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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925528 2019-09-24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審議由「Shofar轉化社區聯盟」理事長彭迦智 領銜提出的「人工流產應於妊娠8週內施行」全國性公投提案,稍早中選會表示,委員會審 議後認定全案有舉行聽證之必要,以進一步釐清相關爭點。 中選會說明,依據「公民投票法」第10條第3項之規定,主管機關於收到公投提案或補正之 提案後,應於60日內完成審核,若經審核發現有提案非全國性公投適用事項、提案內容不能 瞭解其真意等情形,則應通知提案領銜人於30日內補正,並應先舉行聽證會釐清相關爭點, 協助提案領銜人進行必要之補正。 據了解,彭迦智領銜提出之公投主文為:「你是否同意『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第15條第1項 本文:人工流產應於妊娠24週內施行。』修正為『人工流產應於妊娠8週內施行。』。」 https://www.ct.org.tw/1343146 【特約編譯張廖婉菁/報導】美國支持墮胎者說,聖經裡沒有提到墮胎,亦沒有相關的教導 ,或提供任何有智慧的建言。然而這樣的評斷公平嗎?難道上帝對於未誕之生命的心懷意念 ,在聖經裡連點暗示都沒給?讓咱們仔細瞧瞧: 其實聖經中有幾個例子明白地見證了新生命的寶貴。 1.詩篇一三九篇13節:「我的臟腑是你所造的,在我母腹中你已覆庇我。我要稱謝你,因為 我的受造,奇妙可畏。」 按經文,上帝創造了世人,祂既是生命起源的造物主也是供應者。因此,基督徒理所當然要 把未出生的嬰兒視為上帝眼中的寶貝。換言之,這段經文應該要敦促我們去保護這些幼小的 生命,因為我們得確保上帝賦予他們的生命能獲得保障。 2.以賽亞書四十四章24節:「從你出胎,造就你的救贖主──耶和華如此說:我──耶和華 是創造萬物的,是獨自舖張諸天、鋪開大地的。誰與我同在呢?」 本段經文再度證實了上帝在「母腹中」創造了生命,這很清楚地說明了,即便是未誕生的生 命,上帝也視為珍寶,不得毀於人類之手。 3.以賽亞書六十四章8節提到:「我們都是你手的工作。」我們必須明白上帝藉其大能創造 了人類,將受造的生命看作為至寶。 不單如此,上主以無比深刻且奇妙的方式慶賀著新生命的到來──祂給了未出生的孩子安排 了目標與未來,這必須被神聖地看待。 4.路加福音一章41節:「當伊利莎白一聽馬利亞問安,所懷的胎就在腹裡跳動。伊利莎白且 被聖靈充滿。」 這段經文不是很不尋常嗎?原來上帝不僅創造了生命的奇蹟,也說明了小嬰兒有自己的個性 、有獨一無二的呼召,還有個榮耀上帝的未來等著。 就如同約翰.派博牧師(John Piper)說過,基督徒讀經時就該明白,耶穌與施洗者約翰的 個性與為人早在母腹中定了。若再審視路加福音一章14-15節,那「歡欣跳動」的證據又更 切確了。經文中說,天使向伊利莎白的丈夫撒迦利亞說道:「你必歡喜快樂,有許多人因他 出世,也必喜樂。 他在主面前將要為大,淡酒濃酒都不喝,從母腹就被聖靈充滿了。」 派博牧師表示:「由此可知,那胎動不單是喜悅的跳動而已,而是來自聖靈啟發的喜悅跳動 。」 按經文的標準,我們可以確知,未誕之生命亦是生命。據此,我們哪有權奪走其性命? 聖經在許多議題上也許有些含糊其辭,但關乎無辜人命時,經文從來都是寫得清清楚楚的: .「不可殺人。」 (出埃及記廿章13節) .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馬太福音第五章21節) 即便是初代教會中流傳的《十二宗徒訓誨錄》第二章2節,與《巴拿巴書》第十九章5節也說 得很清楚,取走未出生嬰兒的生命視同謀殺。 從這些不同經文的章節中,我們應該要明白上帝珍視未出生嬰兒的生命,因此,身為基督徒 自然要愛上帝所愛。 =========== 對不起,我目前不是基督徒,我又來發問了 這幾天花了一些時間了解基督教 本來想說可以接受跟朋友去教會了 但這是我前天看到的新聞,真的讓我很難接受 一個胎兒能不能健康長大,絕對不是8週看的出來的 如果這個寶寶帶有家屬經濟無法負擔的先天疾病 難道提出這種法案的基督徒要負責嗎? 之前阻撓同志結婚我已經很難諒解了 對我來說,他們除了喜歡同性,與常人無異 可是那些萌萌卻大多是基督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8.106.2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569459443.A.81E.html ※ 編輯: howiekuohr (220.138.106.215 臺灣), 09/26/2019 08:58:27
