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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各位來到中壢板 本板討論內容以南桃園地區為主(中壢,平鎮,楊梅,龍潭,觀音,新屋,大溪,復興) 推/發文前請先詳閱板規 凡於本板發文、回文、推噓文等 視同已閱讀過板規 不得因不知相關板規而免於處分 零、標題類別說明 預設: [問題] [心得] [討論] [閒聊] [自介] [資訊] [揪團] [轉讓] 副標: [食記] [認養] [團購] [合購] [贈送] [徵求] [協尋] [新聞] (副標因無預設請自行輸入) [問題] : 對中壢或南桃園地區有相關問題皆可使用 (中壢,平鎮,楊梅,龍潭,觀音,新屋,大溪,復興,大) 使用問題請先爬文,鍵盤 " / " 進行搜尋 [心得] : ex.商家(非餐飲店) 活動 公益 版面 出遊 等感想 [討論] : 有關中壢地區發生的事情,或中壢版的的建議、事務等 也可以用此標題討論有關中壢之新聞,但請一併附上心得! (請依版規1.1、一併注意版規九) [閒聊] : 開放板友推文聊天,盡量別在討論文中做無意義的聊天! 可多利用置底閒聊區! [自介] : 個人介紹 [資訊] : 對中壢或南桃園地區相關訊息(新聞勿用此分類) ex.停水/電.公益 (非政府機關舉辦需付費之課程講座不得使用此分類) [揪團] : 找人一起進行活動或是群組揪團之使用標題 ex.唱歌 打球 [食記] : 各式用餐心得,業配文請標註 (限中壢或南桃園地區,其它區請使用轉錄方式) [認養] : 各種寵物認養相關 [團購] & [合購]& [共乘]:合購文詳見板規2.5 共乘文請自共乘板轉文 [贈送] : 贈送物品 (禁止違法物品 ex.各類用藥等) [徵求] : 善心人士、有借有還之物品、集氣等 (禁止徵求發票報帳&使用此分類"徵人") [新聞] : 與南桃園相關之新聞(受板規一、九規範) 一、總則 1.1 請充實文章內容,需滿三行且字數需滿30字以上! (中文一個字元為一字,英文或數字兩個字元為一字) 包含轉貼新聞須附上30字心得 1.2 發文請務必選擇分類及標題 1.3 同性質(內容)文章同ID(含分身)以一星期限定一篇為限(廣宣文除外),禁止手動置底 1.4 禁止任何違反善良風俗之文章或連結(如情色文、恐怖連結、引戰文) 1.5 嚴禁發表文章引戰、謾罵、人身攻擊、使用不雅、辱罵、酸言酸語等情緒文字等行為。 1.6 嚴禁於推噓文內引戰、謾罵、人身攻擊、使用不雅、辱罵、 酸言酸語等情緒文字等行為。 1.7 站規王浩宇條款,請勿轉貼其消息或推文! (包含經營之粉絲團,但因王浩宇目前為桃園市議員,新聞部份不在此限,但不得回新聞) 詳情請詳閱SYSOP公告 文章代碼(AID): #1AMXvKU1 (SYSOP) 1.8 轉錄文章必須刪除來源看板文章下方之推文 1.9 若本尊違反板規無法在板上推/發文,禁止使用分身推/發文 違反 1.1 ~ 1.2 初犯刪文,再犯水桶3天 違反 1.3 初犯水桶7天,水桶後再犯每一篇皆處以退文 違反 1.4 初犯刪文且水桶2個月,再犯直接退文且永久水桶。 違反 1.5 水桶7天以上,視情節輕重加給退文,再犯直接退文且永久水桶。 違反 1.6 經巡查或檢舉,視情節輕重水桶7天以上,再犯永久水桶。 違反 1.7 直接退文且水桶7天,再犯永久水桶。 違反 1.8 違反者將刪文不另公告 轉錄至本板的文章,原始推文或內文有違反本板板規之處, 將依照本板板規處置轉錄文章之使用者! 違反 1.9 經多重帳號查詢確認後,本尊加給水桶一個月,分身水桶十年且文章全數退回 二、交易相關文章 2.1 禁止營利性廣告文章以及於推文內進行宣傳。 但本板開放板友廣告宣傳!限老閭或員工!於本板自介滿1個月,且1個月限定一篇。 標題為[廣宣] , 內文開頭請加註版友廣宣!(標題格式不符者直接刪除) 2.2 轉讓物品限定票券及上課時數。 面交地點限南桃園地區,發文時務必填寫購入金額,違反者刪除 禁止禮券、提貨券、加油券以及折價券 同時也禁止出租文(可發文尋找房子/車位,但不得發文租屋/車位,此屬營利違規) 禁止轉讓之物品可於置底專區推文轉讓 請注意,本板不負責轉讓期間所產生之任何糾紛處理,但買賣雙方可自行發文公開 相關違規行為(放鴿子等等)。 2.3 開放代買文,但禁止以任何理由收取代買費用(任何非金錢物品皆禁)。 