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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TkKSwQt ] 作者: Waitaha (哈囉哈囉)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鄭文燦痛批︰檢舉達人把政府當工具 簡直 時間: Wed Oct 30 16:17:59 2019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鄭文燦痛批︰檢舉達人把政府當工具 簡直是地下市長 4.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市長鄭文燦今天主持市政會議時批評,檢舉達人簡直是地下市長,以往有人檢舉某路 段1號到1000號都是違章,市府同仁竟然還去清查,事實上,針對大量、重複、匿名的檢 舉案件,市府訂定處理辦法,相關單位可以不處理。 鄭文燦說,針對大量、重複、匿名的檢舉案件,市府訂定處理辦法,以往以違章建築案件 最多,如今警察局處理交通違規也深受檢舉之害,未來警方處理檢舉事件,也可以參考該 辦法。 鄭文燦說,警察值勤有特殊性、要處理勤務問題,但也要權衡違規程度,假設有民眾檢舉 介壽路一到三段有違停,即使這條路從頭到尾有300輛車違停,但也應該不處理,政府單 位不應該隨著檢舉達人動作而起舞這是檢舉達人把政府當成工具或下游,變成地下局長 、甚至地下市長。 鄭文燦表示,針對違建、1999不正常的檢舉案件,相關單位都建立執行準則,對於交通違 規部分,會責成副市長游建華督導警察局根據影響交通高低程度,建立作業準則。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961953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7.心得: 抱歉忘了補30字心得 心得就是大家2024抓緊囉 儲君已經在熱身了 你各位最好不要當提出問題的人 以免被解決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60.1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2423482.A.6B7.html ※ 編輯: JOGIBA (101.9.37.160 臺灣), 10/31/2019 02:22:59
sonofgod: 同黨的拉基 https://tinyurl.com/y5f5xpw310/31 03:03
f222051618: 執法怠惰 取締不力 行政效率不彰10/31 04:11
※ 編輯: JOGIBA (101.9.37.160 臺灣), 10/31/2019 04:18:11
JamesHunt: 現在是政府公然譴責合法,掩護非法?公民跑去幹你公權 10/31 04:43
JamesHunt: 力不做的事還敢反嗆? 停得這麼合理怎不取消紅線大家停 10/31 04:43
JamesHunt: ?車多地少又不生個白紙黑字的法規配套,交給員警隨心 10/31 04:43
JamesHunt: 情辦案就對了?政府帶頭講這種話真的會被笑死,難得推 10/31 04:43
JamesHunt: 一次978 10/31 04:43
Skightz: 執法要有衡量 但違停能處理的事情卻像賭氣般不處理真的 10/31 04:48
Skightz: 笑死人 10/31 04:48
scores: 快就地合法就可以不用被開單了 10/31 05:32
defective: 一直在想後站馬路被當收費停車場怎麼都沒事 10/31 07:37
j6m3: 好大的官威 10/31 07:39
xsexyx: 太好啦 大家都來違停吧! 10/31 08:00
waloloo: 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喔,啾咪 10/31 08:12
asdf70044: 你各位檢舉仔識相點 別造成公務員困擾 10/31 08:15
easan: 看起來是:有人打1999一次檢舉大範圍的違停或違建,而沒有 10/31 08:19
easan: 舉證 10/31 08:19
easan: 所以造成基層公務員的疲於奔命 10/31 08:20
easan: 依照正常的檢舉流程,提供照片車牌,這會確實執法沒問題 10/31 08:21
easan: 我也很常檢舉違停,附上相關資料寄到市府信箱基本上一個月 10/31 08:23
easan: 就能就能收到回覆 10/31 08:23
countryair: 不就是執法怠惰 行政怠惰才養成那麼可怕龐大的違規 10/31 08:29
aliangh: 違規多怎不檢討抓違規不力 你看看現在的騎士 沒戴帽的多 10/31 08:30
aliangh: 嗎? 強力取締前戴帽的不到一半啊 抓騎士很會啦 開車萬歲 10/31 08:31
aliangh: 很多違規的拉基 就是政府和民代養出來的 10/31 08:33
yru8rmp4: 把政府當工具?那你把人民當什麼? 10/31 08:36
sdyy: 難怪民進黨會挺農地工廠 10/31 08:47
leesuewon: 有這種市長怪不得走在人行道上 10/31 08:47
leesuewon: 都要閃機車 10/31 08:47
ymcheung: 雖然前後文看起來就是說即使300輛違停也不會處理 10/31 08:52
ymcheung: 不過市長可以先來篇逐字稿 10/31 08:52
cory501: 輕罪不罰 10/31 09:34
hsiung9: 自由能信嗎 10/31 09:40
phonya: 有些人看清楚內文好嗎…不過肥燦這個舉例不太好 10/31 10:02
b85040312: 樓上你自己都這麼說了 還叫人看清楚內文 你可能被洗腦? 10/31 10:04
countryair: 其實檢舉機制跟系統可以設計得更完善來減少公務員負 10/31 10:15
countryair: 擔 10/31 10:15
