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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還是來發文回應一下好了 可以的話我比較希望你教會的牧師來看我這篇文章 ※ 引述《moneybuy ()》之銘言: : 會這樣問是因為接觸到的教會 : 討論到多元成家 同志這類問題 : 藍黨 反對 : 綠黨 贊成 這個問題,我的給所有瘋狂反對同婚合法的人的批判是這樣的: 同性戀的罪可是跟男生看到漂亮女生有反應,是同等級的罪惡。 你覺得同性戀的罪很重要,那為什麼你不去批判教會的弟兄看A 片打手槍的罪?憑甚麼覺得同性戀比其他罪更值得討論? : 我們上頭的人就說不要投給綠的 : 因為違反教義之類的 麻煩請你問教會牧師或傳道人,到底投給民進黨/國民黨是違反哪個教義? 請他說清楚講明白。我很認真。只是支持政黨的不同就要被當成外邦人,老實說, 如果是我,當下聽到這種話真的會很不爽甚至想拍桌走人。 : 想問的是 : 這樣的話 : 信基督的 : 幾乎都是偏藍了吧?! : 是這樣嗎? 林飛帆表示: : 還公開要大家投給誰誰誰 : 聽了不是很舒服... : 該怎麼辦? 把我寫的東西告訴你的牧師,請他日後改進,不要在教會裏談政治。 真的勸不成,就只好忍耐了,考慮換教會也是可……:( -- 我還沒說完吶~~ 夠多了夠多了,回家啦~!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213.16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15460160.A.592.html
sCHb68: 我認為反對『多元成家』沒啥不對的, 11/08 23:50
sCHb68: 請注意:但我個人反對此議題上的『十字軍』。 11/08 23:50
sCHb68: 如果今天基督教出來推動一個法案, 11/08 23:51
sCHb68: 法案叫做:『全民只能敬拜三一真神,沒有別神』, 11/08 23:51
sCHb68: 到時候看反對這個法案的有多少團體多少宗教? 11/08 23:51
sCHb68: 你立法我反對,我立法你反對,公平吧?! 11/08 23:51
evilcherry: 說實在禁止所有宗教都比偏袒任一宗教容易 11/08 23:56
sCHb68: 另外,原PO此批判有點問題, 11/09 00:05
sCHb68: 如果我今天發現小孩說謊,我斥責他不能說謊, 11/09 00:05
sCHb68: 他(小孩)卻回我: 11/09 00:05
sCHb68: 貪心跟說謊差不多你也要一並斥責; 11/09 00:05
sCHb68: 嫉妒跟說謊差不多你也要一並斥責; 11/09 00:05
sCHb68: 爭競跟說謊差不多你也要一並斥責; 11/09 00:05
sCHb68: 詭詐比說謊嚴重你更要一並斥責; 11/09 00:06
sCHb68: 讒毀比說謊嚴重你更要一並斥責; 11/09 00:06
sCHb68: 不反對則已,一反對要反對的沒完沒了。 11/09 00:08
反對同婚這沒有問題,我反對的是對此議題的「過度反應」(十字軍) 注意我的用詞有「瘋狂」二字。針對此議題做出理性討論,如果同性戀 相關團體有發起遊行活動,那我們當然也有必要站出來表達我們的立場 。不只是捍衛真理的立場,也是對贊成同婚團體的「公平對等」的意見 表達,sCH所說的「被迫應戰」也是這樣。就事論事斥責小孩說謊,這是 正確的,可是如果是過度反對到連自己的問題都看不見,那就是錯誤的。 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纔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sCHb68: 為什麼今天教會要特別關注『多元成家』並反對? 11/09 00:16
sCHb68: (『多元成家』十字軍不在我的討論範圍之內) 11/09 00:16
sCHb68: 教會是被這個處境『被迫應戰』, 11/09 00:17
sCHb68: 難道聖經反對同性戀是最近的事嗎? 11/09 00:17
sCHb68: 在『多元成家』法案三千五百多年之前就反對了, 11/09 00:17
sCHb68: 而不是"憑什麼"覺得同性戀的罪比其他罪更需討論。 11/09 00:17
說真的,我其實有點擔心現在的同志平權運動,現在的社會現況是只要 說出同性戀是不正常的就會被幹譙、罷凌的,我認為這是政府的刻意炒 作。在這種「過太爽」的情境下,難保之後在某某事件後不會徹底反撲 回來,變成徹底的反同性戀。(這只是我的猜測而已)
sCHb68: ====換個行==== 11/09 00:32
