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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rethren 看板 #1IRoEkqY ] 作者: alchem (Antipas) 看板: Brethren 標題: Fw: 極大的(隱)異端,聚會所與李常受。 時間: Tue Oct 29 10:55:40 2013 ※ [本文轉錄自 Catholic 看板 #1IJpbjPK ] 作者: alchem (Antipas) 看板: Catholic 標題: Fw: 極大的(隱)異端,聚會所與李常受。 時間: Sat Oct 5 05:55:55 2013 ----------------------------------------------------------------------------- 聲明:Alchemy感謝所有提供寶貴意見與資料,以及來信或推文鼓勵 Alchemy的朋友們, 本文的版權與文責屬於 alchem (Antipas,Alchemy)所有,歡迎所有認同 Alchemy的理念 ,不論認識 Alchemy或不認識 Alchemy的朋友們,自由使用本文,無需另行通知本人,並 無侵犯本人版權的問題,本人只有一個要求:嚴禁任意將本文自行增減、斷章取義、或移 花接木。若遇提告,請務必通知「晝夜控告弟兄之人」,要控告版權與文責之歸屬人才對 ,謝謝,以馬內利,本文作者 alchem (Antipas,Alchemy)敬上。 ----------------------------------------------------------------------------- ※(JesusLove 版)版主 dinosaur803,在(JesusLove 版)本人文章中,要求刪文: ※推 dinosaur803:本版不認定聚會所為異端 本文不符本版立場 09/30 22:15 ※推 dinosaur803:今後本版謝絕此類發言 需要討論請至他版 09/30 22:16 ※推 dinosaur803:煩請10/1 24:00前自刪本文 否則版主將會代刪 抱歉~ 09/30 22:18 ----------------------------------------------------------------------------- Alchemy 針對(JesusLove 版)版主 dinosaur803要求刪除本文, 本文作者 Alchemy 的回應如下: (JesusLove 版)版主 dinosaur803,先不考慮李常受私德,那個 並不構成異端。請問 dinosaur803,本人解釋異端李常受的各種著 作、解經、與聖經恢復本的翻譯及註解,全都和正統說法完全互斥 完全相異,若我有任何錯誤,請指正。我敢說你根本沒有讀本人的 文章,也毫無任何神學根基來與我辯正,而且你極可能就是召會李 常受信眾。別在那裏假猩猩,(JesusLove 版)9/28 dinosaur803 □ [公告]基督真理討論版 主題建議區,寫道「不論是聖經問題 神學問題 生活問題 都可以提議」,請問 dinosaur803,我文章中 哪一點不是聖經問題、神學問題、與生活問題,(JesusLove 版) 名為「基督真理討論版」,卻禁止我做真理討論,乾脆改名算了。 還有,「本版立場」應該改成「本人 dinosaur803的立場」才對。 有你這款的版主,難怪(JesusLove 版)始終毫無人氣,你要做什 麼處置請自便。有誰會稀罕。 ---------------------------------------------------------------------------- 以下文章是下載自網路,作者是 Mathematician, Alchemy 曾和他通過電郵,交通十分愉 快,為保護當事人,所有名字皆已更改,不是真名,文章中所有的內容,皆是全部是事實 ,同時也是事實的全部,本文版權與文責屬於 alchem(Antipas,Alchemy),版權所有, 歡迎轉載,若有轉載者遭到任何控告,請通知「晝夜控告弟兄之人」,要找作者,勿傷及 無辜,謝謝。 Aaron,這篇文章是寫給你的。生命成熟與做工蒙主稱許,是兩件事。 神總會安排人一生 中聽見正確的聲音,人要對他自己的選擇與決定負責,這和福音的原則完全一樣,因為 神尊重人,但主來的日子總要交帳。台灣福音書房裏那幾個人的事工,我認為無法經過火 煉,我也無法幫助那幾個人。我認為你還有救,你自己看著辦,交帳之日總不能牽拖「職 事教的,李常受說的」,牽拖「職事和李常受說:『我向 神負責,你們眾人向職事和李 常受負責』」,牽拖「職事和李常受說:『就算我是錯的,我依然永遠是對的』等等」, 請你想想主一聽到你們召會人士這樣的牽拖,會有甚麼樣的回答與反應。我知道你一離開 召會就等同於失業,而且會有家庭爭吵,但是請你以 神的權益為重,就算你非留在異端 召會裏不可,千萬不要再被洗腦,也千萬不要教導異端得罪 神,並且要竭力幫助一切你 所能幫助的人,幫助他們不要被洗腦,也幫助他們不要傳播異端得罪 神,謝謝,以馬內 利。 所有召會的朋友們,這篇文章也是為你們寫的,動機與目地,完全相同於給 Aaron的信, 如果你們不能摒除對倪柝聲、李常受、以及安那翰水流職事站的死忠崇拜,而用理性的態 度讀完此篇文章,那麼,這篇文章於你無益,建議你不必浪費時間閱讀,謝謝。 脫北(北朝鮮,北韓)者敬上. (註)Aaron是 Alchemy的同伴,相交將近三十年。Aaron夫妻兩人皆受過地上最高等的教 育,也都受過召會的全時間訓練(FTTT),Aaron目前是召會所謂的同工,也許亦有召會 長老的身份,Alchemy出於愛弟兄之心,不忍 Aaron建造木草禾稭,故作此文,此文公開 貼網之前,Alchemy已先發電郵寄給 Aaron. (文章開始)------------------------------------------------------------------ 至於聖靈是第二位,啟示錄確實有父、靈、子的順序,啟示錄之前皆是父、子、靈的順序 ,然而再加上李常受「過度演繹」出「三一的 神格裏子居首位」,見超連結: http://goo.gl/nmXVOf http://gracefinder.com/folder/books/02301.htm http://gracefinder.com/folder/books/1827.htm http://tw.myblog.yahoo.com/chhsingy/article?mid=968&next=967&l=a 摘要如下: 伍 主的恢復乃是恢復基督作我們的中心、實際、生命和一切—西一18下,啟二4,7,17 ,三20: 主的恢復乃是恢復基督作我們的中心、實際、生命和一切,我們的中心、實際、生命和一 切。這裏有啟示錄二章的經節,因為你到了啟示錄,你就會看見那靈七倍加強了。那靈七 倍加強是要將墮落的召會帶回到對基督的享受。這就是為甚麼三一 神得著加強,就是要 把我們帶回到對基督的享受,享受祂作生命樹,享受基督作隱藏的嗎哪,帶我們回去,享 受基督作那豐富的筵席,那個就是 神經綸的終極完成。 一 基督是居首位的: 基督是居首位的。 1 在三一的 神格裏—腓二9,約十五26,西一18下~19,二9。 祂在三一的 神格裏是居首位的。腓立比二章九節說,父總是高舉子。約翰十五章二十六 節說,那靈總是為子作見證。歌羅西二章九節說, 神格一切的豐滿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 基督裏。就是說,基督是經過過程之三一 神的中心。 他們的說法就明顯自相矛盾。說明如下,如果現在是啟示錄階段,依父、靈、子的順序, 子就是第三位,子何來首位之有?若把他們所說明顯錯誤的「三一的 神格裏子居首位」 當成真的,再加上他們堅持聖靈是第二位,那父豈不變成第三位了?還有,「基督是人, 所以是受造之物」,也是莫名其妙的褻瀆。「為什麼自稱『召會』的人士是異端」一文, 有超連結如下,可自行點閱參考。哀,真的是瞎子領瞎子,都跌進了坑裏。 http://wzreformed.com/index_View_SID_806.html 以上是「歸謬法」。那麼,什麼才是對的(真理)?我目前沒有在召會聚會,但希望能效 法「倚天屠龍記」中張無忌尊重各大門派以該門派絕學來切搓的做法,學著以召會朋友們 習慣的用語,以及引用恢復版聖經,來和各位研究。 先從希伯來書的做者說起。李常受斷定「按本書豐富高深的內容,在保羅外,無人能彀資 格作本書之著者。、、、」(請參閱恢復本聖經希伯來書李常受的「著者」之說明)。然 而,其他聖經學者,各自提證,看法有相同於李常受者,持別種論述者亦有,誰對?這時 ,各位奉行的準繩「聖經是我們獨一無二的標準」(雖然我不認為「召會」有做到,但這 精神的確是所有基督徒都應該奉為圭臬),就派上用場。事實上,希伯來書從頭到尾未明 示作者,故正確答案是「 神自己」(該卷書之時代背景,有其特殊需要必須強調是「 神自己說話」,故 神刻意隱藏其作者),我們應該尊重 神、高舉 神,接受這個事實 ,至於各家說法,皆僅是演繹推論,只能當成參考,絕不能一口咬定,否則等於把人的意 見,高抬超過 神的啟示、聖經的事實,這就是不尊重 神。所以,「聖經經文事實」絕 對絕對優先於「解經推論演繹」,是所有基督徒讀經、解經、甚至經歷,都必須遵守的正 確原則。 好,現在來看「三一 神格」的問題,聖經提到 神的名見於(太28:19)「所以你們要 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注意,這裏的「名」,是單 數,啟示出 神是一位,又有父、子、聖靈三方面的講究, 神是「三一 神」,全無爭 議,主後235年第一次尼西亞公會議,出現「三一 神」名稱(這樣,李常受推論出來「 四一 神」,就絕對有問題。請注意,「聖經經文事實」絕對絕對優先於「解經推論演繹 」,我對事不對人)。正統基督教信三一 神,把人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而召會聚 會所信「李常受四一 神」,難道真的把人浸入「李常受四一 神」的名裏不成?這是魔 鬼的道理,何等的異端。有關「李常受四一 神」的召會聚會所官方網站如下,信息內容 如下,請參閱: http://blog.xuite.net/churchinyl/wretch/107927529 得勝的 以弗所四章四至六節裏四而一的生機實體,與啟示錄一章二十節裏的金燈臺相符 以弗所四章四至六節是聖經裏最奧祕、最高超的一段,說出三一 神的心願,並祂所要達 到的最高目的。根據這段聖經,我們說基督身體的建造,就是經過過程、終極完成的三一 神,與祂所救贖、重生、聖別、更新、變化、並模成祂形像之三部分人的結構。也是根 據這段話,我們說基督的身體乃是 神與祂所救贖之人的聯結調和。 關於基督身體的一,保羅的教訓乃是基於三一 神的一。因為有一位 神與父帶著祂的生 命作源頭;有一主就是子作性情和生命的元素;有一位靈是這元素的素質。 我們乃是在這與三一 神的一裏,彼此是一;這就是基督身體的一。這一是獨一的,也就 是說這一在三一 神裏是獨一的。基督的身體不是一個組織,完全是生機的。 三一 神與召會,乃是四而一。因著父、子、靈都與基督的身體是一,我們可以說三一 神現今乃是『四一 神』。這四個人位—一個身體、一位靈、一主、一位 神與父—調和 在一起,成為一個實體,作基督生機的身體。父具體化身在子裏,子實化成為那靈,祂們 都在我們裏面;因此我們是『四而一』— 神聖又屬人的構成。 以弗所四章四至六節裏四而一的生機實體,與啟示錄一章二十節裏的金燈臺相符。金燈臺 表徵召會作三一 神的具體表現和彰顯。首先,金表徵父 神那神聖、永遠、不能朽壞的 性情。所以,我們需要經歷燈臺金的元素,將 神這金的元素接受到我們這人的深處。神 聖的性情作到我們裏面有多少,決定我們是召會在實際上到了怎樣的程度。第二,燈臺扎 實的形狀、樣子,表徵子 神是父 神的具體化身。基督已經重生到我們的所是裏,祂正 成形在我們裏面,我們也正被變化成為祂的所是。藉著 神生機的拯救,我們得救脫離己 的樣式,並被模成 神長子基督的形像。第三,七盞燈表徵靈 神作為七靈。我們裏面有 兩盞燈— 神七倍加強的靈在我們重生的靈裏—照耀並光照我們內裏的各部分。我們需要 向主敞開,讓這兩盞燈搜尋我們魂的所有房間,光照我們內裏的各部分,好將生命供應到 其中。第四,為著製作燈臺,所有的金子必須放在一起成為一個單位、一個實體。我們若 看見建造,就不會單獨;反之,我們會領悟我們所得著的一切神聖元素都是為著建造,我 們的金子必須擺在一起,建造成為一個實體。 此外,金燈臺的表號指明三一 神是一棵活的樹,一直生長、發苞並開花。這也啟示,眾 召會應當在素質、外表和彰顯上是一。各國各城裏的眾地方召會都應該完全一樣。最後, 眾召會作金燈臺要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新耶路撒冷是一座金山,乃是宇宙的金燈臺, 托著羔羊作燈,有 神作光照耀出來。是今日所有燈臺的集大成,一個終極完成、宇宙的 金燈臺,在新天新地照耀出 神的榮耀,直到永遠。(吳一義) 網路上另有一些批判「李常受四一 神異端」的文章,請參閱以下連續三則超連結: http://www.wretch.cc/blog/shallyhsiao/29310838 有聽過四面佛,沒有聽過四一神 最近召會所讀的四一 神信息, 我與弟兄去請教二位在召會裏服事已久的全時間弟兄,及一位姊妹 一位是避談此話題,說我們不要提這個 另二位是說我們要看上下文, 但書中明明如此寫著,你們又要如何自圓其說呢? 若三一 神是真理,就不可能因上下文的緣故,真理改變成四一 神 第三位說,我們受浸是浸入三一 神,但與身體調合後,出來就是四一 神!!! 書中說,父、子、靈三者與身體是一,父、子、靈與身體有四個人位 我請問,身體何時被你們這些野心者擴張到如此大? 居然連父、子、靈三者都要與身體是一,而不是身體要與父、子、靈是一 再者,我們都懂得,一個人就只有一個人位, 若一個人有二個或多個以上的人位,在醫學上就是精神分裂症 試問基督是身體的頭,身體就是屬基督的 身體何來人位之有? 我們受浸是浸入父、子、聖靈三一 神的名裏, 試問你們若是四一 神,那你們是進入甚麼的名裏? 有識之士批判「李常受四一 神異端」如下: http://www.ftcws.org/ftmagazine/sp/200912sp1.htm 此超連結有召會「晨興聖言」教導「李常受四一神異端」的證據,以及召會許多荒謬的實 行。 培靈信息 李常受的「四位一體論」 吳主光 (吳主光註:一位弟兄藉電郵寄給我,李常受對「四位一體」的講論。為方便讀者閱讀起 見,筆者以括號和新標點符號,將這篇文章加以修飾,使讀者容易明白其中的思路,不至 混淆。筆者又在文章後面,對李常受的言論中,逐點駁斥其錯謬之處。下文凡以(黑色字 體)印出的部份,都是筆者的意見。) 以下是來信的原文: 「吳主光弟兄,這是李常受召會不相信「三位一体」,相信「四一神」的証據。此教派常 借靈意,大大曲解聖經,完全違背倪柝聲弟兄原本所相信的真道,請多加小心這個掛羊頭 賣狗肉的異端,下面是相信「四一神」的証據: 吳主光的評論: 1. 將李常受之「四位一體論」寄給我的那弟兄,一開始就指出,李常受召會不相信「三 位一体」;其實李常受不是不相信「三位一體」,而是藉「三位一體」錯謬地推論出「四 位一體」而已。按筆者所知,二三十年前,一位神僕「艾得里」牧師寫了一本書,名為《 神人李常受》;該書指出,李常受的「四位一體論」違反聖經真理。結果被李常受的「召 會」控告,最後法庭判決艾得里牧師賠償巨額罰款,令艾得里牧師遠走他方。自此之後, 李常受的「召會」極少再提及「四位一體論」。如今有人將這篇文章寄給筆者,筆者視之 為極寶貴的「釋經學負面教材」,盼與讀者分享如何才算為「按正意解釋聖經」。 2. 「四位一體論」顯示,李常受的推理過程,載於《晨興聖言》這本書內。分為三部份 :第一部份稱為「包羅萬有的『一』的異像、經歷與實行」;第二部份稱為「晨興餵養」 ;第三部份稱為「信息選讀」。根據這三部份的思路,我們可以看到李常受的「邏輯推理 過程」,先是濫用「靈意解經」,為自己創作出越來越強化,越來越遠離聖經本意的新名 詞;然後根據這些新名詞所帶有的新邏輯,推論出「四位一體」的結論。其「邏輯推理過 程」大致如下:   第一,李常受先誤解「三位一體」的邏輯。   第二,李常受繼而曲解弗4:4-6,創造「四而一」的論調。   第三,李常受錯誤地用「調和」來形容三一神與人的「合一」。   第四,李常受推論出一個新名詞──「基督生機的身體」。   第五,李常受藉「一」的新定義來推論出「四一神」。   第六,李常受的解釋是三一神「分賜」自己給「召會」。 3. 以下是「四位一體論」的本文(筆者以不同的括號和新標點符號,加以修飾)。讀者 可以先細讀這篇「四位一體論」,從而理解李常受整個思想,然後才來看筆者的「批評」 ,這樣才不至誤解。 《晨興聖言》──包羅萬有的「一」的異像、經歷與實行(9 7年4月台灣初版,第141頁 ,第八周,周二。) 《以弗所書》四章四至六節裡,「四而一」的「生機實體」與《啟示錄》一章二十節裡的 「金燈台」相符。「基督的身體」既是「三一神」,與蒙祂救贖並變化之人的調和,因此 「身體」本身就是「一」(弗1: 4-6)。 按照(弗4:4-6),「基督的身體」──「召會」乃是「四而一」──父、子、靈和身體 :至終,「召會」──「身體」,就是一班蒙救贖、得重生,且與「三一神」聯結,並與 「三一神」調和的人(弗3:16-21)。 (弗4:4-6)啟示「四個人位」──一個身體、一位靈、一主、一位神,與父──調和在 一起,成為一個實體,作「基督生機的身體」: 1. 「父」是源頭,「子」是成分,「靈」是素質;這三者都與「身體」調和。 2. 「父」具體化身在「子」裡;「子」實化成為「那靈」,祂們都在我們裡面;因此我 們是「四而一」── 神聖又屬人的構成──(約14:10-11、16-17、20,弗3:16-21) 。 3. 因著「父、子、靈」都與「基督的身體」是「一」,我們可以說,「三一神」現今乃 是「四一神」;這四者就是「父、子、靈與身體」(4:4-6)。 晨興餵養 (約14:16-17)「我要求父,祂必賜給你們另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 實際的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祂,也不認識祂;你們卻認識祂,因祂與你們同 住,且要在你們裡面。」20節──「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我父裡面,你們在我裡面, 我也在你們裡面。」 「身體」真正的「一」就是「三一神」,祂不僅是「三一」的,也是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 的。這位終極完成、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將祂自己與蒙祂揀選的人,在他們的人性裡 相「調和」,這「調和」就是真正的「一」。 真正的「一」,不只是我們聚在一起的事。世人也聚在一起,他們聚集時,有他們那一種 的「一」。然而,那不是我們的「一」;我們的「一」乃是「基督生機身體」的「一」。 「基督的身體」乃是「三一神」 與蒙救贖,並被變化之人的調和;因為「身體」是這樣的調和,這「身體」本身就是「一 」。「三一神」的三者──父、子、靈──乃是這「一」的三個神聖因素;而這三個神聖 因素,與一個人性因素相調和,終極成為「身體」。這「身體」就是真正的「一」。(《 長老訓練》第十冊,三六頁) 信息選讀 「召會」是什麼?「召會」是一個身體,一位靈,一個盼望,一主,一信,一浸,一位眾 人的神與父,就是那超越眾人,貫徹眾人,也在眾人之內的。這就是「召會」。在宇宙中 ,沒有什麼別的東西,像「召會」那樣了;她是何等的奇妙!講到末了,「召會」就是一 班與「三一神」聯結並調和的人。「三一神」與「召會」乃是「四而一」。 因著「父、子、靈」都與「基督的身體」是「一」,我們可以說,「三一神」現今乃是「 四一神」;這四者, 就是「父、子、靈」與「身體」。神聖「三一」的「三」者,不可 分,不可離,也不可亂;這「四一」也是一樣。 「三一神」與「基督身體」如此奧秘的聯結並調和,目的乃是為著分賜──「那靈」作「 基督身體」的素質, 不斷地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同時,主也一直將祂的成分,分 賜到我們裡面。照樣,當「父」超越、遮護我們;貫徹、關切我們,並住留在我們裡面時 ,祂就不斷地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因此,「召會」乃是「三一神」分賜的結果。 「三一神」將祂自己分賜到祂的信徒裡面,在宇宙中,便產生了「召會」這一個「生機體 」,並且「三一神」要不斷地、一點一點地,將祂自己分賜到祂所有的肢體裡面,作他們 的成分、素質和享受。(關於「神聖分賜」更深的研讀,一七九至一八零頁) 《以弗所書四章》有「四個人位」在這裡,他們都非常的活躍。身體、那靈、主和父神, 都活躍的調和在一起。那靈、主和父,正在做一件工作。祂們作工,將祂們自己與「身體 」調在一起。《弗四章》陳明「基督身體」真實的景像。這一組包括「四個人位」──身 體、那靈、主和父神,形成一個單元,而這單元,這實體,就是「基督的身體」,就是「 召會」。「父」具體化身在「子」裡,「子」實化成為「那靈」,「那靈」與信徒調和。 這調和乃是「基督身體」的構成。我們都必須看見這事。如果我們看見這事,聖徒間,以 及眾「召會」間一切的問題,就都沒有了。一切的問題,只能借著這「異像」而得解決。 (「基督身體的內在觀點」,七一頁) 參讀:《長老訓練》第十冊,第三章;關於「神聖分賜」更深的研讀,第十四至十五篇; 「基督身體」的「內在觀點」,第四章。(引文完畢) 吳主光的評論: 誤解「三位一體」的邏輯 李常受說:『「三一神」不僅是「三一」的,也是「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這個論 調非常危險,它表示「神」原是一位,但是經過某種「過程」而逐漸增加,變成三位,只 不過這三位神合而為一而已。這就等於說,除了「神」是自有永有的之外,「聖子」和「 聖靈」都不是自有永有,乃是「從神衍生出來」的兩位新神,他們都是有開始的。這樣等 於說,「聖子」和「聖靈」都是低級神;與聖經形容主耶穌是「亞拉法」和「俄梅戛」; 我是「始」是「終」的說法相抵觸。不但如此,李常受更在下文推論出「四一神」和「四 位一體」,表示連「教會」(李常受稱之為「召會」)也是一位低級神,因為「教會」也 是有開始的,與「聖子」和「聖靈」有開始一樣。 其實李常受沒有想到,「三位一體」的說法,原是古教父奧古斯丁的說法,不是聖經的用 詞。奧古斯丁給「聖父,聖子,聖靈」形容成為「三位一體」,雖然算是準確,但其中「 三而一,一而三」的邏輯觀念,卻不完全是人的邏輯觀念;不能以數學,或人的推理,來 構想三一神彼此之間的關係。地上根本就沒有一樣事物,能夠完全表達三一神的奧秘。所 以我們研究「教會」與「三一神」合而為一,只能以聖經的用詞,和這些用詞所帶有的邏 輯關係為限;不能離開聖經的規限,自行創作出一些新名詞,又藉著這些新名詞所帶有的 邏輯關係,肆意推想經文範圍以外的結論。李常受就是這樣運用自己所發明的名詞和邏輯 ,將「合一」形容成為「調和」;又幻想「三一神」各自不斷地將自己「分賜」給「教會 」(下文交待),使「教會」在實質上變成「基督生機身體」,從而推論出「四位一體」 ,大大遠離聖經的真理。 李常受不明白,其實「聖父,聖子,聖靈」只不過是借用人間的名稱來形容「三一神」而 已,目的是叫我們明白,我們得救,蒙了何等大的恩典。我們本來都是罪人,我們的本質 原是塵土,卻因著「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的救贖恩典,得以稱為「神的兒女」。為甚麼我 們得稱為「神的兒女」呢?其邏輯乃是這樣──我們因信,得與「神的兒子」聯合,這樣 ,主耶穌是「神的愛子」,我們也因他而成為「神的兒女」。倘若不是為救贖我們成為「 神的兒女」,主耶穌基督其實是無須稱為「神的兒子」。聖經顯示,主耶穌降生之前,並 沒有「子」的稱呼。正如詩篇說:「你是我的愛子,我今日生你。」(詩2:7)意思是, 從你出生之後,你就是我的愛子。 在靈界,神和天使都沒有性別,不分男女,因為不用生育。因此沒有「父」和「子」的關 係。主耶穌在未降生前,神與他的關係是(神)「說話者」與(道)「所說的話」的關係 。這關係說明了「三位一體」的奧秘,因為「道」還未從神口中說出之前,已經以「智慧 」的形式,存在於「神」裡頭;當「神」說出「道」之後,「道」就可以獨立存在而成為 一位「神」,這就是約翰福音一章一至二節所解釋的奧秘。 再者,主未降生前,神與他的關係也是「不能見之神」與「能看見之神的像」的關係;這 關係也能說明「三位一體」的奧秘──神是個靈,不是受造物,因此神不可能有任何形體 ;凡有形體的,都是為適應某種生活環境而有這樣的形體。