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fnop: 其實我想問一下這兩者根基與效力不同在哪? 07/24 14:01
→ aun5780: 為耶穌的見證而死-根基是耶穌 07/24 14:03
→ aun5780: 為見證耶穌而死-根基是自己的行為 07/24 14:03
→ aun5780: 為耶穌的見證而死-效力不因自己的不良見證減弱 07/24 14:05
→ aun5780: 為見證耶穌而死-效力會因自己的不良見證減弱 07/24 14:05
推 tfnop: 若見證主的人只傳耶穌,那就沒有差別了 07/24 14:45
→ aun5780: 是的 07/24 14:49
→ Mian1997: 這兩者的實際意義是? 07/24 17:12
→ aun5780: 可以參考五個唯獨中的唯獨上帝的榮耀 07/24 17:25
→ aun5780: 不管是為見證耶穌而死 07/24 17:25
→ aun5780: 還是為見證耶穌而死 07/24 17:25
→ aun5780: 更正 還是為耶穌的見證而死 07/24 17:26
→ aun5780: 根基都必須是上帝的榮耀 07/24 17:27
→ aun5780: 當然為為耶穌的見證而死 理當根基為了上帝的榮耀 07/24 17:28
→ aun5780: 但為見證耶穌而死 也有可能是出自個人的英雄主義 07/24 17:28
→ aun5780: 如果你的磐石是耶穌的見證 實際意義是上帝的榮耀 07/24 17:29
→ aun5780: 如果你的磐石是自己的勇敢 實際意義是送死而已 07/24 17:30
→ Mian1997: 「有一個人,是從上帝那裏差來的,名叫約翰。這人來,為 07/24 17:45
→ Mian1997: 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 07/24 17:45
→ aun5780: 他的根基是那個光 07/24 17:54
→ aun5780: 還是"他為光做的見證" 07/24 17:55
→ aun5780: 另外我們是在討論啟示錄的希臘文翻譯 07/24 17:56
→ aun5780: 並不是約翰福音的希臘文 07/24 17:57
→ aun5780: 如果你覺得這邊和合本翻成 "給耶穌作見證" 07/24 18:03
→ aun5780: 是更好 更符合作者原意 更符合整本聖經 更符合前後文 07/24 18:04
→ aun5780: 那你找到的約翰福音 是個很好的根據 07/24 18:04
→ aun5780: 因為約翰福音跟啟示錄畢竟是同一位作者 07/24 18:05
→ aun5780: 但正因為是同一位作者 07/24 18:05
→ aun5780: 為何他在約翰福音的寫法是"為"光做見證 07/24 18:06
→ aun5780: 而在啟示錄則是為"耶穌(所有格)的見證" 07/24 18:06
→ aun5780: 相互對照後 是不是有一個可能 07/24 18:07
→ aun5780: 光 = 耶穌的見證 07/24 18:07
→ aun5780: 約翰是為"耶穌的見證" 來做見證 07/24 18:08
→ aun5780: 約翰見證的根基是光 也就是耶穌的見證 07/24 18:09
→ aun5780: 如果你不太理解這在說什麼 我回一篇給你 07/24 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