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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mozartea (單車單)》之銘言: : 這檢察官行政不中立 公私不分 辦案時竟然跟涉案對象傳教 : 這是非常糟糕的示範 : 假設某檢察官信佛教 : 然後某個基督徒殺人 這時檢察官跟他傳教 讓他改信佛教 你覺得這樣合理嗎??? 如果這是辦案技巧或許可以說是無心插柳。 不過推文說到的老師在學校傳教這件事。 若是大學, 基本上可以提送教評會審議,然後看是否影響學生受教權或其他評量標準等。 這種事情可大可小,大的話就是主張有違教師專業倫理,小的話就是評分太主觀。 但受理窗口到底是教學單位、教務處還是人事單位可能要看各校規定。 牽涉修改成績或評量分數的話可以一併提送教務會議。 但原則上「傳教」這件事,不太能處理,這算講學自由的範圍, 只是如果老師對學生有差別待遇、或是刻意貶低(分數或是人格)這就必須處理。 但是中小學,這部份對於教學內容方面,學校跟教育局應該能管制的範圍是比較大的。 雖然理論上教師有專業自主的空間,但是仍然還是必須服務學校跟政府當局的政策。 是說我大學的時候也有聽過某個信仰入門課,因為學分很好拿,所以爆滿。 大家好像因為很期末分數很補,而沒有覺得老師在傳教?(或是不理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76.205
UIOP7945:推 不光是傳教;在位職責做到盡善盡美也是神的吩咐 01/08 00:36
我覺得堅守專業倫理才是神喜悅的,而非在課堂上傳福音之類。
Pietro:我也修過 01/08 02:20
我覺得問題已經不是傳教可以不可以的問題,而是他怎麼看待自己的專業這件事。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120.102.249.164 (01/08 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