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ntilnow (彈指之間)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新聞]教會男師狎15童「行天父之愛」
時間Tue Oct 1 12:02:05 2013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1001/35330959
【孫友廉╱新北報導】新北市馮姓男子在國小擔任藝術科老師,兼任基督
教會兒童主日學老師,卻藉教學權威與上帝之名,三年間以手指性侵肛門或
搓揉下體猥褻十五名男童。馮男出庭認罪,坦承有戀童癖,新北地院昨認定
馮男觸犯加重強制性交罪與加重強制猥褻罪,共計三百罪,合併判處馮男二
十九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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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內逞淫慾
受害男童分別為九歲到十三歲,四人是馮男(二十九歲)任教小學的學生,
其餘十一人在教會認識。判決指出,馮男三年前首次犯案,在教會趁無人在
場,藉口「行天父之愛」抱住一名九歲男童,撫摸對方臀部並以手指性侵肛
門得逞。馮男另在學校教室或個人租屋處對男童下手,其中一次在教室播放
影片《心中的小星星》給學生看,宣稱一名十歲男童不專心,將男童抱坐自
己大腿搓揉男童下體與臀部,再以手指性侵肛門。還有一名男童受害逾一年
,共被性侵一百二十次。
推稱缺乏父愛
馮男事發被收押停職,狡辯僅對男童摸頭鼓勵,被檢方斥其惡性重大,求刑
三十年。馮男受審時認罪,推稱童年缺乏父愛,渴望「男性之愛」,但不敢
對大人做,才會找男童下手。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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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父之愛?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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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105.79.91
推 MoonMan0319:我本來也想轉的被你搶先... 10/01 12:53
→ jdcbest:轉貼者請列出處 10/01 12:53
※ 編輯: untilnow 來自: 112.105.79.91 (10/01 12:58)
推 popa:還以為這次又是pipiboy1980發文 10/01 13:09
→ pipiboy1980:就你這句話 我會共襄盛舉的 10/01 22:32
→ untilnow:我猜愛好反省自責有罪的基督徒會選擇性跳過不看不討論 10/02 09:53
推 drea:這裡的基督徒大多喜歡討論召會的人又做了什麼令人不舒服的事 10/02 12:06
→ drea:對於其它教會犯罪的事大多無視 10/02 12:06
→ evilcherry:倒不如說,板上的基督只是希望一個藍色潔淨的討論空間 10/02 13:14
→ evilcherry:對我而言,宗教對社會做成甚麼影響,是這個唸社會科系 10/02 13:17
→ evilcherry:的人更為注意的事情 10/02 13:17
→ Pietro:他不是沒有牧師身分嗎? 10/02 17:14
→ untilnow:要當牧師才能用天父之愛的意思嗎 10/02 17:36
推 Pietro:我是說標題說他是牧師這部分怪怪的 10/02 19:21
→ Pietro:啊...我看錯了... 10/02 19:22
→ Pietro:抱歉 10/02 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