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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popzj (傻強)》之銘言: : ※ 引述《fxx (蝦!手痛真久)》之銘言: : : 以台北而言,因為規範設計地震力一再調大,為什麼設計Vs > 4Vc : : 因為地震力太大 : 不懂??為什麼地震力太大就可以使得Vs > 2.12 ×fc'^0.5 ×B ×d 啊這不是你自己問的.. 施工會問為什麼設計鋼筋要超過4vc 原因不就是因為地震力太大.. 所以您不懂的地方是哪邊? 我也不懂 : : 因為差異沉陷.. : : 上層筋比較多,因為短梁相對勁度大,吸到的地震力比較多 : : 不符合 : 不懂不符合的點在那邊,2.3.4中即說明耐震設計強度折減係為與非耐 : 震強度折減係數同。2.3.4(a)為特例,懇請F大開釋。 前面文章有說明了 : : 現行設計規範我以為只有兩個解.. : 你說的算??或者有文獻記載?? 我不是說我以為的解.. 啊不就我以為,還要找文獻給你哦= =" : : 1. 設計到VP : : 2. 設計到不可能發生塑鉸 : 如何讓塑鉸不產生??使用彈性地震力設計??在彈性地震力下,Vu都很難設計 : 出來,只為了佔fVn = 5×fVc這個便宜嗎?? 所以啊,你說要用到0.6 的折減係數.. 哪時候會用到梁上啊? 煩請說明一下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0.113.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