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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公平?我不認為該如此代換。 自由平等說穿了就是一個共同生存(生活)的設計。 而當某些人可以擁有權力凌駕他人,那麼就難以確保弱者的生存。 當然可以說共同生活是什麼鳥? 誰理這個東西? 只是當異教徒壓迫基督徒的時候,對方說誰理你的時候,基督徒會怎麼想呢? 這樣的推論就跟不言自明的自然權利沒啥關係了。 平等權只是一種共存的策略規範,大家如此遵守,對大家可能都好而已。 同理,基督徒如果堅持有用教義做為政治決定的權利。 那同樣的也要設想,自己不總是那個能做決定的群體,這樣可以接受嘛。 如果不能接受被異教教義干涉又主張可以用教義干涉他人,豈不是詭異又矛盾。 ※ 引述《windcanblow (戲謔人生)》之銘言: : ※ 引述《MarquisSADE (~薩德先生~)》之銘言: : : 我們這種讀黑格爾的最喜歡『還原』事物的本質了, : : 而你質疑『破壞平等權的平等權』這個概念的可能性嗎? : : 我舉個例子,我家有錢結果政府課我富人稅、我要再買一間政府要課我奢侈稅, : : 這難道不正是破壞平等權的平等權嗎, : : 而我們正常的人類社會大致上認為這樣一種做法才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呢,超威的 XD : 這又回到一個問題了,何謂公平正義呢 : 一個人可以在社會上賺很多錢,擁有一間又一間的豪宅, : 是個人能力所致,還是社會提供了足夠的機會與資源, : 讓其中一少部份人得以獲得比大多數人都擁有還多的財富。 : 還是說,一個有錢人之所以有錢,完全都是他個人的功勞, : 其他人不該擁有與他分享的權利,阻礙他繼續創造財富, : 買更多房的自由,讓自己更有錢的自由呢? : 繼續看下去,為什麼有錢的人就要繳比較多的稅 : 這難道不是他們的本事嗎?窮人憑什麼就該繳比較少呢? : 那只是他們不會賺錢而已不是嗎? : 為什麼有錢人同樣是辛辛苦苦賺錢,就要負擔這麼多的社會責任, : 而躺在路邊的流浪漢,連一毛錢都不用出, : 就有稅金搞出來的椅子跟地下道可以睡,政府還會出錢照顧他們 : 這樣合理嗎?有公平嗎?不努力的人平白收獲 : 努力的人卻遭剝削,有錢成了原罪,你有錢就是不公平 : 怎麼會有這麼奇怪的事呢? : 仔細來看,根本不奇怪吧 : 這就好像,喬丹是籃球界的指標人物,可是若沒有他的隊友 : 以及一大堆的對手,那麼他也沒可能這樣有名與有錢, : 沒有那個舞台,他只是個可以從三米外飛起來, : 把一包垃圾灌進掛在牆上垃圾桶的普通人 : 沒有人會因為一個人可以把一包垃圾灌進掛在牆上垃圾桶 : 就買他的穿的運動鞋或他代言的商品吧 : 可是為什麼他的隊友,他的對手,沒一個人獲得的財富 : 可及他的一半呢?倘若缺了這些人,喬丹哪來的財富? : 試想,難道喬丹不該分享他的一切,與這些人平分自己的所得嗎? : 由此來看,平等好像就不是字面上這麼膚淺的意思了 : 人們不僅是要追求所有人起跑點上的平等,機會的平等, : 更會要求有較多收獲的人來回饋與分享 : 因為,只有很少很少的人可以離群索居,不藉任何他人的貢獻而正常生活 : 所有願意參與群居社會生活的人們,都或多或少接受這樣的平等原則 : 這才是平等的本質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176.20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12772286.A.0FE.html
MarquisSADE: 簡單明瞭~ 10/08 20:48
speed2: 在基督信仰裡 只有神是公義的 但在罪人眼中卻不公平 10/08 20:55
speed2: 活在罪裡的人連神的面都見不上 因為看見就會被大光照耀 10/08 20:57
bluebrown: 神的公義也是人在解釋 10/08 20:57
sCHb68: b大說的對,人應該要正意分解上帝的道。(′▽`) 10/08 21:02
taonlys: 咦 我以為基督教一直都很能接受被其他教教義干涉 10/08 21:58
我應該不會這樣宣稱
rabbit37979: 能夠被其他教教義干涉的基督教在隔壁板,你來錯地方了 10/08 22:10
我同樣不會這樣宣稱。
teamax: 問號,以基督教禮宣楊基督理想中的婚姻,在贊成反對同婚 10/08 22:21
teamax: 卻拒絕被干涉(交流) 10/08 22:21
簡單來說我認為堅持以教義塑造自己,那的確是自己的宗教自由。 但我認為用宗教自由或言論自由做為一種手段,以教義作政治改革。 我覺得就犯了積極自由的問題。 我們可以說自由可以帶來自我理想的成就,但這不代表可以干涉他人。 這就是薩德對於不同層次的自由的理解的謬誤。 積極自由的危險是一旦自己不是政治權威的陣營時,就隨時可能無法行使自由。 這對於民主運作與權利保障是背道而馳的,也無法使所有人共存。 ※ 編輯: uka123ily (122.116.176.205), 10/08/2014 22:55:50
taonlys: 但我覺得照這個模型 毒賭嫖通姦這些東西都是無法反對的 10/09 10:16
sCHb68: 所以才有些國家紅燈區、賭場、大麻是合法的。 10/09 11:56
sCHb68: 不知是否一個國家符合優卡大的平等模型, 10/09 12:01
sCHb68: 優卡大也就會不反對紅燈區、賭場、大麻的合法化? 10/09 12:01
基本上我對這些都是開放的態度。 另外,我反對的是用宗教的理由去處理這些議題。 因為宗教自由有其歷史發展而被獨立的因素,不能直接以言論自由與思想自由去主張。 ※ 編輯: uka123ily (122.116.176.205), 10/09/2014 12:12:59
bluebrown: 可以反對啊. 在哪個層次反對,還有要受多大的管制而已 10/09 17:00
bluebrown: 要不然喝酒開車沒出事故的話也沒直接傷害到別人,但喝 10/09 17:00
bluebrown: 酒開車會受到管制,而且也經常宣導「酒後開車很不好」 10/09 17:01
其實很多人是覺得你關在房間吸毒其實不關大家的事。 藥物濫用問題撇開自我傷害這件事,地下經濟跟組織犯罪或許才是大家的痛點。 不討論犯罪的話,那藥物濫用就是一個人可否選擇「墮落」的生活方式而已。 但就教會來說,不信神好像也不見得比藥物濫用的人來的不墮落阿。 ※ 編輯: uka123ily (39.12.156.196), 10/09/2014 17:14:20
bluebrown: 雖說我覺得有時候有些自由主張,很像是人類在自尋煩惱. 10/09 17:09
bluebrown: 給我的感覺是,為了讓某個自由存在而去主動創造讓那個 10/09 17:12
bluebrown: 自由得以存在的社會事實…… 10/09 17:12
所以柏林說要去同情理解不同的價值。 ※ 編輯: uka123ily (39.12.156.196), 10/09/2014 17:16:19
bluebrown: 那不罰吸毒本身,但罰死那些持有和販賣的,如何? 10/09 17:17
我覺得像煙酒一樣由國家公賣,然後私營的就罰錢可以能比較簡單。 ※ 編輯: uka123ily (39.12.156.196), 10/09/2014 17: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