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mer000 (祝我們平安^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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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心得] 為何現在基督徒不遵守舊約律法?
時間Thu Dec 5 22:36:50 2013
開始前,我要先強調,
這邊我不討論人權和平等,我只講神學!
若有錯請各位指點,
教會的立場是,
神的話超越了人類制定的人權和法律,
人類自己發展出的人權和法律很重要,
但是不能和神的話比,
因為神完全看透了人性,看透了人的本質,
我知道很多人聽到這就很想嗆聲,說聖經是人寫的,
或是教會信到連理智都沒有,
但這就是教會的立場~
舊約律法為何現代不守呢
大概念是新約中耶穌和他的門徒,已經把這些舊約的律法廢掉了,
全部的律法都回到:全心愛主,愛人如己!
下面我會一條一條的解釋,
那為何主流教會還反對同性戀婚姻呢?
同性議題的神學討論這邊我不深究,這是另一個神學議題,
有興趣的人可以自己google,
此處我只針對舊約律法為何現在不守作解釋,
給各位參考,
借用最近在fb很紅的文章~
1.
: 他:聖經說同性戀是有罪的 所以基督徒必須遵守教義
: 我:你吃豬肉嗎
: 他:吃
: 我:但聖經說不能吃豬肉(Leviticus 11:7)
: 現代標點和合本 (CUVMP Traditional, c 2011)
: 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於你們不潔淨。
在天主教思高本聖經宗徒大事錄15章(和合本譯為使徒行傳)
耶穌升天後,有些猶太人認為外邦人信主後,也該受割禮,
於是起了爭執,
伯多祿和保羅及其他人開會.討論外邦基督徒是否該遵守舊約律法,
會議中起了許多辯論,大家都不出聲後.
最後雅各伯起來說話,替這次會議作了結論,
""因為聖神和我們決定,不再加給你們什麼重擔, 除了這幾項重要的事:
即戒食祭邪神之物、血和窒死之物,並戒避奸淫;若你們戒絕了這一切,那就好了。""
(宗徒大事錄15章28-29節)
從此後,舊約律法就廢除了,
耶穌升天後,我們只取其舊約精神,而不守表面律法,
上述雅各伯說的話,
也是現代部分教會依然不吃祭拜過的物品和血的原因,
那為什麼有些教會沒規定不可吃血呢,
是因為新約類似的經文非常多,(我在下面僅節錄2段經文)
大原則就是神所造的食物都是潔淨的,
不吃是為了避免當時有禁吃血的猶太信徒跌倒,
天主教會是准基督徒吃血的,
羅馬書 第14章14-20
在耶穌基督內,我知道,並深信:沒有什麼本身是不潔的;除非有人想什麼是不潔的,那
東西為他才是不潔的。
如果你因著食物使你的兄弟心亂,你便不是按照愛德行事。基督為他死了,你不可因著你
的食物使他喪亡,
所以你們不可使你們的優點受到誹謗。
其實天主的國並不在於吃喝,而在於義德、平安以及在聖神內的喜樂:
凡是按這原則事奉基督的,才為天主所喜悅,為眾人所稱許;
所以我們該追求平安的事,以及彼此建立的事,
不可為了食物的緣故,而摧毀天主的工程。一切固然都是潔淨的,但若人吃了,能使人失
足,這為他便是惡事了。
格林多人前書 第8章7-13節
不過這種知識不是人人都有的;有些人直到如今因拜慣了邪神,以為所吃的是祭邪神的肉
,因為他們的良心軟弱,就受了玷污。
其實,食物不能使我們取悅於天主: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
但你們要慬慎,免得你們這自由的抉擇,成了軟弱人的絆腳石。
因為,如果有人看見你們這有知識的,在邪神廟裏坐席,他的良心若是軟弱,豈不受到鼓
勵而去吃祭邪神的肉嗎﹖
那麼,這軟弱的人,基督為他而死的弟兄,也就因了你的知識而喪亡!
你們這樣得罪了弟兄們,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
為此,倘若食物使我的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的弟兄跌倒。
: 他:.............
: 我:你吃海鮮嗎
: 他:吃
: 我:聖經說水的動物除了有鱗有鰭的其它不能吃
: (Leviticus 11:9-12; Deuteronomy 14:9-10)
: 現代標點和合本 (CUVMP Traditional, c 2011)
: 「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在水裡、海裡、河裡,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
: 凡在海裡、河裡並一切水裡游動的活物,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 這些無翅無鱗、以為可憎的,你們不可吃牠的肉,死的也當以為可憎。
: 凡水裡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 「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
: 凡無翅無鱗的都不可吃,是於你們不潔淨。
: 他:.............
