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標題: Re: [情報] 台靈疑惡意收購幼兒園物業以自行辦學
: 時間: Wed Apr 16 02:21:57 2014
:
:
: 簡單來說就是我們對於基督徒言行之道德標準該設在什麼地方?
我好像沒說言行之道德標準該設在什麼地方?
我都沒說過耶?你是不是哪裡搞錯了?
要拋出這個問題,您是不是應該先說明這個問題和我們討論的主題有何關聯?
: 當然在商言商,要不要租的確是房東說了算。
:
: 但是我們即便依據法律來談也還有很多空間可以斟酌。
我好像沒說法律的空間不能斟酌?
我都沒說過耶?你是不是哪裡搞錯了?
如果靈糧堂所作的已經超過法律所保障的,
也就是我所謂 "於情於理於法,靈糧堂都站得住腳",
您能不能了解我為何要強調這一點?
: 例如:
:
: 是否給予承租人足夠時間尋覓新場所或搬遷?
我已經很客氣的,請您把靈糧堂的聲明,看得更仔細點,
不過由您的態度來看,(您根本沒回去看)
我並沒有得到相等的尊重。
: 畢竟幼稚園不是一般住家,通通打包再歸位就沒事。
:
: 或者是否在協商期間有過不切實際之承諾?
:
: 從來都不是不續約就沒事了,不續約只是終止契約關係,
如果不是不續約就沒事了,
就請你清楚具體的指出,
這件事情上,靈糧堂應該再做甚麼事情。
板上板友都可以公評,究竟是不是該作。
:
: 但原本契約背後得相關問題仍有很多需要考量。
:
同上段,請你清楚具體的指出來。
一直說些不著邊際的話,是無助於討論的。
: 但是我想最重要,
:
: 有沒有部分教會喜歡以「超」道德標準要求別人,
:
: 但是自己卻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八卦?這樣顯然是很弔詭阿。
我不知道靈糧堂有哪些超道德標準,你要不要說清楚?
靈糧堂有說 "房東永遠都應該續租" 嗎?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176.205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397586120.A.542.html
: 噓 saniblue:你也拿超道德標準檢視教會和基督徒啊 04/16 03:04
:
: 我是沒有想要,但是教會本身就是一個具有「道德標準」的團體,不是?
:
: 我是對時而切割,時而不切割感到厭煩。
我好像沒說要切割?
我都沒說過耶?你是不是哪裡搞錯了?
靈糧堂又有哪裡切割了? 你要不要講清楚?
:
: → bluebrown:教會超越世俗的道德與法律呀XD 遵守法律是不得不為之 04/16 04:28
: → bluebrown:教會有自己的道德標準,世俗的道德不在教會的眼界之內 04/16 04:30
: → bluebrown:我猜在幼稚園的情況是:宣揚神的福音優先於一切 04/16 04:31
: → Pietro:價值觀問題? 到九月其實感覺不夠久 04/16 08:38
:
: 我覺得以幼稚園來說至少要一年的時間,才有辦法更換場所經營。
:
: 畢竟要考量安全、消防、逃生動線等,其實是很麻煩的。
: ※ 編輯: uka123ily (120.102.249.164), 04/16/2014 09:23:55
: ※ 編輯: uka123ily (120.102.249.164), 04/16/2014 09:24:07
: 推 buddhanature:相當同意u大所言。教會的問題就是親疏不平等的愛, 04/16 15:35
: → buddhanature:然後自己稱正稱義,又稱宣揚福音有其必須之惡。 04/16 15:36
: → buddhanature:不過這些自以為義卻行邪事的,都是可憐的人 04/16 15:37
: 推 chaoyu:看來您沒仔細看就評論了 04/16 16:49
: 推 chaoyu:1靈糧堂已經同意延緩創校計劃,給房客一年半多的時間 04/16 16:53
: 推 chaoyu:來作準備。於情於理於法,都站得住腳了。 04/16 16:54
: 推 chaoyu:建議您看一下靈糧堂的聲明後,再行評論。 04/16 16:56
: 推 chaoyu:我十分同意教會的標準要比別人高,但是請告訴我, 04/16 17:00
: 推 chaoyu:在這個事件中,靈糧堂要負責幫忙舊房客找新房嗎? 04/16 17:02
:
: 我其實看完了,從那文中沒有得到你所謂合乎情理法的描述就是。
本系列串第一篇就貼了。您不看我也沒辦法。
好吧,我再貼一次,希望我這次不是在浪費時間。
http://www.church611.org/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236
--
本堂原計劃今年九月開課,因顧念該校現有學生,本堂的辦學計劃已被逼延至明年九月。
--
: 另外我好像沒說誰站的住腳?你說的我都沒說過耶?你是不是哪裡搞錯了?
:
抱歉了,因為您也提出了一堆我沒說過的話,
所以就讓我這樣回您的文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190.20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397651545.A.109.html
看來板主大人不認為我在回應他的文章。
好吧,看來得回文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