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lark0816:我只有一個要求,他們結婚也好、領養孩子也好。 12/31 12:35
→ clark0816:但不要在教會舉行婚禮儀式。因為這使教會作難。 12/31 12:36
→ clark0816:林前,提到有人娶了他的繼母,是在教會中大宴賓客。 12/31 12:37
→ clark0816:信徒、在外面的行為,是教會無法可管。但個人的情慾, 12/31 12:37
→ clark0816:不應該帶到教會中。至於同志婚姻權,領養權,屬該撒管 12/31 12:39
→ clark0816:但不要帶到教會舉辦婚禮。像東海大學那對女同志,就誇張 12/31 12:40
→ clark0816:刻意選在教堂舉辦婚禮,這不是公然打臉嗎? 12/31 12:41
→ clark0816:難道不能去別的地方舉辦他們所謂的同志婚禮嗎? 12/31 12:41
目前婚姻已改登記制,所以教會拒絕當然不會有違法疑慮。
畢竟他們不是戶政單位,沒有義務服務所有公民。
我認為教會的意願很重要,至於要不要選我是無法置喙,
其他人考量就不知道了,這也很難討論起,我猜那只是一種政治抗議吧。
→ untilnow:有些教會願意接 有些不願意接 誰管得著? 12/31 12:43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120.102.249.164 (12/31 12:50)
推 evilcherry:由教會自決+1 這要立法的話就是宗教管政了 12/31 12:47
我覺得對於基督徒的政治參與是值得鼓勵,
但是到底宗教與世俗的界線在哪裡,需要思考。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120.102.249.164 (12/31 12:57)
推 cloudmass:說真的人家也不會刻意去挑反同的教會結婚啦! 01/01 00:23
→ cloudmass:台灣還是有些教會是願意接納同志的,不要以偏概全 01/01 00:24
→ cloudmass:我也不相信會刻意挑個靈X堂結婚 01/01 00:24
推 sovieter:不要這樣打聖人的臉嘛!靈x堂都要變成聖人堂了qq 01/01 01:29
推 teamax:性平,以中原為例 01/01 06:13
→ teamax:性平委員會壓根不知道這件事,充分的表現出性平的工作範圍 01/01 06:14
→ teamax:推有勇氣站出來連署的老師,希望不會被清算 01/01 06:16
→ luto:基督教教義似乎注定跟同性戀無太多善緣阿 可嘆。 01/02 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