就如生活在水中的魚類,有他 們獨特的形體;生活在空中的飛鳥,也有他們獨特的形體……,各類活物都隨著環境需要 而有不同的形體。但是神完全不須要適應環境而生存,所以神是無需任何「形體」。只有 主耶穌不同,因為降世為人,與人同住,主就需要有一個形體。說來奇妙,主生活在天上 之時,卻常以「曾被殺的羔羊」顯現,叫人記念他在地上所成就的「救贖大功」。不論主 顯現之時,帶著怎樣的形體也好;主都在彰顯父神的榮耀,如同相片彰顯人的榮耀一樣; 相片與相中人原為一。 再者,我們因信得與神的「獨生愛子」聯合,成為「神的兒女」,並不表示我們也有「神 性」,像主耶穌有「神性」一樣。因為聖經稱主耶穌為「神的獨生子」;「獨生」一詞表 示只主耶穌有「神人二性」,其他「神的兒女」只有「人性」沒有「神性」,所以我們不 能與主耶穌完全同類。就如一個「女子」嫁給一個「男子」,雖然二人成為一體,那「女 子」仍然是「女子」,不能因為與那「男子」成為一體之後,而變成「男子」;我們像「 童貞女子」許配給「基督」也是這樣。 有一點我們千萬要小心的,雖然聖經形容神為「聖父」,又形容主耶穌為「聖子」,「聖 靈」卻不是「聖母」;不要以為有了「父」,當然也有「母」才有「子」。不!「聖靈」 原是中性,不是女性;我們不能以人的邏輯來推想「聖父,聖子,聖靈」的關係。筆者在 上文已經說過,靈界是沒有性別的,因為不用生育。再者,三一神雖然同等、同榮、同尊 、同質、同永……,我們也不能用人的邏輯來推想,三一神必須在凡事上平等。聖經顯示 ,在工作上,「父」差「子」,因此「父」比「子」大,「子」在凡事上都要順服「父」 ;聖經又顯示,「子」求「父」差遣「聖靈」來,代替「子」在地上作聖徒的保惠師,因 此「聖靈」一直隱藏自己,他的責任只是彰顯「父」和「子」,他「不是憑自己說話,乃 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所以主說,「他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 」(約16:13-14)《啟示錄》也顯示,天上所有的敬拜,全部都是敬拜「坐寶座的全能 者的(父神)和羔羊(聖子)」兩位;聖靈從來不另外受人敬拜。所以,我們萬萬不能用 人的邏輯來構想神「三而一,一而三」的關係。不能因為「三位一體」這個奧古斯丁所發 明的名詞,就以為三一神必須凡事都平等。李常受就是用這樣的邏輯來推想「四位一體」 ,把人的本質提升,形容三一神與人「調和」,而成為「四一神」,造成非常嚴重的錯謬 。 曲解以弗所書四章四至六節 《以弗所書》形容「教會」(召會)是「基督的身體」,這是不錯的。但李常受用自己的 邏輯推論,認為「基督的身體」既然是「三一神」與「蒙救贖並變化之人」調和起來,這 「身體」就成了一個「四而一的生機實體」。他引用(弗4:4-6)來解釋這一點,指出這 段經文啟示出「四個人位」── 一個身體、一位靈、一主、一位父神;而這四個人位「 調和」在一起之時,產生變化──「父」具體化身在「子」裡;「子」實化成為「那靈」 ;這三位都在「召會」裡面,形成一個「神聖又屬人」的「四而一結構」。因為「父、子 、靈」是「一」,「基督的身體」也是「一」,於是調和起來就成了「四一神」。 究竟弗4:4 - 6這段經文,是不是這樣解的呢?不!任何不主觀的讀者都看不出這段經文 有「四而一」之類的意思在內。我們知道,保羅在《以弗所書》裡所說的「合一」,是指 外邦人與猶太人應該在主裡合一。所以保羅在第四章第一節,一開始就說:「我為主被囚 的勸你們」,意思是說,保羅因為勸各個外邦教會帶捐項上耶路撒冷去賙濟窮人,想要藉 這善舉來促成猶太人與外邦人和好合一,但猶太人不領情,竟然控告保羅,使保羅被解到 羅馬去受審,為叫外邦人和猶太人合一而成了「被囚的」。雖然如此,保羅勸勉以弗所教 會的外邦人說:「既然蒙召(就是與猶太人同為後裔,同為一體,同蒙應許的恩召)、行 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意思是,就當以「合一的行事為人」來與「合一的恩」相稱 ),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 為一的心(這是七個合一的態度)。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 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這七個「一」,是合一的根據);就是眾人的父、 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這是形容「父神」是所有外邦人和猶 太人的「父神」。)」 或問,上文所說的「七個『一』」,豈不也是指「教會」與「聖父,聖子,聖靈」合一嗎 ?李常受用這段經文推論「四位一體」,有甚麼不妥呢? 筆者認為上文這「七個『一』」,不能用來推論「四位一體」,因為中間有一句「正如你 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 」,證明這是指外邦人與猶太人同蒙一個「召」,去得同一 個「指望」,就是外邦人與猶太人合成「一個身體」,由「同一位聖靈」所合成的。理由 是,外邦人和猶太人同有「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因此,我們解釋這段經文,絕對 不能離開經文的本意,就是外邦人與猶太人合一;不是教會與三一神合一而成為「四一神 」。 要知道,聖經形容教會是「基督的身體」,這是一種比喻,因此是一種靈意。凡是「靈意 解經」,不能越過比喻的文字與事實的規限,不然,就屬於「無限上綱」,以私意代替靈 意。歷史上許多異端都是因為濫用「靈意解經」而走偏差;歷史上也有不少人因為一面倒 地反對「靈意解釋」而曲解聖經,所以我們應用「靈意解經」,要注意以下的「原則」: 1. 在解經之前,先要查清楚,這段經文是否可以用「靈意」來解。通常含有靈意的經文 ,都是屬於「比喻性質」的,例如異象、異夢、預表、預言、會幕祭禮、祭禮系統、節期 系統、天上靈界的事物、比喻、寓言……等。 2. 「比喻」中有「靈意」與「實意」──「比喻」本身是靈意,但比喻的結論,和帶出 來的教訓卻是實意,必須按字義來領會。例如,「新耶路撒冷聖城」是「靈意」,但神其 中宣佈的教訓、勸勉和真理都是實意,例如「……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神 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 了。」(啟21:3-4)這些話是屬於「比喻」的「結論」,必須按字義來接受。 3. 「靈意解經」必須符合上文下理──所謂上文下理,不單是句法上,也是邏輯上。例 如解釋出來的意思,與同一個系統的其他同類經文產生衝突,就不能接納了。 4. 「靈意解經」不能離開「文字」和「事實」的邏輯規限──凡是脫離規限而隨意伸引 出去,與經文的「用字」和「事實」無關,都是錯謬的解釋。例如:「銅祭壇」因為是獻 「贖罪祭」的地方,所以含有「救贖」的靈意。但是,不能因為「銅祭壇」是用銅造的, 就以為會幕裡所有用「銅」造成的聖物,都含有「救贖意義」,這就離開了經文「用字」 和「事實」的邏輯規限了。 5. 「靈意解經」不能超越規限的「幅度」──用「靈意解經」之前,必須問,神借用這 件事物來表達祂心中「屬靈的意念」,到底借用的「幅度」有多闊,有多廣,有多深?例 如主耶穌介紹自己是「天上降下來的嗎哪」(約6:32-3 8),主借用「嗎哪」的幅度只 限於「天上降下來」、「生命之糧」、「供應全世界所有人」、「叫人永遠不餓」……等 範圍;不能再伸引出去,借用「嗎哪可以烤來吃」,藉以講論耶穌受苦……。凡是無限上 綱地伸引出去的「靈意解經」,都是不合理的。 6. 「靈意解經」必須根據神的啟示──保羅借用「摩西面上的帕子」來講論「讀經秘訣 」,認為以色列人一直不明白聖經,是因為「帕子還在他們心上」,不知道「這帕子在基 督裡已經廢去」。保羅指出,「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保羅這樣解釋 ,不是自己發明的,因為他得到神的啟示,知道舊約本是「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 ,所以才這樣解。我們用靈意解經也必須這樣,只能按神的啟示,或其他同類的解法來解 ,不能自行發明新的解釋。 將「合一」改為「調和」 研究李常受之所以推論出「四位一體」,其中主要原因,是用自己的邏輯去推論出一些新 名詞來,這些新名詞天然帶有新的邏輯觀念,是聖經所沒有的。其中最嚴重的錯謬,就是 將三一神與教會「合一」,形容成為三一神與教會「調和」。這詞在短短的一千七百多字 中,竟然出現十五次之多。李常受就是被這錯的「調和」二字害死他。 他說:『「基督的身體」乃是「三一神」與「蒙救贖並被變化之人」的「調和」;因此, 三一神的「三個神聖因素」,就與「一個人性因素」相調和,而變成「四而一」。』他認 為,『「三一神」不僅是「三一」,也是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這位終極完成、經過過 程的「三一神」與蒙揀選之人的人性「調和」,終極成為「身體」。』因此他又推論── 『「那靈、主、和父」所做的工作──將自己與「身體」調在一起,以至「父」具體化身 在「子」裡,「子」實化成為「那靈」,「那靈」與信徒「調和」,而終極成為「身體」 (召會)。』 讀者細讀這樣的理論,是否感到李常受利用「調和」一詞,而將「合一」神秘化,為的是 將教會的本質加以神化,好與三一神形成「四位一體」?其實聖經形容三一神與教會「合 一」,而不是「調和」。因為: 1. 聖經用「合一」這詞,是表示在「愛」裡合一,因此而有了「愛的關係」,如同「父 子」,如同「夫妻」的「關係」。這些關係都是借用「人間的名詞」來形容而已。但「調 和」的說法卻含有形容我們在本質上與三一神同等的意念,因為如果我們不是與神同等、 同榮、同尊、同質、同永……,我們根本上無法與三一神「調和」。試想,我們這些受造 之物,怎可能與造物主「調和」呢?三一神是無始無終的;我們卻是有始,若我們是無終 ,也是倚靠三一神才能無終。李常受因為形容人在本質上與神同等,才以「調和」來推論 出「四位一體」。如果這種說法是對的,我們也可以倒轉過來說──「聖子」和「聖靈」 也是受造物,像我們是受造物一樣;我們和「聖子,聖靈」都是因為蒙恩而得與神「調和 」,最後被提升成為神,而形成「四位一體」。這樣的想法,豈不是將「聖子」和「聖靈 」的神性降低嗎?試普天之下,有誰不認為這種思想是大異端呢? 2. 聖經用「合一」來形容我們與三一神的關係,乃是借用人間的「父子」和「夫妻」關 係來形容,這些關係是以「順服」和「犧牲」來結合的,而且這樣的結合,並沒有暗示「 角色上的變化」,正如「丈夫」與「妻子」合一之後,「丈夫」還是男人,「妻子」還是 女人。因此,教會與三一神合一之後,教會仍是人,三一神仍是神,不會有「神性本質上 的變化」。 3. 李常受所用的「調和」觀念,又表示三一神和教會的關係,是一種「混合物」或「靈 合物」的關係──彼此間發生某種「神奇的變化」,而變成「四位一體」。我們知道,「 三位一體」是指三位都是神,他們可以一而三,或三而一。照著同樣的邏輯,「四位一體 」也表示四位都是神,又可以四而一,一而四了。試想,罪人蒙恩而組成「教會」,怎可 能連本質也被提升而成為「神」呢?若能,也就暗示起初只有一位「神」,後來神收納另 一位而變成「兩位一體」;再後,神又收納多一位而變成「三位一體」;現在神再收納「 教會」而變成「四位一體」;將來還可能會變成「五位一體」……等,這是何等荒謬的說 法? 發明新名詞「基督生機的身體」 李常受為要強化「四位一體」的理論,又發明一個新名詞,稱教會為「基督生機的身體」 。我們理解「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因為聖經形容基督愛教會,如同丈夫愛妻子;所以保 羅說:「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弗5﹕ 28)因為亞當愛夏娃,夏娃確實是神用亞當的骨和肉合成的。但李常受將「教會是基督的 身體」加以強化,而創造出一個新名詞──『教會是「基督生機的身體」。』他解釋這個 新名詞,說:『這是「三一神」與「蒙救贖,並被變化之人」的「調和」,因為這樣的「 調和」是三個神聖因素與一個人性因素相調和,所以終極使這「身體」成為「基督生機的 身體」。』 李常受故意加上「生機」二字,為要強調這不是一種「比喻」,而是「與主同質」,能在 各方面都與主匹配, 就像「頭」與「身體」匹配,因為同屬一種機能或生機。所以李常 受形容──『「父」是源頭,「子」是成分,「靈」是素質,這三者與「身體」調和,使 「身體」(教會)含有父和子的「成分」,並靈的「素質」;又說,「父」具體化身在「 子」裡面;「子」實化成為「那靈」,』然後作出一個結論,說:『祂們都在我們裡面; 因此我們是「四而一」──神聖又屬人的構成。』 這樣的形容,分明是刻意地將三一神的「神性本質」具體實化地加到「教會」裡面, 這 就是他所說的「生機」, 使「教會」配與三一神組成「四位一體」,又稱這結構為「四 一神」。 讀者可以看到,李常受濫用「靈意解經」,隨私意創作一個新名詞,然後再從這個新名詞 推出一個全新的邏輯系統;又再一次藉著這新的邏輯系統推出另一個再新一代的名詞,又 再從這個新一代的名詞推出一個又再新一代的邏輯系統……,這樣就離開聖經的本意越來 越遠了,因為離開了「比喻」的用字和相關的事實,變成隨己意糊亂推論。這種濫用「靈 意解經」的推論,是歷史上許多異端產生的主因。 其實聖經用「基督身體」來比喻「教會」,用意只在形容: 1. 基督「住在教會裡面」,視教會如同自己的「身體」; 2. 基督用自己的「身體」來造成贖罪祭,所以看教會如同他的「身體」; 3. 基督「愛」教會如同「自己的身體」,就像亞當看夏娃為自己「骨中的骨,肉中的肉 」一樣; 4. 教會的生命本是藏在基督裡,如同「身體」與「頭」相連才有生命一樣; 5. 教會與基督「聯合成為一體」,因此,主如何,我們將來也必如何;主在天上享榮耀 ,我們也享榮耀;萬有都在基督的腳下,也是在教會之下……。 「比喻」必須永遠保持「喻意性質」來領會;只有從「比喻」解出來結論性的教訓,才能 按字義來領會。並且「比喻」只能按其字義和相關的事實來推論,離開了「比喻」的用字 和相關的邏輯,就等於以「私意」取代「靈意」了。 李常受推論「四一神」 李常受為要強化「四位一體」的理論,又發明「四一神」這個新名詞。他說:『「因著「 父、子、靈」與「基督的身體」都是「一」──「父、子、靈」組成「三一神」是為「一 」;「基督的身體」也是「一」,並且因著與三一神「調和」而有了「生機」,所以可以 說,「三一神」現今成了「四一神」──這四者就是「父、子、靈與身體」。』 李常受不知道,由「三一神」推論成為「四一神」,等於說,神是會「進化」的;而且「 四一神」的第四位,還是受造之物中的罪人所組成的「教會」──這「教會」竟然有了「 神性」,可以與三一神同等、同列,而成為「四一神」。李常受憑自己的邏輯,將「合一 」推論成為「調和」,已經很大膽了;他再進一步推論而發明「四而一」,並濫用「靈意 解經」,將教會是「基督的身體」修改成為教會是「基督生機的身體」,更是大膽;現在 他再推論出「四一神」這個新名詞,真是越來越大膽。 按「三一神」這個名詞,當然是「三位神」合而為一,而成為「一位神」,因為他們本是 同等、同質、同榮、同尊、同永……的神。從前的人,無法在數學上明白「三位一體」, 因為無法想得通,何以三個「1」加起來,變成一個「1」?現在我們明白了,在數學上 ,1+1+1當然=3,不能=1;但聖父,聖子,聖靈三位都是無限的神,他們的神性 不應該用「1」來代表,乃應該用「∞」來代表。這樣,在數學上,∞+∞+∞=∞就對 了。現在李常受的「四一神」理論變成,∞+∞+∞+1=∞,怎能說得通呢? 三一神將自己「分賜」給「召會」 人性的「教會」與神性的「三一神」,無法在本質上「調和」,這一點相信李常受是有想 過的。但是,不知為了甚麼,李常受明知想不通,卻硬要想辦法,使這理論變成想得通。 於是他大膽地推想──『「三一神」與「基督身體」(教會)如此奧秘的「聯合」並「調 和」』,有一個很重要的目的,就是不斷地將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1)『「那靈 」(素質)不斷地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成為我們(教會)有了祂的『素質』 ;2)『「基督」(成分),也不斷地將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使我們(教會)有 了祂的「成份」;3)『照樣,當「父」超越、遮護、貫徹、關切,並住留在我們裡面時 ,祂就也不斷地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這樣,李常受認為,『「召會」』 就是『「三一神」要不斷地、一點一點地,將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成為我們『的 「成分、素質和享受」』,結果,產生了「召會」這個「生機體」。』 讀者看見了沒有?李常受大膽到,推論三一神分別將自己神性的本質──成分和素質── 「分賜」給「召會」(人),目的為要使「召會」變成「神」,從而使「四一神」和「四 位一體」的理論變成可以想得通,變成合理。 這論調, 讀者聽來是不是似曾相識呢?對了, 那就是從前撒但想要升上去與神同等的意 念;也是蛇引誘女人夏娃,吃了那禁果,就可以「如神有智慧」的意念。李常受真是膽大 包天了。我們搜尋全本聖經,也無法找到,三一神將自己的成分和素質「分賜」給教會的 道理;李常受也沒有說明,這念頭是根據何經何典。從文章的思路來看,這念頭是來自李 常受濫用「靈意解經」,肆意為自己推論出一個新名詞,從這個新名詞又再推出另一個新 名詞;發展出一個新邏輯,又從這個新邏輯發展出另一個更新的邏輯。由此可見,依據嚴 謹的釋經原則來解經,是何等的重要。解經前,我們必須分辨經文的性質,是不是屬於「 一般敘述性」──沒有靈意的用詞、記敘、講論、教訓、勸勉、歷史……等話語;還是屬 於「比喻性」──含有靈意的比喻、預表、預言、異象、異夢、故事、形容詞、天上的啟 示、借用的暗喻……。「一般敘述性」的文字,故然一定要按字義來解經;即使是「比喻 性」,含有靈意的文字,我們在推想其靈意之時,還是要按比喻的用字,和這用字所附帶 的事實和邏輯關係來規限自己的推想,免得自己的推想脫離了規限,變成肆意伸引出去的 糊思亂想,遠離經文的本意,無限上綱,這就是禍害不淺的「濫用靈意解經」了。 李常受刻意將教會神化,很可能是為了抬高自己對教會的總領導權。還記得一九九一年, 十六位稱為「香港教會全體長老同工」的弟兄,寄來一篇頗長的報導文章,指出李常受自 大和信仰變質。其中一段文字指出,臺北訓練中心的一位主要負責人於一九八六年七月, 在美國德州一位弟兄家中這樣公開教導,說:「聖父是第一位、聖子是第二位、聖靈是第 三位、李常受則是第四位,以後就是李常受身邊的人。」並且,有一位講者 Howard Higashi 又聲稱:「李(常受)弟兄完全被聖靈充滿,呼求李常受的名,我們也可以從他 得生命。」並當場帶領全體呼求李常受的名。倘若這些報導屬實,李常受和支持他的黨眾 ,已經「走火入魔」了。 http://www.ftcws.org/ftmagazine/sp/201005sp1.htm 此篇超連結文章,深入討論李常受諸多錯謬的神學與荒誕的實行。 培靈信息 再評「李常受之四位一體論」 吳主光 自從前一期,筆者刊登了一篇文章《李常受的「四位一體」》之後,收到一些友人寄來大 量有關李常受的資料。要消化這些資料,實在需要很多時間和心思。但是,筆者感到有必 要在今期再寫一篇評論李常受「四位一體」的文章,藉以澄清一些誤會,和再深入一點指 出李常受思想的錯誤。 李常受在美國的訴訟 根據資料顯示,早於一九七零年代中後期,美國有兩個福音機構──「基督教研究院」( Christian Research Institue)、加州柏克萊的「偽靈剖析會」(Spiritual Counterfeits Project)曾發表評論,指李常受和他的教派為「邪教」。到一九七七年, 美國「聖經解答者」(Bible Answer Man)「馬丁華特」(Walter Martin)又在一公開 聚會中解析李常受的教派為「邪教」,於是李常受的「地方教會」在報章上譴責「馬丁」 。李常受並邀請「馬丁」到家中午餐,詳談這事。之後,「馬丁」返回「基督教研究院」 ,指示同工們今後不要再對李常受作出任何批評。 可惜不久,雙方又再「交戰」。更不幸者,有兩本針對李常受的書出版,啟動了訴訟事件 。第一本由Thomas Nelson寫的《彎曲的心思者》(The Mind Benders),指控「地方教 會」對會眾「洗腦」和「惡待會員」。「地方教會」遂於一九八一年提起第一次訴訟,但 最後雙方達成和解,Thomas Nelson收回他的書,不再出版。第二本由「偽靈剖析會」寫 的《神人》(God Man),這本書又在兩年後再由Neil T. Duddy改編,並印發德文和英文 版;於是「地方教會」第二次提出訴訟,結果一九八五年法庭裁定《神人》一書屬於「誹 謗」,罰款一千一百九十萬美元,導至「偽靈剖析會」因付不起罰款而宣佈破產,而 Duddy也要遠走他方。之後,各界人士對李常受和「地方教會」加以責難。一九九七年李 常受去世。 李常受去世之後,有John Ankerberg和John Weldony於一九九九年經“Harvest House Publishers”出版社出版一《邪教暨新興宗教百科》(The Encyclopedia of Cults and New Religions),該書只用了一頁半的篇幅批評李常受,「地方教會」就在二零零一年 十二月第三次提出訴訟。但二零零六年上訴法院改判「法院對『宗教爭議』不具管轄權」 ;「地方教會」向最高法院上訴,二零零七年又向聯邦最高法院上訴,兩院均裁定「不受 理」。 與此同時,「地方教會」明白與眾為敵不是辦法,於是展開許多與眾福音機構建立關係的 活動。他們在香港的同類活動,筆者也曾出席。這些活動得到廣泛的友善接納,所以「地 方教會」的「流水站」出版機構也加入了「福音派基督教出版協會」(ECPA)、「基督教 出版行銷會協會」(CBA)、和「福音派基督徒信用合作社」(ECCU)成為會員。又進行 與「基督教研究社」(CRI)、「富勒神學院」(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多次對 話。 即使如此,反對「地方教會」和李常受的人仍然很多。到二零零七年,一封來自七個國家 ,由六十位福音派學者和領袖聯名簽署的「公開信」,勸勉「地方教會」和「流水站」應 該放棄李常受的「非正統論述」和「一直以來用法律訴訟方式來解決爭端」。 然而,「美國基督教研究院」的院長Hank Hanegraaff和該院的期刊篇輯Elliot Miller卻 決心對「地方教會」和李常受進行深入研究。他們花了六年時間,多次會見「流水站」的 代表;又跑到中國、台灣、南韓、英國等地搜集數以百計的文件和資料,加以研究。最後 作出一個驚世的結論,公開向「地方教會」道歉,表示「我們錯了!」這實在是轟天動地 的道歉。我們知道,向來西方學術界很少對中國人會這麼謙卑,肯公開道歉認錯。可能因 這個緣故,「富勒神學院」(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真道實踐會」( Answers in Action),「美國宗教研究所」(Institute for the Study of American Religion),「福音派基督教出版協會」(Evangelical Christian Publishers Association)等組織都紛紛起來寫公開信,表示承認李常受的思想純正。《今日基督教 》(Christianity Today)雜誌亦譽「倪柝聲」為二十世紀百位最具影響力的基督徒之一 。美國國會眾議院也在零九年七月底表彰為主殉道的倪柝聲,肯定他對全球基督教的貢獻 。 反對的聲音 當然,仍然保持反對李常受的也大有人在。諸如「陳恪三」、「唐崇榮」、「盧文」、「 唐守臨,任鐘祥」等,均著文指出李常受的錯謬,其中以「唐守臨,任鐘祥」所寫的《為 真道竭力爭辯》一書,論述得相當詳盡。 筆者在此聲明,我自己也非常敬佩倪柝聲弟兄,並且在建立自己教會的路線上,多方面也 與倪弟兄的「地方教會」相同。雖然我對倪弟兄的釋經原則仍有意見,但對他為主擺上自 己,和他的屬靈生命,卻非常敬佩。對於李常受,我卻保持距離;我促請讀者千萬不要將 倪柝聲和李常受混為一談。倪弟兄去世後,李常受自己發明了許多新道理,就是這些新道 理弄至他的教會四分五裂,也弄至他和他的教會被美國眾福音機構圍攻,這一切都是倪弟 兄不知道的,也與倪弟兄無關。相信倪弟兄若知道,必不會認同李常受的思想。 