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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檢舉人: 板主發現的 2. 被檢舉人:schopen MarquisSADE 各警告一次,刪文。 juicelover 累犯,水桶7天並刪文。 3. 違反板規: (1) 第一章第二條、第三章第一條及第六章第二條第三條 第一章 二、本板禁止脫離基督信仰相關議題之討論。 第三章 一、依據第一章第二條,禁止與板旨無關之討論,如文章內容及議題經板主 要求發文者補充、修正,經一天後仍未採取適當作為,或違反中華民國 法律規範,板主得警告後逕行刪除。 第六章 二、違規處置級別為: a. 警告:口頭勸戒違規之處,尊重使用者自律之能力,不予實質處罰。 b. 7天水桶處置:禁止發言7天。 c. 14天水桶處置:禁止發言14天。 d. 21天水桶處置:禁止發言21天。 e. 1個月水桶處置:禁止發言28天。 f. 3個月水桶處置: 禁止發言28*3天。 其他:刪(推)文。 三、經查相同「禁止事項」違規2次(含)以上,視為累犯,板主得依據前次 處置晉級處置。(如:b->c->d) (2) #1K9Q5fFd #1K9Xpw4w 單純談論佛法,且juicelover說是來玩的。 #1K9dKQ0e 無內文,且juicelover為累犯(#1K81G7uv#1K9iTwqI 私人恩怨。 4. 佐證資料: ●20809 m 3 9/22 uka123ily □ [公告] juicelover 為違反板規,警告一次刪文 ┌─────────────────────────────────────┐ │ 文章代碼(AID): #1K81G7uv (Christianity) [ptt.cc] [公告] juicelover 為違?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11388423.A.E3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62 Ptt幣 │ └─────────────────────────────────────┘ ●20851 12 9/27 schopen □ [問題] 真心誠意向JU大師請教修行是什麼? ┌─────────────────────────────────────┐ │ 文章代碼(AID): #1K9Q5fFd (Christianity) [ptt.cc] [問題] 真心誠意向JU大師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11752297.A.3E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76 Ptt幣 │ └─────────────────────────────────────┘ ●20852 2 9/27 juicelover R: [問題] 真心誠意向JU大師請教修行是什麼? ┌─────────────────────────────────────┐ │ 文章代碼(AID): #1K9Xpw4w (Christianity) [ptt.cc] Re: [問題] 真心誠意向JU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11783930.A.13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673 Ptt幣 │ └─────────────────────────────────────┘ ┌─────────────────────────────────────┐ │ 文章代碼(AID): #1K9dKQ0e (Christianity) [ptt.cc] Re: [讀經] 教義和聖約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11806490.A.02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 Ptt幣 │ └─────────────────────────────────────┘ ●20853 + 9/27 juicelover R: [讀經] 教義和聖約 ┌─────────────────────────────────────┐ │ 文章代碼(AID): #1K9iTwqI (Christianity) [ptt.cc] Re: [問題] 真心誠意向JU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11827578.A.D1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46 Ptt幣 │ └─────────────────────────────────────┘ ●20856 9/27 MarquisSADE R: [問題] 真心誠意向JU大師請教修行是什麼? 5. 其他:既然知道與本板無關,就不要發了。 優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78.87.4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11829024.A.FEC.html
MarquisSADE: 沒了....= = 難得我會正經的寫文章勒 09/27 22:53
我可以寄給你喔。
