審核之依據。 : 可否請組務板組長發一篇深入淺出的專文(懶人包) : 說明如何進行板主連署 : 好讓新使用者能夠快速了解程序 : 畢竟這種行政程序, 不會是一般人有能力參透的 : 拜託! 詳細規則請參閱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 AboutBoards z-4-2 國家研究院連署板主 AboutBoards z-4-5 人文宗教小組板主連署規則 #1EM6_osR (HumService) 原則上仍然希望板主能夠熟稔本站站規,群組組規,小組組規以及所有相關規定。 因此對於連署板主的進行過程,無法提供懶人包。希望有意擔任板主之申請者, 並非懶人,而是能勤於了解目前本站、本群組及本小組之運作法規及模式, 有足夠的時間處理板務,並熟悉所有管理法規避免不當管理與不當處分。 無法了解相關行政程序以及遵守本站各級法規者,並不適合擔任本小組板主。 A. 發起連署 1. 根據本板所屬群組,國家研究院之組規規定,申請擔任板主的連署資格如下: (a) 通過本站的身份認證,註冊達半年以上,上站次數達 200 次, 文章發表數達 200 篇以上。 (b) 申請者於同一時間內只能申請一個板主連署。 (c) 發起人需同時為板主候選人,否則連署無效。 (d) 申請者不可同時兼任 3 個以上之本站任何群組板主, 組務以及站務看板不在此限。 此項規定同時也記錄於人文宗教小組板主連署規則(#1EM6_osR (HumService))中。 2. 為方便板友可以了解連署申請人對於看板管理理念及方法,同時方便小組組務審查, 連署申請人需於連署理由處簡述政見,並於本板(Christianity), 以及本板所屬的人文宗教研究院組務板(HumService)詳述政見。 政見應包含看板管理理念與方法,發表政見時請用以下標題: 「[政見] 參選基督信仰板板主 -- ID 」。所有連署申請人皆應發表政見, 連署才算有效。小組長對於連署申請人之政見若有疑義,將於組務板提出疑問, 並限定一定時間請發起人回應。若無回應與說明,組務得逕自宣布連署無效。 3. 若於本板(Christianity)被禁言之板友欲進行板主連署,請將政見發表於組務板, 再由小組組務將政見轉錄至本板。組務於審核板主資格無誤,確認政見內容後, 應將政見與連署文轉錄至本板,並通知本板板友已有連署開始。 4. 確認申請人資格符合,且發表政見後。請於 AboutNew 板發表連署文章並進行連署。 連署發起人需於理由處寫明看板管理理念及方法,受限於篇幅無法言明者, 請於理由處填寫發表於本板政見之文章代碼,以利參與連署的板友查閱。 5. 在新任板主選出前,若有多人發起連署,一旦審核通過,皆為有效連署。 因此若最後連署結束時有多人通過連署門檻,則皆任命為該板板主。 請協調共同治板。 6. 若有多個有效連署,將於所有連署期限結束之後,統計通過門檻之連署, 同時任命通過連署之申請人擔任該板板主。 7. 一旦任何一人通過連署獲得板主資格,即使當時仍有其它連署正在進行, 該看板仍視為已有現任板主,即不再接受新發起的板主連署。 已審核通過正在連署之有效連署則不受影響。 B. 連署人資格 1. 連署人根據本板所屬群組,國家研究院組規,必須擁有國家研究院公權資格, 亦即通過本站的身份認證,註冊達半年以上,上站次數達 200 次, 文章發表數達 200 篇以上。 2. 連署票數之有效與否認定,屬於小組長審核之職權。 根據「人文宗教小組板主連署規則」(#1EM6_osR (HumService))第三條: (e) 若該看板有代理板主,可由代理板主修改與增補規則並進行審核, 審核名單經組務覆核後生效。 因此若有連署時限將屆,將提報此板友名單供組務覆核。 3. Multi-ID 連署,由站方提供之 IP 顯示功能,或其他有力證據認定。 4. 連署機內同 IP 之連署視為 Multi-ID 連署,凡 Multi-ID 連署,全數記為無效票。 5. 若連署發起人自行利用 Multi-ID 連署,則連署自動無效。 6. 連署板主未成功者,一個月內同一使用者不得再申請擔任同一職務。 7. 連署發起人於任何連署時間發起至終了前僅得申請一篇連署,若重複發起多次連署, 則組務應宣布該發起人發起之連署全部無效,若經組務認有濫用連署機之情事, 組務得依情況停止該發起人連署權利三個月,累犯加重處罰之。 C. 連署人數及審核 1. 連署門檻為贊成者超過或等於40個連署「且」大於反對連署, 有效連署意即符合連署人資格之連署。 2. 發起人在該連署達連署門檻之後‧需依新增板主表格於小組組務看板告知小組長, 若無執行以上動作,小組長得不受理該連署申請。 新增板主表格如下:   文章標題 : [申請板主] ???板   內 文 :           申請板主            (1)申請板英文板名:          (2)申請板主者帳號:         (3)經營方向與目標:    (4)連署結果:(請複製連署結果於此點之下) --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 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約翰福音 12:2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4.61
C2C:嗯 ,跟中華電信的費率方案一樣簡單, 連我阿罵都看得懂 01/04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