筆者認為,雖然美國眾福音機構紛紛向「地方教會」和李常受道歉,但問題並不是這麼簡 單。首先我要指出,倘若這些福音機構真的認同和稱讚李常受的思想,尤其是「四一神論 」,他們不但應該道歉,最低限度應該頒發一個「榮譽博士學位」給李常受,並向全世界 大事宣傳李常受的「偉大發現」──三一神竟然這麼愛「教會」,將「教會」納入「神聖 三一」裡頭而成為「四一神」;這些福音機構還應該呼籲全世界所有教會為這個大發現而 歡騰慶祝才對。因為普天之下,還有甚麼比這個大發現更寶貴呢?正如李常受說:「聖經 中所啟示最重要、最奧秘的事,就是神終極的心意,要將祂自己在基督裡作到祂所揀選並 救贖的人裡面,使他們成為祂團體的彰顯。」 然而,當筆者細讀那些福音機構的公開信之時,並沒有發現他們真的接納李常受的「四一 神論」;他們只是為曾經誣告李常受為「邪教」而道歉。由於李常受的「地方教會」長期 藉訴訟方式來回應眾人的批評,筆者可以想像,這些福音機構之所以紛紛公開道歉,必定 與訴訟壓力有多少關係。 再者,筆者對這些福音機構全無信心,因為其中大部份都已經接納天主教。就如「富勒神 學院」,已經在一九九四年和九八年兩次與天主教代表簽署“Evangelicals and Catholics Together”宣言。Hank Hanegraaff所主持的“Bible Answer Man”廣播節目 也曾公開表態,認為天主教不是異端。如果他們所持的信仰原則,連天主教也可以接納, 認為不是異端,我們可以想像,他們必定更容接納李常受的思想,認為屬於正統。 請看「美國全國福音派聯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Evangelicals)和「富勒神學 院」的創辦人「夏露奧肯加博士」(Dr. Harold Ockenga)怎樣說──「『新福音派主義』 的誕生,可以說是與我在1948年,在帕薩丹納(Pasadena)城市演講廳(Civic Auditorium)所發表的演講詞有關。當時我在演講中,一方面承認「基要信仰主義」( Fundamentalism),一方指出基要信仰的教會觀和社會觀是不對的。我呼籲大家放棄『分 離主義』(筆者按:指與異端分離),……得到許多福音派人士熱烈回應。……『新福音 派主義』與『基要信仰主義』很不同,因為『新福音派主義』放棄分離主義,肯定與不同 宗派的神學對話是有價值的。(按:意思是與任何異端保持相交,包括天主教等)……將 福音的重心放在社會、政治、和經濟等實際生活上,使福音顯得更有意義。(按:福音的 重點不再是屬靈的,乃是屬世的。)」 這些福音機構為誣告李常受為「邪教」而道歉,筆者也認為李常受不是「邪教」,但我無 法接納李常受的思想為正統。第一個原因就是李常受的「靈性生命」很有問題。請看香港 的「地方教會」怎樣與他分裂? 聚會所指證李常受的過失 筆者多年前收到一封由「香港教會全體長老同工」──杜煥章、溫繼有、林紹光、唐崇華 、封志理、韋約瑟、梁眾漢、吳思齊、錢衛民、林偉誠、陳國榮、程蒙恩、唐崇基、何道 周、郝繼霖、江瑞榮等十六人於一九九一年六月四日寫成的「公開聲明」,表示「香港教 會與李常受及其『水流職事站』斷絕一切關係。」原因是發現李常受的言論明顯地「違背 了聖經教訓」。以下是該公開信的部份節錄內容: 一、李常受宣稱自己是「眾教會獨一的帶領人」 該公開信指出:一九八六年二月十七日至廿二日,李常受在美國「安那翰教會」向全球四 百多位長老宣佈──「 1. 眾教會在實行上必須完全一個樣子,一切不同之處該被定罪──在教訓、實行、思想 、說話、內涵、外觀及表現上,要有「七重的“一”」,意思是要求眾長老與他完全一致 。 2. 宣稱主升天後,地上仍需要有一個“有形的領導”(Physical Leading),由使徒代表 基督來帶領。但今天李常受就是這位使徒,是獨一的工頭,也是總司令。若有人對他有百 分之一不跟從,必須於當晚十時前立即離場。 3. 宣稱只有他知道主今天的行動,若由他一人“駕駛”,眾教會必然復興。」以上這些 宣稱,很明顯是「自大狂」。當時,有人擬出一封向李常受效忠的信,要每一位長老簽名 。許多長老當時簽了名,後來又發表聲明,取消該次的簽名,因為感到向一人效忠與真理 不合。 二、臺北教會長老「受訓高舉李常受父子」 一九八七年六月十三日至十七日,餘潔麟、韓德璞等人奉李常受之命訓練臺北教會長老九 十五人。他們說:「 1. 李常受是今時代神在地上獨一的職事,各長老必須與職事絕對合一。我們的負擔就是 把各人都作成李常受,是一所李常受複製中心。 2. 主在地上若有所行動,必定藉著李常受;而李蒙澤(李常受的兒子)是唯一有恩賜能 把它實行出來的。」 香港的弟兄認眾高舉個人,壓迫未犯罪的人向人認罪,不合經訓,於是不接受。 三、「臺北全時間訓練」的荒謬言論 一九八六至八八年李常受主辦「臺北全時間訓練中心」(由李蒙澤負責),發表如下荒謬 言論:「 1. 二十四位『施訓者』(講師)必須每天向李蒙澤報告一切行動。 2. 眾教會的長老都必須來到臺北受訓,否則就不在神的行動裏。 3. 不必禱告問神怎樣作,只要跟從李常受;即或他錯了,還是對的。 4. 『訓練中心』的地位在眾教會之上。」 那一次訓練的畢業典禮,據說「旗幟林立、樂隊演奏、列隊操步、色板變化、觀眾歡呼, 一如美國大球賽之花樣。」韓德璞更於一九八六年七月……說:「聖父是第一位,聖子是 第二位,聖靈是第三位,李常受則是第四位,以後就是李常受身邊的人。」 一九八六年,講員Howard Higashi(由餘潔麟翻譯)在臺北教會聲稱:「李常受完全被聖靈 充滿,呼求李常受的名,可以從他得生命。」當場帶領全體呼求李常受的名。(按:相信 「呼喊派」由此而生。雖然李常受和「地方教會」力力證明國內的「呼喊派」與他們無關 。) 四、加州「羅斯密(Rosemead)教會」受重創 一九八七年七、八月間,李常受的同工在美國加州人數最多、見證最強的「羅斯密教會」 舉辦為期十天「叩門閃電戰訓練」。這次訓練,「羅斯密教會」受到最嚴重的傷害,因為 李常受的同工在會中胡言妄語,說:「1.革命成功在於宣傳。走新路要學共產黨的宣傳伎 倆,而宣傳的方法則靠三寸不爛之舌。2.要學紅衛兵,甚至要學撒但,因眾無論神要作甚 眾工,撒但總是搶先一步。3.新路不需要禱告,因眾越禱告就越糊塗,只要跟著做就行了 。4.走新路不需要聖靈,只要按著說明去做就行。」當時陳實還說:「到一九八七年底, 我們要在San Gabriel Valley建立十個教會,獻給李常受弟兄作禮物,以討他老人家的歡 喜。雖然他嘴裏說不要這樣捧他,其實他心裏卻喜歡我們這樣做,所以你們只管這眾做就 對了。這是我這幾年來學到的秘訣。」結果,這些言論使「羅斯密教會」宣佈與李常受斷 絕關係。 五、李常受的狂妄自大 到一九八八年十一月的感恩節,李常受於在Pasadena教會中又表示:「反對地方教會“自 治”」、「誇稱自己有許多眾示」、「除了聖經的作者外,他是頭一個看見許多屬靈名詞 ,包括“呼求主名”;頭一個發明“享受基督”、“經歷基督”……等。」他在聚會中狂 喊:「李必須出名!必須歸功於李……。」他眾自己要求“權柄”,並謂他喜歡被人高舉 !眾著實行他的“新路”,他宣告說:「我不在乎失去任何教會。」 六、李常受之子犯不道德的罪 德國眾教會風聞李蒙澤犯了不道德的罪,派四位弟兄赴美調查,之後證明屬實,遂於一九 八八年九月十七日致函李常受,表示與「職事站」完全斷絕關係。因為:李蒙澤「長期」 犯了哥林多前書五章十一節提到的罪行。李常受與其親密同工早已知情,卻不處理,反而 掩飾真相,並加強推崇李蒙澤,容讓他干預教會事務。李常受的同工們公開「奉李常受的 名」,要長老和青年人受李蒙澤控制。同年十一月六日,總部「安那翰教會」的長老們也 在擘餅聚會中公開宣佈革除李蒙澤。這事被洛杉磯的英文報以及加州的中文報當作新聞刊 登。 七、李常受出版《當前背叛的發酵》 一九八五年六月香港教會封志理發表如下言論:「不應跟隨一個人」、「唯讀《生命讀經 》,不讀《聖經》乃是大錯」、不贊成「有人高眾個人,製造教皇」、「我們應當有自由 跟從聖靈」……。結果李常受於第二年,將封志理的言論編輯成《當前背叛的發酵》一書 ,發行全球。定封志理等人的罪。又命令臺北教會長老拒絕香港教會長老及同工參加「亞 洲眾教會長老同工聚會」。 上述這些事件使筆者無法相信神曾將極大的啟示賜與李常受,除非有人能夠證明,香港地 方教會所發出的這封公開聲明是偽造的。 研究Hank Hanegraaff的解釋 雖然「美國基督教研究院」的Hank Hanegraaff院長花了六年時間研究李常受和所有有關 的文件和資料,並公開向李常受和「地方教會」道歉,說:「我們錯了!」我仍然不能苟 同李常受的「四一神論」。為甚麼呢? 1. 李常受不應控告弟兄──李常受兩次控告福音機構的事,「地方教會」曾作過公開解 釋,指出他們先按馬太福音十八章,主耶穌所教訓的程序與對方談判,遭到對方拒絕,所 以才不得已提出訴訟。筆者認為這些解釋是片面的,未能消除他們「控告弟兄」的行為是 違反聖經教訓的。因為: a)「地方教會」在李常受去世後,又再對Harvest出版社提出訴訟;雖然法庭認為「宗 教爭端不受理」,「地方教會」還是再三向最高法院上訴。這些行動無論怎樣解釋也是違 反聖經教訓的。 b)「地方教會」不應向對方要求罰款一千一百九十萬美元,以致對方宣佈破產。此舉屬 於「貪財」(雖然結果他們得到的只是很少錢),絕對不是按主耶穌的教訓而行。 c)「地方教會」引保羅上訴該撒為例,認為為真理的緣故可以提出訴訟。筆者十分不認 同,因為保羅沒有「控告弟兄」,乃是為「被控告」才藉上訴來保護自已,也沒有提出要 求任何賠償;李常受卻是「主動控告弟兄」,叫別人破產,使他遠走他方逃難。 d)再者,保羅是得到主耶穌的指示,說:「放心吧!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見證,也 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徒23:11)李常受卻沒有得到啟示,乃是受自己「鬥爭的 情慾」驅使而提出控告。 e)聖經指出,只有魔鬼才稱為「晝夜控告弟兄的」;保羅甚至連以利亞控告以色列人也 認為不應該(參羅11:2)。 f)李常受和「地方教會」的弟兄們若有多少屬靈知識,也應該知道主耶穌教導:「不要 與惡人作對。……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太5:39-40) 保羅也說:「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羅12:19)又對哥林多教會說:「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 ,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你們若有今生的事當審判,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審判嗎?我 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恥。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審斷弟兄們的事嗎?你們竟是弟 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什 麼不情願受欺呢?為什麼不情願吃虧呢?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 就是弟兄。」(林前6:1-8)筆者認為,「地方教會」無論怎樣解釋,也難以辯明他們實 在違反了這些聖經教訓。 2. Hank Hanegraaff院長向「地方教會」道歉的主要原因,是因為他們的研究員並沒有看 完李常受的全部著作,就以偏概全地批判李常受為「邪教」;而且他們在括引李常受的著 作之時,又故意漏掉一些最重要的字句,例如李常受明言「人成為神,但不可能有神的『 神格』,不能受人敬拜」,這些字句證明李常受的「人成為神論」不是異端。不錯,筆者 也認為「美國基督教研究院」的研究員的忽略實在嚴重,不值得原諒,因為李常受在其著 作中何只十次提及「人不能有神的『神格』」。因此,我們懷疑「美國基督教研究院」在 處理李常受的「四一神論」還存有許多「嚴重的忽略」。請看下文所指出的: 3. Hank Hanegraaff院長在其道歉信中括引李常受這樣的一段話,說:「我們信的人都是 從神生的。從人生的就是人;從神生的就是神。你我都是從神生的,所以我們也都是神。 雖是這樣,我們必須認識,我們沒有神的身位,不能給人敬拜;有神的身位而當得人敬拜 的惟有神自己。」Hank Hanegraaff指出,這段引文的「斜體」部份就是他們的研究員所 漏掉的。言下間,表示只要人不是可受敬拜的神,就無問題了。他卻沒有注意到李常受所 說:「從人生的就是人,從神生的就是神」這個邏輯很有問題。「從人生的就是人」是地 上的邏輯,當然可以接納;但「從神生的就是神」,卻是借用地上的邏輯來解釋靈界的事 物,這是不對了。 要知道,只有地上的生物才有公母之分,因為神要他們「生養眾多,遍滿地面」。但是靈 界的神和天使並沒有性別,所有靈體都是「中性」的,不分男女,不能結婚生子。正如主 說:「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 」(太22:30)耶穌基督 之所以稱為「神的兒子」,因為聖經說:「耶和華曾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 。」(詩2:7)「今日」的意思是從主耶穌降生成為人開始才稱為「神的兒子」;如果神 在創世前「生」耶穌基督,祂的神性就有了「開始」,就屬於「被造」,不再是從亙古到 永遠的神。其實在永恆裡,主與神原不是父子關係,乃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 的真像;是神的道和智慧」等關係。主之所以稱為「神的兒子」,只是為要拯救我們而降 世,生為「神的兒子」,為的是「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來2:10),使我們與神 建立「父子關係」。 按聖經的用詞,聖經一貫表示「從神生的,就是神的兒子。」聖經從來沒有說:「從神生 的就是神。」要知道,「生為神」和「生為神的兒子」很有分別,前者的說法,重點在於 「類別」;後者的說法,重點在「關係」。再者,「生」的說法,只是一種「比喻」,為 要說明我們信主得救,被聖靈重生而成為神的兒子。我們解釋「比喻」只能取其「重點」 ,不能將比喻無限伸引出去,產生許多「枝點」,「枝點」又再生許多「枝點」,這樣越 遠離經文的「重點」就越危險,因為不是經文的本意。就如耶穌說:「我是葡萄樹,你們 是枝子。」主所強調的只是「關係」,並沒有半點意思說主是「植物」,需要「天天澆水 」才能生存。所以「從神生」只是借用人間生子為「比喻」,為要解釋我們信主得救而與 神產生的「關係」,並沒有強調我們成為「神類」。其實我們成為「神的兒子」,也不像 耶穌基督是「神的獨生子」;主永遠稱為「獨生子」,因為像祂有「神人二性」的只有主 一個是這樣。我們稱為「神的兒子」,並沒有「神性」。既然沒有「神性」,就不是「神 類」。 聖經講論「人是神」,就只有詩篇第八十二篇。作者說:「我曾說:你們是神,都是至高 者的兒子。」(詩82:6)主也曾引用過這節經文。但是如果我們研究整篇詩篇上下文,就 不難發現,「你們是神」這句話是指那些不信的「法官」也擁有神所賜「審判權力」而言 。因為這些「法官」有了神的審判權,卻不肯像神那樣施行公義,為貧寒的人伸冤,所以 神要審判他們。這就是這篇詩一開始所說:「神在諸神中行審判」。神要對他們判罪,說 :「然而,你們要死,與世人一樣,要仆倒,像王子中的一位。」可見他們是滅亡的世人 ,不是信主重生得救的「神的兒子」,更不是李常受所說「從神生的就是神」的「神」。 4. Hank Hanegraaff院長為李常受辯護,認為李常受的「三位一體觀念」是正統的,絕對 不是異端。這一點我們也同意,因為「三位一體」不是李常受發明的,他只不過是從傳統 的神學思想中領受過來而已。但是,Hank Hanegraaff沒有注意到,李常受借用「三位一 體論」來發明他的新理論──「四一神論」,這才是嚴重的錯謬。 要知道,「三位一體論」是指聖父、聖子、聖靈都是神,都有神性和神格,在本質上都是 同等、同榮、同尊、同質、同權……,而且從永遠到永遠都是這樣。倘若李常受認為人永 遠不可能有「神格」,就談不上「四一神論」,因為「三一神論」原是在「神格」上三而 一和一而三的。「三一神」絕對不可能容納沒有「神格」的「教會」進入祂們裡面,而組 成「四一神」。正如我們不能接納「三一神」裡頭的聖子或聖靈沒有「神格」一樣。如今 李常受的「四一神論」將沒有「神格」的教會納入,這就是對三一神褻瀆了。 李常受多次提到人不可能有「神格」,不能成為「三一神」的第四位神,他就不應該發明 「四一神」的說法來形容我們與神的關係。我明白李常受想要表達「三一神」與「教會」 聯合,達到「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的地步,非常寶貴,正如主耶穌在約翰福音第十七章 所禱告的。但聖經說明,這「完完全全合而為一」的實現,就是啟示錄二十一章所描述「 聖城新耶路撒冷」。在這裡,「神與人同住」,意思是人與神恢復「父子關係」,組成「 天家」的合一。經文又形容「聖城新耶路撒冷」的「合一」為「羔羊與新婦的結合」,成 就「二人成為一體」的奧秘。但這「一體」的奧秘只像「萬王之王」在「新耶路撒冷城」 裡頭作王的關係而已。這是借用舊約時代,聖經常常形容「城」為「女子」,而城中的「 王」為其丈夫。如果李常受的「四一神論」是對的話,那麼這座「新耶路撒冷城」就變成 「神」了。其實聖經將「教會與三一神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形容成為「父子關係的合一 」、「新耶路撒冷聖城與城中的王合一」、「夫妻二人成為一體的合一」、「頭與身體的 合一」……等,都只不過是「在愛裡合一」、「在恩典上合一」、「在關係上合一」、「 在分享豐盛上合一」……,絕對不能稱為「四一神的合一」。「四一神」的形容過份誇大 了我們與三一神的合一,好像撒但明知自己是受造物,卻想要升到高雲之上,與神同等一 樣。 5. 李常受為了解釋「四一神論」,形容「三一神」住在我們裡面,目的是將祂自己「分 賜」給我們,將三一神「作到」我們裡面,為要「充滿」、「佔有」和「浸透」我們,使 我們有神的生命、性情、豐盛、形像、三一神的素質……,最終經過過程而成了「沒有神 格」的「神」,並成為「三一神」的「完全彰顯」(意思是變成「四一神」)。 我們一讀這許多新名詞,就會感到很有問題了,筆者真不明白,Hank Hanegraaff如何能 接受這一類的說法。就拿「分賜」為例吧,李常受形容三一神將自己「分賜」給人,目的 是使人成為「神」,只是沒有「神格」。李常受只一面倒地找經文去證明神將自己「分賜 」給人,卻沒有引據任何經文解釋為甚麼人有了神和神的生命、性情、豐盛、形像、三一 神的素質……等,而仍然不能有「神格」?再者,他經常運用「靈意解經」來解釋所找到 的許多經文,並且嚴重地曲解經文的「靈意」;除了無限伸引之外,更將「靈意」當作「 實意」來應用,尤其是在處理一些「預表」和「比喻」上更是這樣。 例如他解釋「神分賜到人裡面,作他們的享受」之時,引據林後13:14--「願主耶穌基督 的恩,神的愛,聖靈的交通,與你們眾人同在。」讀者可以看到,三一神是將祂們的「恩 」、「愛」和「交通」分賜給我們,絕對不是將三一神自己分賜給我們。 李常受為了解釋神將自己「分賜」給我們,大量引用許多「吃」的經文,鼓勵人將主「吃 」進去,說:「神把人造好了,就把人擺在園子裏,對著生命樹,對他說:吃!吃!吃! 聖經講什麼?講吃!聖經是一本什麼書?是吃的書。」於是他舉出許多關於「吃」的經文 為例,說:「偉大的神把自己給我們吃的時候,就把自己縮小了」、「主說:我沒有意思 要作你們的王,你們不要拜我,你們愈拜我愈討厭,你們把我吃掉了,我就快樂了」、「 祂來是作你生命的糧,所以要吃祂」、「你們都要有膽量說:『我大!因為我是兒女,祂 是餅。』你不敢說你大,就因為你受宗教傳統觀念的影響。哦,我比主大多了!這不是褻 瀆主,乃是對主真有認識」、「我們的神把自己擺在人面前,從來都是小小的,他從來沒 有顯得大。為什麼?因為小一點才可以進到人裏頭去」、「當你讚美主的時候,實在應該 對主說:『主阿,我讚美你,我比你大。哦!主阿,你比我小!』你若不敢這樣感謝,那 就是你的宗教觀念在作祟。你試試看,明天早上,你若坦坦然的說『阿利路亞,我大你小 』,我敢保證你的靈就跳躍起來了」、「他的的確確變作一位小耶穌!不僅如此……他還 成了落在桌子底下的餅渣兒!哦,碎渣兒耶穌阿,我讚美你,今天你不是一個完整的耶穌 ,你還是一個碎渣兒的耶穌!」李常受甚至放肆地說:「耶穌是神成了肉身,又是肉身成 了賜生命的靈。…..因此我們說,我們的耶穌是經過處理的神。如今,我們的神不是『生 』的神。祂已經過完全的處理。現在,他是我們『餐桌』上的食物。所有美好的食物都是 經過處理的。烹煮就是一種的處理。讚美主,祂經過了所有的『烹煮』!現今祂是在餐桌 上。萬事俱備,我們只要來吃就好了」;「1979年,李常受在菲律賓馬尼拉聚會處舉行的 『特別聚會』中說:……你是你所吃的。你吃的是甚麼,你這個人就是甚麼。你若吃芒果 ,你就有芒果的味道。所以你吃牛,就變成牛。這種說法好像不太好聽。但是我們吃基督 ,就變成基督。」……。 李常受這樣將「吃」的比喻無限上綱,伸引到「主小我大」、「主成了被煮熟的食物」、 「吃甚麼就變成甚麼」等怪論上,是不是褻瀆神?當然,李常受有他解釋的一套。但是他 絕對難辭其咎,將主所說的「比喻」當作「實意」來應用。例如主說:「我的肉真是可吃 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約6:55)主是用「比喻」來針對那些人這麼勞苦來尋找主, 不是為聽道,乃是為「吃餅得飽」,因為他們吃過主的五餅二魚。所以主所說的「吃」, 是比喻「勞苦而得的享受」。主要勸勉這些人,若這麼勞苦來尋找主是為聽道,享受叫人 永活的福音就對了。但主要暗示自己快要藉著被釘十字架而成就救恩,所以才說祂的「肉 」和「血」是可吃的。但李常受的奇怪思想含有大量這一類將「靈意」當作「實意」來應 用的錯謬。身為「基督教研究院」的院長Hank Hanegraaff為甚麼不指出這些錯謬呢? 李常受在台眾有一次講道,解釋「四一神」說:「三一神今天乃是四一神。三而一的神在 祂還沒有經過種種過程以前,這三一神是彼此互相內在的,沒有人性被帶到祂裏面;可是 到了今天人性已經被帶到神性裏;三一神今天乃是四一神。那有人說小心一點,我們是不 是在講異端?三而一、四而一,是聖經沒有的辭;三一和四一,是在說明聖經的一個真理 。第二、我們要表達的是,你不要講召會是四而一的神。當我們講基督的身體是四而一時 ,一點也沒有說我們進到神格。基督的身體,召會,今天是四而一;是在神的生命和性情 上,與祂聯結和調和。」 Hank Hanegraaff因為發現李常受說明了「四而一」不是指人也有「神格」,就以為可以 放心了。為甚麼不注意到李常受說:「到了今天,人性已經被帶到神性裏;三一神今天乃 是四一神」這句話的錯謬呢?我們知道,基督的「人性」是指祂降世成了「肉身」,但聖 經對「肉身」的觀念只不過看為像「衣服」一樣,被主「穿上」而已。(參林後5:2-4, 弗4:24, 西3:10)「肉身」不是人的「自我」,住在「肉身」裡頭的「靈」才是人的「自 我」。當人死了,「靈」就離開「肉身」,人的「自我」就只隨「靈」而存在,絕對不存 在於化成塵土的「肉身」。如果因為基督有了「肉身」,就說「三一神」加入了「人性」 ,那麼豈不等於說,三一神將「衣服」納入自己的「三一關係」裡?如果因為基督有了「 人性」,所以「教會」也被納入「三一神」裡頭而成為「四一神」,那麼豈不等於說,「 三一神」收納了許多「衣服」,而變成「四一神」?再者,這種說法也暗示,將來「四一 神」有可能再納入其他受造物,而成為「五一神」。獨一的真神豈會在「經過過程」(李 常受的慣常話)而逐漸增加祂的「身位」?Hank Hanegraaff對李常受的讚美實在是太糊 塗了。 6. Hank Hanegraaf院長在他的道歉信中,用猛然發現漏洞的語氣說:“It’s the Economy, Stupid!”(「笨蛋!問題出在經倫上。」)從這句話,我們就知道「基督教研 究院」和Hank Hanegraaff在研究李常受的思想時,對李常受的特別用詞必定有過一段很 長的困惑時間,因為不明白李常受文件中諸多新名詞的意思。這是因為李常受將整本聖經 重譯,又為自己發明許多新名詞,不是我們其他教會的人所慣用和易於理解的。例如「經 倫」一詞就是Hank Hanegraaff一直忽略的了。Hank Hanegraaff發現李常受所說的「四一 神論」是在「經倫」上,不是在「神格」上,他就恍然大悟,認為自己和他的仝人“ Stupid”。甚麼是「經倫」呢?Hank Hanegraaff了解為“Economy”;李常受認為「經倫 」的希臘文是“oikonomia”,這字在聖經中出現成為兩個意思。