同第一點~
: 我:你吃過起司漢堡或肉與乳製品作成的食物嗎?(Exodus 23:19)
: 現代標點和合本 (CUVMP Traditional, c 2011)
: 地裡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華你神的殿。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 他:.............
同第一點
: 我:鼻子扁的 瞎子和聾子不能上教堂(Leviticus 21:17-18)
: 現代標點和合本 (CUVMP Traditional, c 2011)
: 「你告訴亞倫說: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他神的食物。
: 因為凡有殘疾的,無論是瞎眼的、瘸腿的、塌鼻子的、肢體有餘的、折腳折手的、
: 駝背的、矮矬的、眼睛有毛病的、長癬的、長疥的,
: 或是損壞腎子的,都不可近前來。
: 他:................
除第一點外,
從新約時代開始,耶穌接納了病人,罪人,殘疾者,
我此處只列舉了一段經文,若望福音第9章4節
耶穌前行時,看見了一個生來瞎眼的人。
他的門徒就問他說:「辣彼,誰犯了罪?是他,還是他的父母,竟使他生來瞎眼呢?」
耶穌答覆說:「也不是他犯了罪,也不是他的父母,
而是為叫天主的工作在他身上顯揚出來。」
趁著白天,我們應該做派遣我來者的工作;黑夜來到,就沒有人能工作了。
當我在世界上的時候,我是世界的光。」
耶穌說了這話以後,便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了些泥,把泥抹在瞎子的眼上,
對他說:「去,到史羅亞水池裏洗洗罷!」
──史羅亞解說「被派遣的」──瞎子去了,
洗了,回來就看見了。
: 我:不能剪頭髮和刮鬍子(Leviticus 19:27)
: 現代標點和合本 (CUVMP Traditional, c 2011)
: 頭的周圍不可剃,鬍鬚的周圍也不可損壞
: 他:...............
同第一點
: 我:衣服只能用一種質料做成(Leviticus 19:19)
: 現代標點和合本 (CUVMP Traditional, c 2011)
: 「你們要守我的律例,不可叫你的牲畜與異類配合,
: 不可用兩樣摻雜的種種你的地,也不
: 可用兩樣摻雜的料做衣服穿在身上。
: 他:...............
同第一點
: 我:你有割包皮嗎?沒割會被處死喔(Genesis 17:14)
: 現代標點和合本 (CUVMP Traditional, c 2011)
: 但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約。」
: 他:...............
除第一點外,
格林多人前書第七章 18-19節
有人受割損後蒙召的嗎﹖他就不該掩蓋割損的記號;有人是未受割損蒙召的嗎﹖他就不該
受割損。
受割損算不得什麼,不受割損也算不得什麼,只該遵守天主的誡命
: 我:女性如果城市被強姦 那個女生必須被處死刑 但
: 如果是在空曠的草原上被強姦 那女生則無罪
: 原因是沒人會聽到(Deuteronomy22:23-27)
: 現代標點和合本 (CUVMP Traditional, c 2011)
: 「若有處女已經許配丈夫,有人在城裡遇見她,與她行淫,
: 你們就要把這二人帶到本城門,用石頭打死:
: 女子是因為雖在城裡卻沒有喊叫,男子是因
: 為玷汙別人的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 「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見已經許配人的女子,強與她行淫,只要將那男子治死。
: 但不可辦女子,她本沒有該死的罪,這事就類乎人起來攻擊鄰舍,將他殺了一樣。
: 因為男子是在田野遇見那已經許配人的女子,女子喊叫,並無人救她。
: 他:...............
同第一點
: 我:喔對了 你父母也是基督教嗎
: 他:不是 他們是佛教徒
: 我:那你計劃什麼時候殺掉他們?聖經說要殺掉信基督教以外宗教的人(Deuteronomy
: 13:12-15)
: 在 耶 和 華 ─ 你 神 所 賜 你 居 住 的 各 城 中 ,
: 你 若 聽 人 說 , 有 些
: 匪 類 從 你 們 中 間 的 一 座 城 出 來 勾 引 本 城 的 居 民 ,
: 說 : 我 們 不
: 如 去 事 奉 你 們 素 來 所 不 認 識 的 別 神 ;
: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居住的各城中,你若聽人說,
: 有些匪類從你們中間的一座城出來勾
: 引本城的居民,說『我們不如去侍奉你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
: 你就要探聽、查究,細細地訪問。果然是真,準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你們中間,
: 你必要用刀殺那城裡的居民,把城裡所有的,連牲畜,都用刀殺盡。
: 他:我不會做那些犯法的事
: 我:所以你在聖經只選擇你喜歡的教義去遵守 你不喜歡
: 的就當做不存在沒看到
: 他:...............
