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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去年年中的舊聞,最近技師公會也在討論,就順便PO上來讓大家參考參考.... 技師法修正草案公告:http://www.pcc.gov.tw/cht/index.php? 修正草案對照表: http://www.pcc.gov.tw/upload/attachment/e1a51ad41fb61cfb5c83fca28708767f.doc # 修正條文第7條第1項第4款: "四、政府機關(構)之執業技師。 依前項第四款方式執業之技師,僅得執行其任職政府機關(構)內之業務。" # 修正條文第8條第1項: "領有技師證書,在該科執業技師指導下具有服務年資二年以上者,經向中央主管機關 ^^^^^^^^^^^^^^^^^^ 申請發給執業執照後,始得執行業務。" "...執業執照有效期間為六年..." # 現行條文第18條: "執業技師不得兼任公務員。" (刪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8.35
suny999:看錯了 我還以為"證書有效期間六年" 不過如果可以這樣更好 02/04 11:48
suny999:每六年內必須通過檢定考方能續領證書 這樣才可以提高價值 02/04 11:49
suny999:檢定考與技師考一起考 淘汰未滿50分者 02/04 11:54
suny999:這樣看來有點殘忍 但可以確保技師們不是只剩一隻嘴一張牌 02/04 11:55
suny999:針對土木公務員退休後租技師牌之濫傷 此法可以近全數消滅 02/04 11:59
qlman:如果要六年考一次.....我想很多執業的技師才會第一批被淘汰 02/04 13:12
qlman:都沒時間去看書了....怎麼準備考考試...考試的能力是隨著考 02/04 13:12
qlman:上技師後呈現溜滑梯式下降.....再者....現行的考試內容... 02/04 13:13
qlman:跟實際上執業根本就是跟不上.... 02/04 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