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xxer ()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情報] 關於國外友善同志教會的文章(請看這篇)
時間Mon Dec 9 10:42:13 2013
※ 引述《wyytwo (平安喜樂)》之銘言:
: 我也覺得不可以歧視別人
: 每個人都一樣
: 雖然聖經說婚姻要一夫一妻
: 但是同志覺得他的夫或妻是同性
: 這是價值觀的問題
: 但是我不明白聖經的意思是一定要身體是男是女 還是其實只要合一
: 這合一可能不是性 而是另一伴 幫助 愛 等等
: 我想不出來拉))))))))))))))
: → wyytwo:再補一句 其實大家都是罪人 或多或少都有犯罪 12/08 22:00
神看那人獨居不好
我受到的教導是,當初神帶各樣動物到亞當面前巴拉巴拉…只是最後沒有遇到配偶幫助他
於是神使亞當沉睡,並取下他的一根肋骨造出女人,亞當則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
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
婚姻嘛,人類歷史中最難解的問題,因為後來人就沒說這叫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而是
這是你賜給我的女人叫我吃(禁果)的 (喂)
後來很快地該隱的後代拉麥就娶了兩個妻了。後來再後來嘛,當然就有人是三千後宮佳麗
了*笑
耶穌時代,門徒也問過耶穌這問題,說既然必須一夫一妻,那為何摩西允許人娶多妻
(或說離婚)? 耶穌說,
那是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摩西才許可的。但起初並不是這樣。
主的意思非常明確。
而保羅更在新約中,規定長老(執事)只能作一個女人的丈夫,才有資格擔任。
正如在舊約中,正規來說,服事神帳幕的利未人只能娶處女。
大祭司以利的兩個兒子公然
在帳幕跟侍女亂搞跟XX,以利雖然責備卻又不責罰他們,
結果讓神定意取他們的命,但也
不是馬上,而是等到某個時機及能替代他們服事神的撒母耳長大成人。
*******************************************************************
老實說,我認為現代同性婚的問題,並不該由聖經來解決,同志基督徒若從這點著手,老
實說我對這點有點意見,反而大於非信徒的同志。而其他若干教會基於這點引燃反彈,進
而多方對立,結果變成無意義的情緒混戰居多。(至於上街是個大雜燴,沒啥可說的,就
是社會行為)
因為老實說,聖經除了舊約跟新約的少數幾處規範(甚至沒有討論),
同性性向從來就不是
信仰的中心也不該是信仰的中心,今天教會若有這種情況本來就已經是傾向異常了,不論
任何教會。而社會也是如此,基本性別或性向成為關心與發展議題的中心,實在不具備太
大的實質助益。將來一切恐怕都是放水流而已,即使無害也無益。
這點我個人還不得不佩服天主教的教宗方濟各,他說的話是很具有深意的。
因為強如德國某女強人也承認,生活其實真的需要一個”永定”的東西,人才不會被”消
耗殆盡”;同樣的,
穩定社會各種基本面也需要”接近永定”的標準,人才不至於會被搖
來搖去,找不到可以定意深耕去發展的方向。
人類如果都是同性戀者,那不可能可以自然繁衍。也因此不宜”鼓勵培養”。
有人依舊約或新約的幾處經文解釋這叫罪,罪在希臘文中,有”性情”上的罪性,也有法
律上的”罪行”的意思,用的字並不一樣,跟中文的意義定義並不相同。
身體是男人就是男人,身體是女人就是女人,這是最簡單也最自然的,
而偶爾變裝演出並沒有什麼。但是如果今天劉德華突然開始變裝演出,他是不是該重新定
義自己的演藝角色定位?(喂)他可以完全放棄,突然(或早就醞釀很久)說要作他自己,但
也僅只於他自己,他無法也不該去管控別人的想法;至於意圖製造某種新社會發展標準,
並認為別人(演藝公司或觀眾)不認同他的路線就叫”歧視”;
他可以大聲喊歧視,但不見
得是歧視:只因為別人也有想要的其他從一而終發展路線,而不是他要的而已。
歧視,老實說是可以很技術性的;如果真的想作,根本不可能根除;表面上反對你那還叫
可以防範的,暗地裡來根本防不勝防。
不管是種族、性別或宗教問題。而如果想從思想著
手來根除,很難不落入集體思想控制,這東西更加危險。我個人則更加肯定”由個人自己
去掙”,這才是貨真價實,又把副作用降低。這也是保守派而非自由派的另一種不同想法
。
我舅舅天生就是雙性人(身體),但他選了其中一個性別來過生活。正如泰國有人妖,我們
去觀光也會尊重這種表演者,拍照時更不該隨便毛手毛腳,但我們並不會去模仿這種文化
。這只是各種社會互動與常規使然,其實稱不上歧視或者包容。
今天的自由風氣,若有人想要顛覆各種既定價值觀包括性別或性向,也屬這範圍內,贊成
或反對都在個人。但是若全部訴諸歧視,意圖逆向帶領社會風氣,那其用心與作為都屬可
議與混亂。
“起初並非如此”。
今天基因一樣可以改造,但是會不會出問題?有風險。天然的風險是避不了的,但這風險
是人為的。就像現在Discovery一直在探討科學實驗的黑暗面跟”越線”(而能曝光的照樣
只是冰山一角)。
至於人為何會去尋求同性伴侶而非異性伴侶?