schopen: 就說我會自己刪,離違規期限還有一小時,就說不想留案底 09/27 23:04
sCHb68: 拍拍。 ︶︿︶ 09/27 23:11
schopen: 為了捍衛我的尊嚴,可以還我自刪權嗎?若可,感激不盡. 09/27 23:13
schopen: 若不可,就當作因緊急事故違停,超過時限,遭警察大人開單了 09/27 23:14
schopen: 第一次理解到救護車違停原來也會被開罰單的,辛苦版大了. 09/27 23:34
刪了就不能還了吧。而且如果知道偏離板旨就不應該發了。
neohippie: 板主大出手了! 09/27 23:41
schopen: JU先生,我在版上勸戒您的話若有丁點聽進, 09/28 00:50
schopen: 那麼這次的犧牲就值得了.(頗有殉道之感) 09/28 00:52
sCHb68: 敢問open大當初怎麼不PO在適宜的板,難道ju大只在這出沒? 09/28 01:04
建議私信。
Mian1997: 其實他倆都是來亂的 再加個薩德 再湊一個 可成四賤客 09/28 01:21
Mian1997: 打麻將 09/28 01:21
Pietro: 我想看那篇薩德的文章耶... 09/28 01:38
neohippie: 那篇是薩皇的霸氣宣言。原本準備要推的可是被刪掉 09/28 02:22
neohippie: 不過那篇真的是只有討論私人恩怨。雖然很好玩可是離題 09/28 02:33
schopen: 回m,也不是這樣說,我現在才認識他,所以現在才寫. 09/28 07:33
schopen: 而且我一直有一個疑惑,上帝是如何度那些拜偶像的外道人士 09/28 07:34
schopen: 如果不用可以和他們溝通的語言,先化身做他們的外貌, 09/28 07:36
schopen: 以他們所擅長的書籍回應,那大概很難真正救到這群羔羊, 09/28 07:37
schopen: 不然你們都是怎麼協助外教人士信主的呢?可否指導一下. 09/28 07:39
neohippie: 小弟跟open大的方法相同,都是用保羅那套 09/28 09:01
neohippie: 向所有人成為所有事 (I become all things to all men) 09/28 09:02
neohippie: 不過有一點小弟想解釋一下。就是有關傳福音。 09/28 09:03
neohippie: 常在這個版上看到有板友po宣教文。小弟常會覺得可惜 09/28 09:03
neohippie: 因為這些宣教文根本是在浪費時間。無法說服多數人 09/28 09:04
neohippie: 有一個系列的研究是由 Chambliss做的 09/28 09:05
neohippie: open大有空可以用 Google Scholar 查 MJ Chambliss 09/28 09:06
neohippie: 研究的結果主要是說,絕大部分的成人 09/28 09:07
neohippie: 對於 "說服文" (persuasive text)都是保持懷疑 09/28 09:08
neohippie: 只要這個文是與自己的意見相反,那讀者會間方百計 09/28 09:08
neohippie: 找出反駁與不相信的理由。 09/28 09:09
neohippie: 反之,如果這個說服文與自己的原本信念相同 09/28 09:09
neohippie: 那讀者會很容易的接受說服文中的論點,並加以支持 09/28 09:10
neohippie: 如果想要使人信服可以用三種方法: 09/28 09:11
neohippie: Pathos 感情, Ethos 權威, Logos 邏輯。 09/28 09:12
neohippie: 邏輯說服文應該是最不好用,最沒有效率的方法 09/28 09:13
neohippie: 所以open大在這裡跟JU大用邏輯文傳福音 09/28 09:14
neohippie: 應是對牛彈琴 09/28 09:14
neohippie: 可能把板友約出來見面聊天,運用 Pathos 09/28 09:15
neohippie: 還比較有效 09/28 09:15
neohippie: 題外話: 如果上述假設成立,那可以用來解釋為何 09/28 09:17
neohippie: 靈恩派教會成長較為快速 09/28 09:18
neohippie: 嘴砲完畢,回去寫自己的 paper @@ 09/28 09:18
※ 編輯: uka123ily (112.78.91.227), 09/28/2014 10:02:28
schopen: 感謝n先生說明,也就是說這個站上無法提供說服或邏輯運用 09/28 10:57
schopen: 所以具有邏輯能力的外邦人都沒有機會可以受到福音的薰陶 09/28 10:59
garlic1234: 原來福音有邏輯喔? 09/28 11:00
schopen: 可以這麼解釋您的意思嗎?耶穌神愛世人理想無法在網上落實 09/28 11:01
schopen: 如果是這樣,也只能說是遺憾>< 09/28 11:02
neohippie: 有可能落實,只是機率不高,不是一個有效率的傳教方式 09/28 11:19
neohippie: 用情感或權威比較有效率 09/28 11:21
garlic1234: 我能理解為什麼會有這麼多毫無邏輯的基督徒。 09/28 11:28
garlic1234: 用情感和權威讓人放棄思考是最容易的方式,科科 09/28 11:29
schopen: 我倒覺得原本的福音應該是邏輯性極高的,且容易說服人的 09/28 13:43
schopen: 因為就我理解摩西和耶穌看起來不像是毫無邏輯概念傳道者, 09/28 13:45