sCHb68: 反對者可能會說:「被迫應戰?好偉大喔!!」 11/09 00:32
sCHb68: 當此法案:『全民只能敬拜三一真神,沒有別神』推行, 11/09 00:32
sCHb68: 也換反對者『被迫應戰』了, 11/09 00:33
sCHb68: 我也可以說:「被迫應戰?你也挺偉大的!!」 11/09 00:33
neohippie: 其實有沒有悔改認罪好像是重點。 11/09 04:04
neohippie: 應該多數基督徒都會說未婚性行為需要悔改 11/09 04:06
neohippie: 所以同性未婚性行為應該也需要悔改 11/09 04:06
neohippie: 那同性已婚性行為呢? @@ 11/09 04:07
neohippie: 不過同性婚姻聖經上講不過去,沒辦法成立 11/09 04:08
neohippie: 所以以基督教立場 (非法律立場) 無法解套 11/09 04:08
neohippie: S大這樣講通嗎? 11/09 04:09
sCHb68: 是呀,按立一個同性戀者當牧師, 11/09 05:51
sCHb68: 甚至按立一個殺人犯當牧師,Y 11/09 05:51
sCHb68: 或者按立一個愛說謊的人當牧師, 11/09 05:51
sCHb68: 並沒有沒別,重點在於願不願意『認罪悔改』。 11/09 05:51
sCHb68: 如果真的是『合法的同性婚姻』的一對伴侶, 11/09 05:52
sCHb68: 那真的是教會上的一個考驗。 11/09 05:52
sCHb68: 我比較想知道和稅吏和罪人為朋友的耶穌基督會怎麼做? 11/09 06:11
neohippie: 從此不要再犯了? 可是如果累犯不回改? 11/09 07:15
那要看犯罪者本身的心態了 ※ 編輯: phdazure (114.24.120.80), 11/09/2014 08:37:13
bluebrown: 被迫(???)應戰 XD 對待無神論佛教徒都沒問題了,這些 11/09 09:10
bluebrown: 人到死都在 『說謊』不認罪呢 11/09 09:10
bluebrown: 這讓我好奇假設今天基督教是國教,頒布「宗教自由法」 11/09 09:14
bluebrown: 那是不是基督徒也要跑出來反對? 11/09 09:14
neohippie: 在愛人如己與遵行誡命當中掙扎... 11/09 09:27
neohippie: 怎麼做才是榮耀上帝? 11/09 09:28
bluebrown: 是說"民事婚姻"和教會認定那是不是婚姻幾時有關連了? 11/09 09:29
bluebrown: 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為法律上的配偶關係,神就祝福= =? 11/09 09:30
sCHb68: 哪有『對待無神論佛教徒都沒問題了』基督徒仍然在傳福音。 11/09 21:21
sCHb68: 感謝原PO phdazure大回應 thx!! 11/09 21:25
受教了,感謝^^
bluebrown: 那就專心傳福音,管啥政治? 11/09 22:38
bluebrown: 要學基本教義派又學得四不像 XD 11/09 22:39
bluebrown: 所以你反對宗教自由嗎 XD 還沒回答耶 11/09 22:48
sCHb68: 01. 基督徒傳福音跟關心政治、社會議題有啥衝突? 11/09 23:03
這部份已經有神學家從「上帝主動參與的十字架歷史事件」一事指出,一個效法 基督釘十字架的人,必須恢復與重建被破壞的關係,包含「包括人與人之間關係 的破裂導致的社會問題,人與神之間關係的破裂導致的無神與絕望,人與自然之 間係的破裂導致的生態浩劫。」在這樣的觀點下,「所有社會政治行動、生態行 動,皆是信 仰本質上的要求,而非附加式的德行要求。」 http://life.fhl.net/Philosophy/moltmann_2.htm 詳細文章參見:「莫特曼的神學方法論」
sCHb68: 02. 學基本教義派,指我嗎?我有在學嗎? 11/09 23:03
sCHb68:   學哪種的?在你認知中的定義是?別亂打稻草人。 11/09 23:03
sCHb68: 03. 別說國教啦,就算國家政權掌握在基督教手中, 11/09 23:03
sCHb68:   宗教仍然自由,不是賴著政權逼你信耶穌的。 11/09 23:04
bluebrown: 基本教義派不是說你 11/09 23:09
bluebrown: 01 指的是那些把聖經當憲法的人 11/09 23:16
bluebrown: 關於03 實在看不出來聖經能導出宗教自由? 11/09 23:18
