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hristianit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開始前,我要先強調, 這邊我不討論人權和平等,我只講神學! 若有錯請各位指點, 教會的立場是, 神的話超越了人類制定的人權和法律, 人類自己發展出的人權和法律很重要, 但是不能和神的話比, 因為神完全看透了人性,看透了人的本質, 我知道很多人聽到這就很想嗆聲,說聖經是人寫的, 或是教會信到連理智都沒有, 但這就是教會的立場~ 舊約律法為何現代不守呢 大概念是新約中耶穌和他的門徒,已經把這些舊約的律法廢掉了, 全部的律法都回到:全心愛主,愛人如己! 下面我會一條一條的解釋, 那為何主流教會還反對同性戀婚姻呢? 同性議題的神學討論這邊我不深究,這是另一個神學議題, 有興趣的人可以自己google, 此處我只針對舊約律法為何現在不守作解釋, 給各位參考, 借用最近在fb很紅的文章~ 1. : 他:聖經說同性戀是有罪的 所以基督徒必須遵守教義 : 我:你吃豬肉嗎 : 他:吃 : 我:但聖經說不能吃豬肉(Leviticus 11:7) : 現代標點和合本 (CUVMP Traditional, c 2011) : 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於你們不潔淨。 在天主教思高本聖經宗徒大事錄15章(和合本譯為使徒行傳) 耶穌升天後,有些猶太人認為外邦人信主後,也該受割禮, 於是起了爭執, 伯多祿和保羅及其他人開會.討論外邦基督徒是否該遵守舊約律法, 會議中起了許多辯論,大家都不出聲後. 最後雅各伯起來說話,替這次會議作了結論, ""因為聖神和我們決定,不再加給你們什麼重擔, 除了這幾項重要的事: 即戒食祭邪神之物、血和窒死之物,並戒避奸淫;若你們戒絕了這一切,那就好了。"" (宗徒大事錄15章28-29節) 從此後,舊約律法就廢除了, 耶穌升天後,我們只取其舊約精神,而不守表面律法, 上述雅各伯說的話, 也是現代部分教會依然不吃祭拜過的物品和血的原因, 那為什麼有些教會沒規定不可吃血呢, 是因為新約類似的經文非常多,(我在下面僅節錄2段經文) 大原則就是神所造的食物都是潔淨的, 不吃是為了避免當時有禁吃血的猶太信徒跌倒, 天主教會是准基督徒吃血的, 羅馬書 第14章14-20 在耶穌基督內,我知道,並深信:沒有什麼本身是不潔的;除非有人想什麼是不潔的,那 東西為他才是不潔的。 如果你因著食物使你的兄弟心亂,你便不是按照愛德行事。基督為他死了,你不可因著你 的食物使他喪亡, 所以你們不可使你們的優點受到誹謗。 其實天主的國並不在於吃喝,而在於義德、平安以及在聖神內的喜樂: 凡是按這原則事奉基督的,才為天主所喜悅,為眾人所稱許; 所以我們該追求平安的事,以及彼此建立的事, 不可為了食物的緣故,而摧毀天主的工程。一切固然都是潔淨的,但若人吃了,能使人失 足,這為他便是惡事了。 格林多人前書 第8章7-13節 不過這種知識不是人人都有的;有些人直到如今因拜慣了邪神,以為所吃的是祭邪神的肉 ,因為他們的良心軟弱,就受了玷污。 其實,食物不能使我們取悅於天主: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 但你們要慬慎,免得你們這自由的抉擇,成了軟弱人的絆腳石。 因為,如果有人看見你們這有知識的,在邪神廟裏坐席,他的良心若是軟弱,豈不受到鼓 勵而去吃祭邪神的肉嗎﹖ 那麼,這軟弱的人,基督為他而死的弟兄,也就因了你的知識而喪亡! 你們這樣得罪了弟兄們,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 為此,倘若食物使我的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的弟兄跌倒。 : 他:............. : 我:你吃海鮮嗎 : 他:吃 : 我:聖經說水的動物除了有鱗有鰭的其它不能吃 : (Leviticus 11:9-12; Deuteronomy 14:9-10) : 現代標點和合本 (CUVMP Traditional, c 2011) : 「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在水裡、海裡、河裡,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 : 凡在海裡、河裡並一切水裡游動的活物,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 這些無翅無鱗、以為可憎的,你們不可吃牠的肉,死的也當以為可憎。 : 凡水裡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 「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 : 凡無翅無鱗的都不可吃,是於你們不潔淨。 : 他:............. 同第一點~ : 我:你吃過起司漢堡或肉與乳製品作成的食物嗎?(Exodus 23:19) : 現代標點和合本 (CUVMP Traditional, c 2011) : 地裡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華你神的殿。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 他:............. 同第一點 : 我:鼻子扁的 瞎子和聾子不能上教堂(Leviticus 21:17-18) : 現代標點和合本 (CUVMP Traditional, c 2011) : 「你告訴亞倫說: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他神的食物。 : 因為凡有殘疾的,無論是瞎眼的、瘸腿的、塌鼻子的、肢體有餘的、折腳折手的、 : 駝背的、矮矬的、眼睛有毛病的、長癬的、長疥的, : 或是損壞腎子的,都不可近前來。 : 他:................ 除第一點外, 從新約時代開始,耶穌接納了病人,罪人,殘疾者, 我此處只列舉了一段經文,若望福音第9章4節 耶穌前行時,看見了一個生來瞎眼的人。 他的門徒就問他說:「辣彼,誰犯了罪?是他,還是他的父母,竟使他生來瞎眼呢?」 耶穌答覆說:「也不是他犯了罪,也不是他的父母, 而是為叫天主的工作在他身上顯揚出來。」 趁著白天,我們應該做派遣我來者的工作;黑夜來到,就沒有人能工作了。 當我在世界上的時候,我是世界的光。」 耶穌說了這話以後,便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了些泥,把泥抹在瞎子的眼上, 對他說:「去,到史羅亞水池裏洗洗罷!」 ──史羅亞解說「被派遣的」──瞎子去了, 洗了,回來就看見了。 : 我:不能剪頭髮和刮鬍子(Leviticus 19:27) : 現代標點和合本 (CUVMP Traditional, c 2011) : 頭的周圍不可剃,鬍鬚的周圍也不可損壞 : 他:............... 同第一點 : 我:衣服只能用一種質料做成(Leviticus 19:19) : 現代標點和合本 (CUVMP Traditional, c 2011) : 「你們要守我的律例,不可叫你的牲畜與異類配合, : 不可用兩樣摻雜的種種你的地,也不 : 可用兩樣摻雜的料做衣服穿在身上。 : 他:............... 同第一點 : 我:你有割包皮嗎?沒割會被處死喔(Genesis 17:14) : 現代標點和合本 (CUVMP Traditional, c 2011) : 但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約。」 : 他:............... 除第一點外, 格林多人前書第七章 18-19節 有人受割損後蒙召的嗎﹖他就不該掩蓋割損的記號;有人是未受割損蒙召的嗎﹖他就不該 受割損。 受割損算不得什麼,不受割損也算不得什麼,只該遵守天主的誡命 : 我:女性如果城市被強姦 那個女生必須被處死刑 但 : 如果是在空曠的草原上被強姦 那女生則無罪 : 原因是沒人會聽到(Deuteronomy22:23-27) : 現代標點和合本 (CUVMP Traditional, c 2011) : 「若有處女已經許配丈夫,有人在城裡遇見她,與她行淫, : 你們就要把這二人帶到本城門,用石頭打死: : 女子是因為雖在城裡卻沒有喊叫,男子是因 : 為玷汙別人的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 「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見已經許配人的女子,強與她行淫,只要將那男子治死。 : 但不可辦女子,她本沒有該死的罪,這事就類乎人起來攻擊鄰舍,將他殺了一樣。 : 因為男子是在田野遇見那已經許配人的女子,女子喊叫,並無人救她。 : 他:............... 同第一點 : 我:喔對了 你父母也是基督教嗎 : 他:不是 他們是佛教徒 : 我:那你計劃什麼時候殺掉他們?聖經說要殺掉信基督教以外宗教的人(Deuteronomy : 13:12-15) : 在 耶 和 華 ─ 你   神 所 賜 你 居 住 的 各 城 中 , : 你 若 聽 人 說 , 有 些 : 匪 類 從 你 們 中 間 的 一 座 城 出 來 勾 引 本 城 的 居 民 , : 說 : 我 們 不 : 如 去 事 奉 你 們 素 來 所 不 認 識 的 別   神 ; :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居住的各城中,你若聽人說, : 有些匪類從你們中間的一座城出來勾 : 引本城的居民,說『我們不如去侍奉你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 : 你就要探聽、查究,細細地訪問。