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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基督教徒批評其他宗教人物為邪靈這件事 不知是否可以用某些語言哲學角度去探討 這並不是單單一個"不禮貌行為"而已 我記得一些哲學家等提過語言與權力關係的理論 我的學術本科不算這方面專長 很抱歉只能枝微末節地找些資料: --------------------------------------------------------------------------- 傅科將論述(le discours)看成是一種事件(event)。 他說:「必須將論述視為是一種事件,看作是政治事件:通過這些政治事件運載著政權, 並由政權控制著論述本身。」傅科對話語的批判表現在兩個方面: 對認識論批判 就是通過對論述和權力關係的分析,揭示構成特定時代話語規則的內在結 構,以及這個結構與權力的聯繫。 對歷史批判 他把這種分析系統運用於歷史的批判,通過對不同時期論述(話語) 不連續的斷裂分析,來揭示知識的結構和實踐的策略。 簡單地說,傅科認為論述的分析需從五個方面考量:「誰」在說話、對「誰」說話、 在「什麼」情形下說話、說「什麼」事(內容)、「如何」說(風格)等五個因素。 以中世紀的傳教士為例,由於當時聖經是以拉丁文撰寫,因此,熟悉拉丁文的修士也就成 為代言上帝、解釋聖經的地上唯一合法人。他們往往透過這種關係,而掌握一定的權力 (pouvoir;power)。 他表示,正因為社會對論述的控制,使得論述本身不再是單純的語言因素,它變成了整個 話語運作過程中,各種現實社會力量的角力與協調之總和。它本身就是力的關係網。微觀 地說,論述者為了表達或達到某種目的,在其論述運作過程中,充滿著權力的比試與拉扯 :當一方接受另一方的意義時,其實也就是接受者承認了言說者論述權力的正當性。 ------------------------------------------------------------------------------ 這樣看來 該牧師講那些話 若是得到認可 是不是可解讀為一種取得權力的手段 對教內也許合理... 那教外人為什麼也要接受呢? 當你試圖用教外人觀感裡負面價值的詞語去形容一個教外神明 然後無法以世俗合理性去說明 世俗上應該是不需要認可這種論述權力正當性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7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