其一,是弗所書三章九 節(李氏將它重譯成為)--「並將那歷世歷代隱藏在創造萬有之神的奧秘有何等的『經倫 』,向眾人顯明。」(註:中文和合本的譯法是「……這歷代以來……的奧秘,是如何安 排的」,其中的「安排」就是“oikonomia”。)另一個意思是「管家」,出於弗3:2, 西 1:25, 林前9:17等。我們查希臘文字典,發現這個字的意思其實是“dispensation”,意 思是「分配」和「安排」。以Hank Hanegraaff所了解的“Economy”來說,也與“ dispensation”相合,因為「經濟」的意思就是如何分配財物;以李常受的「經倫」來說 ,他卻認為是神將自己分賜給人,這也是「管家」(分配者)的工作。 Hank Hanegraaff解釋,他猛然發現李常受所說「經倫的三一」其實不是「素質的三一」 (essential Trinity)。Hank Hanegraaff認為「經倫的三一」是指「受造的人與三一神 之間的關係,在時空裡所扮演的角色」;而「素質的三一」是指「神聖三一身位的永遠本 質和彼此的關係」,包括了「神格」在內,所以又稱為「本體的三一」(Ontological Trinity),或「內在的三一」(Immanent Trinity)。Hank Hanegraaff認為自己在這方 面誤會了李常受,這一點,連李常受的同工也引用L. Berkhof : Systematic Theology p.89; Hasting’s Dictionary of Christ and the Gospels Vol 12, p.765; Van A. Harvey, A Handbook of Theological Terms, p.247來解釋,證實“Essential Trinity ”(素質之三一)與“Economical Trinity”(經倫之三一)是有分別的。 可是這樣,筆者就被弄糊塗了。按李常受的同工在二零零九年秋季主講「國際長老及負責 弟兄訓練」之時,所講的第三篇信息論及「神聖三一神的神聖分賜」,三個分題明明說: a)父將祂的「神聖生命」和「性情」分賜到我們裡面; b)子將祂的「神聖元素」分賜到我們裡面(在小分段裡,講者解釋這「元素」含有「基 督的素質」); c)聖靈將祂的「神聖素質」分賜到我們裡面。 為甚麼說,李常受的「經倫三一」不等於「素質三一」呢?再者,Hank Hanegraaff自己 也括引李常受一段話,說:「在我們運用靈的屬靈呼吸裡,我們享受、接受並吸取神聖的 本質、連同神聖的素質、神聖的元素和神聖的表顯。這使我們成為神,就是被經過過程的 三一神構成,使我們在生命和性情上(不是在神格上)成為神。在這一面的意義上,我們 可以說,信徒成為神乃是一個過程,這個過程要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這不是明明的 說,三一神也將祂的「素質」也賜給人嗎?雖然李常受很強調人成為神不是在「神格」上 ,但他一直沒有解釋為甚麼人有了「神的本質、素質、元素和神的表顯」而仍然不可以在 「神格」上成為神。好比說,一隻狗有了「人的本質、素質、元素和表顯」而仍然不是人 一樣。 至於聖靈怎樣將祂的「神聖素質分賜到我們裡面」,李常受解釋說:「那靈以自己作『印 墨』印塗我們,藉著我們與神的交通,在『垂直一面浸透』我們,並藉著我們與彼此的交 通,在『水平一面浸溢』我們。」所引為證的經文只有兩處,就是弗1:13, 約壹1:3。我 們從這兩處經文,完全無法理解李常受如何發展出上述這些道理和新名詞。按保羅形容聖 靈為「印記」和「質」,只不過是借用古時買貨物的慣例,「買主」耶穌基督選中了我們 作為神的「基業」,就在這「基業」上蓋上「聖靈的印記」,表示這「基業」已經屬於神 ,正如我們有了聖靈就證明我們是屬於神一樣;主又留下聖靈為「質」(人質),作用好 像「訂金」,等主耶穌在末世時回來「贖」我們回去,意思是使我們會復活被提,領我們 回去做神的「基業」。所以聖靈為「質」,代表保證主一定回來贖我們,不然主留下的「 人質」就沒有了。但李常受將這節經文理解為──「聖靈將自己分賜給我們,因為聖靈如 『墨』印塗我們;又『垂直』和『平面』浸透我們。」這真是古靈精怪的說法。 筆者研究過李常受的「經倫」說法,同意神將祂的生命、性情、豐盛分賜給我們;但筆者 不同意神將祂「神聖的本質、素質、元素和神的表顯」也分賜給我們。這些新發明的名詞 太可怕了,很容易誤導人,以為人真的可以成為「神」,像主耶穌是「神」一樣。就如保 羅說:「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裡面。」(西2:9)意思是神裡頭有 多少「內涵」,使神能以稱為「神」,基督全部都有了。所以主耶穌的「神性內涵」是與 神的「神性內涵」百分之百相同,基督是一位百分之百的「神」。但保羅接續說:「你們 也在祂裡面得了豐盛。」請注意,保羅不是說:「你們在祂裡面也得了神本性一切的豐盛 」,如果是這樣,我們就真的成了「神」,像基督百分之百是「神」一樣了。但保羅強調 「你們……也得了豐盛」,只不過是得了神一部份的內涵而已,我們絕對不可能成為「神 」。 7. 李常受將比喻中的靈意加以扭曲和誤用,還有許多例子。例如主吩咐我們「奉父、子 、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太28:19)這句簡單的話,李常受的同 工餘潔麟解為──「主吩咐我們要將萬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神聖的三一只有 一個名。這名是『神聖所是』的全部,相當於祂的人位。將人浸入『三一神的名』裏,就 是將他們浸入『三一神一切的所是』裏……。」按我們所理解,「受浸」的原意是叫人公 開作悔改的見證;只是約翰悔改的浸禮不能叫人受聖靈,「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受浸才能 叫人受聖靈(徒19:4-7)。受聖靈才能得救,所以保羅認為「受聖靈」是「入門」(加 3:2-3),意思是開始作主的「門徒」。因此,「奉父、子、聖靈的名受浸」只不過是公 開作得救的見證,表示自己藉著浸禮與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復活而已。並沒有餘潔麟所 說,「浸入三一神的名裏,就是將他們浸入三一神一切的所是裏。」將「入門」成為主的 「門徒」,強化成為「浸入三一神一切的所是裡」實在太過離譜,是偏激。要知道,「三 一神一切的所是」等於「三一神裡頭的全部神性」,這樣,人真的可以成為百分之百的「 神」了。李常受喜歡作這樣的「極端推論」,在他的講論中彼彼皆是。 8. 唐崇榮弟兄質疑李常受的同工餘潔麟,「子就是父」的說法,反問餘潔麟說──「子 若是父,何以子能向父禱告?按以賽亞書九章六節『有一子賜給我們,祂名稱為為永在的 父』,然而『一子』若指父神,則『一子賜給我們』之賜者是誰?」餘潔麟的回答說:「 賜者即所賜者也。賜者為父,所賜者亦為父,同一位也。」理由是,以賽亞九章六節既然 明文說「子即是父」,所以「父」與「子」彼此並沒有區別,這是神學上稱之謂『 distinct but not separate』,有別而沒有分。因為父定計畫,子來完成,靈來完成, 三者有別而無分。 筆者同意「distinct but not separate」,但是這話只應用在父、子、聖靈都一同創造 、一同救贖等表現上,三者的工作有別,但三者沒有分開。若在「位格」上,三者顯然有 別,這樣才出現子求父,父聽子禱告的現象;也出現父差子,將子賜給我們的現象。李常 受將「有一子賜給我們,祂的名稱為……永在的父」解為「父與子相同」,明明與經文的 意思衝突。第一、正如唐崇榮所說,「一子」若指父神,則「一子賜給我們」之賜者是誰 ?這是邏輯上的衝突;第二、經文明說的,不是「父子相同」,而是「父子同名」。正如 舊約的「耶和華」常常是指「聖子耶穌基督」一樣。李常受解為「父子相同」,表示父子 同一位格;經文表示「父子同名」,則表示有兩個位格,只是共用一個名而已。李常受將 聖經的意思推向「極端」,這是他推論的模式,在他的講論中常常出現。 李常受不喜歡說「三位一體的神」,乃稱之為「三一神」,目的是為要避免變成「三位神 論」。他認為,「三位神論」是極大的異端,所以他警告人說:「切不可把神的三個身位 ,講得太過;否則就會講出三位神來。」但是筆者反而認為,李常受太過避諱說「三位一 體」,以致無法說明「子求父,父聽子禱告;父差子,將子賜給人」的真理;硬將父、子 、靈說成是「一位」,稱之為「三一神」,而不是「三位一體的神」,則與實際現象不合 。然則我們能不能稱耶穌為「一位主」,稱聖父為「一位神」,又稱聖靈為「一位保惠師 」呢?若能,為甚麼要過份避諱分別稱呼祂們的「身位」呢?李常受因為過份避諱稱呼「 三位一體的神」,也感到難於說明一些道理,所以他加上解釋說:「我們不敢說父、子、 靈是三位,也不敢說祂不是三位,因為這實在是一個奧秘。」但他引用神學家Griffith Thomas的話,說:「『身位』這個詞有時也遭受反對。如同所有人類,這詞易於被責難為 不正確,甚至有實際的錯誤。當然不能把這詞引申得太過,否則將導至三神論。」李常受 又說:「……我們是迫不得已,『本質』和『身位』這類的說法,但我們的意思並非像我 們所領會人的『本質』和『位格』一樣。……三而一的真理與經歷,並不在於神學上的說 法。」可見李常受在這方面有過很多躊躕。其實「三位神論」之所以是異端,只因為不相 信「三位彼此內住,所以合而為一」,這樣就等於與「神只有一位」的真理衝突,變成「 泛神論」。我們稱「父是一位神、子是一位神、聖靈是一位神」是可以的,只要我們相信 「三者彼此內住而成為三位一體的神」就是了。 正義網友嘲諷「李常受四一 神異端」如下:
openeyes222:嗯,我們應當同聲讚美李常受!他配得稱頌! 12/12 11:43
openeyes222:不管?四位一體,還是將來五位一體, 12/12 11:47
openeyes222:李常受就是真理! 12/12 11:48
Mathematician 說:一個人只有一個人位,就是頭,身體不會有人位,否則到底聽誰的, 基督與教會(身體)的關係,也是這樣。 再來, 神格順序的問題,聖經經文本身已經完全明白啟示出來「父、子、聖靈」的順序 ,父居首位、子為第二位、聖靈為第三位,依照「聖經經文事實」絕對絕對優先於「解經 推論演繹」的大原則,此處已不需要任何「解經推論演繹」,並且任何有關 神格順序的 「解經推論演繹」與「父居首位、子為第二位、聖靈為第三位」的真理違背者,一律無效 。那麼,啟示錄一章第四節到第五節「 神(父)、七靈、子」的順序,如何解釋?請注 意,這裏不像(太28:19)有提到「 神的名」,所以順序與 神格的順序無關。但這裏 因為來到啟示錄「七倍加強的靈」,聖靈工作七倍加強,故排第二位。注意,父永遠是源 頭,故仍居首位。李常受引用腓立比二章九節,說父高舉子,引用約翰十五章二十六節, 說那靈為子作見證,推論出「三一的 神格裏子居首位」(「三一的 神格裏子居首位」 的網站,及內容節錄,請回到本文的最前面參閱),甚且有人認為可引用(林後13:14) 祝福的順序來「佐證」,這就是「過度演繹」的範例。因為,如果我反提問(林前1:3) 、(林後1:2)、(加1:3)、(弗1:2)、(腓1:2)、(帖前1:1)、(帖後1:2) 、(提前1:2)、(提後1:2)、(多1:4)、(門1:3)、的前言問安,皆為「父先子 後」,那你又怎麼解釋?試想,當過父親的人,都有「高高舉起子女」的經驗,難道如此 做子女的就為首?當然不是。父是源頭,父愛子、父高舉子、父差遣子、子遵行父旨意做 父的工、子向父禱告、子向父求榮耀使子也榮耀父,主說「父比我大」(約14: 28),、 、、,到底誰才是真正的「老大」,夠清楚了吧。最後,我們不論在任何正信的教會,當 然包括召會,為人施浸時最後都說「教會(或召會)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將你浸入父、子 、聖靈的名裏」,這句話中父、子、聖靈的順序,絕對不可能講成其他順序,放諸四海皆 準,絕無例外,因為這是主自己親自的囑咐,說明 神格的順序,我們如此行,不說成別 的順序,就是尊重 神。 再者,「團體的基督」之辯,亦依照「聖經經文事實」絕對絕對優先於「解經推論演繹」 的大原則,請繼續往下閱讀,其實下列有主旨的三篇短文是先前我 Mathematician寄給我 的好友,他在貴召會聚會,的討論, 主旨: RE: 團體的基督 這款說法我老早知道。召會聚會所之所謂「團體(的)基督」,又稱「身體(的)基督」 。請注意,聖經中只有基督的身體一詞,絕無上述兩種說法,失之毫釐差之千里。基督的 身體就是教會,我們信徒是這獨一身體的許多肢體,基督仍是一位,基督絕非團體,所以 信徒稱為基督徒,基督徒的聚集稱為教會。李常受,我們可以稱你為「李基督」嗎?台北 市教會可以稱為「台北市基督」嗎?若不可,何來團體之有。基督、教會都傻傻分不清楚 ,這僅是「基督信仰ABC」的階段。我本來不想解釋這麼多,以為你會有判斷的常識。再 者,如果召會聚會所這些「新發明」是對的,絕對不會等到主後一千九百多年,才被人「 發現」;如果召會聚會所這些「新發明」是對的,也絕對不會被基督教界重砲攻擊。總之 ,召會聚會所之功過,於基督教歷史上,已有公正評論。拜託以後別再來亂,有關召會聚 會所的任何問題,請詳實完整摘錄,然後就教華神的聖經學者,或者正派基督教界的有識 之士。 就得到召會李常受信眾yee381654729 (Yee) 的如下回應: 作者yee381654729 (Yee) 標題 團體的基督 ※引述某網友之銘言:召會聚會所之理論,錯謬處所在多有,再舉一例。召會聚會所有「 ※團體的基督」一詞,令人想像到不可勝數如同陣列般的一群人,人人釘了十字架,人人 ※死後三天復活,人人升天登寶座,景象十分駭人。其實,召會聚會所之荒誕說法,僅依 ※常識性思考,就能完全點破,何勞筆墨言語。像這樣一個「封閉自爽」的團體,不知以 ※聖經創世記三十八章第四節的人名來形容,是否貼切?在基督教歷史,李常受之功過, ※早有定評。這樣是非甚明之題材,以後不再浪費時間討論。(註:這是本人 ※ Mathematician的短文) 林前、十二、12: “就如身體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 而且身體上一切的肢體雖多,仍 是一個身體, 基督也是這樣。" 這裡說“基督"也是這樣。 應該說教會也是這樣才對 ,為何說基督也是這樣? 所以這裡的基督指的就是教會。 基督是教會的頭;教會是基督 的身體。 但頭和身體是無法分開的。 所以這一節的基督是團體的基督, 包含耶穌基督 與祂的教會。 至於你所謂人人釘十字架、三天復活、升天登寶座的駭人景象, 是你自己 不懂我們的論點,胡亂想像出來的。 如果你不懂,可以提問。我很樂意幫你解答。 但如 果你連問都不問,直接否定,那就很不應該。 然後,以下是我的回應: 主旨: RE: 說些不好聽的話 我仔細看了前文召會聚會所朋友 yee381654729 引用(林前、十二、12)的回應,有兩 處「所以」,我認為都是「過度演繹」,把專有名詞的獨一一位基督,推論成普通名詞( ?)的「團體(的)基督」,你以為呢?下面是我的淺見,請耐心看完全文,便知所言非 虛。 主旨: 李常受是他們獨一的標準,最終版 召會聚會所外面掛「聖經是我們唯一的標準」的招牌,一副至誠感人的模樣,骨子裏賣的 卻是「李常受是我們獨一的標準」的思想,任何違逆李氏者一律否定。像yee381654729的 朋友,已經給他解釋聖經的正確說法「基督的身體」,以及聖經沒有那樣的詞句「團體( 的)基督」、「身體(的)基督」,這些純粹是「過度演繹」,就算是他只承認的恢復版 聖經本文,也是如此,那樣的詞句「團體(的)基督」、「身體(的)基督」,只能出現 在註解,別說註解帶有主觀、甚至私意,就連翻譯聖經有時都難免帶有主觀,讀經讀屬靈 書籍時總要各種聖經版本、各種解經註釋多方參考,觀點才能平衡又健康。看他氣極敗壞 的樣子,令人為他可憐,更令人為「召會聚會所」感到可怕。異端說法「團體(的)基督 」,再加上基督是 神這個永恆不變的真理,依照召會與李常受狗屁不通的邏輯,召會將 會出「團體(的) 神」這種極度得罪 神的異端,其實牠的精美偽善包裝版,老早已經 出現,那就是「李常受成神神學-人成為神」。補充,在這個點上,連倪柝聲都犯錯了, 召會「團體的基督」之異端,即出自倪柝聲。請見下文: 個人的基督和團體的基督不同。林前十二章十二節,是論團體的基督, 就是個人的基督,和教會所成功的。『基督』在這裏,就是指教會。我 們生來,都是亞當。今天因為有基督的生命,我們都是基督。亞當是第 一個人,基督是第二個人,也是末了一個人,(林前十五47,45。)在 基督死而復活以前,只有一個個人的基督。祂死而復活以後,就把祂的 生命分給許多人,成功了一個團體的基督。(復興報(卷四)) 耶穌,是個人的名字。基督,是個人的名字,卻又是團體的名字。林前 十二章十二節:「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 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這裏不是說基督和教會,乃是說基督。 頭是基督,身體也是,這是團體的基督。聖經只有「基督徒」的名稱, 沒有「耶穌徒」的名稱。「基督徒,」意思就是「基督人。」換句話說 ,基督徒,就是基督的一部分。只有「基督人,」沒有「耶穌人。」耶 穌,是祂在地上作人子的經歷,是頂超奇的,這個生命是人所摸不到的 。但我們是基督人。頭是基督,身體也是基督。如果我們懂得甚麼叫作 基督,我們就知道我們與祂的聯合是有多深。頭是基督,身體也是。一 個人,如果斷了一個小指頭,這個人就算有殘疾。如果一個基督徒會滅 亡,就是基督有殘廢不全的地方。但我們感謝讚美神,基督是絕對不會 殘廢的。我們一次在基督裏,就永遠在基督裏了。並且祂(基督)要用 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 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弗五26~27。) (福音問題) 神有一個目的,就是要增加祂的兒子。神的目的就是要人歸於祂兒子的 名下,有分於祂兒子的生命,而作祂自己的孩子。神的目的就是要用這 些人來加增祂的兒子,使個人的基督,能變成團體的基督。神所有的目 的都在祂兒子身上!神的工作就是擴充祂自己的兒子!(工作的再思) 我們讀聖經時應該明白,說到基督有兩個不同。在希臘文說到基督時, 沒有指件詞的,就是指著基督說的;有指件詞的,就是指著基督的教會 。普通的聖經都譯得不清楚,只有達祕的英文譯本把這不同譯出來。聖 經裏的 Christ 和 The Christ 不同。前者是指個人的耶穌基督,後者 是指著教會說的。 The Christ 不只是一個人,乃是一切在基督裏合一 的人,成功作這一個『基督』。個人的基督指耶穌,耶穌不是團體的, 祂是頭,是元首;其餘的基督徒合一成功作祂的身體。個人的基督,在 團體的基督裏作頭,整個就是基督。 (特會、信息、及談話記錄(卷三)) 以弗所一章十一節說,『我們也在祂裏面得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 行作萬事的,照著祂旨意所豫定的。』『豫定』也可以譯作『計畫』。 在神的計畫裏,我們成了一部分一部分的基督,所以我們合起來,也就 是基督;我們乃是在基督裏作基督的。林前十二章十二節說,『就如身 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 樣。』這基督乃是團體的基督,乃是頭和身體整個合起來的基督,所以 我們在大的團體基督裏作基督,我們都是基督的一部分。神的計畫乃是 在基督裏的,因此我們也有分在神的計畫裏。 (特會、信息、及談話記錄(卷四)) 以弗所三章四至六節告訴我們,保羅深知基督的奧祕;這奧祕在從前的 世代一直是隱藏著的,從前的人並不知道神藉著保羅所說出來的奧祕是 甚麼。這個奧祕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裏得以成為一個新人,就是團體 的基督,也就是教會。三章六節是很寶貝的一節聖經,其中所說的『同 為一體,』就是二章十五節的新人;這新人是與舊人相對的。世上的人 有很多,而舊人只是一個;基督徒也有很多,而新人也只是一個,就是 教會。(特會、信息、及談話記錄(卷四)) 神在已過的永遠裏,豫定祂的兒子作一切天使的頭,(弗一20~21 ,)也作教會的頭,就是作人的頭。子知道自己該穿上人的形狀,成為 一個有肉身的真人。這個別的人─基督耶穌,要成為團體人的頭。祂在 自己裏面是個人的基督;祂加上教會乃是團體的基督。 (特會、信息、及談話記錄(卷六)) 以上七段文字摘錄自《倪柝聲文集》,台灣福音書房出版。 另外一個問題,倪柝聲信徒造就上冊121頁(基督徒出版社)內容如下: 在希伯來文和希臘文裏,每一個字都有數目字的價值。上面提過之愛支配寧,是俄國沙皇 時代有名的數學家,他的學生遍滿全國,他和他的學生把全部聖經每一個字都加起來。比 方說,神這一個字,在希伯來文,是兩個字母合起來的──EL,他就把E字是甚麼數目,L 是甚麼數目,兩個加一加。從創世記到啟示錄,每一個字他都加過。他們肯把力氣賠上去 。 世界有名的數學家,他能夠指給你看,聖經裏沒有一個字不是七成功的。從聖經第一個字 到末了一個字,都是有七在裏面的。總是五乘七、十乘七、十二乘七等等。他說,他不止 加了一本聖經,對於希伯來文的、希臘文的許多有名的宗教書籍,也都加過,稍為加兩行 就知道,全世界,只有聖經的每一個字都是七成功的。你看人那有這樣作法,個個字都把 它算過。 有某一位懂希臘文與希伯來文的弟兄,從聖經聖經創世記第一章挑幾個希伯來文單字,然 後把字母代表的數字加起來,結果都不能被 7除盡,請問有誰看得懂倪柝聲的意思是甚麼 嗎? 多位網友評論如下: 倪柝聲可能不懂希伯來文。 不懂希伯來文也可以成為神學家,例如奧古斯丁希臘文不精希伯來文不通,但是神學很有 見地,不過有時候還是會犯懂原文者不會犯的錯誤。---------------------------(A) 李常受也可能不懂希伯來文。 不懂希伯來文的李常受竟然要修訂和合本聖經,使之成為恢復本,這有點扯。 你我認為扯蛋的,卻有一大群人高呼 'Amen' 讀莎士比亞中文版不錯。但若不懂英國文學,甚至不懂英文,卻研究起莎士比亞中文版, 然後自欺欺人:「我是莎士比亞權威」,我想只有笨蛋才會跟著他學。-------------(B) ,所有勤學原文之人,不正是希望避免(A)與(B)之謬誤。 那麼聖經又如何? 最近偶閱海天書樓出版的聖經啟導本,覺得有些註解很深刻、有見地。 是謂:沒有讀過大學,卻自封大學教授,傳講一些經不起檢驗的 'Man-made Truth',胡 亂扯蛋妙不可言。我不懂希伯來文和希臘文,但以前讀到此一信息,驚疑 'Is he God or odd?'聽說,幾乎沒有任何人受過正統神學訓練,也幾乎沒有任何人懂希臘文與希伯 來文的召會聚會所系統,計劃開辦神學院,教導異端,這將會是本世紀基督信仰的一大災 難。
sweetpiano:樓上XDDDD09/13 21:50
讀莎士比亞中文版不錯 。但若不懂英國文學,甚至不懂英文,卻研究起莎士比亞中文版 ,然後自欺欺人:「我是莎士比亞權威」,這是欺騙天下人,我想笨蛋才會跟著他學。李 常受自編聖經恢復本就是這種態度。 您好 對不起 我覺得聖經不是這樣的讀法 看起來是把「聖經」神化了 就像聖經密碼流行的年代 猶太人卻被拉比告誡 不可如此使用聖經 聖經要人遵行的律法 人尚且都無法作到 去研究數目或字串排列的預言 只能當個遊戲玩玩 不能當真 平安 維瑩 以上是多位網友的評論與回應,以下是網友間的對話:
come:你有查證過這本書真的是倪拓聲寫的嗎?09/30 00:03
alchem:come你有查證過聖經發現倪拓聲與李常受胡說八道一大堆嗎?10/03 01:16
sitifan:我笑了!10/03 01:58
openeyes222:更多時候是聚會所信徒把倪柝聲神化了,他很多神學的09/15 04:21
openeyes222:教導都是錯的,信徒參考就好了。09/15 04:21
倪柝聲另有爭議,即立場改變,帶領聚會處支持三自教會運動,請參見以下三個超連結。
openeyes222:王明道在他的日記裡有一段批評倪去參加三自愛國運動 09/27 00:15
openeyes222:的活動,指出倪對反宗派立場的改變。09/27 00:15
openeyes222:倪柝聲《我是怎樣轉過來的》,這篇文,會所大概又要完09/27 00:18
openeyes222:全不承認吧!09/27 00:18
