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來比喻的對比是,
: 1. 一個人對食物的生理需求,代表它對宗教信仰或類似行為的需求
: (姑且不論這個需求是後天被訓練出來的,還是先天就有的)
: 2. 而吃米飯是一種特定的信仰方式和信仰對象
在這裡,吃米飯與「信仰耶和華」是等同的比喻?
: 3. 對米飯的依賴感,則是這個信仰的文化養成後造成的人格特質
:
: 如果你所謂營養攝取的『客觀事實』才會跟那個人有『本質』上的關連那其實,那麼,
: 不管他現在吃的是米飯還是其他食物,米飯跟他是否營養均衡都沒有本質上的關係,
: 而是可以被取代的
:
: 也就是說,不論這個老人是否覺悟到,他對米飯只是一種依賴感,都不會影響到營養
: 攝取的「客觀事實」,因而在任何一種情況下(是否看破、覺悟),米飯都跟營養
: 均衡的客觀事實沒有本質上的關係,是可以被任意取代的
:
: 換句話說,不論這個信徒是否覺悟到,對聖經、耶和華無誤的信仰只是一種心理依賴
: 的作用,耶和華或聖經,都跟「人的信仰需求」這個客觀事實沒有本質上的關係
:
:
: 但這樣一來,就跟你原本的預設不一樣了,因為從你原本的說法裡面,似乎只有那些
: 放棄了「聖經、耶和華無誤在宗教信仰上的必然性」的人,耶和華與聖經才會與他們的
: 信仰失去「本質」上的關係。
從無預設這樣的立場。
即便基督徒可以從個人神秘經驗「看似」與耶和華搭上線,
進一步建立與耶和華有宗教本質上的直接關係,
「客觀事實」上,基督徒根本無從確認個人神秘經驗的真偽性,
除了可能存有的認知錯誤(大腦很容易對接近人臉的物體具像化)、記憶扭曲、
虛假記憶、確認偏誤、選擇性偏誤等等一托拉庫的因素,
會直接影響基督徒無從以個人神秘經驗去確認耶和華的存在之外,
聖經本身的矛盾與謬誤性也無從讓基督徒藉由經典去與這個宗教其本質建立關係。
簡言之:基督徒可以建立直接關係的對象若根本就不存在,何來直接關係?
以你的比喻來說,
這個老人想吃的那一種「米飯」根本就只是一種幻象的情況下,
何以有什麼本質上的直接關係?
再以先前的案例來看,
其文化形塑的過程如下:
基督教 → 家人/親友 → 小孩
即便這個小孩在信仰基督教的家人與親友環伺的情況下而成長,
因而擁有接近基督徒的價值觀與價值取向,
這小孩與基督教的關係始終沒有本質上的直接連結,
其信仰的是「信仰基督教的家人與親友所建構出來的生活文化圈」,
換言之,如果這個案例的家人與親友一開始是信仰道教,
這小孩也可能會擁有接近道教徒的價值觀與價值取向。
你看出關鍵點在哪裡了嗎?
這小孩成長的原生環境,其家人與親友所建構出來的生活與文化型態為何。
這才是關鍵點,而不是基督教或任何宗教。
基督教從頭到尾就只有宗教實用主義上的價值,
以價值效益來看,基督教能提供給取用者的價值還不是最大的,
予以捨之是作為一個理性決斷下的正常理智行為。
這是我的立場。
: 然而,如果從你這邊強調「客觀事實」的角度來看,只要能夠滿足信仰需求就好,那
: 其實不管這個人是否相信聖經無誤,甚至是個狂信者,聖經、耶和華都跟他的信仰本
: 質沒有任何關係 ....
事實上我根本不認同什麼信仰需求。甚至這不能構成一種需求類型論之,
信仰需求本身不存在,
信仰需求是藉由「其他的心理需求」構成去追求一個超自然存在聊以自慰的集合,
真正存在的是這一類「看起來導致人類自然有其信仰需求」的其他心理需求。
因此回到你的比喻中的第一點,我不認為這樣的類比是合宜的,
人類因生存而有進食的需求,但人類先天上是否有信仰的需求?
若你要拿吃米飯來類比,恐怕你得先證明人類先天上有信仰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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