果然是真,準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你們中間, : 你必要用刀殺那城裡的居民,把城裡所有的,連牲畜,都用刀殺盡。 : 他:我不會做那些犯法的事 : 我:所以你在聖經只選擇你喜歡的教義去遵守 你不喜歡 : 的就當做不存在沒看到 : 他:............... 同第一點, : 我:你上教堂嗎 : 他:嗯 : 我:你知道聖經不准女性在教堂裡說話嗎?(Corinthians 14:34) : 現代標點和合本 (CUVMP Traditional, c 2011) :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 : 因為不准她們說話。她們總要順服,正 : 如律法所說的。 : 他:.............. 我想這是整篇文章唯一打到聖經爭議的地方, 這地方是新約聖經少數有爭議的地方, 這個議題有很多討論, 眾教會的解經立場比較不一致, 而且保羅前面幾段的文章才講到,女性可以講道,只是要蒙頭(頭指權柄) 有人說這是時代背景,當時女性所受教育較低, 有人說是當時哥林多教會,有個女性在教會發言狂妄,保羅才講這句話, 但是可以確定的是,使徒保羅是贊成女性在聚會可以講道和發言的, 因為宗徒時代已確定當時已有數名女性的傳道人, [宗徒大事錄(和合本作使徒行傳) 一八:18; 羅一六:3;弟後(和合本作提摩太後書) 四:19 ] 而且婦女會和使徒一起禱告(宗一:14) 這方面討論很多, 有興趣的人自己去下面連結看, http://bible.fhl.net/cover/cover10.html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4014603.html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4042238.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209.116
kerry0496x:先不談同性戀問題 我認為新約舊約的差別本身 12/05 22:38
kerry0496x:就是一個超大的課題了orz 12/05 22:38
※ 編輯: timer000 來自: 118.169.209.116 (12/05 22:52)
roccqqck:要蒙頭的是Prophecy 不是講道...而且沒說是不是在教堂 12/05 23:30
roccqqck:教堂禁止的是speak 要quiet 也不是講道... 12/05 23:31
roccqqck:女性所受教育低是因為歧視女性 所以不給教育 12/05 23:31
roccqqck:而且當初文盲那麼多 男性也一堆 小孩也還沒受教育 12/05 23:32
roccqqck:只禁止女性在教堂講話 很明顯是歧視女性 12/05 23:32
roccqqck:在教會發言狂妄是我聽過最扯的解釋了...到底引用哪本古書 12/05 23:34
roccqqck:或文章 或聖經有提過了... 12/05 23:34
roccqqck:再者 你的說法都只是解釋聖經有很多矛盾 12/05 23:39
roccqqck:不用你說大家都知 12/05 23:39
march501:我認同你說的「神的話超越了人類制定的人權和法律」 12/05 23:42
march501:可惜,聖經的詮釋都是「人」為的。神的話....拿什麼證明 12/05 23:43
march501:教會的教導完全是照著神的話?聖經?聖經不就是人寫的嗎 12/05 23:43
march501:誰詮釋聖經上「神的話」? 12/05 23:44
march501: 人 12/05 23:44
march501:信仰有其自相矛盾的地方,如果有人說這個信仰是完全理性 12/05 23:45
march501:完全可以驗證的。說這種話的人,我完全不敢苟同。 12/05 23:46
march501:無論哪個信仰,裡頭都摻雜人的意念和意志的行始。對信仰 12/05 23:47
march501:面對教義、面對道德,我唯一能做的就是退一步去想,我有 12/05 23:47
march501:什麼權利去罪別人?那些罪我自己克制自己不犯都來不及了 12/05 23:48
march501:哪來的時間去規範別人呢? 12/05 23:49
march501:感謝耶穌與我們所立的新約。 12/05 23:52
march501:如果我們都能依據那兩條最大的約,愛神愛人,哪還需要神 12/05 23:53
