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oyamaK52:上聯:臥龍崗上住黑龍01/15 23:18
推 Dik: 落鳳坡下埋哀鳳01/16 13:00
推 sugoichai:橫批:一支兩萬五01/16 17:30
推 Emerson158: 公道價01/17 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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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0.224.215
※ 編輯: CCKAT 來自: 59.120.224.215 (11/01 13:40)
推 sopare:我懷疑"不允許同性婚姻"和"同志濫交"有關連 11/01 13:58
→ sopare:就像若"不允許任何婚姻關係" 異性戀為了性慾也會濫交吧 11/01 14:00
這是很深奧的哲學問題 嗯........
就像天主教神父的禁慾制度 也引起反省的波浪.....性侵兒童
不過就算允許結婚 這種事恐怕還是會存在
就像基督教的牧師也會性侵
但婚姻 的確應該有阻止濫交雜交亂交的功能 但不是人人的這種機制都會運作
按照社會風氣 金錢權力 甚至感情因素都會失效XD
不過婚姻的確是建構社會的基本面 這沒人反對吧XD
不然同志怎麼會針對這個來改革XD
會從根本上改變一切喔 一切
拜託 想改變一切 也說清楚
想把我們當成傻子騙嗎?
※ 編輯: CCKAT 來自: 59.120.224.215 (11/01 14:09)
推 sopare:但就算是同志婚姻合法後 同志濫交比例也不會降低這假設正確 11/01 14:05
→ sopare:為了那些真的找到所愛 想要一起生活的同性戀者權益上的保障 11/01 14:07
→ sopare:我仍然支持同志婚姻合法化 11/01 14:08
老實說 打著反歧視的招牌 是在自己挖墳 你這不是還沒過關就在給別人戴歧視帽子嗎
對大部分仍然純樸的台灣人來說(?) 這反而是在招來更強大的反對聲浪XD
也的確如此
這裡是台灣 不是有人巴望的同志聖地XD 同志聖地對我們沒好處 人家國外至少還能觀光
倒不如打著 同志婚有助於降低愛滋 疾病傳染 還比較實際點XD
固定伴侶合法化 蓋章 既然如此 歧視的眼光也會漸漸愈來愈少 本來啊
沒有濫交下的愛滋疑雲 誰會管同志太多啊.........
不過想要夢想著 喔 這是天上人間 沒有歧視 作夢啊....
一直提異性戀 不知道異性戀也很辛苦嗎?XD 門不當戶不對被歧視的也一堆
愛滋少了 對社會有益 對誰都是吧XD
降低醫療成本 跟社會問題
你看女女不是沒人太歧視嗎XD 這才是原因啊..................................
我看女女也沒那麼奇怪 一直硬要別人認同他 不然就都是歧視XD
但你要別人把同志婚當成啥自然 少來了 人家願意就算了 不願意還強迫 只會帶來反效果
誰不想要自然生小孩 領養 不想生小孩或生不出來 那完全是另一回事
用法律強行規定 哈 那跟天主教的統治模式有啥兩樣? 推的是不同東西而已
再用甜言蜜語哄騙 噗
不過我想我的意見沒人會鳥的XD 反正啊 意見都說出來了 自己看著辦 不是沒有別
的路 不是社會逼誰 是自己要逼自己 要逼別人 要逼學校 要逼全部的人
至於會不會成功 人在作 天在看 自助人助天助 喔不對 上帝已死XD
我只同情那些真的很掙扎的
同志婚要合法化我其實不是很關心 我關心的是後續效應會是啥
拜託 別再東藏西藏一些真正的想法
被別人挖出來 是更糟而已
騙騙騙 人家國外才不會來這招 所以他們才會允許反同志的行動繼續存在
一些同志也是這樣
※ 編輯: CCKAT 來自: 59.120.224.215 (11/01 14:11)
→ uka123ily:你確定國外是這樣? 11/01 14:13
你自己舉例吧
我很厭倦反問了XDDDDDDDDDDDDDDDDDDDD
得了寸 又進尺
※ 編輯: CCKAT 來自: 59.120.224.215 (11/01 14:14)
→ skywatcher:樓上你知道什麼是舉證責任嗎? 11/01 14:17
煩咧.....XD
我有毀謗誰?
倒是有群人到處說別人歧視的
你們連舉證都不敢?
那就難怪了 一票都光只會反問
※ 編輯: CCKAT 來自: 59.120.224.215 (11/01 14:19)
→ skywatcher:所以你說 "國外才不會來這招" 證據在哪? 11/01 14:20
我誣告嗎?
少來了
自己去找
你還不值得我特地找資料XD
連自己都不敢 還一直叫別人作
噗
※ 編輯: CCKAT 來自: 59.120.224.215 (11/01 14:21)
→ skywatcher:就像我如果說剛果叢林有20公尺高的猩猩,那我必須舉證 11/01 14:21
你喜歡就好
你若是法官 我就要付舉證責任
但你不是
而且你是一直在批評我的
我也跟你沒交情
懶
※ 編輯: CCKAT 來自: 59.120.224.215 (11/01 14:22)
→ skywatcher:所以你確實連討論最基本的舉證責任都不會 程度可見... 11/01 14:23
差跟好 對你都無緊要吧XD
你的程度又到哪裡 噗XD
我上來 就是合則來 不合則去而已
沒那麼多閒功夫挑人毛病
你們喜歡
你們愛
你們作
※ 編輯: CCKAT 來自: 59.120.224.215 (11/01 14:25)
→ untilnow:對別人 "你們連舉證都不敢?" 11/01 14:26
不敢不敢不不敢不敢不不敢不敢不不敢不敢不不敢不敢不不敢不敢不不敢不敢不
※ 編輯: CCKAT 來自: 59.120.224.215 (11/01 14:26)
→ untilnow:對自己 則反問對方是否法官? 好個雙重標準 11/01 14:26
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XD
※ 編輯: CCKAT 來自: 59.120.224.215 (11/01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