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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raystien (青春18きっぷ)》之銘言: : 因信稱義的爭論的確是馬丁路德時代的主要爭論 : 馬丁路德主張稱義只靠恩典,天主教會傳統認為成義必有善功(果實) : 但現在我們早就同意這兩個觀點是以兩個不同的角度談同一個事實: : 基督徒的稱義或成義全世界由耶穌基督的死亡及復活而蒙恩,無論是靈魂的 : 得救或是所做出的善功全部都是藉著基督的恩許,都不是我們自己的功勞。 : 至於得救是取決於順服或救恩,這是需要切割清楚的議題嗎 @@ 信心與行為 這原本是不衝突的 但因錯誤解讀變成衝突 這裡面有一個一直無法突破的盲點 就是 善行 跟 守律法 全混進行為裡 聖經大部分指責的行為是指 猶太人只知遵守法律上的規條 卻失去守法律背後的意義 也就是公義、憐憫、信實 而猶太人守法律的背後動機 卻充滿自私與不義 並且又拿法律規條去定罪別人 ------------ 馬太福音 23:23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 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 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馬太福音 23:28 你們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顯出公義來, 裡面卻裝滿了假善和不法的事。 ------- 而善行一直是聖經要我們去做的 行正直的事 好憐憫 幫助別人 這跟得救是並行不悖的 而這樣的人 才是真正遵守法律的人 再藉由主耶穌基督免去我們的罪 (救恩) 而使那法律的真正的義 能成就在我們這些隨從良心行事的人身上 所以務必要將 只知守法律規條的行為 (提摩太後書 3:5 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這等人你要躲開。) 跟善行的行為 務必分清楚 千萬別再混為一談 不然就變成了 今日教會 竟然將信心跟善行 劃開來談 並且只能擇其一的荒謬言論 ---------- 提摩太後書 3:16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聖經), 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提摩太後書 3:17 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3.100.193
traystien:形式化的威脅在每個世代都是很大的誘惑。 08/31 23:15
※ 編輯: springxx 來自: 111.243.100.193 (08/31 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