請注意,本板不負責代買期間所產生之任何糾紛處理,但買賣雙方可自行發文公開 相關違規行為,若有收取代買費,亦可向板主檢舉。 2.4 嚴禁轉讓任何「法律或政府法令禁止(於網路)交易之財貨/服務」之交易文, 包括但不限於: *槍砲彈藥、煙火(依槍砲彈藥管制條例、消防法) *毒品、及其生成物(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藥品、醫療器材、嬰幼兒食品(依藥事法、醫療法、衛福部函令) *隱形眼鏡(依衛福部函令) *流通貨幣、有價證券(依中央銀行發行新臺幣辦法、證券交易法) *動物、保育類植物(依動物保護法、野生動物保育法) *人體之一部或全部(依刑法、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民法) *色情猥褻物(依刑法) *盜版品(依著作權法) *菸酒(依菸害防制法、菸酒管理法) 其他未列舉或未來新增法律/法令禁止項目亦同。 違反 2.1 ~ 2.3 廣宣、轉讓價高於購入價、無償取得(公司贈送等)、轉讓非限定轉讓物品、收取代買費者 直接退文且水桶1周,文章自刪仍需處分。 違反 2.4 者,水桶1年外加退文處分,3年內再犯,得停止使用板務服務1年以上。 2.5 本板開放以[揪團]為標題之團購或團報 限定為中壢/南桃園有實體店面跟物品,且於中壢/南桃園面交 若非上述規則,則可自合購板轉文,但是面交地點仍限定中壢/南桃園面交 請注意,本板不負責揪團所產生之任何糾紛處理團主或跟單者可以發文公開相關違規行為(Ex:跑單,遲匯等等) 另外,若是合購板發生隱板,則不開放網路合購文(限定以外之合購文)轉錄及揪團事宜。 未達到 2.5 規範之文章,文章刪除 三、求職徵才文章 3.1 本板禁止求職及長期工作之求才文章 3.2 僅徵求短期工讀生可開放發文,限桃園地區,工作期間最長為2個月。 發文請參考part-time板,並使用[徵人]分類 薪資不得低於勞動部公告、不可面議且須標明時間 違反 3.1~3.2 將做刪文處理 四、公告文相關 4.1 非板主、群組長請勿使用[公告]標題,及回覆公告。 4.2 公告內禁止筆戰,引戰、酸人皆屬此範圍。 (無端噓文、語助詞、無內容皆禁止) 違反 4.1~4.2 視情節水桶1個月以上,若推文勸告後再戰,永久水桶。 五、揪團相關文章 5.0 禁止徵求異性/男女/交往 5.1 群組揪團或揪團活動等,全團同性別者,可限定完全同性別,若是綜合團則不得限定 性別及性別比例。 5.2 揪團活動限定於中壢或南桃園地區區域(若是出遊團則集合地點需於中壢),且每ID( 適用分身規則)1周限定一篇,揪團實際花費請平均且公開於揪團文之中 請注意,本板不負責群組內或揪團活動期間所產生之任何糾紛處理,但團主或跟單者可以 發文公開相關違規行為 5.3 網路揪團文(網路社團/FB/line招新人團)同團1個月限定一篇 且徵求文須由團主進行發文,團主需於本板自介,並且上站次數大於360。 5.4 麻將團、撲克團等徵滿請自行刪文,且限金額百底以下。 違反5.0~5.3者,直接退文 違反5.4者,滿兩次水桶3天。 六、個人隱私相關文章 6.0 禁止以任何理由神人,但公眾人物不在此限制 6.1 嚴禁洩漏他人隱私。例如:姓名電話、住址、相簿、msn、通信記錄…等, 違反6.0者,直接退文。 違反6.1者,直接退文且水桶1周以上。 七、徵求相關文章 7.1 禁止徵求有版權之物品及服務,以及討論涉及違法之內容。 7.2 禁止有價徵求 違反7.1者,初犯刪文並水桶7天,再犯永久水桶。 違反7.2者,文章刪除。 八、問卷文 8.1 本板開放問卷文,開放對象為 桃園市內各級學校所發表之問卷 政府單位所授權之代行機構發表 問卷內容必須僅針對桃園地區之各現象作討論或彙整等學術問卷 並於發表前事先寄與任一板主,得之回信後於文章附上為哪一板主核可。 8.2 嚴禁冒用版主之名背書直接發表或僅填寫經版主同意後被揭發。 違反 8.1 者,刪文不另公告。 違反 8.2 者,直接退文。 九、政治/政治新聞/選舉相關文章 本板歡迎政治相關文章討論,請務必理性討論, 地方板就是地方板,希望不要把八卦板的風氣帶到地方板 所以在這種類型文章的討論上 希望可以以單純表達事情之立場為主。 9.1 政治/政治新聞/選舉相關文章一周限定一篇 (若1/1發一篇相關文章,1/8才能發下一篇,請善用搜尋功能,以免違規)。 