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ka123ily (NUNCA MAS)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問題] 立法內容與群眾訴求
時間Fri Dec 20 01:30:37 2013
這個點其實就跟到底新教徒要不要被天主教的一堆鳥事給拖下水一樣。
例如在南美跟非洲說不要用保險套,導致愛滋病大爆發與貧童太多。
或者新教徒到底該不該對十字軍東征做出回應。
關於性難民我還是要拿我在甲板寫的一段來說:
有人說不要用,這不符合定義,是濫用諸如此類。
但我認為我有義務說明,我對這個詞的立場。
(當然我不會說我們不是聯合國會員國,所以管聯合國怎麼定義這種奇怪的鳥話)
有些板友會強調(強迫?)一定得用在處理關於人群的「國家間移動」、「國籍」、
「相關權利保障」等等的議題。
但對我來說這是處理層次的問題,而不是定義問題。
難民之所以會注重在這些國家層級的問題,是因為國家不願意給予保障基本權利,
或不認同他們是公民(或具有相似的身分),或強迫公民受到不平等對待而選擇流亡。
(也有一種是因為政府失能,例如內戰或是國家間戰爭,人民避免生命損失而離開等)
這背後最根本的問題核心應該是在於
一是消極的平等與自由兩個權利問題。
二是積極追求幸福的權利。(包含文化實踐,土地情感)
而所謂的「性難民」如果強調國家內有人可以是不被理解或是不平等對待甚至歧視,
那某種程度也是被國家或社會排除在外的人。
你要不要使用性難民端看你是只見樹、只見林或是見樹又見林的層次選擇差異。
但我們無法要求所有人都有一樣的視野,這是種傲慢。
不過要求別人只能跟自己一樣的視野,我個人覺得比較暴力,如:我不是性難民之類。
(我是說那些覺得自己已經很「gay」,沒啥好抱怨的那群)
不是指那些「不想」當性難民的人而排斥修辭的那群。)
: → speed2:原來不玩1.0 不嗑藥的gay 就算不去同志遊行 也要被歸類 12/19 17:48
: → speed2:為媒體眼中的模樣 而且還不能被切割 要一視同仁 12/19 17:49
: → speed2:基本上 gay有很多種 有保守 有開放的 有想變性的 有不想的 12/19 17:52
: → speed2:有犯法的 有不犯法的 有信神的 有無神論的 有不信神的... 12/19 17:53
: → speed2:有嗑藥的 有不嗑藥的 現在都被歸類成同一種 不准切割? 12/19 17:54
: → speed2:同理 有信仰的也有很多種 有激進的 有中立的 有保守的 12/19 17:55
: → speed2:有想變性的 有不想的 有犯法的 有不犯法的 有嗑藥的 有不 12/19 17:56
: → speed2:嗑藥的 又被貼成同一張標籤 不准切割 ? 12/19 17:57
: → speed2:大家都拿媒體上看見的 去貼別人標籤 不准切割 是何種心態? 12/19 18:00
: → speed2:就算去同志遊行的 也很多種 有去觀光 聯誼 扮裝的 目的不同 12/19 18:02
: → speed2:也要被貼成同一張標籤? 12/19 18:05
: → speed2:so 我要表達的是:事情不是只有正跟反 對與錯 二分法 12/19 18:08
: → speed2:抱歉 我並不支持11/30的遊行 也反對周遭的人去 12/19 18:11
: → speed2:但最後選擇權在他們身上 我只能提供我的看法 12/19 18:12
: → speed2:今年的同志遊行訴求 在gay版就產生分裂 意見分歧 12/19 18:17
: → speed2:同樣的,我也不支持今年的同志遊行 也反對周遭的人去 12/19 18:18
: → speed2:同志遊行的花費同樣也可捐給民間機構 12/19 18:19
: → speed2:「看見同性戀2.0——正視性難民,鬥陣來相挺」? 12/19 18:22
: → speed2:你不要告訴我每個gay都要同意這樣的訴求? 12/19 18:23
: → speed2:光"性難民"就讓人匪夷所思~ 12/19 18:24
: → speed2:請問婚姻問題跟"性難民"的相關性是? 12/19 18:26
: → speed2:這連結從遊行前就出現了 不必等到現在才看 12/19 18:30
: → speed2:婚姻是一種工具?一種目的?而不出於真正的愛? 12/19 18:32
: → speed2:把自己當成"性難民" 去爭取"婚姻平權" 怎麼看都怪~ 12/19 18:35
: → speed2:OK,今天純粹告訴你:凡事不是二分法 12/19 18:39
: → speed2:"性難民"有你們的解釋 但這樣的詞就容易起紛爭 12/19 18:40
: → speed2:這也是當初遊行前gay板戰最兇的 12/19 18:40
: → speed2:連內部都搞不定 也不要怪其他人誤解 還演變成恐同者上街 12/19 18:42
: → speed2:對,我稱11/30的遊行是恐同的集合(不分黨派 信仰...) 12/19 18:43
: → speed2:現在 我們不認同同運的gay 也要被不准分割 實在莫名(攤) 12/19 18:46
: → speed2:好了 吃飯時間到了,掰掰 12/19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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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6.176.205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122.116.176.205 (12/20 01:32)
推 come:請問這篇文章對基督信仰的關係在哪? 12/20 16:21
→ come:是不是只要文章裡面有基督 or天主 就算有關了呢? 12/20 16:21
我的確是很寬阿,我認為沾上邊就可以。
而且我這是回應某人論點。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120.102.249.164 (12/20 16:23)
推 come:請問沾上邊的定義是什麼? 12/21 04:10
→ imetkr:只要跟GAY沾上邊再加上"基督"兩就可以PO在這裡-->UKA的標準 12/21 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