countryair: 直接炮口對著檢舉的人 看不懂什麼邏輯 10/31 10:15
a810086: 桃園馬路什麼時候要鋪好,市政府前已經爛一年了 10/31 10:20
assass: 其實是沒人,就是因為檢舉太猖獗,嚴重的沒問題,但輕微 10/31 11:03
assass: 的也檢舉,導致申訴如雪片般收進來,申訴處理到半夜,甚 10/31 11:03
assass: 至假日加班都處理不完,最後沒人願意接這工作,其實就變 10/31 11:03
assass: 成惡性循環 10/31 11:03
assass: 就像自家裡騎樓前停機車,一次被人檢舉好幾張,你是屋主你 10/31 11:07
assass: 會甘願一口氣就全繳不申訴嗎? 10/31 11:07
Yang0227: 大家一起違規,檢舉達人不要檢舉,爽 10/31 12:19
bettybuy: 護航應該會被說1450,不過我個人認為,應該說取締or檢 10/31 12:20
bettybuy: 舉有其輕重緩急,車流多會導致塞車的路段違停一定要處 10/31 12:20
bettybuy: 理,反之的狀況下有必要取締or檢舉嗎?不過文燦舉例那 10/31 12:20
bettybuy: 段話的確滿不妥當的,也不知道他在共啥小 10/31 12:20
matsurika: 把全部違停拖吊,讓檢舉達人沒得檢舉阿,腦呢? 10/31 12:30
Freeven: 這到底三小執法人員依法檢舉違規也要捍制?執法大小眼? 10/31 12:30
Freeven: 身為市長公然支持違法這樣對嗎 10/31 12:30
geniuseric: 這種事情就是只能做不能說的,文燦直接講出來蠻白目 10/31 12:49
sonofgod: 紅線就是不能停 沒有輕重緩急 10/31 12:50
haklim: 中平路違停一整排車表示開心 10/31 13:32
jason862i: 阿燦你…… 10/31 13:39
lensfill: 我覺得人力不夠抽查,無法改善,應可設立願景,城市怎可能 10/31 13:50
lensfill: 沒汙穢,說他地下市長反而讓人覺得阿燦沒正義 10/31 13:50
lensfill: 我家隔壁做生意,晚上搬貨,菸蒂檳榔汁吐滿地,我都清理不 10/31 13:52
lensfill: ,覺得就是並不是視惡如仇,而是建立願景,狂檢舉確實也沒 10/31 13:54
lensfill: 我覺得人力不夠抽查,或檢舉違法可申請違憲 10/31 14:02
vc5566: 檢舉介壽路一到三段這麼長,為什麼不直接給地址門牌 10/31 14:04
lensfill: 申請釋憲, 其實我也不敢檢舉,代價過高,清理檳榔汁代價是 10/31 14:05
vc5566: 檢舉魔人已經走火入魔 10/31 14:05
lensfill: 他連吐檳榔汁於同地方給我清,阿燦回答是公部門說法,不像 10/31 14:06
lensfill: 民選市長, 篩掉檢舉達人只需要在你軟件過濾相關字即可 10/31 14:08
s8960046: QQQQQQQQQQQQ 10/31 14:16
lensfill: 先找重要事務做吧, 違建早就是風俗和城市文化,我不檢舉 10/31 14:22
easan: 就跟有人檢舉大中壢地區很多紅線違停,卻說不出在哪一樣 10/31 14:23
lensfill: 其實我也不懂相關利益,但交通檢舉目前不可匿名 10/31 14:29
edfg1232005: 桃園升格後 違規亂象越來越誇張 10/31 14:37
sunmaid: 現在檢舉交通違規根本不能匿名啊 鄭說這種話讓人失望 10/31 15:01
EMH: 反正dpp整天打柯失言救援就沒事了 10/31 16:00
edfg1232005: 1450會把桃園交通違規怪給柯負責XD 10/31 16:14
timo2013: 等等 所以要這樣讓非法到處跑?那麼那些合法的人是個屁 10/31 17:37
timo2013: ? 10/31 17:37
edfg1232005: 樓上有意見 可以向不分區王議員陳情啊 10/31 19:10
Wx7621: 如果大家都守法 還會有檢舉達人? 10/31 19:52
MGou: 歡迎來位檢舉達人,你就在環南路三段丹尼爾汽車旅館、何嘉仁 10/31 21:17
MGou: 前面這段就好,下午下課時間,每天至少可以開(拍)超過十張 10/31 21:17
MGou: 罰單,啊路就小條,你臨停趕快走就算了,一堆停在那還怠速不 10/31 21:17
MGou: 熄火,用路空間立馬縮快一半,快來檢舉違停順便檢舉環保 10/31 21:17
waverson: 冥進黨真的hen棒,大家要跟上新潮流 10/31 21:39
yan2626: 藍綠都很爛 大家趕快投 10/31 23:25
phonya: 肥燦原意想表達的應該是 11/01 00:38
phonya: 今天有人向選委會檢舉選舉“有人賄選”,但沒說是哪裡或 11/01 00:38
phonya: 誰而且多少人賄選,不管今天是300人賄選還是3人賄選都應 11/01 00:38
phonya: 該選擇不予處理,因為為了這項檢舉要去做全候選人的排查 11/01 00:38
phonya: 不符合比例原則,但這決定不代表賄選就不用處理,只是能 11/01 00:38
phonya: 避免過多人力時間的資源浪費,檢舉人希望自己的檢舉能有 11/01 00:38
phonya: 效被重視就應該更仔細的表達標的 11/01 00:38
phonya: 但肥燦的舉例一整個會讓人誤會= = 11/01 00:38
annasas: 無法解決問題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11/01 12:59
onizuca520: 自己講話敘述有問題,也怪不得別人,但市長原本想表達 11/01 15:10
onizuca520: 的就是樓樓上的意思。 11/01 15:10
robbieulb: ???警察平常執法嚴格還會有檢舉達人嗎? 11/02 20:28
XDbb: 白白胖胖 11/02 23:51
BOOYU: 日子好過就胖了 11/03 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