政治新聞定義:以該篇新聞來源網頁之新聞分類為主 相關文章發文時需於文章開頭寫下今日日期, 轉貼任何新聞也務必遵守板規1.1 1.8 9.2 所有文章(包含政治/政治新聞/選舉相關文章) 嚴禁針對政治人物惡意攻訐/挑釁/批判/引戰 經巡查或檢舉發現文章或推文有違反以上規則, 將立即鎖文停止討論且依照板規進行處置 違反9.1者,發文者初犯刪文並水桶7天,再犯永久水桶。 違反9.2者,發文者初犯刪文並水桶7天,再犯永久水桶。 推文者初犯水桶7天,再犯永久水桶。 十、板規修訂歷史 新增與變動處(10.1.29): 1.1 新增字數之定義。 2.1 新增板友開店宣傳文(限制1次)。 2.3 新增開放代買文(無收費)。 2.1~2.3 , 2.5~2.7 修正營利文章懲處。 2.7 新增開放部分門號轉讓。 3.1 修正工作地點以及定義工作時間。 5 取消原神人之條文。 5.0 新增揪團懲處。 5.1 新增含錢揪團之懲處。 6.0 修正懲處以及新增推文部份。 7.0 修正引戰、謾罵、亂版之懲處。 7.3 修正定義。 7.2~7.3 新增懲處。 8.0 新增禁止神人以及懲處。 8.1 新增懲處。 9.0 修正為各類別之發文期間。 9.0~9.1 新增懲處。 11.0 取消原條文至懲處。 新增與變動處(10.2.9): 2.2 修正禁止轉讓之物品以及新增可於置底交換禁止物。 2.5 修正轉讓合購物之規定。 新增與變動處(10.3.2): 5.1 新增揪團有交易情形之規定。 5.2 原條文為原5.1之移動。 新增與變動處(10.4.27): 新增協尋副標。 修正標題說明為標題"類別"說明。 新增與變動處(10.5.30): 2.4 新增推文部份限制 3.1 時間改為期間 7.1 情節嚴重者改為可直接水桶 8.0 新增轉錄文章部份 8.1 刪除轉錄文章部份 2.7 新增禁止營利性廣告文章與推文 12 新增問卷文規範 新增與變動處(11.3.30): 1.2 刪除可徵求室友 7.2~7.3 原經勸告後水桶改為可直接水桶 9.1 新增禁止討論違法內容 9.2 新增徵求禁止含有金錢交易規定 新增與變動處(12.1.31): Part B 刪除 9.2 新增禁止以物易物以及償還之規定 3 修改最低時薪必須符合勞委會之公告 新增與變動處(13.3.7): 2.6 刪除可轉讓威寶及亞太手機之規定 2.7 原條例遞補至2.6 新增與變動處(13.5.10) 2.4政治文相關討論之規定 2.7我是中壢人條款 新增與變動處(15/04/19): 取消互動式控制碼,方便少數手機APP使用者無法看版規! 加註中壢以南定義,(中壢,平鎮,楊梅,龍潭,觀音,新屋) 新增定義 食記、合購、團購、共乘的發文條件 更改版規1.1的說明! 新增定義 版規2.1、2.2、2.4、2.7 更改版規九定義 新增9.0違規處理 新增與變動處(16/04/09) 修改版規2.4 新增版規十三 新增跟變動處(17/03/20) 修訂版規2.4~2.6 修訂版規五定義及內文 修訂罰則刪文/劣文->改為「退文」 新增與變動處(17/07/22) 七年大改版,全新版本板規,版面大幅修正 條文增修刪減(數量眾多,不另說明) 部分板規補充說明 新增與變動處(18/02/02) 轉讓文新增站方規定#1QOArzZ7 (SYSOP) 嚴禁交易法律/法令禁止之財貨/服務 新增與變動處(18/06/01) 1.板規1.1 1.2 條文修改及新增罰則 2.板規1.5 1.6 條文修改及新增罰則 3.新增板規1.8 轉錄文規則 4.新增板規1.9 分身規則 5.板規1.7 條文細節修改 6.板規2.1-2.3 罰則說明修改 7.板規三 條文細節修改 8.新增板規九 政治/政治新聞/選舉相關文章 本板規將不定時增編、修改,如有建議之處,歡迎寄信至板主信箱討論 您的寶貴意見將是中壢板成長的動力,謝謝~ -Edited by 中壢板(ChungLi)板主steward13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steward135 (220.133.179.232), 05/25/2018 14:44:47 ※ 編輯: steward135 (114.37.33.197), 07/21/2018 00:30:26 ※ 編輯: steward135 (114.37.48.209), 09/21/2018 22:46:21 ※ 編輯: steward135 (114.37.35.207), 12/08/2018 00:3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