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OL (ALOL)
看板Civil
標題[請益] 新公司要員工到職時簽署保證書及連帶保證人
時間Tue May 11 23:01:22 2010
各位前輩們好
小弟最近有幸應徵到德X營造
須派駐在雲林當工程師
公司說新進的員工須簽署任職保證書及兩位連帶保證人
小弟從以前工作到現在都沒聽過要保證人
也問了一些朋友他們也沒有簽過要連帶保證人的
想請問各位前輩們
你們有簽過這種保證書及還要連帶保證人的嗎?
它的保證書有寫到以下幾點:
第七點:被保證人任職期間如有下列情事,導致公司權益(含財務)受損時,連帶保證人
須負連帶賠償責任,並放棄民法第七百四十五條之先訴抗辯權。
一、違法舞弊:諸如違反政府法令或公司管理規章者。
二、懸欠不清:諸如積欠公款或與同仁債務未清者。
三、虧蝕公款、公物:諸如遺失或毀損負責保管之設備或財產公物者。
四、擅離職守:諸如於規定之工作時間內未依規定工作職掌執行任務者。
五、洩漏機密:諸如將職務內或職務外之公司相關營業機密洩露給未經公司核
可之第三者。
六、其他不法行為:諸如不依法(約)而將工程款超估給協力廠商、
向協力廠商索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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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7.7.220
推 eolith123:放棄先訴抗辯權... 05/11 23:06
→ qlman:這家營造是這樣要求沒錯...最主要就是怕你損害公司利益.... 05/11 23:20
→ qlman:不過我印象中福利好像還好而以....ccc... 05/11 23:20
推 chachabon:真不懂有什麼公司..好到要簽賣身契的條件耶... 05/11 23:57
→ qlman:哈~這不算賣身契...最主要是不要違法~~其實這些也都算合理.. 05/12 00:25
→ qlman:但是關於放棄抗辯權~~我就覺得不合理~~有時可能會因為別人的 05/12 00:26
→ qlman:原因背了黑鍋...這樣也不能抗辯~就不合理... 05/12 00:26
→ alupig:哈~是X昌營造喔,西濱海豐雲一段是吧!吃了西濱雲林兩標,彰化 05/15 01:57
→ alupig:一標,應該吃飽了吧?抱歉~我來亂的,沒有回答問題! 05/15 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