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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規範不是很熟 一般工址若是位於台北盆地的話, 工址短周期水平加速度係數SDS(DS下標)值直接查表就有了 可是我看耐震規範2.7.1 [臺北盆地範圍訂定為淡水河系內海拔20工尺以下區域 ] 若今天有一工址行政區劃分為屬台北盆地內的里,該工址卻位於海拔20公尺以上 請問SDS值如何決定呢?
qlman:依鑽探報告決定地盤種類...再計算 11/29 11:32
再請教 SDS(DS下標)=Sds(D上S下)*Fa*Na (我認為是 工址係數=區域係數*放大因子) 台北盆地內的里別 規範表本身只提供 SDS(DS下標),並無Sds(D上S下) 這樣是要直接用 SDS去做放大嗎? ※ 編輯: lytn 來自: 211.74.62.25 (11/29 11:59)
qlman:我不大懂你的意思...如果今天地盤不適用台北盆地~~那就是依 11/29 12:13
qlman:照鑽探的結果來計算地盤種類...那微分區還是一樣~~~ 11/29 12:14
抱歉 剛剛標號打錯 Sds(D上S下) 一般震區的工址係數 SDS , 應該是等於 區域係數Sds*地盤與位置修正 即SDS(DS下標)=Sds(D上S下)*Fa*Na 假設現在有一A里,行政區劃分屬台北一區 又A里內有一工地X,X位於海拔25M,依鑽探報告N值推測屬第二類地盤 要求 X工地的SDS時, 既不能直接查表SDS值,可是也沒有 Sds值啊? ※ 編輯: lytn 來自: 211.74.62.25 (11/29 12:34)
allenyen7239:如果海拔已超過規範規定的20m等高線範圍,可以考慮 11/29 22:29
allenyen7239:保守一點,把規範給的SDS當作"堅實"地盤的譜加速度係 11/29 22:31
allenyen7239:數Sds,然後再依鑽探結果計算Fa,Fv 11/29 22:36