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ka123ily:請問哪個異性戀生出來的小孩是三歲起跳? 11/07 01:01
→ analysis0813:民法要20歲才成年具有完全行為能力 你跳到刑法了 11/07 01:01
→ uka123ily:他們當時有懂得什麼同性異性嘛? 11/07 01:01
→ uka123ily:另外你這樣說是不是異性戀也應該領養三歲以上的? 11/07 01:02
拜託你不要狀況外好嗎?
你不是問我在尊重小孩的狀況下blablabla嗎?
我是在告訴你,你講的東西狗屁不通
推 mmmmmfff:越發言就越被打臉 XDD 11/07 01:03
→ mmmmmfff:是不是伴家家酒不知道 但肯定比民法刑法弄不清的嚴謹多了 11/07 01:04
你的笑點還蠻低的
推 uka123ily:不然怎麼區別他們喜歡同性伴侶還是異性戀家庭? 11/07 01:04
→ uka123ily:那裡狗屁不通,孤兒出來說要尊重,那我也尊重阿。 11/07 01:05
囧............................................................................
希望伴侶盟的人跟你一樣就好
※ 編輯: come 來自: 112.104.84.3 (11/07 01:05)
→ mmmmmfff:因為已經出廠已經預設好他們只喜歡異性家庭阿 呵呵 11/07 01:05
→ uka123ily:我也可以同意用面談諮商等方式,你願意嘛? 11/07 01:05
→ uka123ily:我主張的就是孩子有他的個性,要尊重他的選擇。 11/07 01:05
→ teamax:這版上有很多很m的人 11/07 01:06
→ uka123ily:那麼異性戀是不是也該比照,誰知道孩子討不討厭異性戀 11/07 01:06
→ uka123ily:既然要問意願就全部施行,怎能有性別或性傾向歧視? 11/07 01:07
我說多元成家草案把整個價值觀都搞亂了
本來男女相愛,一夫一妻運作非常良好
為什麼要改變?
→ uka123ily:倒是你無法回答我一夫一妻制到底有沒有滿足不同孩子? 11/07 01:07
該回答的人是你吧
為什麼你覺的同性婚姻比較好?
你能保證他的人格發展會比較好嗎?最少也要一樣啦
推 mmmmmfff:順便諮詢一下 誰知道孩子討不討厭某職業或是某血統 11/07 01:08
→ uka123ily:這樣的收養制度是不是能跟的上孩子開放寬容的發展。 11/07 01:08
※ 編輯: come 來自: 112.104.84.3 (11/07 01:09)
→ uka123ily:所以你根本上就是性傾向的歧視,而不是什麼意願問題阿 11/07 01:08
→ mmmmmfff:現有的沒有要改變阿 你要找異性結婚還是可以阿 11/07 01:08
→ uka123ily:一夫一妻運作良好?被排除的人表示? 11/07 01:08
→ mmmmmfff:我想不到有任何反對"同志婚姻"的理由跟歧視無關的 11/07 01:09
→ uka123ily:運作良好那些孤兒哪裡來的。 11/07 01:09
如果你還沒瞎,你應該也講不出來同性婚姻哪裡比較好
※ 編輯: come 來自: 112.104.84.3 (11/07 01:10)
→ uka123ily:我沒有預設同性婚姻比較好,而是不論異同都很好。 11/07 01:10
→ chunlai:基督教徒不懂民法刑法很正常啦,大家別笑 11/07 01:10
→ uka123ily:我都沒有預設這樣的東西,你是哪裡聽來的? 11/07 01:10
那看來是我誤會你了
想必你也不支持修改多元成家草案的修法了
※ 編輯: come 來自: 112.104.84.3 (11/07 01:13)
推 uka123ily:你又是哪裡聽來我不支持的? 11/07 01:13
→ evilcherry:根本就不用證明同性比較好或一樣,只需要證明不比住孤 11/07 01:14
→ evilcherry:兒院為差就可以。 11/07 01:14
→ come:既然是來亂的 那就不送啦 11/07 01:14
→ uka123ily:我支持法案,也支持伴侶跟同性婚姻理應有同等收養順位 11/07 01:15
→ uka123ily:我更支持依據小孩的意願媒合他適合的環境或家庭。 11/07 01:15
我來模擬一下
法官問一個一歲的小嬰兒說,你願意在同志家庭下長大嗎?
願意的話叫一聲
不願意的話叫兩聲
這樣嗎?