同第一點,
: 我:你上教堂嗎
: 他:嗯
: 我:你知道聖經不准女性在教堂裡說話嗎?(Corinthians 14:34)
: 現代標點和合本 (CUVMP Traditional, c 2011)
: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
: 因為不准她們說話。她們總要順服,正
: 如律法所說的。
: 他:..............
我想這是整篇文章唯一打到聖經爭議的地方,
這地方是新約聖經少數有爭議的地方,
這個議題有很多討論,
眾教會的解經立場比較不一致,
而且保羅前面幾段的文章才講到,女性可以講道,只是要蒙頭(頭指權柄)
有人說這是時代背景,當時女性所受教育較低,
有人說是當時哥林多教會,有個女性在教會發言狂妄,保羅才講這句話,
但是可以確定的是,使徒保羅是贊成女性在聚會可以講道和發言的,
因為宗徒時代已確定當時已有數名女性的傳道人,
[宗徒大事錄(和合本作使徒行傳) 一八:18;
羅一六:3;弟後(和合本作提摩太後書) 四:19 ]
而且婦女會和使徒一起禱告(宗一:14)
這方面討論很多,
有興趣的人自己去下面連結看,
http://bible.fhl.net/cover/cover10.html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4014603.html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40422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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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209.116
推 kerry0496x:先不談同性戀問題 我認為新約舊約的差別本身 12/05 22:38
→ kerry0496x:就是一個超大的課題了orz 12/05 22:38
※ 編輯: timer000 來自: 118.169.209.116 (12/05 22:52)
→ roccqqck:要蒙頭的是Prophecy 不是講道...而且沒說是不是在教堂 12/05 23:30
→ roccqqck:教堂禁止的是speak 要quiet 也不是講道... 12/05 23:31
→ roccqqck:女性所受教育低是因為歧視女性 所以不給教育 12/05 23:31
→ roccqqck:而且當初文盲那麼多 男性也一堆 小孩也還沒受教育 12/05 23:32
→ roccqqck:只禁止女性在教堂講話 很明顯是歧視女性 12/05 23:32
→ roccqqck:在教會發言狂妄是我聽過最扯的解釋了...到底引用哪本古書 12/05 23:34
→ roccqqck:或文章 或聖經有提過了... 12/05 23:34
推 roccqqck:再者 你的說法都只是解釋聖經有很多矛盾 12/05 23:39
→ roccqqck:不用你說大家都知 12/05 23:39
→ march501:我認同你說的「神的話超越了人類制定的人權和法律」 12/05 23:42
→ march501:可惜,聖經的詮釋都是「人」為的。神的話....拿什麼證明 12/05 23:43
→ march501:教會的教導完全是照著神的話?聖經?聖經不就是人寫的嗎 12/05 23:43
→ march501:誰詮釋聖經上「神的話」? 12/05 23:44
→ march501: 人 12/05 23:44
→ march501:信仰有其自相矛盾的地方,如果有人說這個信仰是完全理性 12/05 23:45
→ march501:完全可以驗證的。說這種話的人,我完全不敢苟同。 12/05 23:46
→ march501:無論哪個信仰,裡頭都摻雜人的意念和意志的行始。對信仰 12/05 23:47
→ march501:面對教義、面對道德,我唯一能做的就是退一步去想,我有 12/05 23:47
→ march501:什麼權利去罪別人?那些罪我自己克制自己不犯都來不及了 12/05 23:48
→ march501:哪來的時間去規範別人呢? 12/05 23:49
→ march501:感謝耶穌與我們所立的新約。 12/05 23:52
→ march501:如果我們都能依據那兩條最大的約,愛神愛人,哪還需要神 12/05 23:53
→ march501:學或神學院。 12/05 23:53
→ Naturalist:你的第一點就只跟吃得有關 哪那麼多"同第一點"?? 12/05 23:58
→ march501:他本來想混過去,誰知你看得這麼清楚 12/06 00:00
→ timer000:......... 12/06 00:02
