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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imer000 (祝我們平安^_^)》之銘言: : 開始前,我要先強調, : 這邊我不討論人權和平等,我只講神學! : 若有錯請各位指點, : 教會的立場是, : 神的話超越了人類制定的人權和法律, : 人類自己發展出的人權和法律很重要, : 但是不能和神的話比, 容我提醒 人權和平等的理論 基督神學絕對有其貢獻 不然社會契約論那幾個思想家不會以神來作為「天賦人權」的論述基礎 (以上這句話可以在大學講快半學期的課,茲不贅言) : 舊約律法為何現代不守呢 : 大概念是新約中耶穌和他的門徒,已經把這些舊約的律法廢掉了, 我的觀點不同 我認為是耶穌基督的血成就了舊約律法 所以新約時代的基督徒可以藉著耶穌基督來守這些繁瑣的律法條文 例可參見下列經文 羅馬書3:25-31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 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 為義。既是這樣,哪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 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所以(有古卷:因為)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難道神只作猶 太人的神嗎?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嗎?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 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 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希伯來書9:1,10-15 原來前約有禮拜的條例和屬世界的聖幕。 ...... 這些事,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 。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 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 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 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何 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原文是 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為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 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 -- 印度的甘地在自傳裡提到的話,值得一讀再讀: 「我喜歡你們的這位基督,但我不喜歡你們的基督教徒。 你們的基督教徒是那麼不像你們的這位基督。 如果基督徒真正按照聖經教導生活,所有的印度人今天都會成為基督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2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