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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不太贊同搞什麼人身攻擊。 不過大家堅持的話,還是放入板規中。 如果覺得版主自己立法又執法有問題的話, 開放陪審團制讓大家判,不要又說都版主的個人心證 條文如下: 一、「人身攻擊」定義:(1)與討論主題無關、無客觀事實或因果關係論述可 佐證,且(2)該言論為針對特定使用者或所屬族群之特質,使上述個人或 族群感受惡意或貶抑之言論,同時符合以上兩點者皆屬之。 二、禁止「人身攻擊」,違者得水桶14天處置。 三、遴選「人身攻擊」審理委員,至多三名。針對申請案件以推文表示是否成立, 採多數決。 四、不服判決,請由組務審理。如判決後,蓄意製造糾紛者,另行水桶30天。 五、人身攻擊為特定ID者,僅由當事人有檢舉權,所屬族群者,任何人都可為之。 惟檢舉案多於一人者,版主得併案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73.19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20043618.A.59B.html
eno4022: 誰能檢舉?只限當事人,還是第三方也可以? 01/01 08:40
※ 編輯: amosvalen (114.35.73.192), 01/01/2015 09:39:14
eno4022: 委員如何遴選?遴選時間點是檢舉前便先選好下次的委員 01/01 14:41
eno4022: 還是案件產生了再遴選?如何能避免遴選委員的立場爭議? 01/01 14:41
採任期制~~跟代理版主同任期 要當得自己在下面推文報名 不到3人者~~報名者即可擔任 超過3人~~開放投票~~最高票3人者當選 大家本來就有立場~~找不同人來平衡立場~~~是我目前唯一能想到的解法 如果沒人要當~~那表示大家都不想躺這渾水 那就回到我一開始認為的點 人身攻擊就等同於公然侮辱與毀謗~~請找法院 不應該由非國家法律執法者受理
evilcherry: 根本就晦氣話 01/01 14:47
evilcherry: 問題不是人身攻擊草案,你要不管也成,人家就是針對你 01/01 14:48
evilcherry: 的標準前後不一 01/01 14:48
法律沒有這麼笨~~~上次有一個翻判例說殺一個人不會判死刑的 現在不是被撤銷死刑判決 ※ 編輯: amosvalen (114.35.73.192), 01/01/2015 15:22:52
jksen: 同意1.2.4.5點,第3點沒意見。 01/01 20:43
uka123ily: 第三條,建議板主自主裁判,否則容易權責不清。 01/01 20:47
pokky: 找一個副版主 就不用陪審團了 如果找不到三個人的話 01/02 12:01
eno4022: 找副板主+1 如果板主無心在這一塊上面的話 01/02 12:04
amosvalen: 如果要副版主~是要再開投票~~還是我直接找人? 01/03 00:08
neohippie: evilcherry好像是不錯的人選? 01/03 02:06
neohippie: 我記得他好像有四票支持 01/03 02:07
evilcherry: 如果你希望我當我沒問題,但約法三章: 01/03 17:37
evilcherry: 1. 板規本身的爭議我不會代坦 2. 告訴乃論,如果我有 01/03 17:38
evilcherry: 需要會要求你代審 3. 基於不想交長途電話費,板聚免問 01/03 17:39
C2C: 我好想念 uka123ily 01/04 00:29
eno4022: 我覺得你找人就好,反正就算民主投票,不順他的意刁民照 01/04 07:11
eno4022: 樣會鬧會罵,現在組務版不就一個民粹份子在叫囂? 01/04 07:12
eno4022: 但是二人應該要同進退就是了,你走你的人也要帶走 01/04 07:13
eno4022: 不可以用推薦的方式建議組務讓他遞補接任 01/04 07:13
eno4022: 然後權責劃分清楚,他被質疑你不用出來坦,因為獨立業務 01/04 07:14
eno4022: 最多就是他在組務板被申訴,可以出來說些公道話 01/04 07:15
eno4022: 避免被人質疑官官相護。這種惡名讓甲甲的組務去抗就好 01/04 07:16
come: 推薦鋼指當版主阿 看來他很想當 01/12 02:33
jacklin2002: 推薦邪惡櫻桃當副版 上一次有出來選 代表有管理意願 01/12 19:20
jacklin2002: 我覺得有管理的意願是很重要的考量之一 01/12 19:21
neohippie: 我也推邪櫻 01/13 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