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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ome (come come )》之銘言: : 標題: Re: [問題] 多元成家允許變相的近親婚姻 : 時間: Fri Nov 1 12:38:05 2013 : → skywatcher:come:目前台灣健保有一成的經費花在愛滋病上面 11/01 12:41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30707/10083665.html 節錄: 左看:健保漏洞促進歧視 截至去年底,台灣愛滋患者總計2萬4,239人,4年成長35.3%, 而患者更有年輕化趨勢,光是10到19歲感染者3年內成長41.8%。 以每位感染者每月抗愛滋病藥的藥物大約新台幣2萬元,總計1年合計超過20億元,目前全 數由疾管局支應,約占疾管局公務預算的3分之1、會排擠其他法定感染病的預算,所以已 被監察院檢討,並建議藥費回歸健保局。 更進一步瞭解,隨著2009年至2012年國內性病和愛滋感染率成長35.3%,疾管局撥付健保 局的愛滋病治療費累積積欠的金額更成長至28.6億元,如果藥費回歸健保局等於讓呆帳由 健保局直接吃下,必然侵蝕健保財源。 這看似道德性的呼籲,其實是最實際的對策:因為真正的尊重,來自我尊重你的情感選擇 ,但需放在個體對社會群體的自重來看待,而非要求社會承擔個人一夜歡愉後終身的痛苦 。 -------------------------- 哇靠 10到19歲........ http://www.top1health.com/Article/14346 節錄: 林錫勳醫師表示,目前愛滋經費占疾管局預算將近一半,容易對其他防疫及疫苗接種政策 造成排擠效應, http://www.wretch.cc/blog/fsj/3008372 「男性間性行為者」永不得捐血 這也是目前多數歐美國家採用的標準 曾從事性工作者 定刺青後一年內不得捐血。 這算歧視嗎? http://www.mitbbs.com/clubarticle_t/GayStudy/31168383.html  濫交於女同性戀圈子並沒有如此嚴重,但澳洲亦有報告發覺女同性戀者比一般女性 較為濫交,該報告指出有9%的女同性戀者一生中會有50位性伴侶,相比一般女性只是2% 。而報告亦指出女同性戀者中有93%一生中曾與男性發生過性關係。而同性戀濫交的情 況亦可從不同國家中同性戀者感染愛滋病及性病的比率明顯偏高的統計數據得見。可見 單單說:「濫交與個人性傾向無關,異性戀者也可以是濫交的」是帶誤導成份的,雖然 ,理論上說:同性戀者不一定都是濫交,就正如:「吸毒的不一定都會上癮」,但根據 各方資料統計,同性戀的生活模式與性濫交是有明顯的統計學上的相互關係(co- relation),是社會必須認真面對的。   其實,西方有不少研究調查顯示同性戀對於身體健康造成傷害,若想進深了解,可 於網上參 Dailey, T.J. (2001) “The Negative Health Effects of Homosexuality ”, http://www.frc.org/get.cfm?i=IS01B1   以上所述並非要歧視同性戀者,只是反對有同性戀團體以不盡不實的資料誤導大眾 ;亦希望提醒青少年,同性戀行為是帶有不少的不良後果,切勿隨意地鼓吹或選擇進行 有關行為。 這叫歧視嗎? 我們的義務教育在教導多元性別的同時 肯把這些客觀資料帶出來嗎? 還是只是當駝鳥在喊人權喊爽甚至把人權當作虛榮在炫耀? 甚至鼓勵小孩從事同性性行為? 他們有能力判斷嗎? http://intermargins.net/Headline/2004/hopa040117j.htm 這該不會才是喊同志婚和啥XX伴侶的真正理由與動機吧......很多人根本沒有需要的 要從結構上去除歧視的因子 但是都不交代其他的客觀統計資料 理論上 同志就算結婚了 只要配偶默許 他照樣可以在外面亂搞外遇 就像異性戀一樣 但是如果同志婚可以去除同志濫交的印象(雖然根本就有客觀數據) 那同志的多p行為罪名 也可以去除了? 哇靠。如果真的是這樣.......心機真是重 可以理解想方設法要擺脫社會眼光 但這種掛羊頭賣狗肉的作法 還用立法&人權來批評不支持的人歧視 這種手段會不會太超過了? --
toyamaK52:上聯:臥龍崗上住黑龍01/15 23:18
Dik: 落鳳坡下埋哀鳳01/16 13:00
sugoichai:橫批:一支兩萬五01/16 17:30
Emerson158: 公道價01/17 01:3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224.215 ※ 編輯: CCKAT 來自: 59.120.224.215 (11/01 13:40)
sopare:我懷疑"不允許同性婚姻"和"同志濫交"有關連 11/01 13:58
sopare:就像若"不允許任何婚姻關係" 異性戀為了性慾也會濫交吧 11/01 14:00
