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carm.org/bible-difficulties/matthew-mark/did-jesus-abolish-law-or-not
耶穌來到底是要成全律法,還是廢掉律法?
馬太福音5:17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以弗所書2:14~15
他是我們的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我們中間隔斷的牆;
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
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
成全律法是指耶穌來是為成成就舊約一切指著祂的預言。
以及身為一個人,如何完全活出舊約的律法,在地上過著
完全不犯罪的生活。
廢掉律法是指耶穌的寶血為我們滿足一切律法的需求
從此我們只需要因信稱義,就能活出喜悅上帝的生命。
但請注意什麼是真正的信心:
1. 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雅各書)
2. 愛神的,也必愛他的弟兄,不然信心就是虛謊的(約翰一書)
3. 愛神的,必愛祂的誡命,不然信心也是假的(約翰一書)
看見弟兄犯罪,不去勸戒他,以免他在人子審判的日子站立不住
當然也不是真正的愛。
希伯來書12:10
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唯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
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
弟兄們,真正的愛是恩典加上真理,願我們持守真理,
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不要落入人本主義,放縱的愛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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