tfnop: 推這個提案是很奇怪的,要怎麼知道胎兒八週後有靈魂? 09/26 09:10
NewCop: 本來基督教就是個超級多種人集合的群體啊,除了最基本的 09/26 09:22
NewCop: 相信上帝和耶穌外,我想你很難找到一個不管是神學還是社會 09/26 09:22
NewCop: 議題,能讓所有基督徒都一致同意的 09/26 09:22
NewCop: 例如你說反同,不反對同婚的基督徒其實也不少啊 09/26 09:25
NewCop: 但是只有反同的基督徒才會跑上街集會遊行 09/26 09:26
NewCop: 不反同婚的基督徒根本沒遊行的必要(何況多數挺同的遊行 09/26 09:27
NewCop: 對基督徒來說又開放過頭了) 09/26 09:27
NewCop: 或像這個公投案,不同意的基督徒頂多投不同意,也沒辦法發 09/26 09:29
NewCop: 起一個“墮胎維持現狀”公投啊 09/26 09:29
NewCop: 就算真有爭議,也是教會內部神學議題的辯論,外人很少會特 09/26 09:30
NewCop: 別去關心的,所以你會在報紙上看到反同/反墮胎的採取行動 09/26 09:31
NewCop: 卻只會在基督徒自己的交流管道看到那些不反同/不反墮胎的 09/26 09:32
NewCop: 基督徒提出相關辯論 09/26 09:32
NewCop: 另外八週這個時間,倒是與聖經本身無關,而是所謂的“心 09/26 10:07
NewCop: 跳法案” 09/26 10:07
NewCop: 支持者認為胎兒在懷孕6-8週會出現心跳(或說心搏動) 09/26 10:08
NewCop: 如果生命的結束是心臟停止跳動,那生命的開始也該是心臟開 09/26 10:08
NewCop: 始跳動 09/26 10:09
NewCop: 所以心臟跳動以後就是生命,不該被剝奪 09/26 10:09
NewCop: 說個有趣的題外話,取中間值七週的話剛好就是中國常講的七 09/26 10:10
NewCop: 七四十九天 09/26 10:10
teamax: 有問提教會會幫忙養,請相信教會 09/26 10:11
NewCop: 最大的問題是不管六週還八週,很多人在這時間點根本不知道 09/26 10:16
NewCop: 自己懷孕了 09/26 10:16
fyodor: 為什麼不推公投禁止婚前性行為? 婚前性行為應該聖經不允許 09/26 10:29
fyodor: 的,而且為害未必小於墮胎。 09/26 10:29
fyodor: 公投禁止販售保險套跟避孕藥如何? 09/26 10:34
fyodor: 聖經是規範基督徒的, 你放到社會大眾身上,像不像用大學 09/26 10:49
fyodor: 的成績標準去考核小學生? 09/26 10:49
tfnop: 像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09/26 10:59
saiyuki1412: 老實說現在有感覺然後去醫院驗的都馬超過八週了 09/26 11:18
eno4022: 釣魚起手式:本來.....但是.... 09/26 11:54
david213: 護航起手式:不反同的基督徒也很多啊...... 09/27 14:52
saiyuki1412: 剛看了一下提案的團體 基督教真的讓我想吐 09/27 15:51
NewCop: 外國人:台灣人都隨地吐痰亂闖紅燈啦,什麼你說守規矩的台 09/27 16:19
NewCop: 灣人也很多?護航起手式,科科 09/27 16:19
NewCop: 再狠一點的,恐同:甲甲都愛亂交傳染愛滋啦(貼某篇報導) 09/27 16:21
NewCop: ,什麼,你說潔身自愛的甲甲也很多?護航起手式,顆顆 09/27 16:21
Kangin75: 他們不一訂是基督徒 09/28 02:47
DaiRiT: 宗教本來就是這樣啊,想怎麼解釋就怎麼解釋因為是信仰, 09/29 23:05
DaiRiT: 重點是根本沒基督徒證實上帝存在 09/29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