http://www.jonahome.net/bbs/dispbbs.asp?BoardID=11&replyID=185702&ID=51543&ski n=1 (超連結太長成兩列以上,於閱讀時請拖曳滑鼠反白兩列以上的所有文字,然後點選螢幕 左上角「編輯」,往下點選「選取文字當成超連結開啟」,然後往右點選「直接開啟」, 即可進入,第一個超連結網頁最下面有倪柝聲《我是怎樣轉過來的》(2)~(6)全文的 超連結。) http://www.oursweb.net/conmunity/re_re_detail.asp?id=24666&up=5976 http://www.oursweb.net/conmunity/re_detail.asp?repid=5976 倪柝聲另有犯淫亂罪,倪柝聲本人已親自承認,倪柝聲的同工許達微甚至染上性病梅毒, 請見以下超連結,召會專長於造神運動,當然秘而不宣,繼續愚民。 http://kwoksimon.blogspot.tw/2012/08/blog-post_29.html 由上面的討論,及召會的朋友們搬出倪柝聲和李常受多篇「解經推論演繹」,看得出召會 的朋友忽視了「聖經經文事實」絕對絕對優先於「解經推論演繹」的最高原則,但我只關 心「聖經經文事實」。基督徒,就是基督人,原意是「基督的依附者,基督的跟隨者」, 而教會(或召會),就是基督徒的聚集(蒙召的會眾),這是「聖經經文事實」,就是真 理,放諸四海皆準。而召會朋友們搬出倪柝聲和李常受多篇「解經推論演繹」,只有參考 的價值。我請問召會的朋友,如果你們的「過度演繹」,真的如你們認定的這般高妙,那 為何你們也說自己是基督徒,為何不直接說自己是「基督」,你們也掛教會(或召會)的 招牌,為何不直接掛「團體(的)基督」、「身體(的)基督」招牌,由此就可看出「團 體(的)基督」、「身體(的)基督」這樣的解經,百分之百有問題,絕對不是真理。我 合理猜測也許召會聚會所領導階層,知道掛教會(或召會)的招牌,才是安全的做法,但 又堅持「李常受是我們獨一的標準」的路線,才又繼續傳講這樣的歪理。 最後,講到(西1:15),這個基督教界和召會之間最有名的爭論。建議能從希臘文原文 聖經下手最好,但我不是聖經學者,不懂希臘文,至少我們查閱幾本中英文聖經。(我因 賃居在外,聖經及工具書接放在外縣市父家,能提供的版本太有限,否則應該是公認權威 的幾個版本皆要查考) (西1:15)恢復版:、、、,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 Recovery version : …, the Firstborn of all creation. (西1:15)和合版: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 NIV : …, the firstborn over all creation. NKJV : …, the firstborn over all creation. 看出只有一個介係詞之差,就演生出完全不同的解經,故還是希望要自己能懂新約希臘文 、舊約希伯來文才好,以免被拖著鼻子跑,完全缺乏獨立判斷的能力,當然,現在有許多 工具書,會從原文來分析,也是不錯的選擇。如果版本差異的問題,造成嚴重分岐,在無 法卻定誰是誰非之前,我會僅量「留同不去碰異,求得最大公約數,守住公認的基要真理 」,並學習不去彼此攻擊。但向上述(西1:15)問題,李常受的說法顯然完全錯了,且 是極度褻瀆 神的異端。召會的朋友,此刻請先別憤怒,耐心看下去,就會知到我所說的 完全是事實,請看下列超連結: 李常受“三一 神/整位 神”成为肉身的自相矛盾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151b1790100jk99.html 李常受“三一 神/整位 神”成为肉身的自相矛盾 (1)李常受的教导: “在成为肉体里,基督是 神显现于肉体。祂显现于肉体不仅是子,也是整个 神,父、 子、灵。基督是话,就是 神,祂成了肉体。因此,祂是 神─三一 神─显现于肉体。 ” “我们必须领悟,成为肉体的是整位 神,不仅是 神的儿子,这是很重要的。约翰一章 十四节说,那是 神的话,成了肉体。话所是的这位 神,不是部分的 神,乃是整个 神─子 神、父 神、灵 神。新约不是说,成了肉体的话是子 神。新约乃指明,太初 有话,这话是整位三一 神─父、子、灵。因此,在成为肉体里,基督是整位 神显现于 肉体。” “因着传统教训的影响,我们会以为只有子 神成为肉体,不是整位 神成为肉体。事实 上,新约不是说, 神的儿子成为肉体,乃是说, 神显现于肉体。这就是说,整位 神 成为肉体。” ——摘自李常受《新约总论》之《基督─祂的身位(六)》 我確認了這段文字確實出現在台灣福音書房出版、李常受原著的新約總論第二冊基督(一 ),第二十六篇 基督-祂的身位(六),p.68~p.69。 想一下,如上文所述,祂显现于肉体不仅是子,也是整个 神,父、子、灵。這就是說父 神、子 神、靈 神,都顯現於肉體,也就是說父 神有人性、子 神有人性、靈 神 有人性,然後依你們召會的說法「有人性就是受造之物的首生者」如下: (西1:15)恢復版:、、、,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 Recovery version : …, the Firstborn of all creation. 就得了到父 神是受造之物(的首生者)、子 神是受造之物(的首生者)、靈 神是受 造之物(的首生者),如此一來,三一 神父、子、聖靈,完全是是受造之物(的首生者 ),按照這種召會李常受的說法,請問哪一位是創造者?這完全是褻瀆 神,極大的異端 ,不是出自 神的啟示,乃是魔鬼的道理。我們換個角度想,若果真如李常受所說,主耶 穌是三一 神父、子、聖靈,都顯於肉身,那麼為何主耶穌受浸時,天上(聖父)有聲音 「這是我的愛子」,應該天上有聲音「這是我(三一 神的一)」或「這是我們(三一 神 的三)」才合理;再者,若果真如李常受所說,主耶穌是三一 神父、子、聖靈,都顯於 肉身耶穌,那麼聖經記載著:父高舉子、父差遣子、子遵行父旨意做父的工、子向父禱告 、子向父求榮耀使子也榮耀父,子在十字架上向父求禱、、、,豈非大大不通,因為若父 、子、聖靈,都顯於肉身耶穌,還需要如此「麻煩」?並且,若果真如李常受所說「父就 是子,子就是那靈(召會的各種出版品,以及召會的大本詩歌與補充本詩歌,亦有完全相 同的說法與詞句),而且主耶穌是三一 神父、子、聖靈,都顯於肉身」,那麼,約翰福 音14~16章「父就賜給你們另外一位保惠師」,「但我要從父那裏差保惠師來」,「主自 稱我,稱聖靈保惠師為他」,以及本段落前面所述聖父、聖子、聖靈之間的關係,、、、 ,相關的所有經文全部都變得滯礙難解。再者,若果真如李常受所說「父就是子」,那麼 請問(太24:36)主自己說祂何時再臨「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又該如何解釋?因 此,我只能說,這些「惡搞三一 真神」的說法,不僅是異端,更是極度得罪 神的。 神是不能被看見的(參讀提前1:17以及舊約),所以聖父和聖靈是不能被看見的,曾經被 人看見的耶穌,是聖子的降臨,這樣才合理。如果從本文的開頭,依序讀到這裏,是否和 我一樣,覺得李常受及其後繼者根本是「在召會裏胡鬧惡搞,並且把召會胡鬧惡搞成異端 」,而且也「胡鬧惡搞 神」。我們反共恨共,一定不像在大陸親眼見過共產黨「胡鬧惡 搞」、也被共產黨「胡鬧惡搞」過的有識之士,例如方勵之、劉曉波、王丹等人,來的激 烈;同理,全世界基督教人士,反對異端召會聚會所和李常受及其後繼者最激烈的,全都 是從召會聚會所離開的,因為他們深知異端召會聚會所和李常受及其後繼者是如何地「胡 鬧惡搞」。 openeyes222弟兄對召會李常受信眾的提問,真是一針見血: 作者 openeyes222 (睜大眼看)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問題] 道成肉身 時間 Sat Oct 26 20:52:46 2013 何以道成肉身是父子靈,而釘十字架是子? 召會的觀念是素質就論素質,是位格就論位格,不要混淆不清,謝謝。
michaelshiue:召會最讓人詬病的地方就是很會說別人,可是自己也好 08/30 23:32
michaelshiue:不到哪去. 08/30 23:33
openeyes222:沒有邏輯的人是能解釋什麼玩意,低級到不行。08/31 06:21
openeyes222:事實是李常受是異端+沒有邏輯。 08/31 08:53
drea:李常受的神學完完全全是按著倪柝聲的..那倪柝聲也是異端囉?? 08/31 09:07
openeyes222:倪柝聲說子是被造也是異端。08/31 11:01
openeyes222:一個半斤一個八兩。倪柝聲那些見不得人的事多著呢!08/31 11:04
openeyes222:召會造了二個神,一個倪一個李,一對寶。08/31 11:06
openeyes222:會所從很久以前到現在,常上法院,不就是在吵這個。09/30 13:32
openeyes222:從李常受時代就已經在講了。09/30 13:33
openeyes222:聯合聲明有一段講到「耶穌是受造之物」是異端。謝謝。 09/30 13:38
openeyes222:東方閃電吃到李常受口水,也講耶穌是被造之物。04/03 21:29
openeyes222:前期論壇報16頁,也說"耶穌是被造之物"是異端。04/03 21:32
openeyes222:那也是聯合聲明!04/03 21:35
roadmanjia:你這話跟召會的弟兄姐妹講吧 不知道多少人被洗腦害慘了 09/30 17:58
Alchemy 的註解:倪柝聲已有不少錯謬的解經,「倪柝聲說子是被造」,若經查證屬實, 當然就是異端(目前 Alchemy尚未親自查證,因為召會各類出版品實在太多,我絕大部份 都放在 250公里外的父家,我賃居在外,並未攜帶),李常受承接了倪柝聲所有的謬論, 進而「發揚光大」,創造出太多的異端邪說。 另外,○○市召會某一會所首席長老(地位接近吳有成)【補充說明:吳有成是台北市召 會所有聚會所眾同工與眾長老之首,也是台灣眾召會所有聚會所眾同工與眾長老之首,他 以上述身份公開為馬英九站台助選,充分說明召會背道,沒有持守主耶穌「該撒的歸該撒 , 神的歸 神」(太22:21,可12:17,路20:25)的教訓】曾告訴我:「身體和頭一樣重 要」,我的回答與心得如下:頭(源頭、元首、首位)最第一重要。失去任何器官皆有可 活,唯獨頭例外;可以換心,甚至換成豬心,可沒有換頭的,當然更沒有換成豬頭的;並 且只聽過頭指揮身體,未聞身體指揮頭的;基督是教會的頭, 神是基督的頭;基督差遣 教會,聖父差遣聖子;教會做基督的工,基督遵行父 神的旨意、完成差遣祂來者的工; 基督愛教會,父 神高舉愛子;聖父是頭,就是源頭,即是元首,在神格中居首位(太 28:19),故「神格中子居首位」絕對是異端;把基督的身體-教會,和身體的頭-元首 -基督,當成相同或是同等重要,當然就是異端說法「四一神」與「團體的基督」的起點 ,就算到了永世,得救之人也不是 神,也不能與 神同等。這些異端的源頭,就是「成 神神學-人成為神」,一張圖片勝過千言萬語,請參見以下超連結,感謝 imac5780提供 這張照片: http://www.recovery.org.tw/tpweek/2011/tp672/672-3a.jpg
Mathematician 再說一次:一個人只有一個人位,就是頭,身體不會有人位,否則到底聽 誰的,基督與教會(身體)的關係,也是這樣。把基督的身體-教會,和身體的頭-元首 -基督,當成相同或是同等重要,當然就是異端。 總體來說李常受「成神神學-人成為神」,是今世最嚴重的隱異端,他所有的荒謬說法, 皆源出於此。我認為,信徒在今世、來世、乃至永世,從來都不是 神,永遠是 神家中 的親人、 神的兒子、 神的兒女,這裏都有聖經做根據。連「神人」一詞,也是自創新詞 的多餘胡鬧,基督徒(基督人,意即基督的依附者,基督的跟隨者,有基督做生命的人) 才是最貼切的說法,「神人」則是舊約的用法(請參見【申33:1,書14:6,代上23:14,代下 30:16,拉3:2,詩:90,神人摩西】,【王上13,被獅子咬死的神人】,【王下1,神人以利亞 】,【王下4,5,6,7,8,13,神人以利沙】,【代下8:14,尼12:24,36,神人大衛】以及士, 撒上,王上,王下,代下,耶,以上各卷書,都有神人的描述),前一張「人成為神」照 片,充分說明了召會是異端。 其實異端李常受胡說八道的東西實在太多,無法盡述。反正就算是主耶穌親自向「召會李 常受信眾」說話,「召會李常受信眾」也只會說「我只相信李常受」(這句話是我大約 20年前,在○○市召會提出質疑時,很多「召會李常受信眾」給我的標準答案)。召會 李常受信眾和李常受完全一樣都是「不懂邏輯頭腦壞去的豬頭」,可惜無法換正常人的腦 袋。未聞「人與豬辯論」,所以「我不再和豬隻們辯論」,是謂「珍珠不要丟在豬隻面前 」。
openeyes222:事實是李常受崇拜,呼求只是冰山一角。 09/26 07:54
openeyes222:召會的信仰完全繞著李常受,完全和基督教會不同。 09/26 07:55
openeyes222:召會從一開始的反宗派,變成唯獨李常受,真是可悲。09/26 08:03
openeyes222:你們的主恢復只是異端李常受的信仰,和基督教會的信09/26 07:05
openeyes222:仰不同。09/26 07:05
yee381654729:果然只是無理的情緒宣洩,毫無實質內容。09/26 07:35
openeyes222:會所人士講到最後就會開始對個人人身攻擊。09/26 08:26
complexe:推樓上一針見血的重點 09/26 08:52
我 Alchemy算那顆葱蒜,異端不是我說了算數的,許多的異端以及流派,都早已被公認或 判定。其實,許多人犯了與召會相同的錯誤,就是不斷地訴諸於人的權威,而我認為人會 犯錯,必須完全回到聖經,就算聖經,也因不同版本而會有差異,此時就要多方察考,做 許多功課。其實召會也有人認為是極端,而非異端,像我的同伴,就認定中華福音神學院 蔡麗真教授所說的,認為召會只是極端,不是異端,我則告訴他「你犯了訴諸權威的謬誤 」,我個人認為蔡麗真教授並沒有深入瞭解李常受以及聚會所的神學與教義。如我文中所 提,召會與正統基督教,對核心基要真理,是完全互斥,每一點皆夠資格稱召會為異端, 否則就必須稱正統基督教為異端,例如「人成為神 VS 神的兒女」,「基督是團體的 VS 基督是唯一一位」,「基督是受造物 VS 基督是非受造」,「耶穌是聖父、聖子、聖靈 ,一起道成肉身 VS 耶穌是聖子道成肉身」,「四一神-聖父、聖子、聖靈、召會 VS 三一神-聖父、聖子、聖靈」等等。話說回來,我與我的同伴二人有共識:召會從來不 是正端,而且若干召會聖徒的信仰與現實生活脫節,活出缺乏甜美人性的古怪生活。
openeyes222:李常受也說天主教和基督教在某教義上是異端。 10/02 02:02
openeyes222:就如同有人也把摩門教當基督徒。10/02 02:04
openeyes222:依蔡老師定異端的標準,李常受卻是異端,在三位一體上10/02 02:09
openeyes222:和大公教會不同。10/02 02:09
openeyes222:至於會不會得救,只有上帝知道。10/02 02:10
救恩是為著所有世人的,主的救恩不是只針對教授與博士,更是為了一般大眾,甚至於文 盲也能清楚明白相信接受救恩,所以救恩與真理必是清晰簡單易懂。我當然認同基督徒認 識 神、追求真理,也需要儘可能深入,對於傳揚福音與經歷基督,都會有幫助,但是追 求所謂的「高峰真理」,卻把基要真理扭曲,甚至拋棄,然後過度演繹,甚至自創新辭, 遊走於異端邊緣,那就絕對是不是正道。 召會的謬誤,不勝枚舉,我的召會出版品都放在父家,賃居在外的我,隨手拿了幾本台灣 福音書房的書籍,翻一翻就找出錯誤如下,不過,這些錯誤和異端無份無關。 臺灣福音書房出版,聖經提要第一卷(主後1986年5月臺灣五版,著者倪柝聲),第四頁 最後一行:本書(創世記)內容所包括的時間約有二千三百十五年,自主前四零零四年起 ,至主前一六八九年止。--------------(A) Alchemy 的評論:當我讀到創世記第一章,甚至只讀第一節「起初 神創造天地。」就明 白(A)就是胡亂扯蛋。 臺灣福音書房出版,聖經提要第二卷(中華民國80年10月臺灣七版,著者倪柝聲), 第一七六頁第三行至第四行:本書(約伯記)著者極可能是以利戶,因為在那記事的情形 中,他自稱為「我」。--------------(B) 第一七六頁第六行至第七行:一 約伯所處的時代,解經家一致認為很早,極可能是在亞 伯拉罕,以撒或是雅各的時候,而最遲也絕不能在摩西之後。--------------(C) 臺灣福音書房出版,聖經恢復本(主後2007年12月臺灣初版,著者李常受), 第一一七三頁第二行:(約伯記)著者 約伯 --------------(D) 第一一七三頁第三行至第四行:著時 按照約伯、、、,本書(約伯記)似乎寫於亞伯拉 罕、以撒、雅各的時期,、、、,約在主前二千年,即摩西寫五經以前五百年。 --------------(E) 臺灣福音書房推動「1985篇生命讀經一日一篇上網閱讀五年讀完運動」大約十年多以前開 始的,讀完「創世記生命讀經」之後,有上網線上測驗,有一題選擇題:聖經最早完成的 一卷書,答案是創世記(選項中並無約伯記)--------------(F) Alchemy 的評論:(F)和(C)、(E)有異,說明了徒子徒孫們很不用功,非常不如師傅。(B) 和(D)不同,就好比有人斷言希伯來書作者是保羅,這些都不能當作聖經或聖旨,否則只 會搞出矛盾。這類事實的認定,純粹參考用,見解不同並不構成異端。但是若是沒有理則 學基礎的不合邏輯的演繹解經,搞到和基要真理起衝突,就極度可能是異端,尤其是涉及 三一 神格者,搞出異端更是非常得罪 神的事。倪柝聲與李常受,未受過正統嚴謹的神 學訓練,不懂希伯來文及希臘文,也沒讀過大學,搞出許多不合邏輯的東西或’Man-made Truth’,並不令人意外,以私塾的角度觀之,他們兩位已經算是很有恩賜與天賦。像上 述事實的認定,或是靈意解經,經歷等等,容或有些過頭或誤解,本人尚可接受,雖然覺 得不妥。但是一旦涉及核心基要真理,尤其是三一 神格,則必定要為 神站住、捍衛到 底,絕對不可像彼得和巴拿巴夥同裝假(加2:11~14)一樣。不過,召會造神運動以及洗 腦教育十分成功,令人搖頭,不禁驚疑’Is he God or odd ? ’
roadmanjia:為了"單單的愛我們所信的主",什麼都可以不要...09/25 03:43
roadmanjia:召會最厲害就是使用這些術語來洗腦聖徒09/25 03:44
召會的朋友們,你們還要高舉說這樣異端的人?還要留在這樣封閉錯謬自以為是的系統裏 ?召會聚會所高舉李某一人,缺乏身體(基督的身體,教會)平衡,極度封閉排他,自認 完美無缺,驕傲貶低他人,無法理性溝通。本文目的之一就是希望基督徒反思「教皇崇拜 」,「某某人完全無誤論」,「某某人完全解開聖經,完全釋放真理」等等驕傲無知的大 頭病。
openeyes222:就如同召會生命讀經說,天主教及基督教都是妓女。09/25 13:29
Alchemy 的評論:這比講主內肢體是「公會」更加嚴重(也許召會以「私會」自居),是 極度驕傲貶低他人的行為,現在,(隱)異端召會和正統基督教合作,一起打擊顯異端東 方閃電,我個人認為正統基督教太過包容(隱)異端召會,真正得罪了 神(詳見下一段 的分述),難道召會不用反省,對過往貶低、排斥、與攻擊主內肢體的種種劣行,向大家 說聲對不起嗎? 本文中每一個的衝突的論點,在正統基督教(「正統」一詞,並非所有「召會聚會所」之 外的基督教界,都夠資格稱為「正統」)和召會聚會所之間是完全互斥,是完全不相容的 Bisection, Dichotomy, 是故若是承認召會聚會所是正端,亦即認定正統基督教是異端 ,這極度嚴重。部分正統基督教人士頭腦有問題是非不分,過份包容召會聚會所,這並不 尊重 神,請一定要分別清楚,這絕非做法偏差的層級,而是信仰的根本核心。每回我閱 讀「基督教論壇報」,發覺攻擊東方閃電最盡力的是召會,真是有「(隱)異端大戰(顯 )異端」之嘆。郭台銘有意義的言論並不多,但是「魔鬼藏身在細節裏」是個道理,這個 極度貼切形容隱異端。真正有心尋求真 神的人,不會去找顯異端;真正禍害最烈的假師 傅,絕對都是隱異端。我恨惡任何隱異端數倍於顯異端,不過我莫可奈何,只能自我安慰 「他們也愛主耶穌」。真理越辯越明,真道完全站住,人若看過我的網路貼文原文,然後 再接著看他們推文提問後我的逐一回答,便可明瞭,他們詞窮後卻只會謾罵與控告,無法 進行理性辯論,朋友也再三告誡我「召會聚會所不辨是非只會提告」。網路上許多李常受 紅衛兵十分偽善,平時隱藏住「異端召會信眾」的身份,跟版友在那裏討論各宗派,講到 召會聚會所,還用第三人稱「他們」,外表裝成很客觀,內裏卻十足是「醜陋異端召會化 妝師」,直到重量級文章、超級照妖鏡 Mathematician 的論文一出現,全部打回原形, 氣極敗壞醜態畢現。其實倪李錯謬很多(倪較少,李太多,他們沒有接受過正統的神學訓 練,已經算頗有天賦),俯拾即是,但我已非常厭倦在垃圾場中找糞土。Howard Higashi 和余潔麟於 1986年台北市召會第三聚會所「呼求李常受」特會,我在現場,我絕對沒有 呼求李教皇之名,但至今仍感慚愧與遺憾,當時是大學生的我,為何沒能站起來指責與禁 止,我只和身旁同伴說「這個謬論嚴重得罪 神」(當時Howard Higashi和余潔麟是有這 樣吹捧李教皇,至於現場是否真有呼求「常受主」,因年代太久遠,我已不記得,也可能 還有其他場次的「呼求李常受」特會,一般認為中國大陸「呼喊派-呼求常受主,呼求常 受神」係因此而產生,當然召會打死不會承認);韓德璞( Paul Hon )1986年在美國說「 聖父是第一位,聖子是第二位,聖靈是第三位,李常受則是第四位,以後就是李常受身邊 的人」,我耳聞目睹他在台北市召會第三聚會所說過一模一樣的話。請參考「香港教會全 體長老同工就當今工作局面的一些聲明」超連結如下: http://kwoksimon.blogspot.tw/2004/11/blog-post_14.html 「召會聚會所外面掛著『聖經是我們唯一的標準』的招牌,一副至誠感人的模樣,骨子裏 賣的卻是『李常受是我們獨一的標準』的思想,任何違逆李氏者一律否定。」這是召會聚 會所的偽善;「召會聚會所高舉倪李二人,缺乏身體(基督的身體,教會)平衡,極度封 閉排他,自認完美無缺,驕傲貶低他人,無法理性溝通。」這是我對召會聚會所的描述; 「無知、無賴、無勇以及無恥」、「可憐莫大乎愚蠢與邪惡」這是我對召會聚會所的評價 。 其實召會聚會所也不是一文不值,還是有許多愛主的弟兄姐妹,只可惜思想遭李常受及其 徒眾徹底洗腦,本該清澈的判斷力被綁架了,以致混淆了真正該效忠的對象(是 神,不 是包括倪柝聲與李常受在內的任何人)。至此,一切真相大白,請召會聚會所的弟兄姐妹 們要快快悔改,虛心受教,並且停止對許多愛心勸戒你們的主內肢體,進行不理性的謾罵 。 從上述召會聚會所令人遺憾痛心的故事,我們必須學到一個寶貴的教訓:除了主以外,任 何人皆可能犯錯,犯錯在包括 神學(認識 神)、解經與做法實行等。我們應該學習「 以聖經是我們獨一無二的標準」,「跟從 神,不是跟從人」(很諷刺的是,這是召會聚 會所自己標榜的,卻做出完全相反的事),若有任何人堅持某某人「絕對無誤」、並且高 舉他,並且不聽從基督身體上其他肢體愛心的勸誡,這就是「跟從人,不是跟從 神」, 絕對是罔顧 神的權益、嚴重得罪 神的行為。 (太7:15)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裏來,外面批著羊皮,裏面卻是殘暴的狼 。 (啟2:13)我知道你的居所,就是有撒但坐位之處。、、、 (徒3:19)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 (補充)走筆至此,相信大家(包括正統基督教界和召會的弟兄姐妹們)不會有任何人帶 著看笑話幸災樂禍的態度,心情必定十分沉重沮喪。人會有失敗,但我們眾人所信的 神 從不失敗!我要講個從前聽來的故事勉勵大家,不過,它是個有關偶像的故事,請大家忍 耐一下(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 神的人得益處)。 有一個不識字但很虔誠拜偶像的婆婆,正在唸著「所謂的經」、同時拜著偶像,而且她非 常感覺到邪靈的同在,一個拜偶像的修道人恰巧經過,發現婆婆把偶像的名字唸錯一個字 ,就好意給婆婆更正。但婆婆用正確的偶像名稱來唸誦,二人都感覺到婆婆所謂的邪靈的 同在消失了。無奈之餘,婆婆只能再用原先錯誤的偶像名字來唸誦,結果邪靈的同在又回 來了。原因是因為不管唸哪一個名字,婆婆都是一樣的虔誠專注,但因習慣了用錯誤的偶 像名字來唸誦,所以比較能「感應」到。 我並不是說召會的弟兄姐妹拜偶像,他們同我們一樣,敬拜獨一永遠的真 神,只是因著 錯誤的教導,在對 神的認識有偏差的情況下,敬虔地追求主,享受主。好比故事一般, 我相信我們召會的 神家裏的親人的確愛 神、敬拜 神、對主有享受、有經歷,但畢竟 是對 神有了錯誤的認知,這需要給予正確的教導來改正。剛開始也許會因為不習慣,比 較不容易感覺到「 神的同在」,但因為有一個追求的心, 神向著他們必然敞開,並且 因為有了正確的認識 神( 神學就是認識 神),對 神的經歷、對主的享受,必然會 是正確、而且更豐富的。