推 mmmmmfff:一個發公告叫大家自由謾罵的人 說別人來亂的? 11/07 01:16
→ uka123ily:而不是為了謹守一夫一妻把孩子們的渴望愛的意願斷送。 11/07 01:16
推 uka123ily:這是你主張的,不是我喔。 11/07 01:21
→ analysis0813:come的發言只顯示他不懂法院在判斷收養的條件與程序 11/07 01:22
→ uka123ily:是說你要這樣的執行細節,我也不反對啦,機構會忙死吧。 11/07 01:22
→ analysis0813:願上帝使他開眼得見我國對於收養評估的法律規定 11/07 01:22
不是我不懂,是我沒瞎
伴侶盟草案中就是要修法明定不能以性別為考慮因素了
你們還在那尊重孩子意願
另外不會說話的兒童你要怎麼問他意願?
這些兒童的權利就不該被保障嗎?
非常明顯就是剝奪兒童在正常(一夫一妻)家庭下成長的權利
真是受不了總是用這種辦家家酒的心態來討論
※ 編輯: come 來自: 112.104.84.3 (11/07 01:30)
→ evilcherry:你是在赤裸裸的無視有很多小孩要一個家的意願。 11/07 01:30
推 mmmmmfff:我也很受不了民法刑法分不清這種辦家家酒的心態來討論 11/07 01:30
→ evilcherry:願意給小孩一個家的人,永遠都比小孩數量少, 11/07 01:31
→ mmmmmfff:這樣討論一個草案是否適宜根本笑話一則 11/07 01:31
→ evilcherry:你不給一個族群領養,就是不給那個族群相對應數量的 11/07 01:31
你真的懂你在講的嗎
哪個國家的數據告訴你同志婚姻立法後
小孩領養的比例有增加的?
→ uka123ily:不能說話當然是機構評估阿,你在想什麼。 11/07 01:31
→ evilcherry:孩子擁有一個家的權利。 11/07 01:32
→ uka123ily:不然你以為異性戀父母都是問孩子意願才給吃飯喝水喔 11/07 01:33
推 casperrrr:現在社會也同意許多非一夫一妻的家庭是正常的. 11/07 01:33
→ uka123ily:你確定兒童都堅持在一夫一妻的家庭長大? 11/07 01:33
→ uka123ily:你有看我給的影片嘛? 11/07 01:34
你不是說一個人的意見不能代表全體嗎?真是標準的兩套邏輯
我懷疑你根本是反社會份子
為了破壞現有制度而支持
→ casperrrr:該考量的是利於孩子成長的的因素. 11/07 01:34
父母性別就是很重要的一個因素啊
為什麼要被多元成家草案排除?
→ uka123ily:而且你認定正常的理據還沒有建立,怎麼可以直接宣稱。 11/07 01:34
※ 編輯: come 來自: 112.104.84.3 (11/07 01:37)
→ uka123ily:我們有黑心油,毒奶,假麵包,還有接受偷懶論述? 11/07 01:36
→ evilcherry:不不不,就讓他假設下去,他要證實的是一個「不好」的 11/07 01:36
→ evilcherry:家庭,要比沒有家庭為差 11/07 01:36
推 uka123ily:我並沒有用一個人意見代表全部耶,我哪裡說到全部? 11/07 01:39
→ uka123ily:我是告訴你有些這樣有些那樣,不是說這麼的意見相同。 11/07 01:40
→ uka123ily:既然顧及到意願,就代表要尊重個別差異。 11/07 01:40
→ evilcherry:根本不用給出上升,只要給出「未證實下跌」就足夠。 11/07 01:41
→ uka123ily:那麼的確有些孩子不介意被同性伴侶或配偶收養不是嘛? 11/07 01:41
→ casperrrr:性別不是重要因素.宣稱有便要舉出其與有利因素的關係. 11/07 01:42
→ uka123ily:父母性別?父母性別代表照顧能力還是環境? 11/07 01:43
→ msk127:父母性別如果有利於孩子成長 那些在孤兒院的人是怎麼回事? 11/07 01:43
→ uka123ily:還是性別可以處理家裡的錢財? 11/07 01:43
→ uka123ily:性別就只是性別,以上以下沒有了。 11/07 01:43
→ casperrrr:非要一男一女,那今日單親可收養便說不通了. 11/07 01:44
→ uka123ily:的確,come應該先禁止單親家庭或單身收養,標準才一致 11/07 01:45
推 davidkid:Riley Roberts,Zach Wahls 作為被同志家庭收養的小孩可是 11/07 02:12
→ davidkid:在議會上贊成自己雙親的婚姻呢,這時候又不看了? 11/07 02:12
推 amozartea:既然一歲的小孩不知道 為什麼你就預設異性戀可以收養? 11/07 14:25
→ amozartea:一歲小孩無判別能力 大家都同意 無判別的情況下異性戀 11/07 14:26
→ amozartea:就可以 同性戀就不行 奇怪的標準耶 11/07 14:26
→ Mattt:法案今天真的通過了,同志們真的會受到比較少歧視嘛? 11/11 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