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aystien (青春18きっ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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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Fw: [新聞] 馬來西亞法庭:非穆斯林不得口稱安拉
時間Wed Oct 16 11:11:34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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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raystien (青春18きっぷ) 看板: Catholic
標題: Fw: [新聞] 馬來西亞法庭:非穆斯林不得口稱安拉
時間: Wed Oct 16 11:10:56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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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immon989 (勁舞飛揚) 看板: IA
標題: [新聞] 馬來西亞法庭:非穆斯林不得口稱安拉
時間: Tue Oct 15 21:11:08 2013
標題:馬來西亞法庭:非穆斯林不得口稱安拉
新聞來源: (須有正確連結)
http://ppt.cc/VSsQ
馬來西亞上訴法庭裁決說,非穆斯林人士在提到上帝時不得使用「安拉」一詞。
上訴法庭的裁決說,非穆斯林人士使用安拉一詞會「在社區引發誤解與混亂」,從而推翻
了2009年的一項法庭裁決。
馬來西亞的基督徒對此表示反對說,他們在馬來語中使用「安拉」一詞已經數十年之久,
甚至早於馬來西亞在1963年成為一個聯邦國家之前。
他們說,上訴法庭的裁決踐踏了他們的權利。
但穆斯林團體則表示,安拉一詞可能會被基督徒用來鼓勵穆斯林信徒皈依基督教。
BBC駐當地記者說,法庭外有大約100多名穆斯林支持者揮舞橫幅,對法庭裁決表示歡迎,
宣稱安拉一詞應當屬於穆斯林專用。
2009年,馬來西亞政府說,該國天主教的《論壇報》不應在其馬來語版中使用「安拉」一
詞來描述基督教的上帝。
《論壇報》將政府告上法庭,法庭做出了反對政府的裁決,曾一度導致該國基督教和穆斯
林之間的暴力衝突。
馬來西亞政府不滿法庭裁決,又將此案投諸上訴法庭。
http://ppt.cc/Hr6f
馬來西亞上訴法庭裁決,非穆斯林不可使用安拉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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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判禁用“阿拉”‧《先鋒報》將上訴
http://news.sinchew.com.my/node/328426?tid=1
(布城14日訊)
天主教周刊《先鋒報》主編安德魯神父與代表律師西瓦拉扎,對上訴庭推翻高庭的裁決
感到失望,並計劃30天內針對上訴庭的裁決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
安德魯神父今日在上訴庭聆聽裁決後表示,他完全不認同上訴庭在判詞中指“阿拉”字眼
不是基督教一部份的說詞,他指在中東與印尼,“阿拉”是基督教徒與穆斯林慣用的詞匯
,因此,不能說“阿拉”字眼不是基督教的一部份。
他聲稱,馬來文有很多詞匯是借用的,如“阿拉”本身就是借用的詞匯,還有,馬來文
不使用阿拉伯文“Sin”(罪孽),反之使用梵文。
“所以我們不能說某些字眼是特定宗教的專用詞,語言是供所有人使用的,你根據自己的
宗教針對一個字發表神學論點。”
刊物出版19年沒帶麻煩
針對《先鋒報》使用“阿拉”字眼被認為將引起混亂、國家不安等,安德魯說,他們使用
“阿拉”字眼將近500年了,人們一直生活在和平與和諧中。
他補充,《先鋒報》出版也已經19年了,從來沒有帶來任何麻煩。
對於上訴庭推翻高庭的裁決會否促使未來更多詞匯被禁止,他強調這是一份刊物的法庭案
,禁止《前鋒報》使用“阿拉”字眼,不應該擴展至其他。
記者問及何時針對上訴庭裁決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時,西瓦拉扎指出,他們需要時間研究
判詞,並會在30天內提出上訴。
教會律師:30天內申請准令
“少數基本自由受忽略”
馬來西亞天主教吉隆坡總教區將把“阿拉”字眼爭議帶上聯邦法院。
代表該教會的波勒斯羅央及西華拉惹律師說,他們將在30天內入稟聯邦法院申請准令以
提出上訴。
西華拉惹律師說,他們對判決感到失望,“少數的基本自由已被忽略,我們會竭盡所有
法律途徑。”
他說,他們在入稟聯邦法院申請上訴准令前,將先研究上訴庭3名法官的書面判詞。
波勒斯羅央律師則說,很遺憾的此事件被政治化,因為除伊斯蘭外,在世界許多地方及宗
教社會也使用“阿拉”字眼。
他說:“至於今天的判詞是否約束所有基督教徒,我必須研究所有3份書面判詞,因為在
庭上所閱讀的只是簡要判決。”
基督教協進會:質疑裁決
混淆東馬160萬基督徒
大馬基督教協進會(CCM)總秘書赫爾曼指出,上訴庭就《先鋒報》使用“阿拉”字眼作
出的裁決,將會引起東馬160萬名基督教徒的混淆。
他也表示質疑這項判決是否有兼顧少數群體的權益。
他說,政府沒有禁止聖經使用“阿拉”字眼,但這個案件的判決卻是另一回事,這將引起
混淆。
他補充,伊斯蘭黨曾公開聲明,基督教徒可使用“阿拉”字眼,而“阿拉”字眼也是猶太
人、基督教徒與穆斯林慣用的詞語。
他表示,“阿拉”字眼是基督教信仰的一部份,且在中東有百萬名基督教徒使用。
他認為,《先鋒報》使用“阿拉”字眼,不見得會在我國製造麻煩。
針對當局處理這個課題是否持雙重標準的問題,他說:“我只是代表大馬基督教協進會。
其餘的由民眾與信徒判斷。”
華裔穆斯林協會:做好應對上訴
大馬華裔穆斯林協會代表律師哈尼夫卡特里指出,政府代表律師團隨時做好準備,應對《
先鋒報》就上訴庭裁決提出上訴。
他說,將會詳細閱讀及研究上訴庭的判詞,相信《先鋒報》代表律師在提出上訴前,也會
先研究判詞以確保有辯駁論點。
“《先鋒報》擁有30天時間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我們隨時做好準備應對。”
大馬華裔穆斯林協會是其中一個獲准參與“阿拉”字眼案及陳詞的單位,其他獲准參與的
6個單位為登嘉樓、聯邦直轄區、馬六甲、柔佛、吉打及雪蘭莪的伊斯蘭宗教理事會。
(星洲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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