這是很深奧的哲學問題 嗯........ 就像天主教神父的禁慾制度 也引起反省的波浪.....性侵兒童 不過就算允許結婚 這種事恐怕還是會存在 就像基督教的牧師也會性侵 但婚姻 的確應該有阻止濫交雜交亂交的功能 但不是人人的這種機制都會運作 按照社會風氣 金錢權力 甚至感情因素都會失效XD 不過婚姻的確是建構社會的基本面 這沒人反對吧XD 不然同志怎麼會針對這個來改革XD 會從根本上改變一切喔 一切 拜託 想改變一切 也說清楚 想把我們當成傻子騙嗎? ※ 編輯: CCKAT 來自: 59.120.224.215 (11/01 14:09)
sopare:但就算是同志婚姻合法後 同志濫交比例也不會降低這假設正確 11/01 14:05
sopare:為了那些真的找到所愛 想要一起生活的同性戀者權益上的保障 11/01 14:07
sopare:我仍然支持同志婚姻合法化 11/01 14:08
老實說 打著反歧視的招牌 是在自己挖墳 你這不是還沒過關就在給別人戴歧視帽子嗎 對大部分仍然純樸的台灣人來說(?) 這反而是在招來更強大的反對聲浪XD 也的確如此 這裡是台灣 不是有人巴望的同志聖地XD 同志聖地對我們沒好處 人家國外至少還能觀光 倒不如打著 同志婚有助於降低愛滋 疾病傳染 還比較實際點XD 固定伴侶合法化 蓋章 既然如此 歧視的眼光也會漸漸愈來愈少 本來啊 沒有濫交下的愛滋疑雲 誰會管同志太多啊......... 不過想要夢想著 喔 這是天上人間 沒有歧視 作夢啊.... 一直提異性戀 不知道異性戀也很辛苦嗎?XD 門不當戶不對被歧視的也一堆 愛滋少了 對社會有益 對誰都是吧XD 降低醫療成本 跟社會問題 你看女女不是沒人太歧視嗎XD 這才是原因啊.................................. 我看女女也沒那麼奇怪 一直硬要別人認同他 不然就都是歧視XD 但你要別人把同志婚當成啥自然 少來了 人家願意就算了 不願意還強迫 只會帶來反效果 誰不想要自然生小孩 領養 不想生小孩或生不出來 那完全是另一回事 用法律強行規定 哈 那跟天主教的統治模式有啥兩樣? 推的是不同東西而已 再用甜言蜜語哄騙 噗 不過我想我的意見沒人會鳥的XD 反正啊 意見都說出來了 自己看著辦 不是沒有別 的路 不是社會逼誰 是自己要逼自己 要逼別人 要逼學校 要逼全部的人 至於會不會成功 人在作 天在看 自助人助天助 喔不對 上帝已死XD 我只同情那些真的很掙扎的 同志婚要合法化我其實不是很關心 我關心的是後續效應會是啥 拜託 別再東藏西藏一些真正的想法 被別人挖出來 是更糟而已 騙騙騙 人家國外才不會來這招 所以他們才會允許反同志的行動繼續存在 一些同志也是這樣 ※ 編輯: CCKAT 來自: 59.120.224.215 (11/01 14:11)
uka123ily:你確定國外是這樣? 11/01 14:13
你自己舉例吧 我很厭倦反問了XDDDDDDDDDDDDDDDDDDDD 得了寸 又進尺 ※ 編輯: CCKAT 來自: 59.120.224.215 (11/01 14:14)
skywatcher:樓上你知道什麼是舉證責任嗎? 11/01 14:17
煩咧.....XD 我有毀謗誰? 倒是有群人到處說別人歧視的 你們連舉證都不敢? 那就難怪了 一票都光只會反問 ※ 編輯: CCKAT 來自: 59.120.224.215 (11/01 14:19)
skywatcher:所以你說 "國外才不會來這招" 證據在哪? 11/01 14:20
我誣告嗎? 少來了 自己去找 你還不值得我特地找資料XD 連自己都不敢 還一直叫別人作 噗 ※ 編輯: CCKAT 來自: 59.120.224.215 (11/01 14:21)
skywatcher:就像我如果說剛果叢林有20公尺高的猩猩,那我必須舉證 11/01 14:21
你喜歡就好 你若是法官 我就要付舉證責任 但你不是 而且你是一直在批評我的 我也跟你沒交情 懶 ※ 編輯: CCKAT 來自: 59.120.224.215 (11/01 14:22)
skywatcher:所以你確實連討論最基本的舉證責任都不會 程度可見... 11/01 14:23
差跟好 對你都無緊要吧XD 你的程度又到哪裡 噗XD 我上來 就是合則來 不合則去而已 沒那麼多閒功夫挑人毛病 你們喜歡 你們愛 你們作 ※ 編輯: CCKAT 來自: 59.120.224.215 (11/01 14:25)
untilnow:對別人 "你們連舉證都不敢?" 11/01 14:26
不敢不敢不不敢不敢不不敢不敢不不敢不敢不不敢不敢不不敢不敢不不敢不敢不 ※ 編輯: CCKAT 來自: 59.120.224.215 (11/01 14:26)
untilnow:對自己 則反問對方是否法官? 好個雙重標準 11/01 14:26
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XD ※ 編輯: CCKAT 來自: 59.120.224.215 (11/01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