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提後4:18,來13:21 ) 以下是答覆網友的問題: 我讀經申言皆極為小心,只接受只講說基督教界公認的真理,兩千年來未解之處及各派說 法不一致、甚至各版本經文不一致者(這點連希伯來文、希臘文原文聖經都出現),視為 奧秘,存疑在心也不講、見主時再發問,至於明顯錯誤者,傳講就是得罪 神,不論出處 一律拒絕。並且讀各版本聖經的註解,一旦發現強壓聖經本文,一律拒絕,因為「聖經經 文事實」絕對絕對優先於「解經推論演繹」,這點文中一再強調。我聲明我的貼文中的許 多網路超連結,不代表我的立場,僅供參考。 → disappear245:凝聚人心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找一個共同所愛的人, 07/30 22:13 → disappear245:X然後去攻擊共同所恨的對象。 07/30 22:14 Mathematician 的答覆:Mathematician 的前言中已說過寫作動機。若懷疑我的動機不 單純,請為我代禱,謝謝。 → jdcbest:[基督是三一神的首位]好像非李常受講的吧 你要不要先查證 07/30 22:43 Mathematician 的答覆:你很細心。貼文超連結到召會官網,那是李常受過世後的訓練 材料。但源頭出自李常受的著作,一字不差(負責弟兄們引用兩位 神僕的態度極為謹慎 ,不會多也不會少也不會改任何一個字,就連標點符號都不會變。其實,負責弟兄們到目 前為止所有發表,無一例外皆是引用兩位 神僕的著作),我家有此書,書名不記得了, 因為書太多且這本書是本百頁不到的書,全台眾召會同步追求完,收起來就沒再讀過,有 關「四一 神」的書,情況也類似,所以弟兄姐妹對這兩種錯誤說法甚少有印象。我因賃 居在外書全部放在父家,否則一定像新約總論套書一樣,在文中說出源出何處。這本李常 受的著作不到一百頁,大約在二十年前上下出版,是李常受職事末期的書。 → speed2:願你活在基督裡 得到真正的平安 以馬內利 07/30 22:53 Mathematician 的答覆:謝謝,請為我代禱。 → jdcbest:聚會所用[四一神]這詞用得有爭議 易使人產生誤會 07/30 22:58 → jdcbest:就像他們曾用了[神成為人,為使人成為神]引發爭議 07/30 22:59 → jdcbest:但若深入了解其內容可知並非異端 故不要隨便說他們是異端 07/30 23:02 Mathematician 的答覆:你略有一點點判斷力,很好。我當然知道來源,[神成為人,為 要使人成為神]是亞他那修說的,李常受引用的,但我完全無法贊同。在講給其他教會( 我堅決反對把主內肢體說成「公會」,那是驕傲貶低他人)聖徒時,更要小心詳加解釋。 至於[四一神],我當然知道召會的解釋,但實在是異端。假設我們中間沒有這個,你卻在 別處聽到,要不要起來攻擊異端?還有,我們每逢講到[四一神],父 神和撒但也都看到 聽到,感覺如何?請問你願意不願意「將人浸入[四一神]的名裏」?你想, 神喜不喜歡 祂的名「父、子、聖靈」,被搞成「父、子、聖靈、召會」?建議你現在往後跳十餘行看 完那裏的 Mathematician的答覆,再回來看一次這裏的 Mathematician的答覆,就會完全 懂了。 → yee381654729:這一篇牽涉到許多議題,許多已經發文在討論。 07/31 06:57 → yee381654729:如果你要討論,可以就現有的發文討論。 07/31 06:58 → yee381654729:你把這許多議題放在一起,實際上難以討論。 07/31 06:58 Mathematician 的答覆:我每一議題,在文中逐一討論,很清楚,希望你看得懂。 → yee381654729:聖經的啟示是多面的。 07/31 06:58 → yee381654729:你以為不同方面的啟示是互相矛盾的, 07/31 06:58 → yee381654729:這是你最大的錯誤。 07/31 06:59 → yee381654729:你完全漠視我們之前的回應, 07/31 06:59 → yee381654729:自己列出理由就要說我們有偏差,根本是自爽。 07/31 07:00 → yee381654729:你批評我們的手法才是造度演繹。 07/31 07:00 → yee381654729:啟示錄中聖靈列在第二位、團體的基督。 07/31 07:05 → yee381654729:這些都是聖經中明言的事實。 07/31 07:06 → yee381654729:你連聖經的明言都不信了。請問你信什麼? 07/31 07:06 Mathematician 的答覆:聖經的啟示當然是多面的,我完全同意。但不是出自 神的「 人造成啟示」必定出現矛盾。出自 神的多面的啟示,絕對完完全全相容,無絲毫矛盾。 你的說法問題即出於此,我舉 神格順序為例說明。(太28:19)「父、子、靈」只要信 主無人反對,先當成「第一種」(是實上,這是「唯一種」,不是「第一種」,因為全本 聖經只有唯一此處題到「父、子、聖靈」的名,注意「名」這個字, 神的名(字)啟示 出其 神格的順序,其實就是啟示出 神自己的名字,聖經其他處父子靈同時提到時之處 很多,但我信聖靈默示寫經之人絕對不能出現「名」這個字,否則必出矛盾,為便於討論 ,還是先當成「第一種」)。假定啟示錄中聖靈列在第二位「父、靈、子」是 神格的順 序,先當成「第二種」(當然不對,因為沒有題及「名」這個字,所以無涉及 神格,而 是強調七倍的靈功用加強的重要,我當然相信此處的排序,因為這是聖經經文。不過沒關 係,還是先當成「第二種」)。再假定[基督是三一神中居首位]也是真的(當然不對,為 方便討論還是先假定是對的),那麼因為子已居首,不是「子、父、靈」就是「子、靈、 父」(假定只有一個是對的,就當成「第三種」)。好,現在永遠不變的 神,竟出現至 少三種以上的 神格順序,也就是三種以上的 神的名(字),矛盾出現了(你不聰明, 我推到「第二種」,你就應該知道矛盾出現了)。假定你的名字是「余信神」,大家卻「 余信神」、「余神信」、「信余神」、「信神余」、「神余信」、「神信余」亂叫你一通 ,你一定覺的很受羞辱不被尊重。同樣地,人在地上創造出此種異端,大家不察拼命禱研 背講,天上一定看到聽到,然後 神受褻瀆、天使流淚、群魔亂舞、撒但笑翻。我告訴你 ,每逢聽大家聚會時自認為愛主拼命講我文中討論的諸般異端言論,我又無力改變,只有 躲起來痛哭禱告求主赦免,我這幾天寫這些文章,也是這樣的心情。至於「團體的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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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選「直接開啟」,即可進入) http://www.concernedbrothers.com/Legal/Supreme_Court_Rejects_LSMs_Appeal_C.pdf 超連結全文如下: 「水流職事站」得到了該撒最終的回答:“不”!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拒絕受理「水流職事站」控告「莊稼出版社」的案子 水流職事站(LSM)對莊稼出版社(Harvest House Publisher)所採取冗長的法律訴訟, 終於在二○○七年六月十八日結束了。在這一天,地上的最高法院,美國聯邦最高法院, 拒絕受理LSM 的上訴而維持德州次级法院所作否定LSM 的判決。這個案子,聯邦最高法院 案號 06-1520,於二○○七年五月十六日受理,六月十四日法官舉行聯席會議,四天後即 公告正式判決:“上訴駁回”。LSM 一再根據使徒保羅上訴該撒的例子來稱義這個訴訟案 。他們說:「我們認為水流職事站…和地方教會的上訴和使徒行傳二十五章保羅上訴於該 撒相似,是為了神的利益所必須作的,也是為了繼續主所託付我們的職事。」根據他們所 使用的言詞,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就是“該撒”對LSM 说“不”。這已不是第一次上 訴;在此之前,LSM 已對德州地方法院的判決提出三次上訴。“該撒”每一次都說“不”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二○○六年十二月一日;二○○七年二月十六日)。該撒需要 說幾次“不”LSM 才聽的見?這最新的判決就是該撒最後的回答。地上已沒有更高的法院 可再上訴。LSM 不僅輸掉了“這一場戰役”,也輸掉了“整場司法的戰爭”。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決定代表什麼意義? 有人也許對這最新的裁決反應說,「聯邦最高法院從來沒有聽我們怎麼說,如果法官們接 受了這個案子並聽了LSM 的說詞,整個事件就不一樣了。」但是我們應該清楚,美國聯邦 最高法院拒絕受理這個案子就是他們的決定,這決定就是維持德州次級法院的司法判決。 那麼德州地方法院的司法判決是什麼呢? 簡要的說,這訴訟是針對由John Ankerbeg和John Weldon 所寫,經莊稼出版社(HHP)所 出版的「邪教及新宗教百科全書」(ECNR)一書,在本書開頭中他們有幾段話論到地方教 會及水流職事站。因此在二○○一年十二月,水流職事站與將近一百處的地方教會對莊稼 出版社及其作者提出一億三千六百萬美金的法律訴訟,他們認為本書構成毀謗及破壞名譽 。但在二○○六年一月五日德州地方法院已作出否定水流職事站(LSM)及和它有關的地 方教會的判決。LSM已在德州法院輸了。在它二○○六年一月所作否定LSM的判決裡,德州 法院說: 「這是一個由教會(LSM 和一些地方教會)所提出針對一個出版商和兩位作者的一個毀謗 官司,原因是由於這教會根據本書所定義的被列在“宗教邪教(religious cults)”裡 ......我們一致認定本書(ECNR)中所說關於這教會的文字在法律上並不構成名譽破壞 ......因此我們判決這教會不能從出版商(莊稼出版社)及作者得到任何賠償。」 LSM 及與它相關的地方教會宣稱,因著他們被列在此書中而受了毀謗,但德州法院的判決 是:「本書(ECNR)中所說關於這教會的文字......不構成名譽破壞」。現在這判決沒有 改變。 被貼上「邪教的標籤」 在一九八○年早期關於「神人」這本書的訴訟案中,法院是判決李常受及地方教會受到毀 謗及名譽傷害,他們也獲得了賠償。這案子亦被水流職事站及地方教會用來作他們不是邪 教的爭論的根據。就是最近,LSM 的辨護與證實計劃(DCP)還強調說:「直到今日法院 還是支持教會向他們上訴的決定。」以前,藉著輿論,我們可以說:「神人一書說我們是 邪教,但法院已宣判說那是錯誤的及帶有毀謗的,那證明說我們不是邪教。」 但這個論證現已被德州及美國聯邦法院的判決推翻。法院都已很明確的拒絕了LSM 的上訴 。現在在輿論中,人可以說:「是的,你們是邪教。你們因著地方教會被列在邪教百科全 書中與人爭論......而你們輸了。」不但如此,那書更可以再版,流傳及銷售。它更可以 被其它的書引用及註明是法院證明正確的。這就讓地方教會及主恢復中的聖徒們更難為著 邪教的標籤而戰。這些法律判決累積的影響就是讓邪教這個標籤在輿論中存下來了。LSM 法律上的災難將給所有的聖徒及與他們有關的地方教會帶來嚴重的後果。 現在該水流職事站更正他們的言論了─收回它的聲明 在德州地方法院裁決之後,水流職事站發表了不合適的言論,質疑法官的決定。在二○○ 六年一月十六日LSM 發表說:「我們相信地方法庭的判決是錯誤的。」他們宣稱法庭的決 定是有嚴重的缺點,忽略了證據,並且是引用了錯誤的技術及法律根據。這些嚴重的指控 都出現在LSM於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所發表的聲明,它說 「......LSM 感覺必須要向德州最高法院求助,因為德州地方法院的決定有明顯的錯誤, 它沒有考慮到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或事實。地方法庭的裁決是引用了錯誤的技術及法律根據 ,而不是根據於本案的事實......。」 LSM 及它的法律代表有許多的機會用書面或口頭的方式來說服法官。他們的言論“被稱在 (法律的)天平裏,顯出你的虧欠。”(但五27)他們已決然的被德州最高法院及美國最 高法院拒絕。明顯的兩個法庭都沒有被說服說德州地方法院的決定是錯誤的,或是有嚴重 缺點的,或是忽略了證據,或引用了錯誤的技術及法律根據(如LSM 所說)。若是有,他 們必已要求這案件重審,或已推翻地方法院的判決。他們沒有,就說出他們拒絕了LSM的 論點。 現在的問題是,LSM 是否會毫不含糊地接受美國法庭的決定?如果接受,他們就必須收回 先前所說質疑法庭判決的言論。他們必須承認德州地方法院的判決沒有錯誤,沒有嚴重缺 點,沒有忽略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或事實。他們也必須確認德州地方法院的裁決沒有引用了 錯誤的技術及法律根據。他們更必須贊成法庭的話,就是邪教百科全書裡論到教會的言論 ,沒有構成......名譽破壞。 但LSM會收回他們先前質疑法庭決定的言論嗎?若是LSM與辯護與證實計畫(DCP)繼續張 貼並公佈聲明(包括被法庭所拒絕的言論),或在LSM 講臺上繼續發表質疑法院判決的言 論,都是不誠實及不當的。它們都說出(本質上)「我們比美國法官更懂法律,我們不同 意他們的判決,所以我們否定他們的判決!」這也違反了聖經上對基督徒所說要服從神所 設立的權柄的命令。(羅十三1)這權柄當然包括美國的法律系統。LSM 的相調弟兄們教 導權柄與順服,現在是他們表現順服神在司法制度裡代表權柄的機會。現在是LSM更正他 們的言論的時候了。 「辯護與證實計畫(DCP)」的最新創作28冊《反擊》 在DCP 的網站上,它說它是一個為倪柝聲及李常受新約職事和地方教會實行而起來辯護與 證實的計畫。在許多地方教會聖徒的看法裡,DCP 的責任就是協調針對莊稼出版社或任何 類似出版所提出的法律訴訟。也是為此目的他們從聖徒及地方教會得到資金。那現在法律 訴訟已結束,DCP 的運作也會減少嗎?恐怕不會。 就在二○○七年五月LSM 於St. Paul, Minneapolis 的特會中,水流職事站主席 BensonPhillips 及DCP 委員Dan Sady 一同介紹了DCP 最新著作─針對(所謂)『異議者 』與『搞分門别類之召會』的28 冊《反擊》。其中DCP明確指名的個人包括朱韜樞 (Cleveland, Ohio),NigelTomes(Toronto, 加拿大)和林峰名(臺北,臺灣),而明確指名 的教會包括美國Ohio 州的Columbus 教會和Mansfield 教會及加拿大的Toronto 教會。這 28 冊DCP 發行的《反擊》也在特會中被大肆推薦,大批的樣書更免費送給了與會者,而 與LSM 相關的地方教會也可以大批定購。明顯的,DCP 正在重新分配他們的人事、印刷、 財務及講臺的資源。他們對外面的反對者(莊稼出版社)的訴訟失敗了,所以DCP決定對 付其它(他們認為)容易的目標,就是『內部的異議者』。 為了安撫與會者對這種印書又送書的花費的疑問,Benson Phillips 更向他們保證說,這 種的花費是“李常受認可的”。他引述李常受在過去1978 年曾經說到,關於福音的辯護 ,我們應該花55%的資源在寫作上,5%在法律訴訟上,40%在與其它基督教領袖積極的接觸 上。所以Benson 弟兄向人們保證DCP 所作的28 冊《反擊》的花費乃是屬於這55%的寫作 。 Benson 弟兄現在突然引用李常受這些話,是偶然的作法嗎?為甚麼在過去五年對莊稼出 版社的訴訟中,這“李常受所認可的”資源分配原則從來沒有實行過?從二○○一年到二 ○○七年,DCP 真的只用了它資源的5%在法律行動上嗎?(譯者註:DCP 在法律訴訟上的 花費,估計在二百萬至五百萬美元,絕對遠遠超過DCP的5%的花費。)為甚麼這李常受“過 去從未出版的話”突然被引用,就像從魔術師帽子裡變出來的兔子一樣?這難道不是LSM 的相調弟兄們一惯的作法,就是隨意照著他們的需要來玩弄李常受的職事以符合他們的行 動嗎?那些聖徒及地方教會捐給法律訴訟的錢財,現在正被挪用到其它的事情上。事實上 ,當LSM 要求捐款的時候,中西部的教會也支援過DCP 的訴訟基金(雖然他們並不包括在 那93 位原告中)。LSM是否用這些中西部教會的錢作為攻擊朱韜樞,他的同工們,及那些 有異議的中西部教會,如Columbus 和Mansfield,的資金嗎?最後,他們現在發現在法庭 中要證明被毀謗和破壞名譽都是那麼的困難,LSM 和DCP 是否就越發壯膽的用他們最新的 28 冊《反擊》來誹謗或者破壞朱韜樞,他的同工們,及那些有異議的地方教會的名譽嗎 ?LSM 和DCP 乃是因著被毀謗和破壞名譽才把莊稼出版社告上法廷,他們現在難道不是正 在作同樣的事(毀謗和破壞别人的名譽)嗎? 憂心弟兄們 6/2007 NOTE 1 美國最高法院記錄 案件: 06-1520 標題: 原告:地方教會等 告 莊稼出版社等 收件日期: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 下級法院: 德州地方法院,第一區 案件編號: (01-04-00231-CV) 判決日期: 二○○六年一月五日 Discretionary Court 判決日期: 二○○六年十二月一日 重審拒絕: 二○○七年二月十六日 ~~~日期~~~ ~~~~~~~訴訟和命令~~~~~~~~~~~~~~~~~~~~~ 五月16 日2007 要求調閱下級法院案卷之命令受理(2007 年六月十八日前回應) 五月22 日2007 被告莊稼出版社等放棄回答 五月29 日2007 送交法官聯席會議,定於2007 年六月十四日舉行 五月29 日2007 各方宗教學者報告收到(分發) 五月29 日2007 Ambassador Winston Lord 報告收到(分發) 五月31 日2007 Christian Research Institute 報告收到(分發) 六月5 日2007 各出版商,廣播電臺,及宗教團體報告收到(分發) 六月18 日2007 上訴駁回 NOTE 2: 以上文章乃是說到LSM針對莊稼出版社的法律訴訟。這文章的有效性也在以下的附錄中討 論。 附錄:對莊稼出版社的訴訟並不是LSM主導的 “LSM沒有指揮或帶領...... 提出訴訟”—Chris Wilde 在對莊稼出版社所出版的異端百科全書的法律訴訟中,LSM 到底扮演何種角色?由 DanTowle 帶領的辯護與證實計畫宣稱,「若說這訴訟是由LSM 主導乃是錯誤的。」(不 同的教訓…,DCP,第7 頁)同樣的,LSM的發言人,Chris Wilde 也說,「LSM沒有指揮或帶 領其它的原告來提出訴訟。」那麼,到底是誰在主導?根據發言人Wilde 表示,「全國的 教會帶領者常定期的來在一起並交通這一件事,所有的決定都是由這一群人所作的,而其 中只有極少數的帶領者是為LSM工作。」(公怖於“ContendingForTheFaith.org”上 Chris Wilde 的電子郵件)所以是教會的帶領者(或者是所謂的相調弟兄們)在主導,甚 至可以說,是極少數為LSM 工作的帶領者在主導,如Chris Wilde 所說。 但是,考慮下面幾點: ‧ 在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的公開聲明中有這樣的標題:「水流職事站和地方教會的 聲明:德州高等法院的決定…」。開頭的第一句話就是:「在二○○六年八月二日,水流 職事站與九十三處地方教會要求德州最高法院…」,根據他們自己的聲明,是由(第一) LSM和(第二)九十三處地方教會。所以是誰在主導? ‧ 根據他們最新的聲明,就像他們從前說的,凡事請向水流職事站的Chris Wilde 或地 方教會的Dan Towle 聯絡。就像他們說的,Chris Wilde 是聯於LSM的,而Dan Towle 雖 說是聯於教會的,但(事實上)他卻是多年由LSM所支持的DCP 的主席,兩個代表都是( 直接或間接)聯於LSM的。 ‧ LSM 的發言人Chris Wilde 表示這是由教會的帶領者(相調同工們)所作的決定,而 只有極少數的人是為LSM 工作的。但這些教會帶領者中的核心應該就是這二十一位相調同 工,也就是他們寫了一系列給朱韜樞的信並在二○○五年六月將他隔離。(公佈於 AFaithfulWord.org) ‧ 我們比較了寫給朱韜樞的二十一位相調同工和根據於二○○四年IRS 稅務報告所列的 LSM委員會成員們,其中有十位委員(總共有十五位)列於這核心的相調同工。他們包括 Benson Phillips(LSM 主席),Andrew Yu(秘書),Ron Kangas(資深編輯),Ed Marks(資深編 輯),Francis Ball(副主席)和另五位LSM 主管。嚴格來說,也許像Chris Wilde 所說,只 有“極少數的帶領者是為LSM 工作”是對的,但是,這樣的聲明卻是誤導人的,因為他不 考慮那些在公司裡擔任委員及主管的人。因此,(嚴格來說)是“只有極少數的帶領者是 為LSM 工作的”,但在寫給朱韜樞信上二十一位簽名中的十位任職於LSM 的委員會也是事 實。我們只要再加上前LSM委員Liu Suey,或LSM所支持DCP 的Dan Towle,就可以說絕對 多數的人,二十一位中的十一位,是與LSM 有關聯的。所以我們可以結論說這核心團體中 的“相調弟兄們”的大多數,都是真與LSM 有關的,所以LSM,藉著它的委員們或主管們 ,也就是“相調同工們”,是在這訴訟中帶領的。我們相信,“所有關於訴訟的決定都是 由這團體所作的”,而這團體就是這核心的“相調弟兄們”,其中就包括了LSM的委員們 和主管們。 ‧ 根據我們以上所說的,我們才將“相調弟兄們”和“LSM 的相調弟兄們”交互使用, 因此,與其說“LSM 和九十三處的地方教會”,就像LSM 和莊稼出版社案件中所用的原告 ,我們寧願用“LSM”作代表。 ------------------------------------------------------------------------------ Mathematician 的評論:水流職事站 LSM輸了,召會只敢講’ We were wrong.’那一篇 ,說來說去只剩下那一篇片面的故事,「水流職事站」得到了該撒最終的回答:“不”! 美國最高法院記錄等同於宣告:召會是“宗教邪教(religious cults)”,到這裏才是 故事的 THE FINAL. OK.結案,打完收工。 補充一:(創 38:9~10)中 Onan(俄南),請查字典, onan, onanist, onanism, 引申為 masturbation, sexual self-gratification, console themselves, 中文雅譯為「自 爽」或「自慰」,我的文章用這樣形容這一大群沒有獨立思考力與清澈判斷力的召會李常 受信眾,沒想到他們連文學素養都低到不行,聖經根基與文學水平都與 Mathematician 差距太大. They do not understand what I mean.對手太弱,完全激不起火花,真是一 點都不好玩。 補充二:本文版權與文責皆屬於 Mathematician所有,歡迎轉載,若於轉載傳播的過程中 ,遭到任何召會人士的提告(他們一無所知,只知教皇崇拜與控告弟兄),請通知他們要 找本人 Mathematician,勿傷及無辜,謝謝,並且本人在此對所有提供寶貴資料與意見的 弟兄姊妹,表達我由衷的感謝。 補充三:堅持真理絕不妥協;與真理無關之事絕不強硬。(活潑的生命2013年8月2日), 這是我的立場與堅持,與所有衛道者共勉。 我這裏有召會是異端的所有證據,歡迎隨時向我索取。以馬內利。 恨惡一切異端與邪教的主內 Mathematician 敬上. 附錄:感謝網友 openeyes222提供「李常受召會的異端與實行」四篇文章如下: ------------------------------------------------------------------------------ 作者 openeyes222 (睜大眼看)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心得] 石門會所事件 時間 Fri Dec 21 14:14:30 2012 ─────────────────────────────────────── 石門會所用是建造石門水庫大壩工程,七千員工中基督徒所集資奉 獻而成。我們自從工作調來石門,也就自然在石門會所聚會,張弟兄也 被推為負責人。星期四晚邀請林三綱弟兄來生領查經聚會,主日則邀請 台北主的僕人來傳信息。星期一晚聚會則由張弟兄負責交通,石管局員 工有一百多人參加,福音日漸興旺。當然撒但也紅了眼。 