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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個問題呀! 有關房子的 我家有一個房子 三十年屋了 當初蓋房子有與當時的鄰居 協議好也有簽"共用一個牆壁" 有保存登記 在十年前屋主往生了 他們的房子拍賣給銀行了 銀行租給這新鄰居 也租有十年了 上個月他向銀行買下來了 想要重蓋房子 因為那共用牆 有各佔彼此的土地 現在這新鄰居好像要告我們侵占他的地!! 這樣告我們合理嗎?? 房子以經三十年 他也住在那十年 房子長怎樣怎會不知道? 有可能我們要拆那面牆?? 因為當初蓋房子 跟原本的屋主大家講好一起蓋屋 合用牆壁呀! 現在這新鄰居真的怪 請問誰可以幫我解答這問題呢?? 謝謝^^ 謝謝 --  pink小猴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117.119
chunliz:共同壁是在地界上的,你的一半在你的地這邊,應該沒這問題吧 04/15 20:30
Clieff:你只要能證明.侵占超過起訴時效.就是不起訴處分..別怕~~ 04/15 20:58
Clieff:台灣就是有這種訟棍在..目的只是要造成你的困擾要錢而已.. 04/15 21:00
shaku:他拆掉共同壁,新蓋的房子要空出1.5公尺的防火巷距離, 04/15 22:42
shaku:這樣的話他還願意去拆??一拆他只會惹得一身腥... 04/15 22:44
red0204:申請鑑界 搞不好你還可以反過來告他侵占 04/16 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