我個人認為,若真是天生有這類傾向者是另當別論,社會風氣帶動下的又是另一種問題。
每個人天生都有好奇心與各種可塑性,那是要把社會帶往哪個方向呢?而鼓吹的人又負不
負責呢?
最後我可以理解,不論基督徒或非基督徒,”某一種本能上”都希望這個世界永遠和平,
沒有任何差異=歧視。
但對於基督徒來說,請去翻翻聖經提到的各種現象與發展。
而對非基督徒來說,我只能說這世界除了台灣是公認的易騙難教外,還真難找到這樣的國
家(喂)。
美國、歐洲都是一再非常小心地審視各種議題,因為他們有一半以上的人都很清楚世界從
來不是按照人們的美好想像來運行。他們面對各種議題,會開放討論但也會檢討,但在
社
會沒有共識前就想要立法,是極少見的情況,不管是對是錯。
美國同性婚仍然是少數州,每個州自然不同;歐洲嚴謹如德國也只是讓同性伴侶制保障他
們的基本權利,甚至仍然嚴格禁止領養等等巴拉巴拉。
而如果哪一天真的世界各國都讓同性婚上路了,那台灣…也別掙扎了(喂)
這時候我又像標準台灣人隨波逐流了嗎?(誤)
人生嘛,該堅持時堅持,該外圓內方時就外圓內方,
唯獨不可能真正統一思想與行為而已。
而這個時代,也許則是註定沒有定見的人,將漂來漂去,沒有定向而已。
是個艱難的時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XSZX:神定下戒律是讓人要求自己,但人卻拿戒律來要求別人..... 12/09 12:18
推 luto:社會接納度與教育有關。 我不同意那叫沒有定向 您自己也說了 12/09 19:19
→ luto:歐美可是花了很多工夫研究 做出這些決定。 12/09 19:20
→ luto:應該說是開放更多方向讓社會更多元 學術乃至我並沒有想到壞處 12/09 19:21
→ luto:事實上應該只有好處。 他背後就是一個打破刻板性別角色的概念 12/09 19:21
→ luto:這件事對兩性跟其他少數性別 都將是福音一件 因為誰都不必 12/09 19:22
→ luto:活在性別刻板的框架下...沒這麼活就要遭受不認同。 12/09 19:22
→ luto:所以有人這麼說 支持同婚 其實也是造福多數的異性戀 12/09 19:23
→ luto:希望更多人懂得這個道理。。。就連支持的人都不見得懂吧 12/09 19:23
→ gj6sm3:鼓吹什麼? 鼓吹大家變同志嗎?www為什麼教徒一直有這種想法? 12/09 21:24
→ gj6sm3:是教徒自己常強迫別人信教 所以思考模式都這樣嗎?XD想太多 12/09 21:26
→ gj6sm3:有種自以為 自己才是憂心社會的人 支持多元都不憂心的錯覺 12/09 21:28
→ gj6sm3:會質疑 別人的信念不是真信念 同志的愛不是真愛 12/09 21:30
→ gj6sm3:一直強調社會共識 背後隱藏的意思 不少就是不願意去改變 12/09 21:33
→ gj6sm3:當懷疑支持是因為隨波逐流 就是不相信別人是真心 那不支持 12/09 21:39
→ gj6sm3:不支持的就不會是隨波逐流嗎?ww何況目前反對團體嘴臉很噁.. 12/09 21:42
→ gj6sm3:沒有想要思想管控 當有積極作為時 接受批評是很正常的 12/09 22:14
→ gj6sm3:有些只是受到一推批評就 大喊逆向歧視的 根本沒剝奪什麼... 12/09 22:16
→ gj6sm3:現在是某團體積極討厭同志 且用一堆爛理由 弄臭反方和教徒 12/09 22:26
※ 編輯: xxxer 來自: 122.117.20.63 (12/10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