schopen: 依神的引導做漸進式的引導是他們的強項,哪怕是遇到異教徒 09/28 13:46
schopen: 只是後來沒有邏輯的傳道士解釋不出個所以然給刪了, 09/28 13:47
schopen: 才變成現在這樣薄薄的幾句話,變成一切盡在不言中的局面 09/28 13:48
schopen: 只好回到西方哲學家的思想裡頭去找出蛛絲馬跡... 09/28 14:17
bluebrown: 信念和價值本來就無法用邏輯說服…那是推論的前提預設 09/28 15:40
bluebrown: 但是可以被邏輯動搖 XDD 09/28 15:42
schopen: 這也難說,畢竟康德先生和斯賓諾莎先生就用邏輯說服過自己 09/28 16:08
schopen: 笛卡爾先生和牛頓先生也有類似對神運作的神推理 09/28 16:11
schopen: 因為沒有邏輯的信念,他們根本就硬吞不下去,只好自己解釋 09/28 16:23
jksen: 人性是用自己的理性去解釋自己的感性的。 09/28 16:38
BPM88: 終究還是先有直觀和感性,但問題是直觀不見聖經中的神在哪 09/28 17:12
bluebrown: 基督徒身上呀,神在人身上彰顯. 而某些基督徒所彰顯出 09/28 17:24
bluebrown: 來的神,我寧可進到地獄裡也不想和那些人的神一起待在 09/28 17:25
bluebrown: 天堂裡 09/28 17:25
sCHb68: 上述所有「人有責任」將福音傳好打動人心都很好, 09/28 17:31
sCHb68: 但聖經中傳福音涉及「二律背反」,大大忽略神的主權啊, 09/28 17:31
sCHb68: ~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 09/28 17:31
sCHb68: 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証。(林前 2︰1-5) 09/28 17:31
sCHb68: 傳福音仍是「人有責任」並「神有主權」。 09/28 17:32
bluebrown: 意思是不要理基督徒,理神就好 09/28 17:56
sCHb68: 不是啊!「人有責任」跟「神有主權」要共同持守啊! 09/28 18:01
sCHb68: (林前 2︰1-5)也是保羅這個「人」講的啊! 09/28 18:02
sCHb68: 所以才叫「二律背反(Antinomy)」。 09/28 18:03
schopen: 對某特定基督徒無解時,像這個時候就仰望塵星吧! 09/28 18:56
schopen: 或許你的戴蒙和神會告訴你答案... 09/28 18:58
neohippie: sChb68大再度提出正解。 09/28 19:16
neohippie: 樓上garlic大請好好思考一下自己的發言,笑基督徒前 09/28 19:19
neohippie: 自己連研究方法與說服方法都沒有搞清楚 09/28 19:20
neohippie: open大:福音的邏輯是建立在 "有神"的預設上 09/28 19:23
neohippie: 所以基督徒跟非基督徒會在某些思想上雞同鴨講 09/28 19:26
neohippie: Schb68大:二律一樣重要,還是其中一項比較重要? 09/28 19:28
garlic1234: (摳鼻)用理說服容易還是洗腦容易大家都知道 09/28 19:47
sCHb68: 預設三一真神的認識論(宇宙一切知識),思想委身於基督, 09/28 20:51
sCHb68: 也就是思想的順服,就是:「僕人的知識」, 09/28 20:51
sCHb68: 人傳福音(神的救恩知識),只不過是, 09/28 20:51
sCHb68: 「神的主權」在「人的責任(思想範圍)」的彰顯, 09/28 20:52
sCHb68: 因此「二律背反」是僕人對主契約性回應與責任, 09/28 20:52
sCHb68: 與主的真理規範在僕人思想中的主權彰顯, 09/28 20:52
sCHb68: 當然有效恩召來自上帝,但在裡談的是「傳福音」, 09/28 20:52
sCHb68: 那「二律」仍是[01. 神的契約僕人的行動]與 09/28 20:52
sCHb68: [02.身為契約主人上帝在其中主權的行使], 09/28 20:52
sCHb68: 我不知道「二律」一樣重要或哪項重要, 09/28 20:53
sCHb68: 因為每個人都是契約的僕人,義人歹人都能成為 09/28 20:53
BPM88: 基督徒身上只彰顯該教會(派)集體意識而已,哪來的神。 09/28 20:53
sCHb68: 契約主人上帝恩典的器皿。即便歹人根本無此意。 09/28 20:53
neohippie: 喔這樣小弟了解了。感謝S大的回應。不過這樣好像是偏 09/28 21:17
neohippie: 加爾文派的神學? 09/28 21:17
sCHb68: 是呀,正確來講應該是改革宗知識論。 09/28 21:36
sCHb68: 不知neo大是持何派立場,渴望批判指教~ ☆_☆ 09/28 21:40
bluebrown: 沒辦法. 集體意識就宣稱自己瞭解神,就權且這樣稱呼了 09/28 22:16
neohippie: S大,小弟是業餘的,只會嘴砲。 09/28 23:54
neohippie: 在受過正規神學訓練的人面前根本差不上話 09/28 23:55
neohippie: 批判指教完全超過我的能力範圍 09/28 23:56
neohippie: 不過我跟S大的神學思想是同一派 09/28 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