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arquisSADE: 簡單明瞭~ 10/08 20:48
推 speed2: 在基督信仰裡 只有神是公義的 但在罪人眼中卻不公平 10/08 20:55
→ speed2: 活在罪裡的人連神的面都見不上 因為看見就會被大光照耀 10/08 20:57
→ bluebrown: 神的公義也是人在解釋 10/08 20:57
→ sCHb68: b大說的對,人應該要正意分解上帝的道。(′▽`) 10/08 21:02
推 taonlys: 咦 我以為基督教一直都很能接受被其他教教義干涉 10/08 21:58
我應該不會這樣宣稱
→ rabbit37979: 能夠被其他教教義干涉的基督教在隔壁板,你來錯地方了 10/08 22:10
我同樣不會這樣宣稱。
推 teamax: 問號,以基督教禮宣楊基督理想中的婚姻,在贊成反對同婚 10/08 22:21
→ teamax: 卻拒絕被干涉(交流) 10/08 22:21
簡單來說我認為堅持以教義塑造自己,那的確是自己的宗教自由。
但我認為用宗教自由或言論自由做為一種手段,以教義作政治改革。
我覺得就犯了積極自由的問題。
我們可以說自由可以帶來自我理想的成就,但這不代表可以干涉他人。
這就是薩德對於不同層次的自由的理解的謬誤。
積極自由的危險是一旦自己不是政治權威的陣營時,就隨時可能無法行使自由。
這對於民主運作與權利保障是背道而馳的,也無法使所有人共存。
※ 編輯: uka123ily (122.116.176.205), 10/08/2014 22:55:50
→ taonlys: 但我覺得照這個模型 毒賭嫖通姦這些東西都是無法反對的 10/09 10:16
→ sCHb68: 所以才有些國家紅燈區、賭場、大麻是合法的。 10/09 11:56
→ sCHb68: 不知是否一個國家符合優卡大的平等模型, 10/09 12:01
→ sCHb68: 優卡大也就會不反對紅燈區、賭場、大麻的合法化? 10/09 12:01
基本上我對這些都是開放的態度。
另外,我反對的是用宗教的理由去處理這些議題。
因為宗教自由有其歷史發展而被獨立的因素,不能直接以言論自由與思想自由去主張。
※ 編輯: uka123ily (122.116.176.205), 10/09/2014 12:12:59
→ bluebrown: 可以反對啊. 在哪個層次反對,還有要受多大的管制而已 10/09 17:00
→ bluebrown: 要不然喝酒開車沒出事故的話也沒直接傷害到別人,但喝 10/09 17:00
→ bluebrown: 酒開車會受到管制,而且也經常宣導「酒後開車很不好」 10/09 17:01
其實很多人是覺得你關在房間吸毒其實不關大家的事。
藥物濫用問題撇開自我傷害這件事,地下經濟跟組織犯罪或許才是大家的痛點。
不討論犯罪的話,那藥物濫用就是一個人可否選擇「墮落」的生活方式而已。
但就教會來說,不信神好像也不見得比藥物濫用的人來的不墮落阿。
※ 編輯: uka123ily (39.12.156.196), 10/09/2014 17:14:20
→ bluebrown: 雖說我覺得有時候有些自由主張,很像是人類在自尋煩惱. 10/09 17:09
→ bluebrown: 給我的感覺是,為了讓某個自由存在而去主動創造讓那個 10/09 17:12
→ bluebrown: 自由得以存在的社會事實…… 10/09 17:12
所以柏林說要去同情理解不同的價值。
※ 編輯: uka123ily (39.12.156.196), 10/09/2014 17:16:19
→ bluebrown: 那不罰吸毒本身,但罰死那些持有和販賣的,如何? 10/09 17:17
我覺得像煙酒一樣由國家公賣,然後私營的就罰錢可以能比較簡單。
※ 編輯: uka123ily (39.12.156.196), 10/09/2014 17: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