march501:學或神學院。 12/05 23:53
Naturalist:你的第一點就只跟吃得有關 哪那麼多"同第一點"?? 12/05 23:58
march501:他本來想混過去,誰知你看得這麼清楚 12/06 00:00
timer000:......... 12/06 00:02
march501:強姦和拜偶像那兩段,跟{同第一點}是哪裡在同?看不出來 12/06 00:05
timer000:第一點是指舊約律法喔 12/06 00:06
timer000:我回文吧... 12/06 00:06
pen88:默念開場白十遍 二十遍...你最精華的解經其實就在那 12/06 00:06
march501:是指舊約律法全廢嗎?那現代基督徒還讀舊約幹嘛@@? 12/06 00:08
analysis0813:我的看法跟他不同 是耶穌的血成全了舊約律法 12/06 00:10
analysis0813:所以很多舊約律法在新約時代的信徒不用守 12/06 00:10
hirabbitt:馬太五:17 12/06 01:39
hirabbitt:以及後面的幾節都可以看一下 12/06 01:40
hirabbitt:另外這篇舉的很多都是旁經的樣子? 12/06 01:43
timer000:不是旁經 12/06 01:45
timer000:是天主教思高本和 基督教和合本的篇章譯名不同 12/06 01:46
timer000:宗徒大事錄=使徒行傳 12/06 01:46
timer000:格林多人前書=哥林多人前書 12/06 01:47
timer000:若望福音=約翰福音 12/06 01:47
timer000:伯多祿=彼得 12/06 01:53
hirabbitt:喔喔抱歉>_< 感謝解說 12/06 01:56
hirabbitt:我後來直接針對馬太福音所說的回一篇新文章了 12/06 01:57
XSZX:當你企圖迴避人的墮落本質,而一昧地催眠自己「聖經沒錯」, 12/06 05:43
XSZX:那基本上下面的討論就沒意義了..... 12/06 05:44
XSZX:畢竟無論你引述哪一條經文,都有可能是錯的。而立論於錯誤的 12/06 05:45
XSZX:前提之上,我可不認為有什麼機會會得到正確的結論.... 12/06 05:46
hirabbitt:這裡是基督教版又不是哲學板 12/06 08:07
hirabbitt:你去歐幾理德板說不能一昧地催眠自己三角型內角和=180度 12/06 08:08
hirabbitt:算了 12/06 08:08
XSZX:三角型內角和=180度,你可以量出來,可以用計算求證,但你要 12/06 12:17
XSZX:用什麼東西來測量聖經?還是用什麼方式求證聖經沒有因為人的 12/06 12:18
XSZX:私慾或過失而有誤? 12/06 12:18
XSZX:上帝是完美而無誤的,但人是墮落而且經常犯錯的,而我不認為 12/06 12:20
XSZX:一本經過無數人傳抄的書完全不會因為人的因素而出現錯誤... 12/06 12:21
untilnow:樓上要用什麼來量測金瓶梅? 12/06 12:39
untilnow:不能量和完不完美是兩回事 12/06 12:39
XSZX:原來聖經=金瓶梅?真是受教了..... 12/06 17:37
XSZX:不能量?你現在是硬要玩文字遊戲就對了?識字的都知道我是在 12/06 17:40
XSZX:說你根本沒有任何證據來證明聖經完全沒出現錯誤,而這證明的 12/06 17:41
XSZX:過程我稱之為「量」..... 12/06 17:41
XSZX:至於聖經能不能量?當然最直接了當的方式是請上帝再派個人來 12/06 17:45
XSZX:証實一下,不過我認為如果證實的結果不合教會標準的話,九成 12/06 17:46
XSZX:九會被人打成異端啊!撒旦啊什麼的!沒辦法!人就是死不認錯 12/06 17:47
XSZX:,如果又牽涉到利益的話,門徒也照樣給他墮落下去.... 12/06 17:49
XSZX:而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愛」,神教給人最重要的東西就是「愛」 12/06 17:51
XSZX:當你依照聖經所做出來的行為不屬於「愛」,自然也就錯了... 12/06 17:52
XSZX:順帶一提,我記得審判人的罪行可是上帝的權能,怎麼有一堆基 12/06 17:53
XSZX:督教徒拚了命地在潛越上帝的權能,企圖審判他人? 12/06 17:54
untilnow:這倒不意外, 每人心中都有是非對錯 在選擇的時候就是在 12/06 18:05
untilnow:自以為是上帝了 XD 12/06 18:06
Oistrakh:我上天主教慕道班, 也聽到比較接近analysis0813的說法.. 12/07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