不久台北聚會所負責人,派人通知不准邀請林三綱弟兄等來交通, 張弟兄末予接納,因地方教會是直接向主負責,何況弟兄是傳真理,並 非講異端,我們豈可排斥弟兄!結果他們老羞成怒,在一個星期六下午 ,僱用銅匠私自撬開會所大門大鎖,進行強佔,弟兄們知道後前往勸導 ,指出這是犯罪行為。他們自知理虧,隨後自動退出。 五十五年十一月廿日,這是一個主日上午,這是主感到最憂傷的日 子。曾被主重用聚會所負責人,竟派副手帶同大批同工,來找張弟兄要 求立即交出會所鑰匙,張弟兄本來願意交出,但顧祖光弟兄不同意,因 他與石門會所有深厚的感情,一磚一木均是他親自監工建造,如今要放 棄,實在不甘心。他說:「張弟兄,你如果交出鑰匙,我就永遠不聚會 。」對方再施恫嚇,跡近不擇手段。會所門外從桃園中壢調來兩卡車教 友,並用消防車助陣,教友們高喊口號,來勢兇兇。顧弟兄惟恐事態擴 大,危及張弟兄安全,流淚同意交出會所鑰匙。他們以佔領軍得勝的姿 態,高唱﹁哈利路亞﹂湧入會所,主的見證受了很大破壞。 http://www.smsk-church.org.tw/godslove/14.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0.214.129 → openeyes222:李常受所結的果子,真讓人賞心悅目! 12/21 14:27 → eno4022:這篇應該要m的 12/21 15:38 → eno4022:不過會不會又有人該該叫說這是人身攻擊聚會所 科科 12/21 15:39 推 UCLA0326:顆顆 12/21 18:52 → yee381654729:弟兄們的作法確實不妥。 12/21 19:06 → yee381654729:但不代表這是李弟兄所指使。 12/21 19:06 → yee381654729:但這件事的關鍵在於林三綱被隔離的理由是否正當? 12/21 19:09 → yee381654729:若是不正當,李常受弟兄要負全部的責任。 12/21 19:10 → yee381654729:若是正當,張弟兄不接受交通,要負絕大部分的責任。 12/21 19:12 → yee381654729:跟強行占領會所的作為比起來,責任更大。 12/21 19:16 → openeyes222:樓上準備爆米花,看戲的那位, 12/21 19:51 → openeyes222:你覺得Yee這個劇本,責任推給別人,你滿意嗎? 12/21 19:53 → uka123ily:為什麼不能分裂?要搞分裂的到底是誰? 12/21 23:04 → uka123ily:不覺得這種含糊閃爍的說法根本沒有解釋與論述? 12/21 23:04 → openeyes222:我說是李常受的教會,沒錯吧!看看上面的反應! 12/21 23:15 → openeyes222:只要你的思想和李常受不同,一定把你鬥走! 12/21 23:17 → openeyes222:李常受就是聖旨! 12/21 23:20 → openeyes222:帶領一群烏合之眾,殺爆石門會所,史上最強! 12/23 06:16 → openeyes222:僅此一家,絕無分號! 12/23 06:18 → openeyes222:技能武力爆表,天下最高! 12/23 06:20 ------------------------------------------------------------------------------ 作者 openeyes222 (睜大眼看)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問題] 台中教會 時間 Fri Mar 22 12:38:10 2013 ─────────────────────────────────────── 李常受錯誤的神論: 1.子是創造者也是被造之物; 2.子就是父,子就是聖靈; 3.人成為神; 4.生的神,熟的神; 李常受的子化論 http://www.woelife.com/html/bottom4/book_04_27.html 三、“子化”論是什麼 有的弟兄姊妹或是有意或是無意對於“子化”論,對於有人講耶穌不是 神的兒子,這件 至為重大的事,常作迴避。或說,我沒有看過這些話;或說,他有他的解說,不能拿這幾 句話作為憑據。有的則斷然跟從,全盤接受,視為真理。 但更多的肢體,包括一些跟從過“子化”論創立者的人,卻從這個至為關鍵的問題上認出 了他錯謬的本質,拒絕他的教訓,不接受那一個靈,而回轉到起初所確信的“共信之道” 裏面來,見証主耶穌是 神的兒子,是道成肉身的救主。 撒但從起初就是說謊的,而最大的謊言乃是不承認 神的兒子(約壹2:22-23)。 所以我們一定要求主用祂的寶血遮蔽我們,使我們不聽從謊言的靈,而順從 神自己的話 語。 在真理的事上,那最重要的一些地方是不能容讓有半點錯誤的;一錯了,就必有許多無知 有害的東西接踵而來,成為我們的網羅。謊言的靈是很厲害的,我們真需要有聖靈的寶劍 ,用以抵擋仇敵。 在“子化”論創立者的論述中有這麼一些話: “那帶著肉身的耶穌部份,那人性部份,那從馬利亞生的部份,並不是 神的兒子。”( 《羅馬書生命讀經》第24頁) “基督穿上了這個肉體,在這個肉體之內有罪住著。”(同上書第240頁) “撒但能像老鼠鉆進鼠籠一樣鉆進 神在肉身顯現的肉身中去,”“撒但已經在十字架, 在基督的肉體裏落入陷阱,並被擊傷。”(同上書第240頁)。 “在這裏我介紹一個新的詞:「子化」。耶穌的人性,經過了所有的試驗,復活拔高,就 成為 神的兒子,這就是「子化」。或者說「子化」就是人性被帶進 神兒子的名份裏, 基督雖然是 神的兒子,但在祂復活以前,他所穿著的人性,並沒有兒子的名份,有一天 祂的人性經過死,並且從死裡出來......經過這些過程,他的人性就「子化」而成 為 神兒子的名份。”(他為此創造了一個新詞 sonize “子化”,《希伯來書生命讀經 》第523-524頁) “基督是一個有血統肉身的人”,“十足的是一個與常人一點不差的人。”(《關於基督 身位》第27、25頁) “基督既是人,當然祂也就是受造者”(同上書第30頁) 弟兄姊妹,你讀了這些話,裡面能平安麼?能舒適麼?如果你感到不安,那你就應當切切 仰望主,從祂自己的話裡給你看見,你應當信的是什麼。 我們且把共信之道與子化論作一個對比: 子化論 1.“有人的血統肉體”,“十足的......與常人一點不差。” 2.基督是 神的兒子,耶穌不是 神的兒子。 3.耶穌復活以前不是 神的兒子(易言之,即只是從肉體生的,從人生的)。 4.“帶著肉身的耶穌的部份,......並不是 神的兒子。” 5.“從馬利亞生的部份,並不是 神的兒子。” 6.“在這個肉體之內有罪住著。” 7.撒但進去過。 共信之道 1.主是第二個人,出於天,有屬靈的身體(林前15:44b-47)。使徒們“見過 祂的榮光”。主自己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12:45,14:9)。 祂是“用自己榮耀和美德召我們的主”(彼後1:3)“ 神已藉著拿撒勒人耶穌施行異 能,奇事神蹟將祂証明出來”(徒2:22);“ 神已榮耀了祂的僕人耶穌,你們卻把 祂交付彼拉多”(徒3:13)。主向父說:“你給我預備了身體”(來10:5),是 “更美的祭物”(來9:23)。“我們......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就 得以成聖”(來10:10)。祂的“血......更美”(來12:24)。 2.“耶穌”的詞義就是“ 神作救主”(與舊約的約書亞同義)。彼得:“你是基督, 是永生 神的兒子。”(太16:16)“信耶穌是...... 神的兒子”(約20 :31)。新約中找不到一句基督是 神的兒子的話;更找不到一句耶穌不是 神兒子的 話。 3.主耶穌在馬利亞身內,以利沙伯就稱祂為主(路1:43)。什麼時候祂稱為耶穌, 什麼時候祂就稱為 神的兒子(路1:31-32,35):祂在埃及被稱為 神的兒子 (太2:15);在約但河畔,在變像山上, 神自己稱祂“這是我的愛子”;祂是身為 兒子而上十字架(來5:8); 神是把祂的兒子為我們捨了。復活是將祂“標明”出來 ,而祂自己則本是 神的兒子(羅8:32,1:4)。 4.百夫長說:“這個人真是 神的兒子”(可15:39);“道成了肉身..... .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1:14);“ 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 羅8:3);“人子要在祂父的榮耀裏”(太16:27),人子的父是 神。 5.“ 神就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加4:4),“妳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 神的 兒子”(路1:35)。 6.“罪身的形狀”不是罪身,“人的樣式”不是從肉體生的人。主“無邪惡”(來7: 26),“不知罪”(林後5:21),主自己說:“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單數) 呢?”(約8:46)。祂“沒有犯罪”(彼前2:22)。“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 除掉人的罪,在祂裏面並沒有罪”(單數的罪,約壹3:5)。 7.主自己見證說:“牠(撒但)在我裡面毫無所有”(約14:30),“既將一切執 政的掌權的擄來,就仗著十字架誇勝。”(西2:15)“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創 3:15)。 主耶穌“子化”過麼? 上文講過,主耶穌成為人的樣式,成為罪身的形狀,乃是從聖靈來的,是 神生的,那麼 耶穌必是 神的兒子無疑。因此門徒得啟示,聽見主的話就承認祂是 神的兒子,父 神 三次宣告耶穌是 神的兒子(包括約12:27-29的一次),連鬼也承認了。但是, 有人硬要講耶穌不是 神的兒子。如果照他的話,那麼耶穌是誰生的呢?是誰的兒子呢? 他說耶穌有人的血統,難道耶穌身上的血是從亞當來的麼?難道祂的肉身是從亞當來的麼 ?難道祂是亞當的子孫麼? 我們都知道,不!主耶穌不是從人的意志生的,不是從肉體生的,不是從亞當血統來的, 不是亞當的子孫,祂乃是創造萬有的道自己成為肉身,是 神自己生的,是從聖靈來的, 是 神的兒子。聖經明講祂出於天,主自己在約6:51說“我是從天降下來,永活的糧 ......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體。”(照原文另譯)嗎哪從天降下,人不知其 妙,稱之為“什麼?”(嗎哪的本義);同樣,主的身體也出於天,這更是奇妙無比,約 3:13也是這樣宣告人子出於天。怎樣出於天?我們不知道,但 神的兒子知道,並且 宣告了。如若不是出於天,那就必然出於地,出於人的血統了,可是主並不是出於地,也 不是出於亞當,否則就不能稱為“末後的亞當”、“第二個人”了,也不能在復活以前接 受 神兒子的稱呼,接受人的敬拜了。 子化論的創立者,講過耶穌的身體是卑賤的,復活後才“拔高”。可是經上一再講主的身 體是 神所預備的(來10:5的“預備”與林後13:11的“完全”同詞),所以在 祂是“更美”,稱為“你的聖者”,“不見朽壞”,也是“原不能被死拘禁的”(徒2: 24)。在祂不是低級拔升為高級,祂本是“從天降下”,自己降卑自己,因此配被父  神高舉,得榮耀,祂永遠不是低級。祂的降卑是“虛己”,是卑而不賤,祂永不是“卑賤 ”。主耶穌在地上乃是處處顯出祂為 神兒子的榮耀,就像祂把當時從父 神所聽見所看 見的告訴人, 神賜聖靈給祂是無限量的,在祂裏面存著神格的一切豐盛, 神將萬有交 託祂, 神藉著祂作成了永遠救贖人、使人成聖的工作,人應當尊敬祂如同尊敬父一樣( 約5:23)。祂從遠處看出拿但業,祂看到人心裏面所存的,祂和父一樣在自己有生命 ,所以祂是非受造的(約5:26)。世人焉能跟主一樣呢?如果主不是遠遠超乎世人, 那祂怎能成為“更美的祭物”,潔淨天上的真聖所,在那裏為人成全永遠的贖罪並對付撒 但呢?救贖人,使萬有和人與 神和好,使人成聖,永遠完全......都在於祂。祂 的 神而人的位格遠高於所有人類。祂絕對不是為軟弱所困、有罪居住在內的世人;祂乃 是有權能,至聖的主(參來7:28中“兒子”與軟弱的人的對比)。 至於說祂在地上有疲乏、饑餓、乾渴、受死......,祂之為此受苦,全然是因為祂 降卑自己,使自己的肉身順服在祂所創造的自然律之下,就像祂自己生在 神啟示的律法 之下一樣,為了要從祂為我們嘗的苦難中,使祂能作體諒我們的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祂本 可不受這些苦,但卻受了,這不是因為祂是“十足的和我們一樣的常人”,而是祂自己既 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彰顯出 神的大愛,彰顯出祂自己之所是,彰顯出 祂的榮耀、美德,而(這樣)接受這些人所必受的苦。主之這樣受苦受死,自己卑微,接 受限制,都應當更叫我們認識祂的可敬、可拜和祂無比的溫柔慈愛,卻不是叫我們去貶低 祂到和我們一樣是“卑賤”的地步。 子化論的創立者說“子化”是指人性被帶進到 神兒子名份裏。但羅8:23明言,我們 的兒子的名份乃是身體得贖。我們應當看到,主是“第二個人”,是一個新的開始,不是 屬於舊的人類的範疇,因此,祂根本無需得贖。舊的人類必須得贖,必須有質的改變,必 須由卑賤之體變成與主榮耀身體相似的樣子,必須接受救贖之恩,才能成為 神的兒女; 而主耶穌來作萬人的救主,是 神來作人,是子格的 神的顯現。豈還要“子化”呢?祂 是 神而人的一位,祂今天在榮耀裏還是“好像人子”。“這個人真是 神的兒子”,其 名份乃是“道”一成為肉身之後就是的,祂並不需要被帶進到 神兒子的名份裏去。祂的 復活、升天,乃是指本來是“子”的耶穌從父得榮耀,而不是得兒子名份、得贖。當然, 在我們蒙恩的人是有得兒子名份的問題,因為我們必須要得贖變化;但在主耶穌身上則根 本沒有這個問題。 主既是“在自己有生命”,不是受造之物,也就沒有得不得兒子名份的問題,沒有經“子 化”帶進到兒子名份裡去的問題,因為祂來作人就是來作兒子的。 神都曾指著耶穌說: “這是我的愛子”,我們人怎麼還強嘴講耶穌的部份不是 神的兒子?你這樣強嘴,就是 在推翻 神的宣告了。我們應當確切地認清:耶穌基督在父懷裡是獨生子,降世為人,就 是來將 神表達出來,一直到永永遠遠祂都是 神的兒子,因此,已經是兒子的主耶穌並 不需要子化。 聖經無一處講過“子化”,無一字說過耶穌不是 神的兒子。子化論的創立者卻把 神的 兒子耶穌硬說成不是 神的兒子,而創新這一個“子化”論。他是要把他的思想凌駕在  神的真實之上,他為了自己的創新,竟然還敢說耶穌的肉身裏有罪性,這種說法真是鬼魔 的道理,是出於謊言的靈,絕對不是聖靈恩膏的教導。 主耶穌沒有經過“子化”,也根本不需要“子化”,衪也沒有脫去肉身,衪的肉身從在馬 利亞身內起,一直是靈性的身體,是有骨有肉的靈性的身體,(亞當則是血氣的身體,即 屬魂的身體,適應魂,發表魂),主的身體是適應靈發表靈(林前15:44b)。祂復 活後,是“在別樣的形態裏向門徒顯現”(可16:12另譯),不需質的改變。祂本有 榮耀,只是在地上時暫時隱藏,但有時也顯現出來,而復活後就一直被父 神高舉在榮耀 裏了,在這裡沒有“子化”的任何跡像。 前面已經論述過,徒13:33節是講“興起”不是講復活,因為來5:5也同樣點出“ 今日生了你”是指主降生(8節“雖然為兒子”即已經是兒子,上十字架),並且32- 33節是一整句,顯然指“興起”(參看徒3:26),應驗了所傳與亞伯拉罕的福音。 如果到復活才“子化”,則福音書中那麼多稱耶穌是 神兒子的話豈不是都錯了麼? 子化論的創立者口頭講“恢復”,但卻常常更改真理,講聖經裡沒有的東西。子化論的創 立者的錯謬中,“子化”論是嚴重的一個。我們務必“尊敬子”,見證耶穌就是 神的兒 子,並且“等候 神的兒子,就是......耶穌從天降臨。”(帖前1:10) 李常受的「四位一體論」(註:Mathematician 於文章前段已將本篇超連結吳主光牧師的 文章附上,故從略,請自行點擊參閱) http://www.ftcws.org/ftmagazine/sp/200912sp1.htm 『奧秘的啟示:李常受論基督』- 林約翰(註:本篇超連結文章已鎖住無法複製,請自行 點擊參閱) http://www.cgst.edu/Publication/TheologyStudent/Journal22/Article_A05.pdf 唐崇榮談李常受 http://bbs.creaders.net/rainbow/bbsviewer.php?trd_id=78769&language=big5 唐崇榮談李常受 唐崇榮牧師在《希伯來書歸正查經講座》講希伯來書第十一章7節時,曾談到李常受,現 摘引如下︰ 李常受的部下有五名大將,有一天在一個人的安排之下與我見面,他們不知道我要跟他講 什麼,我也不知道他要跟我講什麼。那個安排的人說,“……我注意你們兩個人所講的道 ,格格不入,所以我盡著基督徒好的動機把你們拉在一起,盼望你們可以做一些和平,可 以做一些調和。” 我不知道天下有這麼善良的人,他不知道這是一件根本不能調和的事情,因為李常受的錯 誤和異端大到一個不可收拾的地步,所以我絕對不稱他為弟兄。 親愛的弟兄姐妹們,那一天談的時候,他們就提到一大堆這一類的事情。在李常受八十九 歲的那一年,在洛杉磯一個人一天講差不多八個鐘頭,一連十天講道。……所以,在那一 年中間,李常受這一方面我們可以佩服他,八十九歲一連講八個鐘頭,一連十天,你不知 道活到八十九歲還能不能動得了。 但是在那一次的過程中間,他講了一段話,我一看了我馬上求主赦免,求主攔阻這個道理 影響更多的人。 他說 “上帝從前是生的,後來變成熟了,好像生雞蛋煮熟了的變成熟雞蛋一樣。” 這樣 褻瀆的話從他口中講出來了。 他說,“上帝是生的,後來怎麼變成熟的呢?這就是借著道成肉身死而復活三一神的‘成 熟’就變成了基督復活的那靈,主就是那靈。” 那他這節聖經是應用了相當高度的創造性去解經出來的。但是“創造性”不等于是“真理 ”,創造性creativity 解經有他的突破的地方,但是這其中有誤會的地方的時候,會引 起更可怕的異端產生出來。 正像一九六八、六九年的時候,同一位李常受在解經的時候,他用了一些拘泥于字句而不 明白精意的辦法產生一種錯誤的基督論,他說“耶穌基督是被造的”。那一次引起香港天 文台道聚會所很大的分裂,所以魏光禧站在他這邊,陳則信反對他這個思想。你知道陳則 信是誰嗎?你們年輕人都不知道了,你們只知道李登輝、陳水扁.... 等等。教會歷史要 好好注意,否則的話來龍去脈你不知道,你們以為講道很動听的就是真理,那就危險,因 為你們以後要成為教會領袖,所以你們好好注意。 那麼,魏光禧跟隨他走,陳則信不跟他走。那一九七○年正月的時候我到香港第一次布道 ,那一次是我從台灣以後我就過去。在香港二十六天,我講道六十五次,而那個聚會的人 數越來越多,到最後的時候,整個安素堂到第四層樓滿到不能再坐人。而陳則信老弟兄, 他是聚會所的,他听說有這樣的聚會,講得是純正的福音,所以他也來“听听看”到底發 生什麼事情?我不知道,那時候我還不到三十歲,二十九歲多八個月,當時香港許多教會 最著名的名牧都來了,他們好像要看曠野一個什麼人這樣的,以後他沒有位子坐就爬到四 層樓上面找到一個位子。從那一天參加我的聚會他就決定和李常受分道揚鑣,他就絕對不 接受他的思想,因為他說“耶穌是被造的”。李常受的“基督論”是誤導性 的。李常受 的“基督論”是亞流派的異端。李常受的“基督論”是違背聖經的。李常受的“神論”和 “三一論”也是違背聖經的。 那麼他的根據是什麼呢?有人從洛杉磯把那一本書帶給我看,我就在里面查,查到里面講 這樣的話語,他講說“耶穌在末後的日子,最後一天,最大的日子就站起來呼喊說,信我 的人如同活水江河從他心里涌到永生”,接下去一節“因為那時聖靈還沒有賜下來。”這 是約翰福音第幾章?第七章里面講的,因為那時聖靈還沒有賜下來,那麼,“他說原文不 是這樣,原文是說 because at that time the spirit was not yet.” was not yet, 所以他說希臘文的意思“聖靈還不存在”,那個時候聖靈還不存在。而聖靈從什麼時候存 在呢?就從哥林多後書提到“主就是那靈”,從那邊他說,“那這個時候聖靈存在。”那 聖靈存在,“那靈”不是指單單“聖靈”,“那靈”的存在從沒有變成有的時候,經過死 而復活的過程成就了三一真神,這就是那個靈。他就從這里發揮了“上帝從生的變成熟的 ”,那麼,他的這些下面這幾個大將完完全全、服服貼貼走他錯誤的道路。 當跟我辯論的時候,就有一個人是美國人,……這個美國人跟我談論了,他說,…… May I ask you a question? 他是一個律師而且是很高級的律師,是美國人,“Have you read through all the books of Witness Lee in order to start your criticism ? 你已經讀遍了所有李常受的書你才開始批評他嗎?你如果沒有讀遍,你沒有資格來批 評他。” 我也不是小孩子,我不是年輕人,你跟我談這些事,我是教哲學幾十年的人,你要講邏輯 我馬上駁他。我說“ Please do not put me in your trap, your method is stupid! 你不要把我放進你的圈套里面,你的方法論是錯誤的,是愚蠢的。” 他說“why? 為什麼?” 我說,“ If you read a book written by someone with the statement like this 'God is not a spirit' ”我馬上回他,“如果你讀一本書,有這 個宣稱'上帝不是靈',你應當讀完他所有的書才可以批評這一句話嗎?”你明白我的意思 嗎?他要先把我的時間磨掉了,把所有李常受那些不讀的東西都讀完了才開始批評他,我 沒有時間 I have no time. I have the qualification, and qualify to direct criticize. 我可以直接的批判,因為上帝不是在 process 中間,anything in process is not absolute,凡在程序過程中間的就不是絕對的,絕對的就不在程序過程中間,除 非基督到程序過程中間,因為甘願進入相對的世界,而本身是絕對者,除此以外沒有。 That is the only thing in process, by the absolute one is the process of Incarnation. 我跟他這樣解釋,哇!他們沒有想到我這樣針鋒相對,他以為我是比較不懂事的人,他們 才是真的懂聖經的人。有很多自以為懂聖經的人,你坐下來跟他好好談,他許多漏洞百出 他自己不知道。但是今天教會有一些的人懂一點驕傲得不得了。懂得很多而謙卑的人,才 是謙卑的。懂一點點就以為自己很厲害的,是非常驕傲。什麼都不懂又亂講的是雙倍、三 倍、五倍驕傲,要受三倍、五倍的審判!求主憐憫我們年輕人,快快的听,慢慢的說,好 好的學,好好的思想,然後才帶領別人,好不好?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 See more at: http://bbs.creaders.net/rainbow/bbsviewer.php?trd_id=78769&language=big5#sthash.ciMgHyu8.dpuf (超連結太長成兩列以上,於閱讀時請拖曳滑鼠反白兩列以上的所有文字,然後點選螢幕 左上角「編輯」,往下點選「選取文字當成超連結開啟」,然後往右點選「直接開啟」, 即可進入) 唐崇榮裡面那段說到,耶穌升天前,聖靈不存在。好扯!扯爆了! 結論:李常受就是異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0.145.4 → openeyes222:樓上,你對耶穌升天前,聖靈不存在有何看法? 03/22 13:16 推 S92691613:聖靈存在,只是還沒成為賜生命的靈 03/22 15:52 → openeyes222:李常受常把那靈和聖靈二個分清楚, 03/22 16:06 → openeyes222:希臘原文裡明明就是寫聖靈卻翻成那靈, 03/22 16:08 → openeyes222:然後那靈不等於聖靈,根本在亂搞! 03/22 16:10 → openeyes222:如:約 7:39,看看原文裡聖靈,卻沒有翻出。 03/22 16:20 → openeyes222:而導致李常受創造性發明「那靈」論述。 03/22 16:22 → openeyes222:李常受認為那靈還不在,但原文裡卻是寫聖靈。 03/22 16:25 → openeyes222:而原文裡是說未賜下,李卻要翻成不存在, 03/22 16:48 → openeyes222:而那個不存在的那靈,原文裡就星聖靈。 