宗教自由是指人有信上帝和不信上帝的自由,宗教自由是包含在自由意志裡面。 上帝造人是有給人「自由選擇」的空間,至於選擇錯誤的苦果就由選擇的人自己擔了。 ※ 編輯: phdazure (114.24.126.71), 11/09/2014 23:57:31
sCHb68: 03. 政權和教會的權柄都是出於神。 11/09 23:48
sCHb68:   不要我(耶和華)作他們的王(撒上8:7), 11/09 23:48
sCHb68:   教會與政府權威的區分是聖經的原則, 11/09 23:49
sCHb68:   但是這種區分是職責上的區分, 11/09 23:49
sCHb68:   政府要保障任何人民的言論、生存、 11/09 23:49
sCHb68:   產業、政治、居住、宗教等等自由, 11/09 23:49
sCHb68:   而教會可在於這些自由上表達意見、 11/09 23:49
sCHb68:   做光做鹽,同時,這種保障是給"任何人"的。 11/09 23:49
bluebrown: 都有保障,只是不包括"同性戀"的"婚姻自由" XD 11/09 23:59
一夫一妻的婚姻,在人類社會的變遷過程中,並不是一個必須絕對奉行的真理。 為了演化上的需要,強壯的男人有資格與很女人生育他的後代,因此有「一夫多妻」 但隨著文明愈來愈發展,人們開始警覺到這樣的社會制度會造成極度不安定,因為先 天就是弱勢的魯蛇沒有辦法取到老婆(都被搶光了),有可能造成社會的動亂。所以 才逐漸發展出「一夫一妻」的社會制度。 我會這樣講是因為很多人在贊成同婚的時候,沒有深入去思考「婚姻」本身隱含的社 會學意含。並沒有想到一旦同婚合法,同志所面臨的社會處境有多麼尷尬(到戶政事 務所登記結婚的時候會被人怎樣看待?是否要公開舉辦婚禮?家人的反應、工作、領 養小孩等等……),被歧視的可能是一定存在的。所以真的要尊重同性結婚的自由嗎 ?勢必需要再多想一下。 ※ 編輯: phdazure (114.24.126.71), 11/10/2014 00:32:17
sCHb68: 都有保障才有『你反我,我反你』的產生不是嗎?!(⊙o⊙) 11/10 00:01
bluebrown: 那幾時要反對佛教徒的信仰自由 ? 11/10 00:01
sCHb68: 這你就要問政府了,政府應該啥時要反對佛教我也不知道。 11/10 00:02
bluebrown: 某教徒掌權的時候吧 XD 11/10 00:05
sCHb68: 教會是傳福音給佛教徒,並沒有政府的權柄, 11/10 00:05
sCHb68: 可以去限制其佛教的『宗教自由』。 11/10 00:05
sCHb68: 同樣的,其他宗教也有勸基督徒改信他的宗教,不是嗎?! 11/10 00:06
bluebrown: 那尋求保障的時候,出來反對是? 11/10 00:07
sCHb68: 都受同樣保障之下,價值觀/意識形態/宗教的衝突,不是嗎? 11/10 00:08
bluebrown: 同樣保障……? 11/10 00:10
sCHb68: 選舉不就是最好的例子,連勝文VS.柯文哲, 11/10 00:13
sCHb68: 看他們辯論,難道不是都在反對對方? 11/10 00:13
sCHb68: 但他們都受到同樣的法律保障下, 11/10 00:13
sCHb68: 才能當候選人、才可以辯論並進行選戰,不是嗎(._.?) 11/10 00:14
bluebrown: 同性戀只能和異性結婚,是所謂同樣保障? 11/10 00:15
sCHb68: =,=,這條法律難道是教會定的嗎? 11/10 00:16
bluebrown: 那要改變的時候,反對是? 11/10 00:17
sCHb68: 有興趣b大可去查考當初這條法律為什麼這樣定,我也不知。 11/10 00:17
bluebrown: 不會告訴我是不反對改變法律,但反對同性關係吧 XD 11/10 00:17
sCHb68: 此文的第一樓我就擺明立場,我是反對的。(-^-)d 11/10 00:20
bluebrown: 繞來繞去 算了 11/10 00:20
sCHb68: o(‧"‧)o 11/10 00:22
bluebrown: zzzzzzzz 11/10 00:23
bluebrown: 婚姻會公開早就想過了,不想/不敢的人只能不結婚 11/10 00:34
bluebrown: 就如同異性戀結婚要背上各種被期待的責任和眼光, 11/10 00:35
bluebrown: 同性戀也是 XD 11/10 00:35
bluebrown: 只是背負上的東西會有那麼點不一樣 XD 11/10 00:36
csss22221041: 反對是可以信仰反對 但用信仰去改變律法 不可取 11/11 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