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ietro: 第五章蠻酷的 12/08 21:53
→ evilcherry: 第五章有沒有實際例子? 12/08 22:24
→ evilcherry: 我指是宗教法如何應用在板規之上。 12/08 22:36
簡單舉例說~~如果天主教會背景的版友違反板規,要自己大齋1個月來作補贖
如果當事人提出申請,我不會以沒這板規否決。
但原則上宗教法不能去處分沒這信仰背景的人。除非對方願意。
宗教法基本上是自願性質,而且有相對高的標準來作裁量。
※ 編輯: amosvalen (114.35.73.192), 12/08/2014 23:02:33
推 uka123ily: 2-5 有點疑慮 12/08 23:05
→ uka123ily: 是說如果不想要某人回應,板主同意就可以刪推文? 12/08 23:06
原則上採用天主教版的見解,可以享有不想被人推文或回文的權利。
但要先講,講完不聽被刪文我認為是合理的。
但避免濫用該權利,我訂成得免罰,情節重大還是會有處分的問題。
※ 編輯: amosvalen (114.35.73.192), 12/08/2014 23:11:44
推 neohippie: 2-5有可能會引起糾紛... 12/08 23:10
沒有也是會有糾紛~~長期下來~~我個人認為要顧到兩邊的人性
完全不能刪~~有的人會故意在你的文下面狂推酸文
開放讓大家卯起來刪~~這樣沒人敢推文~~
讓大家有個合理的攻防~~如果真的不行~~我會修正這個意見
※ 編輯: amosvalen (114.35.73.192), 12/08/2014 23:15:14
推 uka123ily: 2-5的結果就是洗版,這個西哲版發生過了。 12/08 23:12
→ uka123ily: 發文就應該有接受批評的雅量,不應該給予這種「權力」 12/08 23:14
→ bluebrown: 我猜板主會介入鎖文 12/08 23:16
推 jacklin2002: 認為有問題+1,推噓文若符合版規或法令規範,沒理由 12/08 23:17
→ jacklin2002: 任意刪除。 12/08 23:17
→ jacklin2002: 想要給人抒發,不如開放申請鎖文,可能比較實際一點 12/08 23:19
→ uka123ily: 這樣可能將發文者跟板主暴露在訴訟的風險。 12/08 23:20
→ uka123ily: 而且,目前系統有板主刪推文的功能了喔XD 但我不會用 12/08 23:21
我對這個刪除推文同意權,會採最高密度的審查。
不是絕對必要,不同意這麼激烈的做法。
※ 編輯: amosvalen (114.35.73.192), 12/08/2014 23:29:24
推 jksen: PTTLAWSER是版主才能進去的板嗎? 找不到的樣子。 12/08 23:34
→ ayuperfect: 本板(pttlawser)為板主專屬看板,雖板名前無註記右引號 12/08 23:36
→ ayuperfect: 但有隱板性質 12/08 23:37
推 uka123ily: 不太清楚,我是上網估到,就去找來看的@@ 12/08 23:37
推 jacklin2002: 難怪找不到@@" 12/08 23:37
→ Mian1997: 我倒覺得板主的文章造詣硬到叫人嗑不下去 12/09 10:32
→ stevenjobs: 法匠 12/09 11:45
→ Llingjing: 感覺常寫公文 12/09 11:47
→ stevenjobs: 建議版主將版規寫得白話點 或是另寫ㄧ篇文章解釋 12/09 13:58
→ evilcherry: 另外,我感覺這份板規是只有總則沒有細項 12/09 19:26
→ evilcherry: 說白點就是我可以隨便作不違反法律的人身攻擊, 12/09 19:26
→ evilcherry: 因為根本沒有針對人身攻擊的條文 12/09 19:26
推 buddhanature: 如果發文者內容有誤,或與聖經有誤,或偏一宗派,或 12/09 23:59
→ buddhanature: 不符社會普遍善良風俗習慣或認知,感覺2-5訂定,是 12/10 00:00
→ buddhanature: 是剝奪正義伸張權。如果撇開這項,2-5還是有違反憲 12/10 00:01
→ buddhanature: 法保障,人民有言論自由權。建議進行若干程度修正 12/10 00:01
→ buddhanature: 板主的自由心證亦不能違反民主憲政體制,雖然我投你 12/10 00:03
→ buddhanature: 要發言,應該有雅量看他人批評。發言者如果不想回覆 12/10 00:04
→ buddhanature: 推文或回文,只要不回覆就好。不能限制他人推文或回 12/10 00:05
→ buddhanature: 文。一旦限定某文不能回覆,經板主同意,等於板主選 12/10 00:06
→ buddhanature: 擇性護航某文章或某團體立場,間接扮演上帝一職 12/10 00:07
推 buddhanature: 2.建議訂定人身攻擊與特定辱罵字眼(違反善良風俗) 12/10 00:14
→ buddhanature: 規範。 12/10 00:15
→ buddhanature: 3. 申訴板主去組務板可理解。討論板主是板上眾板友 12/10 00:16
→ buddhanature: 監督之權利與義務,這點這樣,似乎規範有點過頭~ 12/10 00:17
→ korsg: 所以到底可不可以談人家的老木? 12/10 17:11
→ korsg: 拎老木哩? 拎老師哩? 這類詞語到底能不能講?? 12/10 17:18
→ korsg: 拎老木老杯老師卡賀 這些算不算違規? 12/10 17:19
→ neohippie: 還有絕佳的人品 12/13 20:41
→ neohippie: 重點是,他們能當上神父的機率非常非常低 12/13 20:42
→ neohippie: 版上如果有單身姐妹,我建議立刻去追Pietro大 12/13 20:44
→ neohippie: 版上如有單身姐妹,我強力推薦去追P大 12/13 20:45
→ come: 還蠻讚的 會常常關心別人的母親 12/13 20:54
→ neohippie: 手機推文推錯篇... 12/13 21:29
※ 編輯: amosvalen (114.35.73.192), 01/01/2015 22:34:02
※ pokky: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1/20 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