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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這樣下去我都以為我是來引戰的了 所以這應該是我最後一篇對M大的完整PO文 當然,再次申明,我不(只)是針對M先生,我是指在座各位... ----- 雖然M先生好像對他的闖紅燈理論十分滿意 但我不得不對於這個類比的立論邏輯性存疑 首先,M先生以國家規定所有人不得闖紅燈 惟有具特定目的之警用/救護車可以穿越當作喻依 類推到所有人原則上不能...多妻嗎,還是殺人呢 畢竟我一直以來都是將這兩者相提並論,但每每獲得的回應都是含糊其詞 所以我也不確定他是否想要同時包含兩者 在此姑且認為M先生想將這兩者分開陳述,雖然推演過程實質上無甚差距就是了 總之,要用這個簡單逗趣的小故事,告訴我一個人生大道理 也就是只要是出於神為了人不可能知道之目的,就算是哥哥的話....(誤) 咳咳,就算是違反十戒(殺人) or 出於放縱肉體(多妻) 是可以的喔 關於殺人違反十戒這件事情,我想應該沒有什麼疑義吧 有問題的請去找摩西大大,然後回來告訴我殺人是出於神的命令 畢竟就算新約時代後有很多不曉得是出於神還出於人的戒律不再實行了 (這部分應該大家耳熟能詳吧,混紗啊、割禮啊、周六安息日啊 etc.) 我想應該也不至於有人膽敢說:十戒裡的任何一條只要是神命令的就可以犯 像是: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但摩門經有寫就可以喔,因為那也是神的話嘛>.^) 或者是:當尊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咦) 不是不是,應該是:不可殺人 (今天耶和華要把你交在我手裡,我必擊殺你,砍下你的頭....咦咦) 好的,於是我們在這裡知道十戒也只是說說而已,反正神可以下違背自己話的命令 (就是到天地都廢去,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好啦都給你講) 失禮了,我還是太年輕了...讓我們擱置爭議、共同開發吧(?) M先生好像一直不曉得我的問題重點,所以才在紅燈論上跟我得意洋洋 問題是,警用/救護車執行勤務,其車及目的為具體可觀察之事實情狀 若無此情狀則明顯可得知其違反規定,自無異議 但是,是否為先知和為了人所不可知的神之目的,評判標準是...其他"人"的自由心證? 於是殺人可以是為了彰顯神的名,多妻是為了發展以色列家族 然後面對其他人不合自己心意的行為時,卻又摒棄了他人的自由心證 所以可以居高臨下地指摘宗教戰爭是罪行,"先知"以後的多妻就是來自魔鬼 自己的自由心證最大,別人的心證違反了我的心證就不是來自於神? 原來如此,看來該改叫M先知了 為神殺人這種重責大任就麻煩了,別擔心,這樣虔誠一定能明白有沒有聖靈感動 只要聖靈說是神的命令,一定會毫無猶豫的立刻完成吧,真羨慕有這麼大的信心呢 道德良心說到底都只不過是人的狹隘束縛罷了,神說的話才不會被這些東西限制 殺人是不是錯的不是由道德決定,而是要端看神說它對或錯 真理教的人在刺破裝滿沙林毒氣的塑膠袋時,心裡大概也是這麼覺得吧... 最後,為了維持先知/經典的完整而減損神,以神之名替人的行為來背書 是的,我指稱的包括以色列民族及其歷史、還有M先知的聖殿教會 不知怎麼的,總讓我想起像自命天子或者聖戰等諸如此類的事呢 總之,我相信一定能夠在最後得到各自的"酬賞"喔,加油 火狐(?)見 -- 宗教,就是一群人的一廂情願 對不可知的一顰一笑,自以為是、自作多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189.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