→ march501:強姦和拜偶像那兩段,跟{同第一點}是哪裡在同?看不出來 12/06 00:05
→ timer000:第一點是指舊約律法喔 12/06 00:06
→ timer000:我回文吧... 12/06 00:06
推 pen88:默念開場白十遍 二十遍...你最精華的解經其實就在那 12/06 00:06
→ march501:是指舊約律法全廢嗎?那現代基督徒還讀舊約幹嘛@@? 12/06 00:08
→ analysis0813:我的看法跟他不同 是耶穌的血成全了舊約律法 12/06 00:10
→ analysis0813:所以很多舊約律法在新約時代的信徒不用守 12/06 00:10
推 hirabbitt:馬太五:17 12/06 01:39
→ hirabbitt:以及後面的幾節都可以看一下 12/06 01:40
推 hirabbitt:另外這篇舉的很多都是旁經的樣子? 12/06 01:43
→ timer000:不是旁經 12/06 01:45
→ timer000:是天主教思高本和 基督教和合本的篇章譯名不同 12/06 01:46
→ timer000:宗徒大事錄=使徒行傳 12/06 01:46
→ timer000:格林多人前書=哥林多人前書 12/06 01:47
→ timer000:若望福音=約翰福音 12/06 01:47
→ timer000:伯多祿=彼得 12/06 01:53
推 hirabbitt:喔喔抱歉>_< 感謝解說 12/06 01:56
→ hirabbitt:我後來直接針對馬太福音所說的回一篇新文章了 12/06 01:57
→ XSZX:當你企圖迴避人的墮落本質,而一昧地催眠自己「聖經沒錯」, 12/06 05:43
→ XSZX:那基本上下面的討論就沒意義了..... 12/06 05:44
→ XSZX:畢竟無論你引述哪一條經文,都有可能是錯的。而立論於錯誤的 12/06 05:45
→ XSZX:前提之上,我可不認為有什麼機會會得到正確的結論.... 12/06 05:46
推 hirabbitt:這裡是基督教版又不是哲學板 12/06 08:07
→ hirabbitt:你去歐幾理德板說不能一昧地催眠自己三角型內角和=180度 12/06 08:08
→ hirabbitt:算了 12/06 08:08
→ XSZX:三角型內角和=180度,你可以量出來,可以用計算求證,但你要 12/06 12:17
→ XSZX:用什麼東西來測量聖經?還是用什麼方式求證聖經沒有因為人的 12/06 12:18
→ XSZX:私慾或過失而有誤? 12/06 12:18
→ XSZX:上帝是完美而無誤的,但人是墮落而且經常犯錯的,而我不認為 12/06 12:20
→ XSZX:一本經過無數人傳抄的書完全不會因為人的因素而出現錯誤... 12/06 12:21
→ untilnow:樓上要用什麼來量測金瓶梅? 12/06 12:39
→ untilnow:不能量和完不完美是兩回事 12/06 12:39
→ XSZX:原來聖經=金瓶梅?真是受教了..... 12/06 17:37
→ XSZX:不能量?你現在是硬要玩文字遊戲就對了?識字的都知道我是在 12/06 17:40
→ XSZX:說你根本沒有任何證據來證明聖經完全沒出現錯誤,而這證明的 12/06 17:41
→ XSZX:過程我稱之為「量」..... 12/06 17:41
→ XSZX:至於聖經能不能量?當然最直接了當的方式是請上帝再派個人來 12/06 17:45
→ XSZX:証實一下,不過我認為如果證實的結果不合教會標準的話,九成 12/06 17:46
→ XSZX:九會被人打成異端啊!撒旦啊什麼的!沒辦法!人就是死不認錯 12/06 17:47
→ XSZX:,如果又牽涉到利益的話,門徒也照樣給他墮落下去.... 12/06 17:49
→ XSZX:而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愛」,神教給人最重要的東西就是「愛」 12/06 17:51
→ XSZX:當你依照聖經所做出來的行為不屬於「愛」,自然也就錯了... 12/06 17:52
→ XSZX:順帶一提,我記得審判人的罪行可是上帝的權能,怎麼有一堆基 12/06 17:53
→ XSZX:督教徒拚了命地在潛越上帝的權能,企圖審判他人? 12/06 17:54
→ untilnow:這倒不意外, 每人心中都有是非對錯 在選擇的時候就是在 12/06 18:05
→ untilnow:自以為是上帝了 XD 12/06 18:06
推 Oistrakh:我上天主教慕道班, 也聽到比較接近analysis0813的說法.. 12/07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