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hungLi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純粹提醒小心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121/318077.htm?from=fb_et_news 原文網址: 瓦斯超過2個月日罰1元!老闆娘:要賠償請告到法院 可以從照片很清楚看到是怡豐瓦斯行 估狗後 可以知道在楊梅永美路的 也就是在埔心火車站旁邊 只能說換一家吧..埔心也不是只有這家瓦斯行 這家瓦斯行的價錢也不是最便宜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3.50
andy89202033:其實他遊戲規則寫很清楚 就不爽換家而已XD 01/21 12:06
ronghe01:還好我都叫別家的~ 01/21 21:24
cracKnel:如果他這樣有比較便宜 我是覺得 對正常使用的家庭來說 01/21 23:30
cracKnel:兩個月一桶應該差不多吧!! (((正常有開伙的家庭 01/21 23:30
iiyu:太扯了~ 01/22 03:37
iiyu:那叫單身或獨居老人怎麼辦~換瓦斯行是不是要先還他瓦斯桶? 01/22 03:38
jzlee:瓦斯瓶放太久其實更危險,二個月換一桶其實是安全考量 01/22 22:49
iiyu:瞭解了~看到底下瓦斯行的說明~! 01/23 03:26
scores:買的時候有告知就好了 不要每次借小說等到還時 才"驚覺" 01/23 08:14
scores:原來逾祇要扣錢 看過N次這種客人... 01/23 08:15
kvjo:這篇就看出消費者的心態 不夠便宜 逾期要給錢 都不是好商家 01/23 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