03/22 16:50 → openeyes222:李常受認為天主教和基督教會各宗派也是異端, 03/23 17:00 → openeyes222:神學的立場對立自古以來都是這樣, 03/23 17:02 → openeyes222:你會發言論述也是在表達一個立場。 03/23 17:05 → openeyes222:只有情緒的發言對論述沒有幫助, 03/23 17:10 → openeyes222:究竟全能神教會,和他是否能從中得著有何關聯? 03/23 17:19 → openeyes222:你可以宣稱別人是異端,別人也可以宣稱你是異端。 03/23 17:24 → openeyes222:上面那篇子化論,可不是胡亂定異端! 03/29 06:22 → openeyes222:你是不是想否認子化論那篇是別人造假的? 03/29 06:45 → openeyes222:你可以goog|e一下子化論,都好久以前的文了! 04/01 00:34 → openeyes222:你可以為李常受辯解,但改不了李的那些言論! 04/01 00:38 → yee381654729:基督有神性與人性。在神性一面祂一直是神的兒子; 04/01 05:49 → yee381654729:在人性一面,祂在復活中才被生為神的兒子。 04/01 05:50 → yee381654729:這是詩、二、7的正確解釋。 04/01 05:52 → yee381654729:如果李弟兄說基督在神性一面不是神的兒子, 04/01 05:52 → yee381654729:才能說他是異端。 04/01 05:53 → yee381654729:神的兒子為何還需要再被神所生? 04/01 06:03 → yee381654729:這是你無法迴避的問題。 04/01 06:03 → openeyes222:以上所說的正是異端,耶穌基督只有一個位格! 04/01 08:46 → openeyes222:切割神人二性為二個部分,異端也! 04/01 08:48 ----------------------------------------------------------------------------- 作者 openeyes222 (睜大眼看)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討論] 李常受的召會異端列舉 時間 Tue Sep 24 09:42:11 2013 ─────────────────────────────────────── 耶穌(子)是被造之物 人成為神(四位一體論) 耶穌肉體有罪論(註:Mathematician 認為此網友於此處對李常受有誤解,請參閱李常受 恢復本聖經羅馬書第八章第三節注釋3,即知李常受教導耶穌肉體無罪論) 謬誤的「那靈」主張(註:Mathematician 從未搞通過「李常受那靈論」, Mathematician相信召會中也無任何一人搞通過,最不通的是李常受自己) 耶穌神人肉體多重位格論 父即是子論(形態論變型) 以上只列出異端的部分,有那一點和正統的基督教會一樣嗎? 如果召會不是異端,那基督教會就是異端了。 不要再來問我,李常受那裡是異端了。 尤其是那些李常受的門徒,我懶得再理你了。 ----------------------------------------------------------------------------- 作者 openeyes222 (睜大眼看)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討論] 「呼求李常受」特會-行為上的異端 時間 Wed Sep 25 07:17:18 2013 ─────────────────────────────────────── 四、呼求李常受的名字 於一九八六年在臺北教會,由李常受同工負責的“白馬訓練”,訓練全教會傳福音。在一次 集會中,講者HowardHigashi(由余潔麟翻譯)聲稱:“李弟兄(常受)完全被聖靈充滿,呼求李 常受的名,我們也可以從他得生命。”並當場帶領全體呼求李常受的名。此事發生已有五 年,並未聽說李氏本人或其同工公開責備或定罪此等異端做法。上列各人如今仍是李常受 的親密同工。 我們聞知此事,認為把李常受高舉到可以向他呼求的地步,深感震驚!這證明有另一種靈,進 了職事站的工作。一九八九年二月一日,于余潔麟來港時,由香港教會長老溫繼有向余潔麟 面詢,如此呼求李常受的名,是何用意?余潔麟承認曾有此事。 ----------------------------------------- 異端李常受的召會崇拜李常受的證據。 當年有參與的人,在板上可以作證。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0.27.60 → Maybetrue:為什麼要挖出現在已經完全沒有實行的事?有意義嗎? 09/25 08:28 → Maybetrue:而且又不是李常受帶領的,只是一些其他人。不懂。 09/25 08:29 → openeyes222:有些人說過的話,你把它編輯成書有意義嗎? 09/25 08:30 → openeyes222:洗腦。 09/25 08:34 → roadmanjia:洗腦是重點功課 不然教會怎麼得到資源? 09/25 08:35 → roadmanjia:是如何洗腦聖徒 擴大組織 我覺得還比較有得討論 09/25 08:40 → roadmanjia:甚至用學校社團的名義 深入學校 我覺得這才恐怖 09/25 08:44 → openeyes222:反宗派的召會,最後卻搞成「水流職事站」這個大怪物, 09/25 08:46 → openeyes222:就是唯有李常受的機構。水流職事怎麼流,根本在造神。 09/25 08:46 → roadmanjia:不需要去汙名化 這樣反而給他們反駁機會 了解事實就好 09/25 08:47 → roadmanjia:洗腦之後 他們對這個組織護航力是根深柢固 09/25 08:49 → roadmanjia:根本不用跟他們爭辯 一點都沒用的 09/25 08:49 → yee381654729:這件事我沒親身經歷過,只能推測。 09/25 08:57 → yee381654729:也許只是有些人一時異想天開而這樣做。 09/25 08:57 → yee381654729:也許這些人被李弟兄指責過。 09/25 08:57 → yee381654729:也許這些人後來也為此事悔改。 09/25 08:57 → yee381654729:也許後來有另一場聚會來更正這樣的實行。 09/25 08:58 → yee381654729:不過可以肯定的是:李弟兄明確反對這樣的做法。 09/25 08:58 → yee381654729:我在召會生活中二十幾年,也沒有遇這這樣的事。 09/25 08:58 → yee381654729:如果真的是要崇拜李常受,後來為什麼都沒有繼續做? 09/25 08:58 → roadmanjia:看到沒有? 馬上被反駁 立場太弱了 09/25 09:00 → openeyes222:事實上,李常受的異端造成了會所的分裂,追求真理的 09/25 09:02 → openeyes222:都與李常受分道揚鑣。 09/25 09:02 → openeyes222:上面的那位不意外呀! 09/25 09:03 → roadmanjia:我離開跟李一點關係都沒有 你這著力點要在加強 09/25 09:05 → openeyes222:我只提出事實,召會人士要如何解釋是他們的自由。 09/25 09:10 → roadmanjia:我不知道你是否有看過攝理教的紀錄片? 09/25 09:12 → roadmanjia:你先看看人家如何揭發真相 09/25 09:12 推 Maybetrue:把前人說過的話編輯成書,是盼望繼續實行下去。你所作的 09/25 09:45 → Maybetrue:不過是挖垃圾桶。更何況連有沒有這回事都不確定呢。呼求 09/25 09:46 → Maybetrue:李常受的作法,除了在大陸的呼喊派,在台灣我從沒有聽過 09/25 09:46 → Maybetrue:。而關於大陸的呼喊派,已經被地方教會相關機構發出聲明 09/25 09:47 → Maybetrue:,他們與地方教會完全沒有關係。 09/25 09:47 → Maybetrue:所以無論用什麼角度去看你講的這件事,我只看到你在挖垃 09/25 09:48 → Maybetrue:圾桶。 09/25 09:48 → openeyes222:反正你們是不會承認的啦! 09/25 10:10 → Maybetrue:(攤手) 09/25 10:25 → untilnow:看你是從垃垃筒裡的角度還是其他角度來看"挖垃圾"這事了 09/25 11:29 → wosindsie:雖然曾有召會的兄姊向我傳講聖經過,我也參加過召會聚會 09/25 12:21 → wosindsie:一次,結論是對召會的教導,強烈地不欣賞。但是,我對 09/25 12:21 → wosindsie:召會的神學並不瞭解,只是會覺得有問題,提不出確切證據 09/25 12:22 → wosindsie:因此,也無從判斷到底是「異端」,還是「偏差 」。 09/25 12:23 → yee381654729:openeyes222,沒遇過就是沒遇過,要承認什麼? 09/25 12:23 推 wosindsie:我覺得,「異端」是很嚴厲的指控,但是,這樣的指控其實 09/25 12:26 → wosindsie:是可以保護信徒錯信的。被說是異端,是很難堪,但這又 09/25 12:27 → wosindsie:何嘗不是上帝的垂憐與保守?:) 偏差也是。 09/25 12:28 → wosindsie:更正一下漏字:保護信徒錯信的→保護信徒「免於」錯信 09/25 12:29 推 jdcbest:少部分人的偏差作為 不代表整個宗派都如此 09/25 18:40 → untilnow:攝理教表示 09/25 22:09 → openeyes222:這個少部份的人就是李常受及同工,和那些爆滿參與的 09/25 22:13 → openeyes222:阿呆。 09/25 22:13 → openeyes222:樓上是指會所死不承認的這種是嗎? 09/26 06:24 → openeyes222:有人一直追著,硬要我回答李常受的異端,我也回答的 09/26 06:27 → openeyes222:很煩了。 09/26 06:27 → yee381654729:你要我們承認什麼? 09/26 07:36 → yee381654729:承認我們偶爾會呼求李常受的名嗎? 09/26 07:37 → yee381654729:沒有的事要如何承認? 09/26 07:37 → openeyes222:事實是李常受崇拜,呼求只是冰山一角。 09/26 07:54 → openeyes222:召會的信仰完全繞著李常受,完全和基督教會不同。 09/26 07:55 → openeyes222:召會從一開始的反宗派,變成唯獨李常受,真是可悲。 09/26 08:03 推 complexe:推樓上一針見血的重點 09/26 08:52 → yee381654729:我已經說過,我在召會二十幾年, 09/26 08:58 → yee381654729:沒有遇過呼求李弟兄的事。你所說的冰山一角不存在。 09/26 08:58 → yee381654729:至於你所說的1986年白馬訓練,頂多只是偶發事件。 09/26 08:59 → yee381654729:後來都沒有再出現了。 09/26 08:59 → speed2:這篇在你手上貼幾次了 你算算看~ 09/26 11:41 → openeyes222:樓上你在說我嗎?我好像第一次耶,你找得到其他的嗎? 09/26 12:00 → openeyes222:你怎老愛指對人發言。 09/26 12:03 → speed2:你發文前都不看板上文章的嗎? 09/26 12:07 → yee381654729:我確定在板上看過。 09/26 12:22 → openeyes222:是你說謊,說"在我手上",怎又推給別人? 09/26 13:29 → openeyes222:你在推文,都不看版上文章的嗎? 09/26 13:37 → speed2:噗哧~你都敢貼出來了 還怕人說 09/26 15:13 → speed2:打從你這ID出現在這個版 就一直說李常受 呼喊派是異端 09/26 15:31 → speed2:老實說 你還沒來之前 這樣的聲音不會少過 但都只留在批評 09/26 15:37 → speed2:卻提不出積極的解決之道 讓人懷疑你是受害者才哭天搶地 09/26 15:39 → speed2:不然 一般人誰管你啊 受害者反彈才會這麼大~ 09/26 15:40 → openeyes222:請你找出"在我手上"貼的文出來,不要廢話。 09/26 16:11 Alchemy 的說明:Howard Higashi和余潔麟於 1986年台北市召會第三聚會所「呼求李常 受」特會,我在現場,我絕對沒有呼求李教皇之名,但至今仍感慚愧與遺憾,當時是大學 生的我,為何沒能站起來指責與禁止,我只和身旁同伴說「這個謬論嚴重得罪 神」,所 以我不是阿呆(當時Howard Higashi和余潔麟是有這樣吹捧李教皇,至於現場是否真有呼 求「常受主」,因年代太久遠,我已不記得,也可能還有其他場次的「呼求李常受」特會 ,一般認為中國大陸「呼喊派-呼求常受主,呼求常受神」係因此而產生,當然召會打死 不會承認),余潔麟來到香港時,由香港教會長老溫繼有向余潔麟面詢,如此呼求李常受 的名是何用意?余潔麟承認曾有此事,並且事發至今已有二十七年,召會至今絕口不提, 封鎖消息,未曾道歉與更正,毫無認罪悔改之心;韓德璞( Paul Hon )1986年在美國說「 聖父是第一位,聖子是第二位,聖靈是第三位,李常受則是第四位,以後就是李常受身邊 的人」,我耳聞目睹他在台北市召會第三聚會所說過一模一樣的話,Maybetrue、yee3816 54729、與 speed2等等這些小蛙娃,在這些異端實行之時,恐怕尚未投胎,或者還在吃奶 ,無知也就算了,小小年紀就學會瞎掰與硬柪,還有 drea,你怎麼噤聲龜縮了?(請見 如下 drea的推文)敢快斥責並棄絕召會李常受異端,否則你就是愛異端不愛真 神。本 事件始末請參考「香港教會全體長老同工就當今工作局面的一些聲明」超連結如下: → drea:若你說有『呼求李得生命特會』,我是沒聽過啦,但真若有的話 08/01 08:09 → drea:那的確是異端,、、、 08/01 08:10 http://1974748.blogspot.tw/2010/08/blog-post_22.html ------------------------------------------------------------------------------ JesusLove版主dinosaur803,在JesusLove版本人文章 中推文如下:
dinosaur803:本版不認定聚會所為異端 本文不符本版立場 09/30 22:15
dinosaur803:今後本版謝絕此類發言 需要討論請至他版 09/30 22:16
dinosaur803:煩請10/1 24:00前自刪本文 否則版主將會代刪 抱歉~ 09/30 22:18
本文作者 Alchemy的回應如下: (JesusLove 版)版主 dinosaur803,先不考慮李常受私德,那個 並不構成異端。請問 dinosaur803,本人解釋異端李常受的各種著 作、解經、與聖經恢復本的翻譯及註解,全都和正統說法完全互斥 完全相異,若我有任何錯誤,請指正。我敢說你根本沒有讀本人的 文章,也毫無任何神學根基來與我辯正,而且你極可能就是召會李 常受信眾。別在那裏假猩猩,(JesusLove 版)9/28 dinosaur803 □ [公告]基督真理討論版 主題建議區,寫道「不論是聖經問題 神學問題 生活問題 都可以提議」,請問 dinosaur803,我文章中 哪一點不是聖經問題、神學問題、與生活問題,(JesusLove 版) 名為「基督真理討論版」,卻禁止我做真理討論,乾脆改名算了。 還有,「本版立場」應該改成「本人 dinosaur803的立場」才對。 有你這款的版主,難怪(JesusLove 版)始終毫無人氣,你要做 什麼處置請自便。有誰會稀罕。 版友 openeyes222與版友 complexe為了(JesusLove 版)版主 dinosaur803刪去本文, 與此人對話如下:
openeyes222:所以我說,這裡沒有討論空間,因為有你。10/02 01:57
那就歡迎您到他處尋找討論空間 不過您剛在基信版被禁言 可能要等水桶結束 ※ 編輯: dinosaur803 來自: 118.169.232.64 (10/02 02:18)
openeyes222:這你也說得出口,顯示你早有成見。10/02 02:43
evilcherry:路過 建議不如從重水桶,以求有人上訴10/02 03:40
evilcherry:這樣左戰一下右戰一下拖下去並不見得是辦法10/02 03:41
alchem:樓上的果真是人如其名啊!10/02 05:25
alchem:O大,伸伸腰,喝口茶,休息也是在走路,後退原來是向前。10/02 05:36
complexe:推一樓 這個版會這麼___都是板主造成的10/02 08:54
complexe:別人愛來甚麼版是他的自由 連這個你也管得到 你誰啊10/02 08:54
complexe:教會會墮落一方面是異端橫行 一方面是像版主這種人特多10/02 08:56
complexe:根本就以為自己是真理之神了了 還裝這麼愛上帝 裝得不像10/02 08:58
complexe:有本事就不要刪本人的推文 刪掉就沒事了誰不會 小學生嗎?10/02 09:00
complexe:不是一片和氣就叫做在基督裡相愛 一丘之貉彼此也是很合10/02 09:01
complexe:少假惺惺誤導版友要一片和氣 這根本不合聖經 還講這麼多10/02 09:03
complexe:別人清楚引用聖經講出召會錯誤 給一些不清不楚的人幫助 10/02 09:05
complexe:你憑你個人喜好長篇大論刪掉別人的好文 還想裝和睦/愛主? 10/02 09:05
complexe:明明是可以造就人的東西你刪掉 留你這篇落落長的廢言 10/02 09:06
complexe:你這種不合真理的假和睦是合聖經的? 你其實沒讀過聖經吧 10/02 09:07
complexe:耶穌指責法利賽人有很溫柔的口氣嗎 拿出聖經來回答啊你 10/02 09:09
openeyes222與 complexe,若現今 神的兒女有支派可歸屬,兩位一定屬於猶大支派-獅 子,正義之士,其勇如獅。
saniblue:這樣回答已經偏頗了,和你意見不同不代表就是哪個門派 10/01 13:38
saniblue:或誰的信徒 10/01 13:40
saniblue:而你的回答已經偏向不贊同我的人就是有問題 10/01 13:41
saniblue:這樣嗆人,真的好嗎? 10/01 13:42
saniblue, 顯然妳沒有從頭到尾依序讀完我的文章,然後再看(JesusLove 版)版主 dinosaur803的刪文推文,最後再讀 Alchemy的回應,就妄下結論。建議妳完整順讀文章 一遍,就會發現我完全是引用聖經的話,沒有引用任何一句人意解經(這就是召會以及有 一些其他人犯的錯誤。人會犯錯,必須完全回到聖經,就算聖經,也因不同版本而會有差 異,此時就要多方察考,做許多功課),然後請妳再看(JesusLove 版)版主 dinosaur803的刪文推文,最後再讀 Alchemy的回應,然後想一想我問他的問題,就會知 道誰是誰非。召會李常受是異端,並不是我說了算數的,我只是後知後覺,也不是什麼權 威,但自信自己是忠信誠實的,希望妳不是不知不覺才好,請妳到各處正派教會打聽,或 上網Google一下,便會發現被說成偏差、極端、或是異端的,永遠是那幾個(當然包括召 會聚會所以及李常受),然後你再把他們的做法與說法,以聖經為標準來檢視,就會發現 他們分別錯誤在哪裏。我完全沒有對召會及李常受存在有任何偏見,只是就事論事,有機 會也會發文重擊成功神學、靈恩運動、新派等等偏差、極端、或是異端,只是,這些已然 是眾所周知,故沒有急迫性罷了。
evilcherry:路過 嗆這麼大聲不如上訴好了 10/01 15:19
上訴?令人唾棄的異端專用奧步,奧步你自己留用,請指出我的任何錯誤,若指不出來則 廢話少說。
come:整篇雞同鴨講 答非所問... 10/01 18:32
對於毫無敏銳思考力與獨力判斷力的蛋頭,本文程度太高深,自然會認為是雞同鴨講,答 非所問,我並沒有指著任何特定人士說,請不要自行對號入座。
bigbowl:我覺得這篇是可以討論的 不需要刪吧 10/01 18:08
wosindsie:我也覺得是可以討論的 雖然環境並不好 10/01 18:36
感謝 bigbowl與 wosindsie兩位朋友的仗義執言,真的沒有關係,在(Brethren 版) 與(Catholic 版),都找得到,alchem(Antipad, Alchemy)於兩版各貼了一篇最終完 成版,完全相同,並且會隨時做答覆,一直在更新。NICE TO MEET YOU.
wosindsie:昨日在一個守持唯獨聖經的社團裡,管理人提到一件事, 10/01 20:19
wosindsie:他認為,許多信仰上的問題,在傳統信條就能找到答案, 10/01 20:20
wosindsie:也鼓勵華人應該多學習、閱讀正統信條,可少走許多歪路 10/01 20:21
wosindsie:我覺得重點是,偏差的提點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可使人少負 10/01 20:31
wosindsie:重軛,至於有異端的可能,那就更有必要提醒了。 10/01 20:33
吾友有其考慮,刪除(Christianity 版)幫我轉貼之文,至於(Brethren 版)與( Catholic 版)我自己貼的文,則完好無缺。我認為聖經一旦完成,啟示即告完成,因為 聖經乃是 神的啟示。絕非召會聚會所所說的,啟示越來越高峰,於今之召會聚會所為最 高峰。若真如召會聚會所所說,將來啟示必然又有「新高峰」,現在就不能稱為最高峰, 如此就沒完沒了了。聖經一旦完成,啟示即告完成,兩千年來的 神的僕人們,給我們的 幫助已然充分,絕少(不是完全沒有)會再有新的亮光,所以,對於聖經經文的過度演繹 ,甚至自創新詞的行為,大多非常危險。
wosindsie:非常認同。這善意提醒,其實是出於主內的彼此相愛。:) 10/01 20:51
complexe:這篇寫得很好 為何要刪掉 本版版主假惺惺也不是一天兩天 10/01 22:56
complexe:要刪別人的文也得要拿出令人服氣的理由 10/01 22:58
Dear complexe , 謝謝你仗義執言,(Brethren 版)與(Catholic 版)都有吾文,完好 無缺,以後就常在那裏有交通,不過我在其他題目,恐怕用讀文章的比用貼文章的高明, 多有交通嘍。 推 jacklin2002:李的很多觀念有問題,但實務上還是沒有將召會視為異端 10/02 09:40 → jacklin2002:的原因在於,召會官方從未公開表示李常受=聚會所 10/02 09:41 (註:本推文剪輯自(JesusLove 版)) jacklin2002,被(JesusLove 版)版主刪文的 alchem(Antipad,Alchemy),很高興認識 你,你的見解真的是饒富趣味,真的很有道理耶。
openeyes222:李的恢復有人說是極端,也有人說是異端。12/12 07:53
結論:召會有人說是極端,有人說是接近異端,有人說是異端,大家定義不同,結論容或 有異,但我們應該關心的是為真道站住,以及 神是否喜悅,這也是我對召會的提問。當 然,召會絕非一無是處,召會也有優點值得學習。 Alchemy 拒絕再回應任何問題浪費時間,召會李常受信眾「見笑轉生氣」的吠言,歡迎隨 時補上,不再編輯,保證不刪。你們在自己的問題裏打牆,請詳細讀完全文必定豁然貫通 。網友若名為 Satan或 Lucifer者,不受此限,24小時全年無休隨時候教,保証把你痛擊 成 Natas或 Reficul. 榮耀歸 神,哈利路亞,阿們。 ---------------------------------------------------------------------(全文完)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lchem (114.46.8.53), 04/08/2014 08:59:10 ※ 編輯: alchem (36.233.176.122), 12/24/2014 22: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